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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高考8大新变化 [打印本页]

作者: slkj53241615    时间: 2016-5-23 14:40
标题: 2016高考8大新变化
监考——防作弊措施再升级指静脉验证防替考  
今年高考防作弊措施再升级。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其中,“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的相关表述引发舆论关注。据了解,指静脉验证是一种新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它利用手指内的静脉分布图像来进行身份识别。与指纹识别在程序上大致相同,但指纹容易被人复制,指静脉目前被人复制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如今,各地高考防作弊已“武装到牙齿”,除了指静脉验证技术,包括金属探测仪、360度视频监控、无线电监测车、全考场信息屏蔽等,诸多高科技防作弊技术都纷纷登场。
录取——河北等多省份合并录取批次  
今年,包括河北、江西、辽宁等在内的多省份均明确,将本科第二批次与本科第三批次合并为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录取。上海则将合并录取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值得注意的是,明年将有更多省份合并高考录取批次,其中北京将合并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海南则将合并录取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
其他新政策
——高考作弊首次纳入刑法范围  
201511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明确,在普通高考、全国研究生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这也意味着,今年高考作弊将首次纳入刑法范围。  
——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教育部2015年规定,不得报名高考的人员中第1项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016年,在此基础上,规定补充了“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这就进一步堵塞了可能的漏洞。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录取,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入学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报考。  
——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  
针对此前某些考生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具备两个省区高考报名资格,或者同时不具备高考报名资格的情况,教育部今年3月发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残疾人参加高考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2015年高考,教育部明确,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教育部今年进一步明确,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这也意味着,残疾人参加高考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高考录取结束时间推迟  
今年高考录取结束时间推迟,今年,教育部明确,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  
——填报志愿结束前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绩  
今年,教育部还明确,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分析称,这对防止高校掐尖恶性抢生源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作者: xvjianting    时间: 2016-5-2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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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子核    时间: 2016-9-2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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