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原创】偷 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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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亚芳
时间:
2005-4-18 16:24
标题:
【原创】偷 小偷
偷 小偷
“偷” 动词,“小偷” 名词。偷应该是小偷而为之。无论偷之数量多么巨大,只要定
性为偷而非抢,那么偷之人必为小偷! 劫“生辰纲”之梁山英雄不能算小偷,他们取得大胆
取得阳刚! 非梁上君子所能为。
今天下午病床上偶读一则新闻:河南一六齡儿童,其父因偷几辆摩托而入狱,其母患尿
毒症卧床,面临绝境的女孩做出了许多成年人可能都不能做的事,向媒体求助,用自己微薄的
力量卖花以挣得母女的生活费…… 感叹之余,觉得“偷”亦成就一人才!其父不偷,其女焉
能早熟如斯?又忆及早一时间读的一灰色笑话:夫妻均偷流高手,妻怀胎十月余,产下一胖儿,
落地即发现有异,孩儿小手紧握,恐先天残疾请医视之,强掰开,发现掌心紧扣金戒一枚,此
时接生护士才发现原来自己手上的戒指不知何时被初生儿“顺手牵羊”。此方可为“偷中之高手”
大约可评为“小偷之特级”。但偷之职称再高,仍不免被人瞧不起:偷之特级不仍然是小偷吗?仍
然是闻声而不得不上梁之君子吗?相比之下,我更欣赏盗亦有道的“强盗”。虽仍不免偷之嫌疑, 但“强”字说明行事不一定光明正大,但胆量必磊落无疑。
古之小偷想必瓜皮帽,扣子在下的大襟袄,和不必分前后的黑裤子。而且衣襟上多少还
有几个补丁。生活所迫不得不偷。而且其偷往往先摸米缸。生存第一需求,若得五斗米能养老膳
幼何至于偷?这种偷多少还让人有点同情。今之偷儿往往西装革履,估计不会大腹翩翩,青天白
日之下想破脑袋你也不会相信眼前大老板似的人物会偷?!这种偷儿就很可恶啦,视偷为一职业
视偷为一乐趣,甚至曾有一偷竟去偷一守公厕之七十八岁老头!
偷应亦有道,任何一行当无道则被人小瞧。看起来世风日下,连偷之行业亦日趋无序,社
会不乱才怪!
作者:
fftfft
时间:
2005-4-28 23:11
yes, you are right.
作者:
月上西楼
时间:
2005-5-1 19:00
小偷没一个好东西!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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