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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相逢,是為了擺渡 [打印本页]

作者: 别问我是谁    时间: 2005-8-6 05:07
标题: 相逢,是為了擺渡
如果,把感情經驗侷限在網路,他們兩人的相遇,都算是初戀。儘管,各自在真實的
人生裡,都有次數不等的戀愛發生。但第一次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彼此,虛擬世界的石光
電閃煙花,燦爛得不同於以往的人間燈火闌珊。

每天晚上透過聊天室,兩個人情話綿綿,非常投契。幾乎認定彼此就是對方的最愛了
,就在要正式約會的前一個晚上,他們聊起了各自的特徵,話題延伸到一般交友的狀況
時,赫然發現她過去交往過一個曾經辜負她的男友,竟是他目前最要好的朋友之一。

男人之間談起這些過往的情事,難免有幾分誇大,即使她解釋說:「我和他也只是透
過朋友介紹,有過幾面之緣而已。」他都比較傾向相信男性友人提到他們兩個人曾經有
的激情,心裡有些疙瘩。

正因為世界很大、很遼闊,更顯得相逢的機緣那麼微渺。情何以堪,他在網路上最愛
的她,卻曾經和他最要好的朋友交往過。這種心態非常複雜,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愛情
與友誼之間抉擇的為難,骨子裡卻有男人自尊上的顏面問題。而這時候被犧牲的,常常
是那個無辜的女子。於是,他們暫時取消了正式約見面的晚餐。他說:「讓我冷靜幾天
,想一想。」愛情,無疾而終地結束在男人的猶豫不決裡。

她獨自一人去看了韓片「春去春又回」,劇情描述一個男子自小出家、年輕時私自逃
出寺院還俗結婚,殺妻之後坐牢,最後回到寺院的過程。電影以四季影像的手法,暗喻
人生的輪迴。電影映畢,燈光亮起。她回到真實的人生,反省這一場聚散匆匆的網路戀
情,百感交集。

原來,每一個人都是佛陀。相逢,只是為了幫助對方,渡到彼岸。分手,只是因為功
成身退,無關於相愛的時間有多麼長、或多麼短。

當戀情結束,只要對幸福有更深的領悟,也就無愧於彼此在人海茫茫中的場相遇了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5-8-6 05:12
  如果,把感情经验局限在网络,他们两人的相遇,都算是初恋。尽管,各自在真实的人生里,都有次数不等的恋爱发生。但第一次透过交友网站认识彼此,虚拟世界的石光电闪烟花,灿烂得不同于以往的人间灯火阑珊。

  每天晚上透过聊天室,两个人情话绵绵,非常投契。几乎认定彼此就是对方的最爱了,就在要正式约会的前一个晚上,他们聊起了各自的特征,话题延伸到一般交友的状况时,赫然发现她过去交往过一个曾经辜负她的男友,竟是他目前最要好的朋友之一。

  男人之间谈起这些过往的情事,难免有几分夸大,即使她解释说:「我和他也只是透过朋友介绍,有过几面之缘而已。」他都比较倾向相信男性友人提到他们两个人曾经有的激情,心里有些疙瘩。

  正因为世界很大、很辽阔,更显得相逢的机缘那么微渺。情何以堪,他在网络上最爱的她,却曾经和他最要好的朋友交往过。这种心态非常复杂,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爱情与友谊之间抉择的为难,骨子里却有男人自尊上的颜面问题。而这时候被牺牲的,常常是那个无辜的女子。于是,他们暂时取消了正式约见面的晚餐。他说:「让我冷静几天,想一想。」爱情,无疾而终地结束在男人的犹豫不决里。

  她独自一人去看了韩片「春去春又回」,剧情描述一个男子自小出家、年轻时私自逃出寺院还俗结婚,杀妻之后坐牢,最后回到寺院的过程。电影以四季影像的手法,暗喻人生的轮回。电影映毕,灯光亮起。她回到真实的人生,反省这一场聚散匆匆的网络恋情,百感交集。

  原来,每一个人都是佛陀。相逢,只是为了帮助对方,渡到彼岸。分手,只是因为功成身退,无关于相爱的时间有多么长、或多么短。

  当恋情结束,只要对幸福有更深的领悟,也就无愧于彼此在人海茫茫中的场相遇了!
作者: 别问我是谁    时间: 2005-8-6 05:29
诶,眼谗!

好东西,分享一下!    

(估计是个小软件,上个附件共享吧!)
作者: 凭雨听风    时间: 2005-8-7 14:26
这不是灌水吗?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5-8-7 14:40
凭雨听风+2005-08-07 14:26-->引用:凭雨听风 @ 2005-08-07 14:26 这不是灌水吗?
这里就是水区。

另外,回答你的问题:主机在福建,你在深圳应该不会有什么延迟的。

以后请不要在BT区发无种的贴子,否则会把我累死的。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5-8-7 17:21
别问我是谁+2005-08-06 05:29-->引用:别问我是谁 @ 2005-08-06 05:29 诶,眼谗! 好东西,分享一下! <img src="http://www.etjy.com/editor/images/smiles/biggrin.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估计是个小软件,上个附件共享吧!)
  同意。  请蓝版主把独门兵器共享。  如果不是软件,一定有什么特别的方法,或者是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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