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小说——留学:马曳:此岸 [打印本页]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6:06
标题: 小说——留学:马曳:此岸
本帖最后由 悠悠冉冉 于 2014-6-21 18:11 编辑
Prelude
我睡了一觉又一觉。恍惚间,听到广播里说,飞机将要到达,请靠窗的乘客打开遮光板。窗外是大西洋的海面,暮色将至,在海平面的远方呈现出深蓝和绛红交织的色彩。慢慢出现了陆地,和从前在世界地图上看到的一样,是弯弯的伸了一个钩子型到海里去。在国内的时候曾经无数次想象过自己看到这块画面时候的情形,也许是心愿得偿的狂喜,或是终于背井离乡的愁绪?然而现在我莫名奇妙的觉得这一切是这样滑稽,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飞机侧转,下降,滑行,海面越来越少,陆地越来越近,终于平稳降落在罗根机场的跑道上。我对自己说,从前提到这块土地,人人都说大洋彼岸,现在你终于是在大洋此岸了。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6:07
标题: Chapter 1 法兰克(上)
本帖最后由 悠悠冉冉 于 2014-6-21 17:50 编辑
Chapter 1 法兰克(上)
法兰克说他来机场接我。他是马上要升二年级的学生,春天的时候他们亚洲法律研究会的一干学生来北京公款旅游,顺便跟我这个秋季入学的新生见了一面。我能记得他,完全是因为他有个好听的中国名字陈复成和一个过得去的英文名字Frank不用,却偏偏喜欢别人在说中文的时候叫他法兰克。我当时心里想,台湾人果然花头经多。
我上大学的时候,每到春天,申请出国的结果揭晓的季节,校内BBS上的高等教育版必然很热闹。已经被录取的人来汇报结果,还没有结果的人每天用申请材料字号是否符合规定之类细枝末节的事情折磨自己。之后是各种各样的版聚,将要去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城市的人聚起来吃饭,一起憧憬不可知的未来。我参加过一次哈佛的版聚。那天我去晚了,到的时候已经啤酒过三巡,烤肉点过了两轮。将要去研究生院的同学一起兴高采烈的研究他们的夏季语言培训项目,相互约定一起出行。去其他学院的人三三两两的坐着说话。我坐在一个去教育学院的女生旁边。她问我是哪个系的,我说中文,于是听到研究生院那群人中有个女生说,那你一定是去东亚系的咯,快来,我们这正商量着一起申请房子呢。我谢过她,小声的说,不好意思,我不是去东亚系的,我是去法学院的。
那女生大声说,哇,法学院,那肯定是JD啊,这么大的offer你也不在飞跃重洋版上汇报啊。我觉得旁边的人都在往我这里看,立刻脸红了起来。这时坐我身边的一个小小瘦瘦的男生问我,申请法学院要考什么考试啊?托福?LSAT?
都要。
那你考了多少分啊?是不是真的跟《律政俏佳人》里面一样LSAT要考179才能去啊?
不是的。我其实才考了169。
啊?那个男生露出不置信的表情。169就够啦?那你托福肯定很好才行,难道是满分?
我觉得自己的气场慢慢变弱,开始觉得来参加聚会是个错误的决定。早知道会被这样三堂会审,我还不如跟宿舍里的晓培她们唱歌去算了。我慢慢吐出一口气,义无反顾的说,620。
620?我觉得那个男生的眼光开始有点戏谑。果然他转头对刚才那个问我是不是去东亚系的女生说,哎,朱玲,你看早知道你也应该申请法学院么,她托福620也就进去了。
真的啊?那个叫朱玲的女生羡慕的望着我。早知道我也申请法学院了,读得又快,毕业以后出路又好。不过你其他地方应该很厉害吧?英语肯定特别好,不然的话上课也听不懂啊。我看《律政俏佳人》里面那些教授提问的时候真是凶的要命呢!
然后她用一种很期待的眼光看着我,等着我解释为什么我能够被法学院这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方录取。我在心里想,如果我不能说出诸如我其实三头六臂,会七十二变之类的道理,是一定不能令他们满意的。
但真相只有一个,我耸耸肩。其实我的材料确实没什么特别的。我就是运气比较好。
我看到她眼里热切的光慢慢变淡。真相往往都是这样。别人都期待一个头悬梁锥刺骨,鲤鱼跳龙门的励志故事,而事实其实是转运汉巧遇洞庭红,运气而已。我记得去年冬天我把所有申请材料寄出去的时候,有一种自暴自弃的勇敢态度。最好哪所学校也不要我,我正好名正言顺的找工作,我对自己说。收到那个巨大的印着学院名字和校徽的红色文件夹的最初几天,我也曾经问我周围的人,这怎么可能呢?晓培说,怎么不可能,你大三那会儿整天在图书馆泡着,不是标准的未来女律师?华少说,那是人家名校火眼金睛,看出了你的钻石品质呐。我妈跟我悉数她当年教育我的事迹一二三,以证明付出必有收获。
我最后去问陈正浩。那会儿是他的游戏时间。我把前因后果哗啦哗啦的打在MSN的文本框里,发送。隔了大约5分钟,在我忐忑不安的浏览了BBS的若干版之后,那个对话框变成橙色,他说,没什么,你运气好呗。
我当时深以为,我视陈正浩为知己,果然没有看错人。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7:50
Chapter 1 法兰克 (下)
但这种转运汉巧遇洞庭红一样诚惶诚恐的心情伴随了我的整个春天和夏天,以至于在去往波士顿的飞机上,我还认为有这么一种可能性–因为像我这样的人居然混到了HLS是绝不可能的事,所以说不定飞机就会出意外,或者我在旧金山海关会被拒之门外,遣送回国,所以HLS可以保持清白的名声,每个学生其实都是像艾尔伍兹那样的天才。
我的两程飞机居然都平安抵达,海关的大叔也没有怎么为难我。但我在罗根机场等行李的时候仍然神情恍惚,一半是长途飞机累的,一半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样蒙混过关,居然就要大功告成了的样子。这时候有人拍拍我,我茫然的回头,是法兰克。
法兰克很礼貌的向我道歉,说他刚才先去停车又去找行李车,所以晚了一点。我赶忙说没关系没关系,你能来已经很好了,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去学校。他不再说话,把我的行李一件件搬上行李车,带我往车库走。我很松了一口气。坐了快20个小时的飞机,我实在没有力气再和一个不甚熟悉的人寒暄。
我们沉默的上了车,往学校开。天已经完全黑了,车子路过隧道,在一条沿着河的路上开。法兰克说这就是查尔斯河,有时候也会指两个建筑给我看,说这是麻省理工,那是波士顿大学。我敷衍的嗯啊了事,法兰克看出我无心恋战,也不太说话了。快到学校的时候我出于礼貌,挣扎着睁开眼睛问他,艾米还好么?
艾米是法兰克的女朋友。春天的时候晓培和我一起去见的法兰克他们。回学校的路上她说,王微,要不是法兰克的女朋友那么聪明漂亮,我真以为法兰克要接你的飞机是别有用心呢。我听说,那些主动接新生的男生,都是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谋福利呢。
而这时候法兰克在旁边说,哦,我们暑假里分手了。他语气仿佛很轻松,搞得我很尴尬,不知道是该安慰他呢,还是其他,只好一句话不说。我在心里面暗暗埋怨自己,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自己叫个出租车去学校,虽然他这样在美国生活多年的人在这方面估计比我们放得开,我自己这样贸然接受一个不熟悉的单身男生的帮助毕竟似乎不太好。
我虽然这样想,表面上却不好表露出尴尬来。法兰克似乎也没发现什么异样。我们穿过一处灯火通明的地方,凭借前段时间某街知巷闻的韩剧,我知道这是哈佛广场。转眼间,法兰克的车子七弯八绕,停在一栋三层楼的对面。他跟我说,这是学校分给我的宿舍,Ames。
法兰克帮我把行李箱搬进我的房间。钥匙在门上的一个留言袋里,袋上印着Wei Wang, 1L, China。法兰克说,看你实在太累了,我先走了,等你缓过来了我陪你四下转转。我感谢了他,刚关上门准备开箱找床单,又听见门响。法兰克对我眨眨眼睛,说,唉我忘记跟你讲,Welcome to HLS!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7:53
标题: 此岸 第二章 - 艾尔伍兹
[attach]26579[/attach]
题图:民主科学顶个球,北大雕塑。
我在美国的第一个晚上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有长翅膀的仙女,还有五条腿,像千与千寻里那个吃了脏东西的鬼一样的妖怪。我觉得我在梦里花了很多很多的力气,走了很远的路,渡过了如此漫长的时间,结果睁开眼睛,外面天还是黑的,只有三点半而已。我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半天,还是睡不着。原来时差是这样的。从前在小说里面看到,觉得是很浪漫的事,其实一点也不好玩。
我披了衣服起床,打开百叶窗。昨天晚上送走了法兰克只顾胡乱睡下,还没来得及关心周围环境–原来我的房间正对着一块草坪,四转看起来都像是学生宿舍,侧前方还有一小块空地,挂着一块幕布,如果不是因为没有一排排的木板凳,看起来倒真的很像一个露天电影院。一切都显得新鲜,又透着陌生感–我大学的宿舍外面是一条小路,种着两排银杏树,再往前,是著名的“民主科学顶个球”。我上大学那会儿还没有住宿改革,我住的三十一楼里一共住了一千四百四十个女生,于是每到晚上快锁门的时候,楼下总是一堆堆告别的情侣,显得很香艳。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和晓培很喜欢在快熄灯的时候趴在窗口看热闹,这种低级趣味很为宿舍里的其他四个人所不屑。但我们不为所动,照看不误。结果后来晓培自己也谈恋爱,融入了楼下的茫茫人潮中,反攻倒算的跟其他四个人一起批判我,并给我安上了一顶“北京人就是糜烂”的帽子,为我深深不齿。
想到这些,我忽然觉得很心烦。
随身的箱子里有我在首都机场免税店买来的两条清淡七星,托运行李的时候华少送给我一个小小方盒子,我一看盒子大小和他那拼死要我托运的样子就猜是zippo打火机。这会儿忽然想起来,翻出来打开一看果然是,上面还刻着一只龙猫,实在是很符合他的恶趣味。我把窗户稍微打开一点,点燃一支香烟,吐出第一口的时候,觉得自己好了一点。
时间还太早。我又毫无睡意,干脆打开电脑上网。我的博客上还是我临走前两天写的酸溜溜的话,常去的论坛也没什么更新。原来我已经到了大洋此岸,彼岸的人的生活不过刚过了一天,并没有因为我的驾鹤西去而产生质的变化。这一发现令我很不开心。假使萧迪听见,肯定又要讽刺我对自己没有正确认识。这个化学系的人和我在某文学青年聚集的版里认识,因为比我早五年从本校毕业,一定要我叫他师兄,而我干脆一了百了,叫他萧世伯了事。萧世伯喜欢说他的萧是萧峰的萧,说他祖上是匈奴人。因为这个缘故,未见面之前我总以为他是个高大壮硕皮肤黝黑眉目分明的人,见了面才知道不过是个身高中等的白胖子,令我抚案追悔不已。但我还没来得及在版上发贴打假,萧世伯先倒打一耙写了个帖子说没见我之前以为我是个周迅般的精灵美人,见了面发现空有周迅的身高,身材和气质就跟赵薇似的。
不过萧世伯虽然嘴上刻薄,却是个肝胆相照的朋友。那几年我为陈正浩满心郁闷无处倾吐的时候,陪我深夜轧遍成府路的不外乎他和华少。我打开信箱,没有萧世伯,晓培或是华少的信,陈正浩倒是写了一封信说他的公司安装了新防火墙不能用msn,以后请gtalk联系,顺便问我平安到达否。
反正也没有事做,我给陈正浩回了一封很长的信。从美联航的东西很难吃说到我如爱丽丝漫游仙境一样的梦,还顺便感慨了一下开窗不见民主科学顶个球的遗憾之情。两分钟以后,我收到一封回信,陈正浩说,你到了美国还是那么罗嗦,看来是一切都好,而且显然资本主义国家改造人的能力也很有限。
我盯着那短短的一行字好半天,想回信反驳又觉得有点多余,反给他留下我果然啰嗦的话柄。这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变白。我关上电脑。决定出去走走。
波士顿果然是和沈阳纬度差不多的地方,我才打开Ames的大门就觉得寒气袭来,不得不又回去翻了一件薄外套穿起来。
我照着地图的指示穿过了整个法学院,图书馆门口搭着高大的白色帐篷,路旁竖着各种各样给新生的指示牌,估计是为两个小时之后的新生入学活动准备的。我试图分辨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是激动还是紧张,得出的结论还是紧张比较多。
穿过一个小小的停车场,路过传说中著名的被很多人误认为教堂,但据法兰克说其实是本科生食堂的Memorial Hall,我想前面那片被圈起来的房子一定是Yard了。果然走进去就远远看到传说中的哈佛先生塑像,隔得挺远的就见他的左脚精光发亮,想是被游客不断摩挲的缘故。
我在Yard里转了一圈,不仅看到了法兰克跟我吹嘘的北美的大尾巴松鼠,还在一栋房子前发现了一座乌龟驮的碑,跟西门的那个挺像。我以为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利品,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某年校庆中国学生会送的。
回到宿舍的时候差不多7点半。走廊里面开始有人走动,二楼显然住的都是女生,大家都穿的很随便。我一开二楼的门,就见一个白人姑娘浑身上下只裹着一条浴巾在走道里款款走过,看到我,不仅没有不好意思,还向我笑笑伸手说,你一定也是新生吧,我叫Sarah,纽约来的。我很怕她的浴巾忽然掉下来,赶忙伸手说,你好,我叫Wei,中国来的。她显出惊奇的神色,说,哇,那我们可得好好聊聊,可惜现在不是个好时间,我住在203,有空过来聊天。
Sarah说话很快。我在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之前,只来得及笑了笑。她翩然走过,我赶紧回房间,拿东西去盥洗间洗澡。我吸取了Sarah的教训,穿戴整齐的进去,同样整齐的出来。回到房间一看,已经八点十五,远远可以看到图书馆的帐篷附近已经颇有点人气了。
十分钟以后,我按照要求去指定地点排队报道,领了一大包各种材料,带上学校预先制好的名牌,然后去另一个也叫做Ames的大教室等待院长讲话。一路上我努力回想当年大学入校的时候是什么情形,然而毫无头绪。
院长姓里根,是个中等身材的中年女人,看起来很和气。法兰克曾在某封email里八卦说她还没结婚,于是我老是不由自主的把她和吴仪相比。她先说了一番诸如祝贺我们成为HLS新生之类的客气话,然后话锋一转,很严肃的说现在请你们看看你们的左边,再看看你们的右边。所有的人不明就里的照办。里根院长停顿了一会儿说,一年以后,你旁边的这两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要离开这里。
场内气温直线下降。我觉得气氛似曾相识,电影里艾尔伍兹开学的时候,架势好像还真的跟这个有点像。还没等我开始认真思考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可能性,旁边坐着的一个胖胖的黑人老太太挥了挥手,说,哦,埃莉诺,你别吓唬这些小孩了。里根院长大笑,说你们看海堡院长到底是管学生工作的,就是看不得你们受欺负啊。
原来刚才那段是几十年前开学典礼上老院长们必讲的话。里根院长玩笑开完,老实告诉我们等她进入HLS的时候已经几乎每个人都能毕业了,然后开始为我们描绘毕业之后的美好未来。然而我想到她讲的是“几乎”,不免还是为自己忧虑,稍有点心不在焉。
一段漫长的校史和许多我听说没听说过的名字之后。里根校长开始介绍这两天的新生活动。我从材料里一通乱找,在一堆花花绿绿的纸头当中找出一张程序表,却发现在一大堆学术,文化,社交活动里,赫然有一栏说,今天晚上放映露天电影《律政俏佳人》。我把程序表拿近看了一眼,又把那两个单词重新拼了一遍,觉得自己没看错。原来我宿舍门外那块小空地还真的是露天电影院。我想着这一整教室的人排排坐在小板凳上看《律政俏佳人》的情景,没忍住笑出了声。坐我前面的一个女生回头瞪了我一眼,我挺不好意思的,赶紧喝了一口水掩饰。这时候里根院长说,你们有些人肯定觉得我们的程序表印错了,其实没错,今天晚上我们就是要放《律政俏佳人》。咱们HLS的传统是每年迎新生要放一部以HLS为题材的影视作品,据我们所知一共只有两部,原来我们都放《The paper chase》,后来有学生提意见说这部电影太落伍了,所以我们从去年起改放《律政俏佳人》。
我刚想,其实还有一部韩剧,就听见后排一个男生的声音说,不对,还有一部。
里根院长笑眯眯的说,哦?这位同学你来说说还有一部是什么,还有你叫什么名字。大家全部向后看,有一个金发男生站起来说,我叫Andrew Merlin,有一部韩国拍的电视连续剧,叫做Harvard Love Story。
全场哄堂大笑。我也在其中。我和萧世伯常混的那个版面里有一个人的网名叫Merlin,结果萧世伯发挥插科打诨精神,赶着他叫“摸您”同学,这是版上的几个著名桥段之一。这回真遇见一个叫“摸您”的,我觉得我从前的生活和现在的生活忽然奇妙的融合起来了。还好别人都在笑摸您同学讲话的内容,不然只有我一个人傻乐,前面那个女生指不定还得瞪我一眼。
-
1.jpg
(45.26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7:55
此岸 第三章 - 高田雅史
[attach]26580[/attach]
题图:《东京灰姑娘》剧照。
法兰克曾经跟我说,HLS每一届的学生,只有迎新生的第一天校长讲话和毕业那天校长颁发毕业证书的时候才会作为一个群体坐在一起,“所以其实某某届这个概念,听起来很真实亲切,其实是个最虚幻的存在。”不知道为什么,从我春天第一次见到法兰克开始,我总觉得这个人很可亲。不过,像他这样斯文和气,说话慢条斯理,看起来就与人为善,只差不会拿出一串念珠来说阿弥陀佛的人,大概总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所以我觉得他可亲,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这大概就像吴彦祖冲任何一个女人眨眨眼,她都会问自己这是不是一见钟情一样。
法兰克说的果然没有错。校长讲完话,每个班就开始分开活动,迎新生的两天,绝大多数活动都是按班级进行的。我所在的Section 5,一共有80 名学生,把Austin的一个阶梯教室塞得慢慢的。自我介绍的时候,每个人要打开桌上自己面前的话筒说话,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听得见。在最初几个人说话的时候,我还努力的记了一下他们的名字和长相,很快我就发现这是个不可能的任务,心灰意冷的放弃了。
用乐观和积极的眼光来看,法学院的生活会令人有返老还童的感觉。与大学开学时一旦报了到,一切生活细节都要自己处理的无政府主义相比,HLS更像是高中时的旧梦重温:程序表指出我们要走过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环都有人引领,学校里到处都竖着标志,一旦转向,马上有人像神灯里的巨人那样出现,指出下一步的正确方向。我就按照这个程序参观学习了学校每一栋建筑及其功能,去一个喏大的教室里办理了注册,学生证,医疗保险等等等等一系列手续。终于,程序表今天剩下的内容只剩下一条:露天电影+烧烤晚会。
去看电影以前,我回宿舍洗了个澡,换了一套衣服。一方面是因为太累,另一方面,开学后第一次非正式的社交场合,我想让自己看起来放松些。我换了一条印满鲜花的裙子,套上厚底凉鞋,涂了点口红,还在《布拉格广场》的歌声中挺陶醉的转了两圈。
天色已经变暗。露天电影院的场子四周点起了橘黄色的灯光。烧烤架子旁边已经排起两条长长的队,青烟伴着烧肉的香味飘散开来。
电影荧幕正面的草坪上,学生们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电影还有一会儿才开,现在正是说话的好时候。我环视了一圈,试图找到早上遇见的Sarah,但并没有什么结果。一度我觉得某个人长得很像Sarah,正欲走过去,发现那群人里面的另一个人也很像。原来仅凭早上她裹着浴巾的一面还不足以使我在人群中找出穿戴整齐的她来–我这样想,对自己分辨白人面孔的能力很失望。
我刚刚在宿舍里跳舞时所憧憬的异域风情的美女一旦出现,男生们皆竞相搭讪的场景没有出现。我在草坪附近转了一圈,没有人表示出请我加入他们的意思。于是我找了一块看屏幕相对角度还不错的草坪独自坐了下来,喝了一口领来的啤酒,又吃了一口烤香肠,觉得气氛还不坏。我妈妈曾经说过她小时候看露天电影的情形,总是某个操场上大家一排排板凳端端正正的做好,手里拿一把蒲扇,肩负解暑和避蚊两种重要功效。这么比较起来,美国人还真的挺能享受的。
我正沉浸在这些不着边际的想法中,慢慢觉得有一个黑影笼罩了过来。我抬起头一看,是一个亚洲男生。
“我能坐在这里么?”他用带点口音的英文跟我说。
“当然。”
男生蜷起一条腿,慢慢下蹲,两条腿盘着坐了下来。这一系列动作,他完成得非常自然流畅,左手的啤酒和右手的纸盘子安然无恙。日本人,我在心里默默的想。坐好,他把啤酒和盘子小心的放在草地上,这才挺了挺身子,伸出手来:
“你好,我叫Ken。”
我赶忙把盘子放下,把手擦了擦:“你好,我叫Wei。”
“你是从中国来的?”
“是啊。”
他仿佛如释重负一样,说:“啊,我是从日本来的。”
和我认识的其他日本人相比,Ken的英文虽然带点口音,却已经好得不可思议。联想到他介绍自己叫做Ken,我问他:“你在日本长大的么?你的英文说的真好啊。”
“啊,不完全算” Ken有点羞赧的说,“我大学是在加州念的,但是后来又回日本工作了两年。”
“原来是这样。我听你说你叫Ken,英文又说的这样好,以为你是在这里长大的呢。”我挺坦诚地说。
“啊,不不不。”Ken向我连连摆手。我有点意外,又不知说错了什么。他重又放下啤酒和纸盘,换了两腿并拢跪着的方式,双手放在膝盖上,向我鞠了一躬,说:“你好,我的名字叫Masafumi Kenzo。”说完,他对一脸茫然的我调侃的一笑,一边重又放松的坐好一边说:“我的日本朋友一般都叫我Masa,在美国上大学的时候美国室友爱叫我Ken,叫着叫着就习惯了,并不真是英文里的Ken。”
我觉得这个日本人挺有意思的。于是也说,“这样说来,我的名字叫王微。”
“王微,”他用不甚标准的发音念我的名字,然后从口袋里找出了一支笔和一个小本子:“你的名字用中文怎么写?”
我把本子接过来,写下我的名字。一时兴起,又写下高田两个字,对他说:“你看Kenzo是不是这样写的啊?”
高田拿过去一看,显得很高兴,忽然叽哩咕噜的对我说了两句日语,见我没有反应。他自嘲的拍了拍脑袋说,“你看我多么傻,你一定是知道那个设计师高田贤三才会写我的名字的对不对?”
我笑着点点头。高田又写了两个字,标了英文,拿给我看。这两个字我也认识,雅史。我问他:“你看过一部叫做《东京灰姑娘》的电视剧么?”
“没。”
“啊,真可惜,里面的男主角就叫做雅史,是一个财团的公子,长得可帅了,”我想说那个男主角是唐泽寿明演的,又不会用英文说唐泽寿明的名字,只好把他的名字写下来给高田看,说,“喏,就是他演的。” “啊,原来是他,”高田用日语说了一遍唐泽寿明的名字,“你很喜欢看日剧么?”
“有一阵子是。‘我的名字叫小南,东南西北的南,’”我用日语说了一遍《悠长假期》的女主人公常用来自我介绍的话,然后坦白,“这大概是我唯一能说得溜的一句日语了。”
“啊,‘东南西北’的南。《悠长假期》!”高田很高兴的说。他轻声的哼起电视剧的主题曲,我慢慢的在旁边应和。有一瞬间,我恍然觉得自己是在坐在静园草坪上。远处传来几不可闻的吉他声,夏夜的风慢慢抚过,把华少吐出的烟圈吹散了。
天慢慢完全黑下来。没一会儿,草坪上支着的幕布变亮,艾尔伍兹牵着她的吉娃娃,一身粉红,婀娜多姿的出场。环顾四周,确实也没什么认真看电影的人,大约大家都把这当做了一场以电影为背景的纳凉晚会。
“你是五班吧?”高田忽然问我。这两天碰见不认识的人,每到快要冷场的时候,一般就会问对方是哪个班的。此问题一出,同一班的学生就可以交流上课时间表,关于教授的八卦,不同班的则可以分享彼此课表,看看自己上的课有什么不同,本来就快要大眼瞪小眼的场合立刻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于是我从善如流的回答:“对,你呢?”话音刚落我就觉得自己很蠢,学校这么大,如果高田知道我的班级,一定是因为我们同班,但我竟然在早上的自我介绍环节里完全没注意到他,大概是失礼了。
“啊,真巧。我也是!以后上完课如果听不懂可以交换笔记了。”高田似乎完全不介意,倒显得非常高兴。不知怎的,我好像觉得心里也稍微轻松了一点。以前读到的文章里总是把法学院描述的非常可怕:读不完的案例,不苟言笑的教授,周围各自卯足了劲要超过对方的同学。暑假的时候我因为心里没有底,自己从网上找了几个案例来看,结果发现我平均看完一个案例需要两个小时,还必须时不时停下来查字典。在国内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英语口语还行,但是能不能应付法学院上课被教授点名发言,我心里一点底也没有。眼前的高田,虽然在美国生活的时间比我长得多,到底和我一样是一个国际学生,有他在我的班里,至少可以互相帮忙。而如果他也觉得可能会听不懂的话,至少我不是一个人。这种比烂的精神胜利法大概会令萧世伯感到不齿。然而在现在,它可以帮我建立一点急需的勇气。
“对了,Wei,你买了教材没有?”
“还没有。”
“快去吧。这学期三门大课,每门都要买案例书。Harkness里面的教材书店有时候有二手书卖,但是数量很少,今天我去买的时候,只有合同法的案例书还有二手的了。我买了三本案例书加First Year Lawyering的课外参考,整整花了700刀。”
“700刀?!”
“是啊,你不知道?案例书可贵了。一般新书每本都要两百刀以上。而且案例书的作者为了多赚版权税,往往每一两年就再版一次,这样你买二手书都没用,所以法学教授们都很有钱。”
700刀。我忧虑的想,这是我预计自己一个半月的生活费。最初在新东方念LSAT补习班的时候,有一次教阅读的老师教诲我们“你们申请法学院,除非家里特别有钱的,否则不用申请太多。前14之外的学校根本没必要浪费申请费。法学院一年学费三万多美金,再加上一万左右的生活费,除非学校能给贷款或者免学费,否则你考上了也上不起。越好的学校,奖学金越多。为什么?校友有出息,捐的钱多呗。所以如果你们真能考上耶鲁哈佛斯坦福这前三,是肯定能去的,要是次点,密歇根宾夕法尼亚这种,就要拼运气了。”说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教你们吗?我LSAT考了179,但是运气不济,前14只申请到了伯克利。这几年加州都快破产了,伯克利这种公立大学根本给不出奖学金,所以你们知道不,你们能在这里听我讲课,都要感谢施瓦辛格把加州搞破产了!”
我记得当时全场哄堂大笑,大家都觉得阅读老师很倒霉,但谁也没觉得同样的厄运可能会降临到自己身上。然而真的到了大四等出国的时候,我们听说隔壁系有一个男生被普林斯顿录取,但是却没给奖学金。那哥们儿抽了一夜的烟,第二天接了印第安纳大学带奖学金的offer。这事儿是晓培说给我听的,说的时候,她坐在自己上铺的床沿上,在空中晃荡着两条腿,脸上一幅悲天悯人的表情。话音刚落,她扑通一声跳下床,走到我面前来,用一种宣读圣旨的语气跟我说:“王微,那谁谁都没拿到普林斯顿的奖学金,你居然拿到哈佛的奖学金,一定把你下半辈子的人品都用光了,今晚必须得请我们吃饭唱歌,不然后果堪虞啊!”
我大概真算是挺幸运的——申请了六七所学校,被其中两所录取,其中只有一所给免了学费,外加一年一万刀的奖学金。所以我想也没想,当天就签了HLS的卖身契。这一万刀的生活费,4500刀需要用来支付每年九个月的房租,每个学生必须买的医疗保险是1000刀,每个月的生活费需要500刀的话,九个月正好是4500刀。暑假三个月就靠打工生活了。我就是这样想着,带着家里给准备的4000刀作为预防万一的储备金登上了来美国的飞机。这下居然一周还没过完,就出现700刀的额外支出,实在令人头痛。
-
1.jpg
(41.2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7:56
此岸 第四章 (part 1) Langdell
[attach]26581[/attach]
题图:Harvard Langdell Hall。
第二天一早我在Langdell图书馆门口遇到了西装笔挺的法兰克。自从认识他以来,这是头一次见他穿正装。法兰克很高,也并不瘦,他的深灰色西装非常合身,看起来盘正条顺,再配上他慢条斯理的台湾腔,十分的衣冠禽兽。
我把这意思简明扼要的传达给了他, 没想到他竟然腼腆的微微脸红,搞得我好像刚刚调戏了他一样。 我只好若无其事的继续聊天,问他今天有什么特殊场合。他说这几天是他们二年级学生面试明年暑期工作的日子,也就是传说中的OCI (on campus interview),所有知名律所都会来面试学生,如果通过了这一轮,那么就会被邀请去律所所在的城市进一步面试。按照法兰克的说法,那就是过过场子了。
“那你要面试多少家律所呢?”
“我就面试15家。”
“就15家?!”我大吃一惊,“这要花多少时间准备啊?”
也许是我的错觉,法兰克用一种大人在小孩问地球为什么是圆的之类问题时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他适时的恢复了往常的样子“15家真算少的。这些面试都在肯尼迪学院那边的查尔斯饭店里,半小时一个,非常快。不需要准备的。”
“可是不准备的话你怎么知道你要去哪家律所呢?”
“准备了你也不知道,等明年你自己面试的时候就明白了。你呢?Orientation过得如何?”
“还不错,就是刚发现教材非常贵。”我老实回答。
“对哦,我忘记提醒你了。你第一学期上哪几门课?用谁的书?”
我一一回答。话音刚落,法兰克很快的说:“刑法和财产法我用的教材都跟你一样,First Year Lawyering从来不改教材的。这样,你去书店看一下,如果刑法和财产法的教材今年没出新版的话,这些书你要不嫌弃就用我的好了。不过,”他眨眨眼睛,“合同法我就帮不上忙,只好劳驾你破费了。”
“那怎么好意思……”我还没说完就被法兰克打断“我得走了,不然第一个面试要迟到了。这样,晚上6:30在食堂见我把书带给你。Take it easy. 拜。”
他这样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从昨晚高田雅史打开这个话题开始,我一直在想怎样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开销。现在忽如天上掉了一块馅饼,我既庆幸,又有点忐忑,不知怎样还法兰克这几百刀的人情。正想着,始作俑者高田雅史抱着厚厚一沓子纸,眉头紧锁的走过来。看见我,他做了一个苦脸,“好几门课的syllabus上都说第一节课除了教材外还要读额外材料。我刚去讲义中心领了,原来是按周算的,光第一周要读的就有这么厚!”他挥挥手上那沓足有三寸厚的文件。“我本来还准备今天去波士顿城里逛逛,现在看来只能来图书馆了。”
我们互祝对方好运。高田进了图书馆,我去领讲义。HLS 的地下,如防空洞般修了蜿蜒的地道,把学院的每栋楼连接了起来。地道两旁排满了一人高的更衣箱,每人一个,连我们这些住在学院里的也不例外。据说波士顿的冬天苦寒,修地道是为了让学生可以始终留在温暖的室内,而有了更衣箱,我们就不必把动辄七八百页厚如板砖的案例书背来背去了。
讲义中心就在这地道里。说是“中心”,其实是一间酷似北大28楼楼下复印店的狭窄房间,一进门是一条半人高,两三米长的高台,上面一字排开摆满了各种讲义,封面上写明课程名和任课教授,供学生方便领取。高台后面,工作人员操作着四五台复印机在制作讲义。讲义都是按周分发的。我大概看了一眼,薄的看起来有二三十页,绝大多数似乎在五十到一百页之间,还有一两门课的讲义看起来有半本案例书那么厚。我收集好第一周课要用的四门课讲义,顿时想起里根院长在开学典礼上说的那番一年以后坐在我左右的两人可能有一个会离开这里的话,直至今日可能也不完全是一个玩笑。
Orientation的后面几天发生了什么,我都记得不太清了。从我发现第一周的课总共要读250多页书开始,生活就简化成了宿舍—Langdell—食堂的简单循环。只有在晚餐后,我会穿过yard和本科生宿舍,沿着查尔斯河走一段,再回到Langdell去。
-
1.jpg
(106.66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7:58
此岸 第四章 (part 2) Langdell
[attach]26582[/attach]
题图:Bagel,美国经典早餐,一般是配上 Cream cheese 一起吃,very yummy。
我的法学院生涯的第一节课是Torts (民事侵权法)。这节课的前晚,我不出所料的没有睡好——头半夜先是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了,又做了许多光怪陆离的梦。前几天我埋头苦读,有一两个早上醒来,发现自己房间的灯大开着,我抱着案例书半倒在床上,还保持着睡着前的姿势。周末东亚系的朱玲来问我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出海看鲸鱼或是去唐人街吃饭,我担心着头一节课,也一概拒绝了。如此这般,总算是在周日的晚上把下周要看的书全部啃完。高田下午已大功告成,乐呵呵的跟我说他晚上要去porter square的日本超市买两罐啤酒犒赏一下自己。等我离开Langdell的时候,图书馆还有不少人,基本都是在orientation上见过的一年级面孔,可见这临时抱佛脚的习惯,确是世界大同的。
来到HLS之后,我养成了早起吃早饭的好习惯——法学院在每天早上九点半之前提供免费咖啡,面包圈和cream cheese,如果没赶上,就必须自己掏钱去食堂吃早饭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为了这每天的免费早饭,我成功的攻克了大学时屡战屡败的早起目标。
第一节课的早上,我在倒咖啡的时候遇到了我的邻居Sarah。她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红色的卷发随意的扎在脑后,看见我,她摊摊手说:「Wei,I desperately need coffee today.」我们俩会心一笑。她开始告诉我她如何昨夜才开始看案例书,结果一直看到早晨两点,导致今天眼睛状况太差,只好舍弃了常带的隐形眼镜换上了框架镜:「我今天准备躲在教室的角落里,如果我在orientation上看上的那个家伙看到我这副样子,我就前功尽弃了。」接下来她跟我大谈她如何遇见这个中西部来的男生,他是如何绅士,他们如何在周末已经约过一次会,云云。不到五分钟时间,我已经了解了各种我不想了解的关于她的感情生活的信息。一个只说过一次话的同学加邻居忽然和我大谈她的感情生活,这在我的人生中还是头一回,饶是我对美国人的热情和开放有一点心理准备,这回也还是觉得有点吃不消。我安慰自己Sarah初次见到我便是以半裸造型登场的,她的风格便是如此。
我们俩走进教室,Sarah把她的相好指给我看,然后就以案例书遮脸,躲到角落里去了。我还没来得及细看,发现高田在向我挥手,他坐在教室中间偏后的位置,在某一排的右侧,但又并不挨着走道。我觉得这个选择很不错,既不显眼,又不会让回避教授的意图表现地过于明显,于是我在高田身边坐下,像所有其他人一样,把orientation时发的用巨大字体印着我名字的塑封拍插在我面前桌子上预留好的槽里,拿出笔记本打开,深吸一口气,预备,开始。
「Wei, take it easy.」高田在旁边一只手支着脑袋,像看到什么好玩的事情一样,用一种玩味的眼光看着我。「你不是在电影里。You will be fine.」「呵呵呵…」我掩饰的干笑几声,好像有点被看穿而破功的感觉,但怎么说呢,当然教授还没有来,不过至少目前好像还不赖。电影里的那一切,当然都是骗人的,最起码,在这人手一台笔记本的教室里,目测一半以上的学生用的是银白色的苹果,而不是我手上这种中规中矩的thinkpad。
没过多久,讲台旁的门开了。整间屋子顿时鸦雀无声,紧接着,一个背着书包的中国男生走了进来,这架势显然双方都没有料到。时间仿佛停顿了两秒,然后反应过来的人开始哄堂大笑。那男生显然也没有预先料想到他从边门走进教室会有这样的效果,低了低头赶紧在第一排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同一扇门第二次打开时终于不是假警报。奥茨教授比学校网站上的图片看着还年轻一些,大约三十八九的样子。她手上拎着一张巨大的白纸,上面画着整个教室的座位图。一进门,她便把座位图递给第一排刚进来的那个男生:「法学院的传统呢,是请大家每堂课固定座位,这样教授可以按座位图随便点学生回答问题。我打算沿袭这个传统,所以,请大家看一下自己桌前的座位号码,等会儿这张图传到你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填在对应的座位号上,以后每节课都按这个座位坐。不过,」她又从皮包里拿出叠卡片,冲我们挥了挥,顺势坐到了讲台上,「我比那些电影上的一年级教授要和蔼一点,所以我会根据这沓卡片,按姓氏笔画点名。」
台下如我一样长出一口气者有之,因为姓氏首字母太靠前而愁眉苦脸者有之。我偷偷看了一眼班里那个姓Ackerman的男生,他脸上有一番慨然赴死的神情。
-
1.jpg
(77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7:59
此岸 第五章 Cambridge Common
[attach]26583[/attach]
题图:Cambridge Common,来自作者。
上课的第一周结束的时候,大家都有一种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的心情。仿佛是为了训练我们未来适应各种客户需求的能力一样,每位教授总是能够剑走边锋的想出他们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特殊要求来: 教合同法的教授不允许学生上课带电脑进教室,但是教刑法的教授就觉得这没问题。教财产法的老太太姓Schussler Fiorenza,她一上课就严肃的指出,她姓Schussler, 她的丈夫姓Fiorenza,我们可以叫她Professor Schussler或Professor Schussler Fiorenza, 但是如果有谁胆敢当面叫她Professor Fiorenza,她一定会铭记在心,然后到期末考试的时候痛下杀手,给他个不及格。有的教授按姓氏笔画点名,有的教授按座位先后点名,Schussler教授随机点名,一举在第一周之内就在我们心目中竖立起坚不可摧的大boss形象。
高田在上第一节Torts课的时候就向我指出,那些坐在前几排的学生,一般被叫做“gunner”。他们学习刻苦,上课喜欢积极发言,并且往往以能进law review,毕业时能去联邦巡回法院甚至是最高法院做实习生为目标。果然,基本上所有课的前几排都是差不多的几个面孔。我想起大学时大家说起每节课坐前排的好学生们那种未置可否的语气,原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法兰克在向我介绍法学院生活的时候曾经说过,法学院的生活可以用三个关键字来概括:学习,喝酒,睡觉。我一笑置之。但在开学第一周,我就发现法兰克诚不予欺也。周五早上刚刚起床,我收到一封Email说,五班的同学今晚若无其他安排,请于9点整在Cambridge Common见面小酌。
Google地图说,学校附近共有两个Cambridge Common。一个是一片公共绿地,另一个是酒吧。Email里并未写明究竟是哪一个,我自己揣度了一下,觉得酒吧似乎更靠谱,但鉴于我们当年也常在夏夜的静园草坪上秉烛夜游,公共绿地的可能性也很大。一度我想给法兰克打个电话问问,但又觉得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不值得去打扰他。权衡之下,还是决定先去酒吧碰碰运气。
事实证明,我的运气不坏。酒吧里气氛很热烈,吧台上悬挂着巨大的液晶电视,正在直播一场棒球赛。开学伊始就出了大名的摸您同学和另外几个我们班的人正围坐在靠吧台不远的一张桌子旁看球赛,偶尔交谈两句。看到这种情形,我有点后悔。如果早知道今晚的主题是棒球赛,我还不如留在宿舍里多看几页下周的案例书,这样周末也许可以去波士顿市区玩玩。但既来之则安之。我鼓起勇气,微笑,加入了这一群人。
大家不可免俗的又彼此介绍一遍。这两天,我说自己的名字已经说到自我厌恶的地步。更糟糕的是,美国人总是发不出正确的“微”音来。他们的发音沉重,下挫,类似于望而生畏的“畏”,然而甚至比那还要拖沓。于是每次我听到我的名字,总觉得对方在呼唤一个板着面孔的干瘦老太太。
神圣的姓名交换仪式完毕,我坐了下来。这时候摸您同学忽然开口问我:你的中文名字怎么写?他的中文带点外国人惯常有的口音,但语速语调正常,已经好得足够令举坐皆惊。摸您看我吃惊的样子,有点得意的说他在中国做过一年交换学生,大学毕业后又去中国工作了两年,所以会说些中文。这话说完,他复又用中文问我,你的中文名字怎么写?
我下意识的说:“占山为王的王,微风拂面的微。”说完,觉得自己在一个外国人面前这样自我介绍,未免有故弄玄虚之嫌,于是赶快说:“就是王子的王,微笑的微。”“啊,”摸您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我叫莫宁,莫愁的莫,安宁的宁。”
说实话,我觉得摸您的中文名字起得不错。在北京的时候我曾遇到一个给自己起名叫做龙达摩的美国人,看他认真的用歪歪扭扭的笔画画出这个奇怪的名字的时候,我真觉得啼笑皆非。相比龙达摩,莫宁这个中文名字听起来已经很中国了,而且摸您是一个长得挺书生气的人,白净瘦长的面孔,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莫宁这个名字很符合他的气质。但我暗暗的想,和摸您比起来,莫宁还是缺了那么点神来之笔,实在是可惜了的。
摸您似乎还想继续用中文交谈,但球赛似乎接近尾声,酒吧里一片欢腾,我什么也听不见。他无奈向我做了个手势,意思大概是等会儿再聊。我努力的随大流看了一会儿棒球赛,实在不能理解这有什么值得大家面红耳赤群情激昂的–电视里面,几个大胖子在一块不大的场地里扔球玩,既看不出什么技术含量,也没有什么伟岸壮硕的身材展示。一言以蔽之,实在是乏善可陈。然而我在异国屋檐下,又与这些人初相识,毕竟不该显得太兴意阑珊,只好从桌子中央捞了一瓶啤酒,随大流的喝起来,顺便左顾右盼一下,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
高田好像对棒球挺有兴趣的,跟两个美国同学一边看球一边喝酒很开心的样子;Sarah和她的date在吧台边卿卿我我,一幅水也泼不进去的架势。再往远处看,我发现法兰克和一男一女坐在靠近酒吧门口的一张桌子旁,两个都是亚洲人,看样子也像是学生。正观察着,法兰克看见了我,举起手中的啤酒冲我示意了一下。
反正这边也比较无聊,我索性走过去打个招呼。法兰克介绍说,男生叫Mike,是他的同学兼室友,女生叫Jane,是法兰克的妹妹,今年刚考上HLS,在二班。我在心里倒吸一口冷气,一家出两个HLS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介绍完毕,他们继续刚才我没来之前的话题。原来这一周是OCI的最后一周,2L(在法学院,一年级叫1L, 二年级叫2L,以此类推)的学生都在权衡自己手里的面试邀请,看自己下一轮要去哪几家律所on-site面试。Mike说他一年级成绩一般,面试了20家,有15家请他进下一轮,他自己查了查Vault的律所排名,准备据掉排名最后的5家,然后在面试周用两天半把10家面完,剩下的半周留在纽约陪在那里上学的女朋友。Mike看起来就是很开朗的人,说这些话的时候,完全不像是在考虑自己的前程,倒更像是为了要看女朋友,顺便安排几个面试。Jane问他直接用排名来决定去哪家所面试是不是有点草率,他满不在乎地说:“管他呢,反正律所都差不多,薪水奖金也一样,除了Wachtell。我听3L的人说,能去Wachtell当然去Wachtell, 去不了呢就去Cravath, 再去不了呢,就在Sullivan & Cromwell, David Polk和Simpson Thacher里面选一家。我反正已经被前两家拒了,就看后面三家谁要我呗。”他举起啤酒瓶和法兰克碰了一下,“Dude, 你决定要不要去面试Wachtell了吗?”
法兰克看了一眼自己的酒瓶,又看了一眼窗外的街道。虽然只是九月中旬,波士顿已经开始转冷,外面除了两个酒吧里走出去抽烟的人以外,只有个把匆匆走过的行人。等我以为法兰克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了的时候,他开口说:“No.”既没有打算解释的意思,也不准备告诉我们他可能会如何决定。
“Dude.”Mike好像想劝他,最终还是觉得徒劳,只好教育我和Jane,反正在任何一家律师都是要做牛做马的,还不如选Wachtell这种既高大上又薪水高的。“Wachtell的奖金和底薪一样多。Man, I would sell my soul for that!”Mike夸张地说,把我和Jane都逗笑了。
也许是想换个话题,法兰克问我周末有什么安排。他说他周末准备和几个朋友去New Hampshire看红叶,几个新来的中国LLM学生也会去,问我要不要加入他们。还在国内的时候,萧世伯听说我要来波士顿念书,就给我发了些新英格兰秋天红叶的照片,叮嘱我千万不要闷头念书念成灭绝师太型,错过了新英格兰观红叶的大好季节。我想起那些层林尽染的照片,确实觉得很心动,但是下周的案例书还有一大半没有读,如果一天出去玩的话,不知道来不来得及,这样想着,又觉得很踌躇。思来想去,我安慰自己红叶年年有,错过这次还有下回,就跟法兰克说我怕书念不完,还是不去了。
法兰克还没说什么,Mike拍拍我的肩膀:“Take it easy, Wei. You look really stressed out. 一天不念书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可是周末,周末就是用来have fun的。”这几天好像人人都在跟我说take it easy,认识了几天的高田,刚认识几分钟的Mike,前两天华少也在MSN上对我说别把自己搞得太紧张。人说笨鸟先飞,大概我确实太笨,先飞的时候扑腾得动静太大,被人笑话了。
想到这里,我有点黯然。所谓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或许是有点道理的。这几天上课的时候我常常问自己,如果自己是被叫起来的那个,能不能像被叫到的那个同学一样流利。很遗憾,大部分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做不到。如果保持这样的情形没有好转,期末考试能不能过得了关?我忽然想到这样的可能性,把自己惊出一身冷汗来。也许我本该念较为对口的东亚系,可能还不至于如此狼狈。
我猜我这时的样子一定像一只炸了毛的刺猬,因为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法兰克正在用一种温柔的,甚至近乎于慈悲的眼神看着我,让我觉得很尴尬。也许是为了缓解气氛,他说:“没关系,我们大概明早10点出发,你要是改主意了就告诉我。”
这时候高田来跟我告别,五班的聚会散了。我也顺水推舟的和法兰克这一桌道了晚安,买单回家。白天波士顿下了一场雨,现在的气温感觉像北京的深秋。我从热闹温暖的Cambridge Common推门而出,立刻觉得瑟瑟发抖,一路小跑着回了宿舍。
时间其实还早。我想起这周都还没和陈正浩通过电话,便拨了一个过去。在这个内心自我怀疑的种子正蓬勃而出的时候,我很想听听他的声音。那边挺吵的,陈正浩跟我说,他在北京机场,今天中午我们高中班同学聚会,他正好没事就回趟北京。“哦,那要不你先忙?等你晚上有空再说吧。”“好。”陈正浩说完收了线。
今晚就放个假吧,我对自己说。MSN上,萧世伯的头像暗着,华少倒是在线。华少是我们高中班里的男交际花,一般来说,高中聚会都是他组织的。我于是义正言辞的批判他对不在北京的同学区别对待,上海的陈正浩都通知到了,对在波士顿的我连口风都没有透露一下,简直不把现代文明社会的进步性放在眼里,如果我下定决心不怕牺牲钱包打飞的回国,明明也是赶得上聚会的。
这种时候,按照华少的一贯风格,应该发挥他北京爷们儿的优势开始论述上海和波士顿的不同和身在咱们社会主义祖国的优越性。但是今天华少好像不打算犯浑,以至于让我产生了某种警惕心理。追问之下,华少开始逛花园,给我讲他跟我和陈正浩都是好朋友,所以我们之间的事他不能也不愿插手。我是一个挺惜命的人,一向讨厌失重的感觉,所以我从小到大既不玩过山车,也坚决不坐小飞机。不过这个时候,我觉得我在人生前二十几年中攒下的心脏下沉指标大概都一次用上了,果然,华少说,他听说陈正浩要带一个女生来出席聚会。
我啪嗒合上了笔记本,从书桌边站起身来准备做两个深呼吸。窗外树影斑驳,路灯下有两个重叠的人影,那是Sarah和她的date在接吻。我忽然觉得不可忍受,再拨电话给陈正浩。电话响了四五声他还没接,我觉得自己好像站在蹦极跳台的边上,身上已经栓好了绳索,心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正准备转身放弃的时候,陈正浩接了起来。
“喂。”
“陈正浩,我听说你要带女朋友参加同学聚会……”
那边是无边无际的沉默。
“陈正浩?!”
“嗯。”
“是真的吗?”
“嗯。”
“那我走之前你干嘛来找我?”
“我不知道。”
我挂上电话,跳了下去。
-
1.jpg
(58.87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8:02
此岸 第六章 当时的月亮
[attach]26584[/attach]
题图:月亮,来自网络。
我认识陈正浩的时间,到这一天为止,是七年零两个月。华少认识陈正浩,比我早十二年。按照华少的说法,他和陈正浩在穿开裆裤的年纪还算是在一条起跑线上,但是眼睁睁就看着陈正浩出落成了一只衣冠禽兽,而自己变成了一个猥琐男青年。其实华少并不猥琐,在我心目中,他既有伍佰一样的外表,又像陈升一样文艺且爱贫,取两者之精华,所以一向人畜无害,花见花开。
我们上的那所高中算是北京市最有名的几所中学之一,高中生源一半是本校初中部的学生,还有一半是像我这样中考考进去的。我念的初中比较烂,虽然考进了好高中,我妈还是很担心我会跟不上,所以初中毕业的暑假里坚持让我先上学校组织的预习班。上课第一天,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在走廊上发呆,听到有人一边故意踩着沉重而有节奏的脚步上楼,一边大声唱:“钟声当当响,乌鸦嘎嘎叫!”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华少和陈正浩。
华少和陈正浩是我们高中的传奇。这不单是因为他们从开裆裤时期就开始萌芽,又经历过小学初中高中一路同班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浇灌的友情,还在于那些传说中的关于他们家庭的故事。据说华少的奶奶是解放前真正接受过高级教育的淑女,有同学打电话到他家找他,他奶奶用英语接的电话,吓得这哥们儿直接给挂了。又据说,陈正浩的家,住在皇城根儿南池子的一座小院儿里。这后一条,是如假包换的谣言,因为有一次我想跟陈正浩搭话,又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就硬着头皮问他家是不是真的跟传说中一样住在南池子。问完这个问题我觉得自己在犯蠢,正想逃开的时候,陈正浩说:“不是。我家住在北池子。”
其实算起来,陈正浩和华少之间,我真的跟华少更熟一点。华少本来就是交际花一样的性格,再加上外表无害,因此在男生和女生当中都很受欢迎。而陈正浩是那种中学时跟哪个男生都玩得不错,但是在女生面前就浑身散发生人勿近信号的小型冰山。总之据我不完全统计,在高中的时候,我和陈正浩说过的话,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
高中的时候我们都以为华少和陈正浩会保持一辈子同穿一条裤子的架势。没想到高中毕业华少和我留在了北京,陈正浩填了上海的大学去了南方。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华少整个像一个失恋了的少年。他别扭着不肯单独见陈正浩,但是又不忍放弃大家各奔东西前的最后一个夏天,于是华少憋着劲儿每天组织不同的活动和饭局,也就那五六个人,今儿去北海划船,明儿去香山爬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有幸作为仅有的女生跻身被邀请的行列,也许我看着像是能愿意顶着三十八度的大太阳爬个山的女汉子?我们都知道他心里不痛快,可是他和陈正浩不把话拿到桌面上来说,我们谁也不敢先提起这话题,大家只好化悲愤为力量,白天狠狠玩过,晚上大吃一顿。
终于到了八月末,陈正浩快走了。我猜我得感谢华少,如果不是他,我跟陈正浩的交情大概就到那段南池子北池子的对话为止了。经过暑假,华少跟陈正浩的官司不知情况如何,我倒是跟陈正浩成了真正的朋友。他临去上海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去簋街吃饭,谁都知道这是一场将散的宴席,然而华少还是自顾自犯贫,说着天南海北跟我们八杆子打不着的事,陈正浩一幅安坐钓鱼台的样子,好像明天仍然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们不过是放完了暑假再回学校去念高四而已。
这一顿饭吃得我满心疲惫,然而终归是不能说一句本姑娘不陪你们玩了就撂担子走人。终于吃完结帐,陈正浩说他喝得有点高,想走一走。大家各怀心事,从东二环走到长安街,从长安街走到王府井,从王府井走到美术馆,再从美术馆走到神武门,还是没有人有想回家的意思。我们索性在护城河边坐下,对着故宫的角楼发呆。那一天有大而明黄的月亮,像珍宝馆里偷出来的铜盘镶在红墙黄瓦的角楼上。我正默默想着我不可告人的心事,华少忽然往护城河里啐了口吐沫:“陈正浩,你他妈的好好的去什么上海?!”
我忽然觉得如释重负。陈正浩一开始什么也没说,但是我就是知道他也是这样想的。过了十多年后我回想那一刻,还觉得那是陈正浩和我最心灵相通的时刻。他沉默了可能有半分钟,一直沉默到我觉得华少就快要憋不住跳护城河的时候,他说:“其实我也不完全知道。”
华少爆了一句粗口。
“我觉得,如果我留在北京,下个十年的生活跟我们从小到大的生活也不会有太大差别。我就是想看看不一样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说这话的时候,陈正浩怔怔的望着角楼上的月亮,好像他能看见里面的琼楼玉宇,嫦娥吴刚。他的脸上有一种迷惘而悲伤的神情。如果华少看到他的脸,一定会原谅他的不告而别,然而此刻的华少正沉浸在他不过是陈正浩想离开的那部分的生活的一部分的巨大悲恸里,正死死的盯着护城河毫无波澜的水面,一动不动。
第二天陈正浩走的时候,我和华少都没去火车站送他。华少他妈倒是去了,回来跟华少说陈正浩他妈坚持着把儿子送走了,在回家的车上抹了一路眼泪。搞得华少妈妈心有戚戚焉,想着自己的儿子好歹还在身边,回家做了一整桌华少爱吃的菜。
华少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挺得意洋洋的,好像忘记了那个失恋般的暑假,又重新变回了那个一半像伍佰一半像陈升的二百五青年。不仅这样,他还极力撺掇我寒假的时候跟他去上海玩两天。既可以让陈正浩做地陪敲他的竹杠,他正好也可以借机会去会见一下他最近在网上认识聊得正投机的某姑娘。
上了大学,我跟华少还是常常见面,一起去家园开个小灶,或者去图书馆南配楼看个电影什么的。一开始晓培她们还怀疑华少和我有不正当关系,直到有一天,我宿舍集体出去吃饭,华少正好来找我,就蹭着一起去了。走到南门外,有个买玫瑰花的小姑娘凑上来硬塞了一朵玫瑰给我,然后缠着华少让他付钱,华少蹦开三尺远,指着我对小姑娘说:“她?!就她?你看她像我女朋友吗?”小姑娘估计是头一回遇见这架势,吓得转身就跑,连玫瑰花都忘记拿回去了。
从此我宿舍的姑娘们坚信我和华少之间那是清风霁月,朗朗乾坤。
虽然我宿舍的姑娘们相信我们是清白的,不过因为有华少这个男闺蜜的存在,我的桃花运可算是满目疮痍,寸草不生。晚上晓培她们忙着跟男生们逛未名湖,在31楼楼下卿卿我我等着熄灯关门依依惜别的时候,我有大把的时间在宿舍看书,上网,和陈正浩聊天。
陈正浩在上海的生活很规律,一般七点左右上线,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一会儿,八点整,他开始联网打星际争霸,我在空无一人的宿舍看书,有时候他九点半会再上线,有时候那个头像一直暗到我们熄灯,第二天他会告诉我,前一天打完游戏他跟宿舍里的哥们儿出门吃夜校去了。隔几天我们会通个电话,其实和网上聊的东西也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习惯一旦养成,我们就成了它的奴隶。陈正浩对他的生活,永远有一种天真而理所当然的态度。作为一个北方人,他好像很快就融入了南方的生活,并且乐在其中。总的来说,陈正浩不是个热情外向的人,但他自有他社交上的魔力。有一次我们通着电话,他忽然大声嘲笑背景里的一个上海人说话娘炮不像男人,对方似乎辩解了几句,但一点没有生气的意思,电话背景里一片笑声。这些都是我从不了解的陈正浩。我默默地想,也许在南方,他真的得到了他想要的那些可能性罢。
我最后还是被华少拉着寒假去了上海。刚进陈正浩他们大学的招待所,我就发现自己被华少给忽悠了——原来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大学招待所这种条件也不会装暖空调,导致屋里比屋外还要湿冷。我问陈正浩怎么能扛得住南方的冬天的,他云淡风轻的说习惯就好。
果然不出我所料,华少此行来看陈正浩是假,见他的女网友是真。头一天我们三个逛了逛外滩南京路以后,第二天华少就自作主张给自己升级了一个上海本地导游——他的女网友,直接把我这个包袱甩给了陈正浩。陈正浩说他虽然考完了试,可是还有论文没写完,问我想去哪玩,我反正无所谓,就从善如流的同意了陪他去图书馆写论文。
陈正浩早上来招待所找我去吃早饭,然后一起去图书馆,中餐和晚餐他带我在南区宿舍外的那条饮食街解决。这一学期中只在聊天里听他提到的那一家家餐馆变得具象化,我头一次觉得,其实南方的生活也不错。至少晚上十点以后还可以随时步行五分钟吃到一碗热汤面,不像我们,往往在饿肚子还是迎着北方的寒风步行二十分钟去永和大王的天人交战里两败俱伤。
我陪陈正浩写了整整四天论文,把他学校过刊阅览室里能看的杂志生生看回了八十年代去,他终于定稿交了。作为庆祝,陈正浩决定带我去南京路吃饭。
我们从五角场坐55路去外滩。明明只有五点钟,可是因为下雨,天早早的黑了。这几天我一直觉得,到了上海之后的陈正浩跟在北京的时候不太一样了,说不出变化在哪里,但他如此迅速的融入了这个与北京的风格南辕北辙的城市,这多少让我有点惆怅。只有在点菜的时候,他又变回了那个我印象当中的北方男生,不由分说的点了一桌我们可以吃两天的菜。
结帐当然不便宜,我有点不好意思,想跟他对半分账。陈正浩当然坚决不肯,一边从钱包里抽出钞票付了账,一边拿他的钱包挡住我徒然想要抢过帐单的手。当然他赢了,不过我看到他的钱包里夹着一张写满条目的纸,抽出来读,上面写着:
我的人生当中想要做到的五件事
- 了解我不知道的世界
- 为这个社会做点有益的事
- 让父母过更好的生活
- 读几本文学书
- 赚够了钱以后,去学物理
陈正浩说这字条是人生理论课上老师让写的,写完他就顺手放在钱包里了。不知道为什么,这张纸条让我心生感动。陈正浩念的是经济。十八岁的时候,我觉得经济法律这些都不过是和世俗妥协以后的选择,理想的人生应当选择更加形而上的职业作为目标。不管陈正浩以后是不是真的有赚够钱去学物理的那一天,我喜欢他写下的这些充满赤子之心的理想。我问陈正浩能不能把这张字条送给我,他同意了。
晚饭后雨已经停了,陈正浩带我去外滩散步。跟我们刚来上海时相比,气温似乎略略有些回暖,街上的游客也不少。我们沿着福州路一路往外滩方向去,沿街的文具店正在打烊,几家的伙计哗啦一声拉下卷帘门。路边有摊贩守着摊子卖小杂货,杏花楼门口的黄牛逢人便问要不要买年货券。在这繁忙的下班光景里,陈正浩走在我的前面。那天他穿了浅灰色的粗棒针编织毛衣,米白色的灯芯绒裤子。街灯昏黄的光影打在他身上,他浑身像是在发光。
即使是在十多年后,我也能像探亲一样回想起当时街道上的每一个小贩的样子,丝毫不差的重新体会一遍自己那一刻的心情。就在那个时候,我爱上了陈正浩。
-
1.jpg
(39.07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8:03
此岸 第七章 Childish King(上)
[attach]26585[/attach]
题图:北京后海荷花市场。
从上海回来,我的生活还像从前一样,倒是华少被他的女网友拿下了,从此开始默默的为中国的电信和交通事业添砖加瓦。华少是个文化人,他喜欢把去上海看女朋友叫千里奔袭,为的是那个七侠五义的范儿。
华少不奔袭的时候,多数时间还是跟我混在一起。对于这一点,我的感情比较复杂,我既感谢他在我宿舍的其他姑娘们都名花有主的情况下令我不至落单,又觉得在他面前需要日复一日的掩饰我看上了陈正浩这件事实在比较辛苦。当然,这辛苦的成分一大半是因为华少嘴欠,喜欢整天在我面前叨叨我还没男朋友这件事。他这人平时挺北方爷们儿的,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件事情上面特别婆婆妈妈。有一次我实在烦了,跟他说不如你把我推销出去吧。
“好啊!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你准备怎么推销我?”
华少诡异的一笑,露出一嘴白牙:“我准备做传销!”
我很想把他暴打一顿,看在他好歹是陈正浩最好朋友的份上,算了。
夏天到来的时候,我和陈正浩还是保持原来的样子,每天聊天,常常打电话,不过我们谈天气谈学习谈游戏谈华少和他的女朋友,就是不谈感情。晓培喜欢说我跟陈正浩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她自己和生物系的男朋友每天花前月下,乐不思蜀,明知我的胶着情况,还要三天两头问我和我家未满进展如何,实在是戳人心窝子。
但我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人。如果哪天晚上熄灯的时候晓培还没回来,我就会开着手机睡觉。我们的宿舍在二楼,晓培如果晚归,会从水房的阳台爬上来,再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开水房门放她进来。有一天她回来的特别晚,手机响了很多声我才醒。开门的时候晓培一边掸自己裙子上因为爬墙蹭上的灰一边埋怨我睡得太沉。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又响了。在夜半无人的水房里,手机的铃声显得特别大,晓培和我俱是一惊,我赶紧把手机接通。
是陈正浩。“午夜凶铃,吓死我了。”晓培拍拍自己的心口,白了我一眼就先回房间去了。
陈正浩显然也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还能被接通,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怕水房的回声把其他宿舍的人吵醒,我走到阳台上去:“怎么忽然想起来这时候打电话?”
“也没什么。今天期末考试刚考完,我们宿舍出去吃夜宵,玩得晚了点。我就想看看你睡了没。”那边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有人在抓头发,“没吵醒你吧?”
“没有。晓培正好刚回来,我给她开水房门呢。”
“哦。”他好像也并没有更多的话想说。我耐心的陪他沉默,觉得心里软软的。楼下树影里好像还有不舍得分开的情侣。民主和科学在这仲夏的夜里沉默不语,只在科学顶的那颗球上,有淡淡的茫茫的光。一只花猫在月光里横穿马路,又被晚归的男生吓得钻回了车棚。
“陈正浩?”
“嗯?”
“你喜欢上海吗?”
“还不错,就是冬天太冷,夏天太热。”
“你会一直留在哪儿吗?”
“不知道,可能吧。”
那我毕业以后也去好不好?我在心里问他,陈正浩没有回答。
第二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晓培嘴里叼着个包子,晃着二郎腿问我陈正浩是不是表白了。“当然没有。”“没有?!那他半夜一点给你打电话干什么?谈国家谈理想谈人生?”
“你也知道是半夜一点啊?你和生物哥哥胆子也太大了,万一被楼长抓到怎么办?”
“不会的,我不是有你这个坚强后盾嘛。”晓培终于露出一丝谄媚的表情。“昨天他带我半夜潜进未名湖北边他们系的小型动物园玩,可刺激了。你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吧?”
“谁稀罕?生物系的动物园还不就是各种等待被残害的小白鼠?”
晓培一口把包子吃了,推了我一把,“谁说生物系就只有小白鼠的?”她倾身过来,整个胳膊支在桌面上,也不管学三的桌子有多脏,“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跟你家未满表白?”
“我?”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可能不会表白吧,万一他没有那个心思,不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晓培咣地一声坐回去,整个桌子跟着震了震。“微微我说你什么好啊!这个世界上的女人都是傻的,但是能傻到你这种程度,还真是不容易。陈正浩要是对你没意思,能半夜三更给你打电话一起在水房吹吹风浪费电话费?!”
晓培的声音太响。我下意识的四下张望,想确定华少不在周围。她痛心疾首的望着我:“以你们俩这慢性子,我看等其中一方表白,最起码要八十年!”
其实我并没有让晓培失望。那年夏天高中同学聚会,正巧选在七夕那一天。结果始作俑者华少把聚会地方约好,人找齐,自己奔袭到上海去了。那天约的是在美术馆后街吃晚饭,下午我逛了一趟王府井,拎着好几个购物袋去赴约。吃完晚饭,陈正浩说我们遛达遛达吧,然后就非常自然的把我的所有购物袋拎起来往前走。
可能因为心里有鬼的原因,我多多少少有点不自然。其实平时跟华少拌起嘴皮子来我和他互有输赢,但是在陈正浩面前,因为怕说多了让他觉得不够淑女,因为怕说错话让他发现了我的心思,我要惜字如金的多。他好像还挺自在,一路走着一路跟我聊今天聚会的情况,我私下在激烈的心理斗争要不要表白,只好数路边的路灯,如果走到下个路口是奇数就开口,不是奇数就再说。结果走到路口数到15,还是没有勇气,继续再数下一条街的路灯。
我一路跟着陈正浩走到后海的荷花市场,他这一路说了什么,我全没有听到。但是我好歹下定了决心,不能算完全做人失败。“陈正浩”,我忽然打断他,“我有话跟你说。”
“嗯,你说。”也许是我的错觉,陈正浩的语气非常温柔。
我尴尬的看看四周,才发现我的决心下得不是地方。在我一向的概念里,表白的时间地点应该有烟火,星光,月影,而不是像我们这样,站在一群踢毽子放风筝的老人小孩里面。“呃,这个地方有点吵,我们再往前走点吧。”说完,我紧张的看了一眼陈正浩,没给他反对的时间,赶紧往前走。虽然咱不是那种纤纤弱质的女子,也不能留下在晚锻炼的人群里第一次对人表白这种人生污点不是。
英明神武的古人曹刿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一点也不错。我沿着河边一路走一路给自己打气,但就是没办法再开口。转眼都快走到银锭桥了,陈正浩停下来,仔仔细细的看我,“你要跟我说什么?”
我很庆幸现在是晚上,陈正浩看不到我的脸有多红。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反正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我决定豁出去了。陈正浩比我高一个头,我平视前方,盯住他的喉结说:“我准备表白。”我不敢看陈正浩的脸,所以不知道他此刻的表情如何。过了令我度日如年的一段时间,陈正浩放下了他一路上拎着的我的大包小包,双手插在口袋里,说:“好啊,那你表白吧。”
“哈?”我不能置信的抬头看他。我已经说得这么明显了,难道真的必须把那几个字说出口吗?然而某人丝毫没有要救我于水火之中的样子。反正大势已去,我在陈正浩的瞳孔里面看到满脸纠结的我自己,好像被上了咒语一样,我结结巴巴的开口:“陈正浩,我…”
我听到自己如雷的心跳,和陈正浩几不可闻的一声叹息。他伸出双手把我抱入怀里,在我的耳边说:“王微,我也喜欢你。”
那一刻巨大的幸福感兜头而来,像大瓶的香氛忽然砸碎在面前,又像一口气喝下一整瓶红酒,令人脚步虚浮,知其喜悦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们第一次牵手出现在华少面前的时候。华少号称他从我问陈正浩他家是不是住南池子的时候就看出了我的狼子野心,但没想到我和陈正浩能忍这么久才把这层纸捅破。“我还以为你们打算像坚贞的共产党员一样任敌人威逼利诱,打死不说呢,怎么,忍不住交代啦?”他笑眯眯的望着我,被我暴打了一顿。
那一个暑假我都像小狗一样跟在陈正浩的身边,华少打趣我说,“去年暑假大家一起玩的时候没觉得你这么烦,现在身份变成了兄弟的女朋友,立刻感觉不一样了。”我正准备反击,陈正浩大笑,把我揽到身边摸摸我的头发。于是我便心满意足,摇头摆尾。
-
1.jpg
(61.16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8:04
此岸 第七章 Childish King(下)
夏天结束以后,陈正浩回了上海。这一次,我也加入了为电信事业做贡献的人群,不能再嘲笑华少了。晓培喜欢说,异地恋性价比特别低,因为我有了男朋友,还是每天自己打热水,生病了自己吃药,和华少混在一起,每天跟陈正浩聊天,跟没有男朋友时候的生活状态毫无差别。但我自己知道那是不同的,我们会用恋人才有的亲昵语气开玩笑,我会跟陈正浩讲晓培的八卦,陈正浩会在我们的电话当中更肆无忌惮的和室友说话,当然我和华少偶尔去逛未名湖的时候还是会各自伤感,希望此刻能够施展乾坤大挪移把对方变成另外一个人,但是绝大多数时候,陈正浩是我心里柔软而安定的所在,而华少不知是出于对我还是对陈正浩的兄弟情义,一直任劳任怨的被我欺负,而且从来有求必应,随叫随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春季开学没几天,晓培死缠烂打的求我陪她一起去报名上新东方的周末培训班,她说她的生物哥哥以后肯定要出国,但是生物这一行据说不好找工作,可能日后有不能养家的风险,“所以,”晓培得意洋洋的跟我说,“我准备念LAST,报名念美国的法学院,听说一毕业当上律师就可以有十几万美金的年薪,那我就能养活我的生物哥哥啦。”
“哟,你对你的生物哥哥还真是情深意重呢,人家还没走投无路,你就准备做田螺姑娘啦?”我笑嘻嘻的调戏晓培。
“那怎么办呢,人总要为未来打算的呀。”晓培装作叹了一口气,坐回她自己的床上去。
“我要是你的生物哥哥,我可舍不得。”我说着,走过去拿手勾住晓培的下巴,“若与你多情小姐共鸳帐,怎舍得教你叠被铺床?”晓培大笑着把我拦腰抱住,我们在她床上滚作一团。
“那你呢,你和陈正浩准备怎么办?”闹够了以后,我和晓培挤在她的床上,她问我。
“我打算毕业去上海找工作,当个娱记什么的。所以啊,这个LSAT班你自己上吧,我又不想出国。”
“别啊,”晓培转过身来看着我,“生物哥哥他们都是念GRE班的,我一个人念这个太没意思了。你陪我去吧,就当提高英文水平,以后找工作英文好也有加分不是。”
我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而且晓培的眼神像一只快被遗弃的小狗,实在楚楚可怜,我心一软就答应了。
“太好了!”小狗立刻翻身跳下床,拉我陪她看最近她在追的《Sex and the City》。“等我法学院毕业了,就像Miranda一样,我一定从纽约最高级的百货商场给你买一双Malono的鞋,报你今日的大恩大德!”晓培豪迈的说。
那些当时的轻信,许诺,景愿,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真挚得不能再真挚,但我们终究谁也没做到。晓培没申请到法学院,她的生物哥哥倒是顺利申请到纽约一所大学的奖学金,迅速的和晓培分手,跟一个在飞跃重洋版版聚的时候认识的女生双宿双飞了。而我跟陈正浩,甚至没有撑到一切见分晓的时候。现在回想起来,我们的矛盾从我陪君陪到西,跟晓培一起考了LSAT开始。晓培名落孙山,我倒是考得不错。陈正浩觉得我的分数不申请法学院可惜,但又一口咬定他是不会出国的。他说他不愿意去国外生活,但也不愿意我就此留下来有一天为曾经的可能性后悔。我们开始冷战。终于有一天我在气头上问他:“陈正浩,这么说你是打算毕业就分手咯?”陈正浩等了很久,终于说:“是。”那时候是冬天,北京的室外天寒地冻,屋里烧着熊熊的暖气,我心里乱做一团,大步冲到阳台上去,等我浑身开始冻得打颤,终于明白陈正浩说了什么,我闭上眼睛,艰难的开口,“那好,我成全你,不用等毕业,我们现在就分手好了。”
我失恋的那天,晓培陪着我在零下五度的阳台上发了很久的呆,第二天我们都感冒了。晓培失恋的时候,我陪她在未名湖边上坐着,看她哭着一颗一颗往湖里扔石子,恨恨的大喊:“男人全是混蛋!混蛋!”
和陈正浩谈恋爱的那些晚上,北京的月光太亮,以至于等我多年后回想起整个四年的生活,能记起的还是那些晚上,那些怦然心动又小心翼翼的心情。我们当年为什么会分手?当年我觉得陈正浩说的那个“是”是不可忍受的背叛,现在看起来不过是情侣之间吵了架,说了几句重话,以至于当我写下以上那一段的时候会觉得惘然,难道我们最初就是这样轻描淡写的分开的嚒?然而人生毕竟不能重来,我背负着我的骄傲离开了陈正浩,申请学校,拿到offer,一切都证明陈正浩是对的,如果他没有把我推走,我不会知道自己居然能考上HLS。然后是签证,买机票,准备出国。我和陈正浩慢慢恢复了朋友关系,还像过去一样时常在网上聊几句,但有些东西终究是不同了,我自问没有陈正浩那样坦然,也许从来我就陷得比他更深,也许我放纵着自己不想从那些分享过的时光里走出来。内心非常纠结的时候,我会细细的一遍一遍看陈正浩当年写的他的人生当中想要做的五件事,告诉自己说我不能去学物理,但也许可以替他看看这个世界。
大学四年过完,其实华少是最春风得意的一个。他和他的上海女朋友都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从此可以花前月下,不必再千里奔袭了。陈正浩留在上海工作,晓培从大四下学期开始在上海某杂志实习,毕业之后顺理成章的去那里上班。命运跟我和晓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我们过上了对方曾经想要的人生。
七月初的周末,早上有人砰砰砰的敲我家的门,一会儿,我妈神色复杂的打开我卧室的门说:“找你的。”我穿着睡衣打着哈欠走到客厅,立刻就醒了–客厅里坐的是陈正浩。他的眼圈有点发青,像是昨晚没睡好觉,不过比我蓬头垢面的样子还是好多了。看见我,他有点微微动容。反正形象已经没有了,我抓了一把头发,“陈正浩,你怎么来了?”
他盯着我看,像是我脸上写了密密麻麻的字一样:“正好周末,我回北京来看看。”
我听见我妈在背后叹了一口气:“你也还没吃早饭吧?微微,家里没吃的了,你快去刷牙洗脸,换身衣服带陈正浩下楼吃早饭。”
“哦。”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回房。
“怎么忽然想到这周回北京?”我坐在早点摊上一边喝豆浆一边问陈正浩。
“再不回来就来不及了。”
我一口呛住,剧烈的咳嗽起来。好不容易缓过来,我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陈正浩看着我的脸,好像下定决心一样的说:“微微,我再不回来就来不及了,所以我搭了最早一班的飞机来看你。”
可能天气太热,我觉得我不太明白陈正浩的意思。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他是什么意思也不太重要了。“那你明天回去?”
“嗯,明天傍晚的飞机。”
“有什么安排?”
“没有,你想做什么都行。”
我在心里暗暗叫苦。
反正做什么都是一样,我索性带着陈正浩在街上乱走,时间好像变得很慢,又好像其实很快。夜幕慢慢降临,我猝然发现我们又走回了当年华少啐陈正浩的护城河边,还是一样红墙黄瓦的角楼,连天上的月亮都恍然还是四年前的,只不过当年要走的是陈正浩,现在要走的是我,当年失恋的是华少,现在也是我。我不可自拔的想着当时的情形,忽然腰上有一双滚热的手覆上来,陈正浩从背后抱住我,喃喃的在我耳边说:“微微,微微,我后悔了。”
我们俩都沉默,陈正浩的呼吸一下一下抚过我的耳朵,一切缠绵悱恻。过了好像有半辈子的时光,我开口问他:“陈正浩,你打算出国吗?”
我觉得自己腰上的手一紧。“暂时没有这个打算,但是我可以等你回来。”
那一刻我心里涌起巨大的悲伤。我转过身,想就着月光看清他的脸:“陈正浩,你爱我吗?”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但在我遇到过的女人里,我最想和你在一起。”陈正浩的目光炽烈,我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心软。
“可是我这一去,法学院要念三年,我听人说毕业都要先在美国至少工作两年才能调回亚洲。五年的时间,你不会碰到你更想在一起的人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但是我现在后悔了,微微。”
我一直觉得,我会爱上陈正浩,是因为他有一颗真实的赤子之心。他不能,不会,也不屑于用言语做任何的掩饰。他从不对我说谎,哪怕是搪塞两句便可以安慰我的小事。在这挽留的时刻,一个懂事的情人会说他当然爱我,这世界上没有比我更好的人了,只有陈正浩会咬紧牙关说,也许会,也许不会。
可是我就是爱他的孩子气。
于是我什么也没说,非常温柔的拥抱了他。
陈正浩走后,我妈小心翼翼的观察了我几天,确定我没有要放弃念书的打算,才算是放了心。我照常准备行李,和各色人等告别,只是我和陈正浩恢复了每天聊天,隔两天通个电话。没有承诺,也没有期许。我告诉自己,不过是,饮鸠止渴罢了。
萧世伯这个文艺中年喜欢说我们这一代的爱情,既不单纯,也不勇敢。
他说的全对。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8:09
此岸 第八章 虎口脱险(上)
[attach]26586[/attach]
题图:新英格兰秋色,来自网络。
这个晚上我躺着看头顶烟雾报警器隔十秒钟闪一次红灯,表示它工作正常。每当我的思绪开始坐上时光机,我就努力把精神集中到这头顶上忽明忽灭的灯光上来。于是那些过往的月光,讲了太久的电话放在耳边的滚烫,夜晚陈正浩宿舍外面的小街上牛肉拉面的味道,只是在我心里呼啸而过。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达摩面壁也已经修成正果,我觉得疲惫不堪,决心破罐破摔,放任自己沉迷过去好了。然而这世上不如意的事乃十之八九,我仅仅温习到陈正浩和华少踏着有节奏的脚步走上楼来,嘴里唱着:“钟声当当响,乌鸦嘎嘎叫”, 便居然睡着了。
我是被电话铃吵醒的,迷糊中抓起手机,看到来电号码是00000,我立刻就清醒了。只有国际长途才会显示这样的号码,而现在才7点,我妈不会在这个点给我打电话,所以不是华少,就是陈正浩。而我现在宁愿下周被Schussler Fiorenza教授当堂提问,也不想和这两个人当中的任意一个说你好再见天气怎样——我把手机扔到床的另一边,又把被子扔过去盖上。被活埋的手机响了很久终于停了,然而过了一分钟,正当我惊魂未定的时候,那个声音又不依不饶的响起来。
这次我决定不坐以待毙,直接把手机关了电池拔掉。时间还早,而我急需补充多巴胺,于是我换了一身运动衣出门跑步。说实在的,跑步比痴望烟雾报警器的红灯有效的多。虽然跑得心跳加速,气喘吁吁,但我觉得我的心脏安稳的待在它本来应该在的地方,思绪澄明,远离颠倒梦想。
结果就是跑得有点过,一路从查尔斯河边跑到了MIT,又沿着Mass. Ave.跑回法学院。如果我大学时12分钟跑的老师得见今日,一定觉得她可以分分钟含笑九泉而没有遗憾。
宿舍楼下站着好几个人,有法兰克,Jane,Mike,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亚洲面孔,估计是法兰克说的新来的LLM学生。Mike看到我就做惊讶状:“王微,你竟然周六早上10点还没去图书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有点尴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法兰克先开了口:“王微,我们正集合准备去看红叶,正好我的车上还有一个空位,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我有点后悔。如果昨天晚上能够预测到未来,我情愿跟法兰克他们去看红叶,反正不然也只是自己跟自己较劲而已。但是现在我跑得满身大汗,这样就走肯定不行,如果上楼洗澡换衣服,必然要耽误他们的行程。我有点为难的开口:“我刚跑步回来…” “没关系,如果你想去,我们等你换衣服。反正Kevin开车比我慢,现在的时间一会儿路上都会追回来的。”法兰克好像早就知道我要说什么,立刻就给出了解决方案。
话说到这份上,我觉得再拒绝反而显得有点矫情,索性答应了。我用最快的时间冲了个澡冲下楼,果然Jane和Mike等已经不见了,只剩法兰克和一男一女在等。看到我下来,那个女生吹了个口哨:“你真快。我刚才以为最起码要等半小时,特地去买了杯咖啡。”我有点不好意思:“怕你们等得不耐烦,胡乱收拾了一下。”
-
1.jpg
(80.97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8:09
此岸 第八章 虎口脱险(下)
我毫无淑女气质的下楼速度和带着湿淋淋的头发出门的形象对法兰克来说可能真是一件前所未见的新鲜事,他看我的眼神,怎么说呢,很像动物园的饲养员忽然发现猴子开始学人穿衣服了,有惊有喜,以惊为主,以喜为辅。不过他很快恢复了镇定,介绍说这位刚说话的女生叫Jessica,中文名叫林染,男生叫陈硕,都是今年的LLM。
法兰克开的还是接机时那辆车,一辆白色的奥迪。“法兰克,你够有钱的呀,学生就开奥迪。”林染看到车就说。法兰克好像对这个评论略感不适,想要做出解释,但随即他就犯了一个美国人常犯的错误:“没有没有,这是我爸妈送的。” 果然,林染立刻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咳,你爸妈有钱不就等于你有钱吗!他们是做什么的呀?”
开去白山国家森林的路差不多三个小时。感谢林染,我在这一路所获得的关于法兰克的背景知识,比认识他这半年加起来还多。他的父母是第一代移民,八十年代初举家从台湾搬来美国,定居在纽约长岛。法兰克的父亲家里最早是苏州的大家族,1949年跟随蒋介石去了台湾。到了他父亲这一代,最早做台美贸易,后来又发展到中美贸易,所以很富有。他的妈妈原先在台湾的法院工作,移民后便做了全职母亲,相夫教子,培养出两个本科和法学院都念哈佛的兄妹,是她毕生的成就。Jane是在美国出生的,虽然和我一样大,但是在本科时遇到了另一半Kevin,大学毕业就结婚了。Kevin是香港人,从小在美国长大……我一边觉得林染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追究法兰克的家世实在有点令人尴尬,一边又怕打圆场吧,她也许会把矛盾转移到我身上来,而今天我无论如何不想谈论我的背景和成长经历,如此这般,只好以怨报德,狠狠心牺牲法兰克同学,不接他不时递过来的呼救眼风。最后陈硕拔刀相助,把话题岔开到林染过去工作过的律所和OCI,才算终于救法兰克于水火之中。
林染和陈硕来HLS之前分别在某外资律所的上海和北京办公室工作过。按林染的话说,她来HLS就是为了玩一年,镀个金再回去干活,反正前东家给付学费,不来白不来。林染说她选课只选两种,要么是不选没办法回去交代的,像《公司法》,《证券法》之类,要么是好拿学分的,像《法律与中国社会》之类。“你知道吗?我听说前几年有一个中国来的LLM学生脑子搭住去选1L的《刑法》,结果拿了D,差点没找到工作。”林染一边说着,一边翻了翻白眼:“我才不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我想到Torts课上的那个中国男生,他可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我们果然比另一车先到。Mike一跳下车就很不满的抱怨Kevin开Mercedes在New Hampshire这农村的高速上,比他在曼哈顿开他的破丰田开得还要慢,被法兰克拍了一巴掌:“你那破丰田不还在纽约吗?下次你自己走着来。”
我从来没想到,秋天的新英格兰可以这样美。New Hampshire比麻省还要北,顺着森林公园标出的路线一路往山上走,我们路过一株株满树明黄或是火红的树。不仅仅是枫树,所有的树好像都有一个从绿转黄再变红的过程,于是整个山谷像是打翻了的颜料盘,各种黄和红的渐变色倾囊相授,流泻一地。
上山的路上,林染找到了Mike这个“知音”。Mike从没去过中国,但又对以后去中国工作很有兴趣,于是对林染穷追猛打的提问关于外资所在上海的工作情况。Kevin和Jane一直拉着手上山,不时低头私语,甜蜜得让我有点心酸。法兰克怕了林染,又不想做电灯泡,于是我们剩下三个人边走边聊。没有了来时路上林染法兰克生活三百问的尴尬,其实陈硕是个挺健谈的人。他说他很多年前考进北大法律系的时候,满心都是正义,法治,等到毕业的时候被现实当头一棒,只好顺从命运的无情摆布,去做上市业务的律师助理。
虽然是秋天,走到山顶的时候每个人的头上还是一层薄汗。我们所在的这一片,山势并不怎样险峻,但是四下眺望皆是层林尽染,让人只想批草而坐,倾壶而醉,哪管去国怀乡,忧谗畏讥,社稷将倾,国将不国。“福州路杏花楼门口现在还有很多黄牛吗?”我问身边的林染。“黄牛?”林染明显对这个毫无上下文的问题没什么心理准备,“哦,你说'打桩模子'啊?杏花楼门口么肯定有的。现在也没外汇券那些东西好倒了不就倒倒这些吗。你忽然问这个干嘛?”
“嗯,就是忽然想吃月饼了。”
“谁想吃月饼了?”法兰克忽然朗声问到。“也差不多午饭时间了,我们开始野餐吧。”
野餐?!我和林染面面相觑。我们都没听说过有这个计划,谁也没带任何食物出门。看陈硕的表情,显然他也一样。
“食物是我让家里阿姨准备的,就是些三明治什么的,还有一盒月饼,希望你们不会觉得简陋。”Jane说。
“当然不会!”我和林染赶紧连连摆手。
Jane非常腼腆的一笑,然后她从法兰克和Kevin的背包里开始往外拿东西:铺在地上的野餐布,各种器皿,刀叉,整整齐齐码在餐盒里的三明治,圆形小罐里的曲奇,切好块的水果和月饼。我觉得好像在看《理智与情感》,只等休格兰特演的爱德华躺倒在野餐布上,和埃莉诺谈笑风生。“你知道吗?”林染忽然低低的在我耳边说:“我前两天刚去华人超市看过月饼,一盒四只,三十多刀!”
Jane把一切张罗好,安排我们坐下。已经两点多,再加上爬过山,确实也挺饿,我们也就不再客气。Jane等所有人都拿到一份三明治,才从餐盒里也拿了一小块,非常克制的一小口一小口吃起来。我长到这么大,第一次看到有人吃三明治还能用赏心悦目这个词来形容,相对于自己目前衣服上掉了很多面包屑而嘴边疑似还有点蛋黄酱的形象,只能说Jane确是文明社会中的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野餐非常愉快,当然,如果我没有感到Jane和我或者林染之间的云泥之别,还可以更愉快一点。但我吃了人家至少七刀一块的月饼毕竟嘴软,而且Jane是一个让人觉得如沐春风的人,虽然在美国出生长大,可是举手投足里眼角眉梢间都充满含蓄的东方美,如果我是男人,大概也会为她倾倒。
回家的路上显然大家都有点累,林染也没再抓着法兰克继续访谈家史,大家只是偶尔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昨晚睡得太少,加上白天的过量运动,我很快就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睡着了。
我做了很多梦,陈正浩带着我,在黄昏雨后的55路车上一路坐回他学校去。车上空空如也,只有我们两个乘客,我有些昏昏欲睡,阖上眼睛的时候,他在我耳边说:“微微,微微,我后悔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我花了一点时间才回想起我身在何方。法兰克的车停在Ames下面的小街上,林染和陈硕不知去向,法兰克站在车外,倚着驾驶室的门在抽烟。听到我解开安全带的声音,法兰克把烟踩熄了。车门被打开,他带进来一股和着烟味的冷风:“真抱歉,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醒,就出去抽了根烟。”
这个时候道歉的难道不应该是我吗?“呵,没事。”我有点不自然的说。“我睡得那么死吗?你们怎么没叫醒我?”
“你回来的时候好像很累的样子。睡着了之后眉头紧缩,我们就没忍心叫你。王微,”法兰克好像在研究我的表情,“Is everything OK?”
法兰克和Jane的五官其实长得很像,但又有细微的不同,于是同样的眼睛,在Jane的脸上是欲语还休,在法兰克的脸上则是坦然自若,可远观也可亵玩。
但是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听到自己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呃,不早了,我该上楼去了。谢谢你今天邀请我,我过得很愉快。”正准备下车,我忽然想起出国前学习的美国社会习俗,从包里拿出二十刀递给他:“中午吃了你们一顿饭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至少让我分摊点油钱吧。”
法兰克好像陷入了沉思,完全没有要接我递过去的钞票的意思。我咬咬牙把钱放在座位上,开门下车。走到宿舍门前,我回头向他挥挥手。他微微点了点头,发动汽车,转眼消失了踪影。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1 18:10
此岸 第九章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attach]26587[/attach]
题图:壁纸 - 笑傲江湖之仪琳。
Cambridge的第一个月过完后,每天和每天开始变得很像,但是每天又因为读的案例不同而仿佛有所变化。据说,发明案例教学法的Langdell校长坚信,一个学法律的学生读多了案例,法律就会像图穷匕见那样的呈现在面前,所有的东西都会不言自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Langdell校长的经验真的有用,还是我渐渐慢习惯了美国和法学院的生活,我觉得刚开学时巨大的心理压力稍微缓解了点。虽然可能笨鸟确实还是要飞得久一点,但我发现慢慢一周只有六天,或者甚至有时只需五天半的时间就可以把所有功课完成的时候,还是深深庆幸自己和周末的破镜重圆。开学的时候管学生工作的海堡院长说我们在念书的时候也要把自己视为正在受训练的律师,而不仅仅是学生而已。有一天我做梦,梦见妈妈笑眯眯的递给我一个袋子说是我的生日礼物,我打开一看,是一只毛绒绒的小狐狸,正睁着一对水汪汪的无辜大眼睛看着我,而我义正辞严的把狐狸还给我妈,说:“我们不能养狐狸,狐狸是野生动物,如果它咬了人,那是strict liability,我们要负全责!”
然后我被这后患无穷的情形吓醒了,觉得自己体会到了海堡院长所说境界的精髓。
看完红叶回来,我和林染陈硕逐渐熟悉起来。林染住我楼上,有时候周末会约我一起去中国城打牙祭,顺便买点菜回来。坦白的说,看红叶那天林染给我留下的印象很一般,但时间长了我发现,林染这个人,怎么说呢,糙是糙了点,但是个好姑娘。林染喜欢跟我们说她是上海“下只角”出来的,小时候住在20平米不到的老弄堂房子里:“出门的时候要留心看天,尤其是天气还可以的下午,弄堂天井里晒得都是衣服,有时候不注意,不知谁晾的大裤衩滴水滴到头上,只好自认倒霉。”她说话快,像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的让人招架不及,配上她的生动表情,直接就是一场大戏。
有挺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在学校碰到过法兰克,倒是常常遇见Jane,可见1L的生活委实都差不多。Jane说法兰克考进了Law
Review,再加上找暑期工作,去纽约面试什么的,所以最近常常不在学校。有时候我在食堂遇见林染或Jane,就干脆坐下来一起吃饭。也有三个人正好全凑上的时候,不过都是中午——Jane不住在学校里,而且她每天晚上固定要回家和Kevin一起吃晚饭。某天晚饭林染神神秘秘的问我:“你知道Jane的背景吗?”
“知道啊,看红叶那天你不是已经刨根问底搞清法兰克的家世了嘛?”我不以为然的说。
“那只是片面的情况。”林染四处看看,确定周围没有人,才跟我继续八卦:“我听Mike说Kevin的家族在香港经营一个集团。Jane大学毕业和Kevin结婚后,去欧洲度了整整一年的蜜月才回来念书!”
“Mike不会是开玩笑的吧?”这故事听着太不真实,我忍不住问林染。
“我觉得不像。Mike还说他们现在住在市中心四季酒店的顶层公寓,回头我们问问Jane她住哪不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直接问人家不太好吧?”
“呃,好像是有点奇怪。”林染想了想,不过终于还是被好奇心占了上风:“我觉得Jane不像是会介意的人。你要是不好意思问,我来问她。”她拍了拍胸脯,“唉,我多希望也能碰上一个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那我还做什么律师啊,回家相夫教子就得了。”
“你瞧你这低俗劲儿!哈佛都白上了。”我笑话她。林染很不服气:“我们来上学,不就是为了有一天可能有这样的生活嘛?如果都已经过着这种生活了,那还像我们一样苦哈哈的念案例干嘛?”
“人家也许觉得这种生活也没意思,还是念案例好玩呢?”不知怎的,我想到大学时看过的《喜宝》,年轻的女人做了别人的情人,于是可以不再担心学费和书费,只需在情人给她买好的公寓里心无旁骛的念书就行,然而她终于丧失对读书的兴趣而退学了。
一直到吃完晚饭,我一直在想喜宝。回宿舍的路上,林染忽然说,“王微,我说不定毕业能留在美国了。”
“真的?”我有点惊讶,林染一直说她跟原东家签了卖身契,所以一毕业就得回上海。
“应该差不多。OCI的时候纽约的Cleary来面试了几个LLM,我过了第一轮,前几天去纽约面试,感觉也还不错,这两天应该就有消息。如果Cleary招了我,我就不用参加春天的LLM招聘会了。”
“可是你不是跟前东家签了合同要回去吗?不回去的话你前东家给你付的学费怎么办?”
“没关系的。”林染非常胸有成竹的样子:“我的合同写的是如果我回去就不必还这笔钱,如果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到时候把钱还掉就行。我来的时候就打算试试看能不能找到纽约的工作在美国多呆几年,还以为要等到春天才能见分晓的,现在看来也许提前就能心里踏实了。”
“太好了。”我由衷的为林染高兴。虽然认识的时间不算长,我觉得林染和我挺投缘的。如果她能留在美国,自然以后能保持联系的机会就多一点。
我喜欢林染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她是个不折不扣的行动派。第二天中午我在食堂遇见Jane,正吃着饭,林染端着她的餐盘来加入了我们。她坐下的第一句话就是:“Jane,我听说你住在四季酒店顶层公寓?”
我以为Jane会尴尬,结果她没有。“是啊,Kevin的爸妈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Jane非常自然的回答,就好像林染问的是今天的天气一样。
“那Mike说你们结婚后去欧洲度了一年的蜜月也是真的咯?”林染还没有要善罢甘休的意思。
“嗯。”Jane仍然从善如流。“我们之前计划婚礼实在是太忙太累,所以就在欧洲彻底放松了一下。当时没有想到,不过现在觉得还是欠考虑,履历表上有一年的时间是空白,恐怕找工作的时候不容易解释呢,我总不能跟律所实话实说我去蜜月了一整年吧?”Jane满脸忧虑的说,仿佛此事真的曾令她夜不能寐。林染朝我递了一个眼神,我知道她跟我想的一样,劳君树杪丁宁语,似劝饥人食肉糜。
有一些人的人生和我们确是不同的,哪怕同坐在一个教室里,互称同学,我们的人生轨迹也不会因此变得相像起来。我和晓培当年觉得念完法学院找到一份律所的工作就已经是富婆了,现在看来,果然是井底之蛙的想法。有一次聊天时Jane随口说到Kevin的大伯可以说十种语言,全是为玩物丧志而学,比如说为了听懂歌剧而学的意大利语,因为要阅读日本出版的收藏品鉴所以学的日语,反正他们的家族里除了那些需要继承家族企业的成员之外,没有人真的需要工作。隔壁班的一个女生是某参议员的女儿,考上HLS的时候直接上了《Vogue》杂志。那篇报道说,她念HLS是为了受到更多的教育,但她不需要靠这教育获得谋生手段,如果她愿意,受教育可以是她毕生的职业。
“那你为什么要念法学院呢?”我问Jane:“在家做太太不就很好?”
那一瞬间,Jane的表情显得有点惘然,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平时甜美稳重的样子:“我妈妈年轻的时候在台湾的法院做法官,她很喜欢那份工作,可是后来哥哥出世,外婆教育她还是要以家庭和小孩为重,于是她辞职跟全家搬来美国。她在美国找不到和法律相关的工作,后来我又出世,于是她再也没工作过。我妈妈一直觉得很遗憾。我想,能让妈妈抱憾这么久,法律一定是很有趣的职业,所以我就考了法学院。”她顿了顿,“不过我想以后有了孩子估计也会辞职,等孩子大了再出来工作,不然Kevin爸爸妈妈会不开心的。”
隔天晚上我在Langdell读案例。那段时间Torts一直在讨论人身伤害案件,所以读到的故事颇为血腥。有一个案例描述一起电梯事故,有一个人的头在关门时被削掉,于是电梯里的一干人等和这个人头共处了若干分钟……还有一个案件是小孩被夹在电梯内外层的门之间,且电梯在上下运行,这个孩子的妈妈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儿子慢慢死掉,然后尸体还在被电梯拖来拖去,过程持续3小时……Langdell阅读大厅从来灯火通明四季如春,然而我还是觉得头皮发麻。我一向神经脆弱,不能看恐怖片,大四的时候上社会工作课被老师要求写一份电影《沉默的羔羊》的读后感,我拉着晓培壮胆,半闭着眼睛捱过漫长的一个多小时,结果还是做了两天的噩梦。当时我很怀疑我能不能挺过一年级的刑法课,不过就目前来说,刑法倒是还好,虽然经常要死人,但是没有遇到过什么不遗余力描述血腥场景的案例。Torts就不同了,这类人身伤害事件,被害人家属或旁观者如果目睹血腥场景而造成心理伤害,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单独追究责任的,所以这类案例往往在陈述事实时事无巨细的描写其状是多么可怖,务必使读者觉得身临其境,感同身受,然后才能从同理心出发,判给受害人一大笔赔偿。
于是这天我从Langdell回宿舍的那两分钟路程,只让人觉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我一路小跑回到Ames,一口气跑上三楼敲林染房间的门,想找她聊一会儿天,缓解一下心情。林染隔了很久才开门,而且眼睛红肿,好像刚刚哭过。我大概来的不是时候,但是来都来了,也只好硬着头皮进了她的房间。
林染似乎很激动,她紧紧盯着窗外某处,胸部不断起伏,像在用力控制情绪。良久,她似乎平静了一些,终于开口跟我说:“我在Cleary那被人摆了一道,本来要到手的工作黄了。”
“出什么事了?”这消息确实突然,而且我完全不明白“被人摆了一道”是什么意思。
“我去纽约的时候觉得面试情况很好。结果回来以后过两周收到了据信。我觉得很奇怪,就托我在Cleary工作的一个师姐问了一下,结果发现有人给Cleary的HR写了信,说我跟我的原东家已经签约,再去别的律所面试是毁约行为。”
“你知道是谁吗?”我迫不及待的问。
“HR不愿透露名字,我师姐也不好再问。不过这不明摆着的吗,只可能是HLS其他的中国LLM学生。”
其他的中国LLM学生?我默默的把我知道的这一届的LLM过了一遍:陈硕,我Torts课上的那个男生,还有两个没怎么打过交道的女生。我很难想象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位会做出这种事,然而如果林染说的是真的,现实摆在眼前,每人都有1/4的机会。
“那你准备怎么办?”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林染。
“还能怎么办?以后凡事小心,夹着尾巴做人呗。”
“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我还在负隅顽抗。
“你啊,”林染白了我一眼,“就是too simple, too naive.”她也许心情稍稍恢复了点,开始有心思用江总书记的名人名言来批判我了。“有咱中国人在的地方,就必须有江湖。”
-
1.jpg
(68.39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ww_dm 时间: 2014-6-23 14:50
不错的小说,楼主继续贴哈,
等着看续集,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6-28 07:50
第十章 那些过去的和将要到来的
[attach]26669[/attach]
题图:Langdell 雪景,来自作者。
十一月初,波士顿下了第一场大雪。早上醒来,Everette街上停着的汽车已经只剩了一个模糊的形状,仿佛琉璃世界。最初我拿到HLS offer的时候,在网上搜到过一张雪夜里Dunster House的照片,红色的穹顶半藏在积雪里,背后是一轮明亮而冰凉的月光。我记得当时自己想着这offer带来的荣耀和离弃,心里一半是期望,一半是悲凉。
Langdell门前非常热闹,有好多人在堆雪人,打雪仗,不过看起来以1L为主。我想到上大学的时候,一年级的冬天,北京也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南方来的同学赶集似的去未名湖边看雪景,那才是真的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正发着呆,一个小雪球砸到我身上,高田雅史正拍拍他手上残留的雪,冲我笑。
高田和摸您像是来了很久了,他们面前的雪人已经初具形状。高田的手和脸冻得通红,可是兴致很高,那样子让人想到日本动画片里扎着头巾下田的农民伯伯,很有喜感。离上课时间还早,我索性加入他们,大家嘻嘻哈哈的边堆雪人边打雪仗,倒是很像回到小时候。高田笑嘻嘻的跟我说他是北海道人,小的时候到了冬天,全家老小会出门堆雪人,邻居的孩子们之间会打雪仗,他家的孩子不多,所以个个养成了以一当十的本领。天气最冷的时候,山上的狐狸有时会到农户的房子里取暖,顺便讨吃的。他说得眉飞色舞,我听着向往,《龙猫》里的故事,也许真的有可能发生过?“那你想过有天搬回家乡吗?”我情不自禁地问。
高田的脸立刻垮了下来。我在心里暗暗叫苦,看来是说错话了。果然高田看起来有点隐忍的悲伤,但是随即又一脸向往的对我说:“一定会的。等我在纽约和东京赚够了钱就搬回乡下去。我爷爷的在北海道乡下还有农宅和几亩田,到时候我就带自己的孩子下地种田,我们那的冬天雪下得比这个还大,可以堆出一人高的雪人!”听着高田的蓝图,我觉得好像也受到鼓舞。从乐观这点上来说,高田是不折不扣的日本人。
Langdell门口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仅是法学院的人,旁边楼理科系的学生也来凑热闹。我把路过的林染拉了进来,四人同时进行,雪人很快成型,我们拿了一只红色的可乐易拉罐做鼻子,把高田的眼镜征用来做眼镜,开始嘻嘻哈哈的拍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开始以Langdell门前小路上走过的行人为目标开始打雪仗,往往连上了年级的老教授走过也难以幸免于难。中弹的行人往往一笑而过,也有直接加入战斗的。Mike和法兰克正好路过,被林染一个雪球砸到Mike的额头上,模样甚是狼狈。Mike是睚眦必报的人,立刻把书包扔给法兰克开始防守反攻,我和高田对视一眼,觉得林染毫无胜算,还是明哲保身,作壁上观比较稳妥。
法兰克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很自然的和高田,摸您握手,自我介绍说他是2L的法兰克。他们这些美国长大的ABC在社交上确实比较像美国人,和陌生人握手寒暄自我介绍像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自问来美国快三个月了还是没有学会这一技能,每次遇到陌生人总是被动的等我的同伴介绍,也常常忘记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同伴。这当儿法兰克直接结了我的围,我想我也许应该感谢他,但想到看红叶回来的那天在他车上睡着的事,还是觉得挺尴尬。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人家是在悉心照顾我,我却难免有点为这事生法兰克的气。不过转眼这事也过去快两个月了,我也很长时间没见到他,偶尔在学习碰到只是打个招呼而已,老纠结这件事,好像也有点小题大作。
于是我决定大度的问他:“最近可好?”
“老样子。找完暑期工作后一直在审Law Review的稿件,所以前一阵子比较忙。你呢?习惯了1L的生活吗?”
“挺好的。”因为高田和摸您在旁边,法兰克和我说英文。也许是非母语的缘故,我觉得这气氛和距离刚刚好,于是我自然的跟他说起我现在的生活,功课很忙,但没有刚入学的时候觉得分分钟气氛紧张,另外我发现东亚系的燕京图书馆有很丰富的中文藏书,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传教士利玛窦的书,天气好的时候我还是会跑步,多半是在查尔斯河边,心血来潮时也会一路跑到Beacon Street上去,去摩洛哥人开的咖啡店Cafe Rustica喝一杯浓咖啡……
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喋喋不休的嫌疑,立刻住嘴,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法兰克。他倒好像在听故事一样并无反感:“我和Mike住得离Cafe Rustica挺近的,我们俩熬夜后常去买咖啡,店主是穆斯林,早上六点就开门,所以特别适合我们,喝了一杯咖啡正好回去睡觉。”
我们一起笑起来。气氛非常融洽,宾主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我觉得自己之前估计十有八九是想多了。
“感恩节有什么安排?”法兰克问我。
“感恩节?没想过,快期末了,大概就复习功课吧。”我在国内听说过美国人的感恩节,知道这是秋天的节日,美国人在这天要吃火鸡,不过来了美国以后,还真没把这个节日和自己联系起来。
“微,我昨天碰到海堡院长,她说感恩节那天会组织国际学生一起吃午饭,最近几天就会发邮件通知大家报名,你也一起去吧?” 高田忽然插话进来。
“好啊。我想林染应该也会参加的。”林染这会儿正在为她的一时之快付出惨重代价,头发上全是雪。Mike这个家伙显然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只一味以暴易暴。
“法兰克你呢?”高田问。
“我得回纽约州我父母家过节。”法兰克言简意赅的回答。
我问法兰克:“那Jane也回去吗?”
“应该吧。Kevin的父母最近回香港了。”
感恩节来得很快。周四过节,周二下午就有学生拉着行李箱离开校园,我的芳邻Sarah和她的Beau在Ames楼下吻到天昏地暗,好像马上要被家族拆散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到周三傍晚,整个学校静悄悄的,只有我们这些无处可去的国际学生还留守在原地。林染去纽约找她的大学同学玩,我真正成了孤家寡人。
我后知后觉的明白原来感恩节对美国人来说是这样重要的节日。图书馆和食堂关门,所有商店停业,美国人都各自回家,海堡院长的午宴说是为国际学生举办,四下望去全是亚非拉和东欧的学生——第一世界来的LLM 们基本上都趁这长周末出门旅行了。饭前海堡老太太讲了讲几个她家乡路易斯安那的感恩节传统,带领大家像当年的清教徒一样感谢上帝赐予我们食物。坐在我旁边的高田低声说,其实要感谢火鸡和印第安人才对。火鸡真的很难吃,但是大家饭后都发自内心的感谢海堡老太太和学校的招待,一半因为她和食堂员工在这貌似和中国人的春节一样隆重的节日里专门为我们加了半天班张罗组织,准备食物,一半因为如果没有这午宴的话,我们的感恩节就越发冷清,非得咳血焚稿才能应景。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鉴于食堂关闭而我低估了感恩节的威力没有提前在冰箱储备食物,晚餐我只能在宿舍里面泡了一碗高田施舍给我的日本盐味拉面,窝在沙发上看那本燕京图书馆借来的利玛窦传记。书上非常应景的记录了利玛窦在中国的第一个圣诞节:“中国人在腊月里纷纷关门闭户,祭出供奉灶神的肉食,准备迎接行将到来的春节,对利玛窦来说,那不过是太阳进入宝瓶星座后的第一个满月,这个遵循不同历法,观测另一种星象的外国人,独自一人庆祝了他的圣诞节。”
也许是神迹,我真切的觉得我能感受到利玛窦在广东乡下冰冷的屋子里独自对圣像祝祷圣诞时内心的寂寞和孤勇,和这个四百多年前的意大利人惺惺相惜了起来。
邮箱里有两封写给我的信,一封来自Jane,说她和法兰克祝我感恩节快乐。另一封来自华少:
“今儿北京下了第一场雪,我忽然就想念起春天来了。我不知道北京的春天对我来说意味着怎样一种荷尔蒙的分泌,我只是觉得很特别。想好好唱唱歌,想去哪个山头上面晒晒太阳,想看见桃花的花瓣被吹起来,再落下去。还想再看看《春光乍泄》,听听黄耀明。
我现在和女朋友生活在一起,基本上我觉得对她我应该知足了,够聪明,够漂亮,能和我同甘共苦,很爱我,配我绰绰有余了很多了。
但是我还是觉得缺了什么东西,以至于我在吃完饭之后会想要只是自己一个人呆着抽烟来想想以前那些日子。
比如说高中时候和他们几个春游时对着昆明湖尿尿。
又比如说半夜2点和你在城府路上面散步。
呵呵,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想要说什么,只是觉得很久很久都没看到你的文字或者听到你的声音,也就是说,想你了。如果圣诞节你回国,一定要告诉我。虽然我知道陈正浩那小子伤了你的心,你不想联系我们也情有可原。你们俩的事,我不好多说什么,只是我其实既不理解你们为什么会开始,也不理解你们为什么会结束,大概是我太笨了吧。
在那边多注意,别太累了。”
在中国居住了数十年以后,利玛窦用拉丁文给远在意大利的家人写的信件,充满了错误的语法和词汇——他已经快忘记自己的母语了。“他一尝了人参,那间毛竹隔成的房屋就变成了故乡玛且拉达的药店。他看到父亲在配药,他的兄弟在院子里玩耍喧嚷;自己对彭启凡尼神父背拉丁文动词;一会儿又骑马经亚平宁山脉到罗马。世界上远方的另一边还在么?他是否真是那里来的人?那两道横过故乡的激流,变成了台伯河和退加斯河,变成了黄河和长江,他的一生就是星底下水上的旅行。不过死在北京的思想不再使他怅惘了。”
从九月份和陈正浩通的最后一个电话开始,我一直隐忍着的所有抑郁,愤怒,嫉妒,悲伤,不甘,落寞,忐忑,那些不愿放手的过去和不知结果的未来,终于夺眶而出。感恩节的晚上,窗外月光如雪,整个Ames静谧无言,没有人听到我恸哭的声音。
-
0(2)(1).jpg
(62.84 KB, 下载次数: 0)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8-10 17:03
标题: 第十一章 白天打扫,晚上祈祷
HLS的学期制度跟别的学院不太一样,二三年级生的秋季学期在圣诞节之前就结束了,一月份有一个三周的冬季学期,然后二月和其他学院一起春季学期开学。唯有我们一年级生的秋季学期和其他学院是一样的,圣诞节照常放假,一月份再复习考试。我本来的计划是第一年冬天不回国,圣诞节和新年留在学校准备期末考试,感恩节前看林染忙着上网找deal定机票我还不以为然,然而经过感恩节一役,我毕竟获得了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绝无可能孤家寡人的在学校里度过欢乐祥和的圣诞节。华少的信,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周日林染回校,兴高采烈的给我展示她黑色星期五在woodbury outlet大开杀戒买来的各种战利品的时候,我给她展示了我在周末订下的十二月回国机票。
我以为林染会欣喜的说你终于想通了呀,谁知道这个贱人眼皮都没有抬,一边继续欣赏她的血拼成果一边说:“我早知道你熬不过去,买机票是迟早的事,你看你拖到这个时候,白白多花两百刀在机票上吧。一个原价Longchamp包没了。”
在林染的世界里,名包是一种放之四海皆准的等价交换物。回国的机票是一只LV基本款的包,半年的住宿费是一只Chanel的Classic Flap,她说她从前在律所做律师助理的时候24/7的工作,就是为了有一天飞上枝头做associate,每月工资就是一只Birkin。林染对各种名牌款式的中美价格都烂熟于心,随手拈来,离回国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国内她朋友求她代买东西的单子已经长得吓人。林染踌躇满志的说,她准备带一整箱奢侈品回上海,再换一整箱淘宝买的各种东西回美国。
用我从小随之长大的那套价值体系来说,林染可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拜金的人,但她丝毫不介意别人知道她对金钱的向往,对奢侈品的热爱,反而喜欢把小市民的红绸字条骄傲的别在身上,逢人就宣传她从小长大的上海下只角的环境,和那些在我们这些北方单元房环境里长大的小孩听起来觉得骇人听闻的邻里故事。基本上林染可算是北方人心目中上海人的标准负面形象,但我一点也不反感林染,相反,我发现我喜欢并羡慕她那种热烈拥抱世俗生活,并与之沆瀣一气的态度。南方的生活,不管是我从林染或陈正浩那里听到的,还是我去看陈正浩的时候自己看到的,都充满令人羡慕的烟火气。陈正浩曾说过他觉得上海和北京的最大不同,是北京的街边常是一栋栋庄严的建筑,长长的充满仪式感的围墙,而上海的街边,无一例外的开满了商店。他喜欢那种方便而没有仪式感的生活,所以留在了上海。
进入十二月,学院里的气氛默默的紧张起来。二三年级生和LLM们开始准备考试,Langdell改为24小时开放,但即使如此,座位也很难找。一年级生虽然离期末考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毕竟也受到这气氛的感染,人人如临大敌。我从小有个毛病,一到考试就很难和同学一起看书复习,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每当期末考试,我总是改变路径,找个理科生多且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上自习,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人看的书都和我不同,我便瞬时获得了内心的平静,可以沉下心来做我自己的功课。所以学期当中我常常和华少结伴自习,每到考试期间,我就不争气的遁世了。对于此,华少曾经屡次恨铁不成钢的教育我我的恶习完全是由先天心理素质脆弱造成,须得后天下猛药,才有可能痊愈。可惜他是扁鹊,我却是蔡桓公,因此时至今日病入骨髓,还没真的到我自己考试的时候,已经觉得Langdell的气氛剑拔弩张。
好在H记的图书馆多,想找一个避世绝俗的清静所在并不是一件需要很高技巧的事。我最喜欢的是Yard里Widner图书馆的阅览室,它在整个图书馆的中庭,须得从书库右手的楼梯走上去,才能看到这个光明透亮的所在——它有极高的玻璃天花板,白天的光线从穹顶上直射下来,于是上楼梯的那一段路简直像是在朝圣: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我还在国内的时候看过一部美国电影,里面说现代的天使都住在图书馆里,爱读海明威的书。自从去了Widner,我觉得这真是有可能的。天冷了以后我也常去Lamont图书馆,那里的阅览室不仅有高背的Wing Chair,腰垫,还有专门的脚蹬,只差没有备下熊熊火炉和蜷缩在脚边睡觉的猫。唯一美中不足的是,Lamont里面有许多一年级本科生,像我这种一把年纪的和小姑娘们坐在一起复习考试,什么叫做为老不尊,这就叫做为老不尊。
偶尔我也会去Memorial Hall楼下的小教室自习。一般来说,除了饭点和Sanders Theatre有活动的时候,这些半地下的小教室总是非常安静,除了一些助教借用这里进行小班补习外,基本总是空着。教室外的公共休息区域放着一架钢琴,偶尔有学生会在这里练习。其实法学院食堂一楼的休息室里也有钢琴,不过除了某天有一个带着小帽子的犹太男生极专业的弹奏了一曲肖邦的革命外,我还没看到过有谁公然炫技或献丑。Memorial Hall里显然以本科生中的二流演奏家为主 (大约一流的都直接去了旁边的音乐系了),有时候我这个不懂音乐的外行都能听出外面的人弹错了音。相应的,音乐也大多简单抒情,正适合念书时当作背景。
有一天天气特别阴冷。波士顿的冬天白昼短,常常到了下午三点太阳便落山。这天我上完课刚刚三点半,外面已经快要天黑的样子。这种天气Lamont的好位置总是早早就被本科生抢完了,于是我径直去了Memorial Hall。天黑的时候在温暖狭小的空间里读书,非常符合我的审美爱好,于是这天的读书效率很高,不仅把该预习的部分顺利看完,还给期末的outline开了个头,算是超水平发挥。中途外面又有学生来练习钢琴。在Memorial Hall的一众二流演奏家中,今天这位算是水平很不错,选的曲子都挺和我意,表现力在我这个外行看来也很不错,至少没犯任何我能听出的错误。于是鬼使神差的,我在离开Memorial Hall准备回宿舍的时候绕到休息区域去看了一眼今日的演奏家。
弹琴的人背对着我,还在继续,显然完全没有感觉到有人在观察他。他完全沉浸在他的音乐里,从侧后方看过去,他似乎紧紧皱着眉,眉骨随着几个重音的落下而起伏。屋子里光线很暗,他像被包裹在一团如雾的黑暗里,与之融为一体,但他似乎也毫不介意。
这是一首我完全没听过的曲子,低处如浮光跃金,高处如墙倾楫摧,果然让人有宠辱皆忘的意思。一曲终了,他闭上眼睛,修长的手慢慢抬起,又轻轻放回他的腿上。
我不忍打扰这老僧入定的时刻,只是默默观察,等他终于睁开眼睛,我开始拍手。
法兰克困惑的转过头来,像是刚从沉睡中苏醒的孩子:“王微?你怎么会在这里?”
“像你一样藏拙呗,于是就放着法学院的大好设施不用来和本科生抢地盘了。”我揶揄他,“不过你的钢琴弹得真好。刚才那一曲是谁写的?”
“格里格。”法兰克像是被人撞破心事的小孩,虽然天色昏暗,但我发誓他在脸红。“不好意思在同学面前献丑,而且本科的时候习惯了来这里弹琴,于是有的时候就来这里练习一下。”
“你从小就学弹钢琴了吧?”我挺羡慕的问他。
“呵,”他不置可否。“我们这种ABC的三大俗就是从小学钢琴,长大上常青藤,毕业了做医生或律师,全被我占全了。”法兰克从钢琴面前站起来,合上琴盖,双手交叉拉伸了一下,然后朝我走过来。“还好我一下午都没弹肖邦或者拉赫玛尼诺夫,不然那真得是教科书一样的ABC形象了。”
“不过看得出来你真的乐在其中。刚才你弹格里格的时候我一直在你背后,觉得你就好像要和音乐融化在一起一样。”
“我是喜欢弹琴的,不过天赋不高,所以只好躲在这里练习。”我们一边聊天一边一起往外走,法兰克带点自嘲的口气说。“Jane比我弹琴的天份高很多,可是她不喜欢,勉强弹到高中毕业离开家之后就放弃了,挺可惜的。”他顿了顿,“你喜欢音乐吗?Memorial Church每年十二月中有两场圣诞歌曲礼拜,有没有兴趣一起去?”
“这个,不信基督教能去吗?”我有点犹豫。
“当然可以。我自己也不是教徒,但是每年都会参加。哈佛的唱诗班水平很不错,这个礼拜以演唱圣诞歌曲为主,对外开放,大学社区之外也会有很多人来参加,所以往往需要提前去排队。”
“好啊。没想到学校里面音乐资源还挺多的。”我衷心的说。
“嗯。”法兰克指着不远处一座古典式建筑给我看:“那是欧洲研究中心,你看到的这栋房子是创立百威啤酒的家族捐建的,里面以其命名的大厅有一架巨大的管风琴,所以常常有管风琴音乐会。另外,如果你喜欢大提琴的话,马友友是校友,夏天也常常回来开小型演奏会。”
其实不过七点多点,因为天黑且冷,感觉像半夜一样。我们一边呵着白气一边往法学院走。法兰克把我送回Ames门口:“那么下周日见啦。”他向我挥挥手,回身往Langdell大步走去,刚才在Memorial Hall地下室里笼罩着他的那团沉沉雾气已经消失不见。
十二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下午,我和法兰克约好下午四点半在Memorial Church门口见面。本来林染说要跟我一起来的,结果头一天大雪,天气预报说今日最高气温零下二度,林染立刻就改变了主意。现在下了雪以后已经没有人堆雪人或是打雪仗了,所有的人都只是抱怨今年的天气差,才只是十二月,已经下了许多场大雪,温度动不动就最高零度以下。
等我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到Memorial Church的时候,门口已经排了很长的队。法兰克从人群中笑眯眯的向我招手,他围了红黄相间的哈利波特式的围巾,在一群老先生老太太们当中相当显眼。
“你来了很久了吧,冷吗?”我忽然意识到他显然很早就来排队,所以才能排这么前。这么冷的天,我刚站定就觉得耳朵冻得有点疼,而他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法兰克又开始脸红,我想到《倾城之恋》里范柳原夸奖白流苏的特长是低头,法兰克显然属于男生中很善于脸红的人。ABC男生还真是像小白兔一样啊,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教堂的大门忽然打开,人群开始慢慢往里走。门口穿着道袍的usher发给每个人一个小册子,里面是今天的程序和所有歌曲的歌词。“法兰克,这里面很多歌曲是要用拉丁文或者德文全体合唱的,你都会吗?”我有点紧张的问法兰克。
“没事,你不会唱的歌不用发声。我也只会少数几首。”法兰克轻声安慰我。
礼拜五点才开始,我开始好奇的张望。整个教堂以白色为主,唯有前方的神龛和布道用的讲坛是黑檀色的。因为圣诞节的缘故,神龛里摆了许多圣诞红,各处点缀了柏叶和蜡烛。穿着礼服的唱诗班坐在神龛的后面,很像一个美梦成真的童话。看我看得出神,法兰克介绍说Memorial Church每天早上8点45有早祷,每周日有礼拜。这个传统从1636年建校开始,已经存在了快400年。400年!我在心里惊叹,不知道上帝听到这十多万次的祷告,会不会有一点感动。然而法兰克随即打碎了我的文艺梦,补充说早祷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能使学生和老师准时去上早上九点钟的课。“这不是我杜撰的,这是教堂的term book上写的。”他耸耸肩,好像很无辜的样子。
我正准备反唇相讥,背后的管风琴响起,礼拜开始了。我听说过管风琴这种乐器,但是第一次听到现场管风琴的声音,我还是愣在了当场。管风琴的声音在低音处庄严肃穆,充满了抚慰灵魂的力量,在高音处又极为华丽而慑人心魄,让人只想以一己之卑微的所在,仰望永恒之中神的慈悲。
长长一段管风琴的前奏之后,唱诗班的人声响起:
Adeste, fideles, laeti triumphantes
Venite, venite in Bethlehem
Natum videte regem angelorum
Venite adoremus, venite adoremus
Venite adoremus Dominum
也许是因为管风琴,也许是因为拉丁文的歌词,也许是在教堂里的缘故,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如摧枯拉朽般带来内心奇异的平静和莫知所衷的喜悦之情。我在这音乐里心醉神迷,直到三四首赞美诗之后才缓过神来。礼拜快到尾声,教堂里灯光熄灭,唯有星星点点的烛光,所有人在唱诗班的引领下用德文或英文唱Silent Night。显然这是法兰克说的“少数几首”之一,他闭上眼睛跟着哼唱,是挺好听的男中音,烛光撒在他闭著的眼睑上,他显得很虔诚。我后知后觉的发现其实法兰克长得挺不错,除了哈利波特式的围巾稍微有点傻,整个人确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样子。
一小时的礼拜浑似黄粱一梦。我们走出Memorial Church,冬天清洌的冷空气抚在脸上,这个梦像是终于醒了。法兰克照例送我回Ames。我还兴奋的想着刚才的音乐,一路问法兰克各种和Memorial Church相关有的没的,发誓明年还要来参加这个礼拜,法兰克不厌其烦的回答我的十万个为什么,从一个外人的角度来看,那个画面大概很像是一个法兰克在遛一只小狗。我们走过Yard,走过灯火通明的Langdell。到了Ames楼下,我忽然想起来:“下周五我回国过圣诞节,你也应该要回家吧?”
“嗯。”法兰克点点头。
“那么,祝你下周考试顺利,圣诞快乐咯。多谢你今天带我去看圣诞礼拜,实在是太棒了。”我的心情还是很雀跃,于是我学着他们美国人的礼仪,向法兰克伸出双臂。法兰克仿佛犹豫了一下,把我拥入怀中,他的手指非常迟疑的放在我的后背上,而我充满豪情的拍了拍他的背,转身上了楼。他的哈利波特围巾真扎人,我在心里想。
题图:当年的Christmas Carol Service Program 封面。Annunciation, painted by Fra Angelico (1387-1455) (Florence).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8-10 17:05
标题: 此岸 十二章 出埃及记
华少来机场接我。见面他先问我:“你丫还会说中文吗?”我在接机大厅众目睽睽之下把他暴扁了一顿,施暴者和受虐者都觉得那感觉还跟半年前一样,挺对,然后我们各自松了一口气,还像原来一样相亲相爱的离开了机场。
“好几个人说圣诞节来个高中同学聚会,我准备安排在这周六,既然你在国内就一起来吧?”上车没多久,华少问我。
我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杨树林:“陈正浩会来吗?”
“你希望他来,还是希望他不来?”
我尽量装作若无其事:“他来不来无所谓,我们毕竟是高中同学,还能就此不见了不成?可是我不想见他的女朋友。”
“成!这事儿包在我身上。”华少立刻打了包票,“陈正浩他女朋友其实…”
我立刻回头打断了华少:“打住。打住。”我盯着他,一直到确信他把刚才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我好像打完了一场战争,精疲力竭的仰头靠在出租车座椅后背上,闭上眼睛说:“我跟陈正浩没什么了,但我不想知道他女朋友是谁,长什么样,做什么。我不想知道任何能落实到一个活人身上的具象化的信息,暂时还不行。”
这话说完,我松懈了下来。也许是长途旅行的疲惫,我很快睡着了,一直等车停在了我家门口,华少叫醒我,我才睡眼惺忪的睁眼,看见了专门提早下班在门口等我的妈妈。
早在回国前一周,我就规划好了一个详细的回国必去餐厅名单,和在家每顿饭的菜单,以确保我的胃物尽其用,不浪费回国期间的每一顿饭。对于我的吃饭计划,我家上上下下都十分捧场,连久已不下厨的姥姥都亲自赶来,在给她专门预留的时间段保质保量的做出了我在波士顿日思夜想的肉龙。华少反正还在上学,干脆充当了全陪的角色,甚至被我拉去了动物园和万通批发市场。我大包小包的用美国1/8的价钱买了许多便宜货,华少愁眉苦脸的给我做挑夫,指天发誓说幸亏从来没有松口答应过女友陪她去这两个市场,以后也绝没有二回了。
在家的日子,简直出则乘舆,风则袭裘,雨则御盖。国内的茄子特别大,国内的洋葱特别香,国内的猪特别的该杀,连冬天北京城里弥漫的那股烧煤的味儿,我闻着都觉得心下妥贴,十分受用。有一天我正不顾形象的在沸腾鱼乡捞着水煮鱼里面的鱼片时,华少忧虑的对我说:“王微啊,我听说资本主义物质极大丰富,你怎么跟刚从劳改农场放回来似的?”
“俺们博士屯农村呗,伙食还不如劳改农场呢。”这可是我的肺腑之言。H记附近一共有四家中餐馆,Harvard Square的燕京和香港楼,法学院附近的常熟,和神学院附近的风味亭。这四家餐馆里,香港楼和常熟可以直接忽略不计,别说在纽约唐人街长大的Mike和我们一众国内来的学生,就算对中餐相当没有鉴赏能力的法兰克也对其嗤之以鼻。燕京因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在Harvard Square的核心区域,正对着Yard,所以自古以来都是国内学生到H记的第一顿中餐目的地,但它家的水平不高,且贵,所以往往开学一两个星期后,学生去的就少了,只有那些相对有钱,中国胃又比较顽固的访问学者,会坚持不懈的照顾它家的生意。剩下的风味亭,老板据说是从波士顿地区长盛不衰的四川饭庄出来单干的,传说菜的味道最初非常好,但自从确立了H记附近最佳中餐馆地位之后变得骄傲自满,日益走下坡路。波士顿靠谱的川菜,无论是Brookline的四川饭庄还是Belmont的四川小馆,统统都需要开车去,偏偏有车的法兰克不能吃辣,偶尔他和Mike约我和林染吃饭大多都是去MIT附近的台湾菜馆。细细想来,我对ABC的偏见,应该就是从他们不能吃辣开始的。
“不过我那儿还不算特别差。”我又捞了一块鱼,勇敢的面对了华少“你们那不差还能更差到哪里去”的质疑神情:“我们那一LLM跟我说她同学去了北卡念书,偶尔进城在稍大点的美国超市买到了4刀一磅的中国白菜都觉得幸福的泪流满面,完全不在乎她得花一车白菜的价钱买一棵白菜这个心酸的事实了。”
果然,华少好像有点感同身受到林染同学见到白菜时狂喜的心情,他带着一种悲悯的眼神把桌上的一盘干锅娃娃菜往我这里推了推。
我发现,和朋友们抱怨美国的伙食是一种极为有效的示弱方法。别说华少,连一向牙尖嘴利,以至于每次我见他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生怕穿衣举止说话露了怯,被他抓住狠狠讽刺一番的萧世伯,都在听到林染同学见白菜的故事之后任我点了一桌荤素毫不搭配的菜而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点评,只是在饭后带我去听了一场京剧,说是外国友人来北京的时候,这一般是保留节目。
萧世伯还给我传达了一个消息:他考了GRE,正在申请去美国读PhD.
这事儿要搁在华少或者我任何一个同学的身上,那都没有任何可惊奇的。但萧世伯是前辈,前到什么程度呢?他进北大化学系的时候,老狼还没毕业呢!萧世伯大学毕业直接进了微软,做和化学毫不相干的工作,业余时间读书写诗,和各种老中青文艺青年们厮混,直接熬成了钻石王老五。现在他当年出国的同学都毕业回国当教授了,萧世伯决定申请去读PhD。
于是我大跌眼镜的问他,为什么呀。
萧世伯高深莫测的一笑:“你看,你问这个问题,就证明你才20出头,心理上就已经老了。真正像我这样心理上年轻的人,才能够在三十多岁的高龄做出这种彻底改变人生的选择。”
“可是,”我还不甘心,“你如果申请读商学院我还可以理解。PhD要读六年,且不说你的十多年前本科学到的知识还在不在,等你毕业都四十出头了,那时候再重头开始工作,过去的十多年工作经验不是全白费了吗?”
“是啊,可是我就是厌倦了现在的工作,想换个环境,换个方式生活。”萧世伯极为坦然的说。“去年秋天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得了癌症去世了,她是做有机化学的,我在大学的时候专门选了无机化学,因为有机化学的试剂毒性很大,长期接触容易患癌。我同学临终的时候,说她当年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觉得有机化学最有趣,与其用长长的人生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还不如去冒个险,最后不过是求仁得仁而已。我现在觉得她说的很对,而且我没有结婚,父母又有我哥哥照顾,为什么不冒点险做自己喜欢的事呢?最坏就是毕业没工作重新找个软件企业上班呗,那我也赚了在美国生活的6年。所以我回来就准备GRE考试,上周已经把所有申请资料都投出去了。我一向喜欢梭罗和艾米莉狄更斯,申请的绝大多数学校都在新英格兰。如果顺利的话,明年秋天就可以跟你在美国见。”
我承认萧世伯大概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这个决定,该想的他也都想到了,可我还是觉得他这举动实在疯狂,而且用梭罗和艾米莉狄更斯来选择申请学校的地点,这本身就是一件透着诡异的事。唯一能与之媲美的,只有北大社会学系的李猛老师放下北大老师工作去芝加哥大学念PhD的事迹。北大化学系果然是出理想主义者的地方,前有老狼,后有萧世伯,令我等凡夫俗子自愧不如。于是我祝萧世伯拿offer拿到手软,我们约定明年秋天新英格兰见。
周五晚上收到华少群发的短信,确认第二天晚上高中同学聚会的时间地点。按照惯例,大家先吃晚饭,再转战朝阳门钱柜。十一点多,我正准备睡觉,手机叮的响了一声,是华少。
“陈正浩刚下飞机。他说他明天晚上要来。一个人。”
我把这条消息看了又看,回了一条“嗯。”
第二天下午该出门的时候,我开始为穿什么衣服出席聚会纠结起来,是盛装打扮,传达一个“你看你错过了什么”的信息呢,还是故意乱穿一气,表达“我已经完全不在乎你觉得我好不好看”的意思。我觉得很难取舍。思量再三,我给华少发了个短信,问他什么意见。
华少回的非常快:“随便穿,你怎么打扮我们直男都看不出来你要表达的意思的。我已经在去餐馆的路上,你赶紧的。”
我恍然大悟,觉得华少说的很有道理,于是随便穿了一身,抓了个包就出门了。
华少的号召力还是很强,晚饭来了有十多个人。陈正浩迟到,上了两三个热菜他才来。甫一进门,就有人问他:“这次怎么没带女朋友来?”
陈正浩没有接问题,拿起桌上的一个空杯子,自己倒满啤酒。“我来迟了,自罚一杯。”说完他抬手喝完一整杯酒,向那个问他问题的人亮了空杯子,迳自入了座。
我发现华少正密切的观察我的表情,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
出席聚会的高中同学大约一半开始上班,另一半还在学校读研。工作的同学大多在交流职场新鲜人的经验,哪家公司管得严,哪里福利比较好之类,还在上学的呢,相对来说生活和以往变化不大,也就说说学校里那些事。有人问我美国生活的种种,我也一一作答。
吃完饭照例转战朝阳钱柜。一票高中同学中,我和华少是我们班的麦霸。我们最拿手的合唱曲是陈升的《北京一夜》,由华少唱女声,我反串陈升。这一天大家以各种时下流行歌曲开场,我惊讶的发现,原来出国不过几个月,我已经在唱歌曲目方面被国内的同学远远甩在后面。唱过三轮,老歌慢慢浮出水面,又有人起哄我和华少,于是我们欣欣然拿起话筒,再度高歌一曲“怕走到了地安门……”
聚会终于散场,大家站在钱柜门口各自一边呵着白气搓着手保暖一边打车回家。华少问我要不要送我,我说不用。这个晚上我用尽全力支起了一幅无动于衷的样子,甚至跟在某次点歌时和陈正浩像老同学一样聊了两句。现在我累了,只想赶紧坐车回家睡觉。
我冲所有人摆摆手,退了一步准备到马路对面去拦车。“小心!”陈正浩的声音和非机动车尖利的刹车声同时响起,我被陈正浩一把拉回了人群中。“丫活腻了!”一位骑助力车的胖大叔丢下这句话恨恨的继续往前,而我不好意思的冲所有人笑笑:“真没看见。”再转身过街,陈正浩跟了上来,他一句话没说,可是人站在我的左边迎着来车的方向,一只手虚虚的扶着我的后腰,跟我一起过马路。我浑身紧张,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在那只隔了三层衣服搁在我背后的手上。这两车道的马路,我觉得我们过了有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过红海那么长的时间。安全走到马路对面,陈正浩放下了他的手,却还没有要走的意思。谁也不说话,我们像两个沉默的犀牛一样笨拙的较劲。过了一个世纪之久,终于有一辆救命的出租车驾着祥云徐徐驶来。我长出了一口气,“再见!”上车的时候我对陈正浩说。他没有看我,也没有回答。我关上车门,向百花深处开去。
前一天晚上费了太多的力气,第二天我睡到日上三竿才懒起画娥眉,跟我妈去姨妈家串门吃饭,继续作威作福。吃了暑假时候的亏,看昨晚那架势,我挺怕陈正浩再杀到我家来。虽然人现在有女朋友了,我这多多少少有自作多情的因素,但陈正浩是我心上的五指山,毕竟还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好。于是吃完午饭我拉着一众表妹上西单逛街,晚饭后又撺掇我妈她们打会儿麻将再回家,直到所有从北京往上海去的交通工具都出发了,才筋疲力尽的跟我妈回家去。
但我毕竟低估了敌人的顽固程度,陈正浩回了上海,过了两天,华少这名多管闲事的说客找上门来了。
我们去了北海公园。正值隆冬,又不是周末,公园里除了几个锻炼身体的大爷大妈之外,基本没有人。华少开宗明义:“我还是那句话,我既不理解你跟陈正浩为什么会开始,也不理解你们为什么会结束。陈正浩那小子表面挺开朗的,其实所有重要的东西他都憋在心里,八杆子也打不出一句来。他对你的心思,可能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了。这个他不说,我当然也不能问他,但是周六晚上你走了以后,他抓我走了大半个北京城,又在你家楼下转了好几圈,跟双城记似的。我他妈都冻死了,要给你打电话还被他挡下了。”
我没看华少义愤填膺的脸:“现在说这个有意思吗?他都有新女朋友了。”
“还真不一定没意思。他周日晚上回去就跟女朋友分手了。”
我错愕的看着华少。
“你先别急,咱先说说这个女朋友是怎么来的。你知道陈正浩这丫挺骄傲的,要不他也不会非得折腾到上海去。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陈正浩一直觉得他喜欢的是漂亮听话的女孩子,”华少顿了顿,好像豁出去了:“也就是,不是你这种类型。”他小心翼翼的看了我一眼,发现我没有要跳起来发作的意思,才放心的继续:“你们在一起的时候呢,他偶尔会喜欢说大家觉得中国只有北大清华两所名校是无稽之谈的观点。很久很久以后我才体会到,他可能当时是觉得你比他强,心里有点压力,再加上你跟他从小认为自己喜欢的类型不一样,所以这种压力可能会被放大。你LSAT考了高分,这种压力就更大了,他自己不想出国,又怕把你留下来,让你放弃了大好前途,总有一天你要怨他。你一举考上了哈佛法学院,对他来说,不过证明了他放手让你走是对的。”
我木然的看着湖面。原来陈正浩早为我做了决定,给我规划了他心目中我最适合走的路,这样看来,我也许还得感谢他做了挺大的牺牲。可是他为什么不问问我我想做什么,我想要怎样的生活?大概归根结底他还是怕我有天后悔怪他罢了。
华少看我没反应,继续往下说:“他暑假回来找你这件事,我真不知道。他是聚会那天晚上才告诉我的。我到那时候才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以往有好几回我都想跟你说,但要不然最后还是决定不要插手你们的事,要不然就是被你自己打断了…”
我忽然有非常不好的预感。
“…陈正浩九月份带回来的女朋友,是你室友晓培。”
我很想痛哭,又很想大笑,但终于什么也没做。晓培从大四就在上海实习,后来又留在那里工作,她遇到陈正浩,两个人好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只是我居然像傻子一样被蒙在鼓里这么久。我和晓培果然是互换了彼此的人生,连男朋友都包含在内。
华少笼笼我的肩膀,我拍拍他的手,表示我没事。
“我一直没告诉你,也是不想你受到伤害。如果你和陈正浩已经分手了,那他和晓培在一起虽然还是不太妥当,毕竟也没有什么不对。我今天拿出来说,一是因为陈正浩真的后悔了,虽然他觉得现在没脸找你,但是也明白你们之间假若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可能,他都得先把现在的残局收拾干净,不然他也不会周日晚上回去就连夜找晓培摊了牌。二是因为你得理解晓培这是个特殊情况,陈正浩夏天的事确实做得不地道,但他夏天回来找你是真心诚意想挽回的。虽然陈正浩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想无缘无故的为他辩护,但晓培是不一样的,她毕竟跟你那么熟,知道你们各自的弱点在哪里,她一句话就摧毁了陈正浩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对你们未来的微弱信心。”
回美国的飞机上,我一直在回味华少的话,他说,晓培只问了陈正浩一个问题,就瓦解了陈正浩对我们未来的信心。
她问陈正浩:“王微已经去哈佛法学院了,你准备什么时候考托福?”
题图:北京的冬天,来自网络。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8-10 17:07
标题: 此岸 十三章 This could be heaven or this could be hell
回到波士顿以后我又恢复了晨跑。以前还是有一茬没一茬的,现在倒坚持了下来。波士顿的一月,大西洋带来干冷的风,有时沿着查尔斯河一圈跑下来,耳朵和脸颊冻得毫无知觉,喉咙里有腥甜的感觉。但我觉得这样很好。跑步的时候所有的精神都集中在身体的疲乏和皮肤的不适上,不知是因为大脑放空还是身体分泌的多巴胺起了作用,让我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
差不多整个一月,我的生活跟刚到美国时很像:跑步,去图书馆,吃饭,去图书馆,睡觉。每日循环往复。林染忙着冬季学期和纽约的LLM招聘大会,一直到考试,我都没怎么见到她。考试周开始前的周五又照例收到email说五班同学今晚请去一个叫做“阿喀琉斯”的酒吧进行Bar Review。我不过迟到了半小时,到的时候有好几个人俨然已经喝醉了。平日沉默寡言的Jason和Stuart把啤酒和一杯杯的龙舌兰酒混着喝,大家互相调侃考试复习的情况。
喝到半夜,有人破罐破摔的转场去跳舞,我和Sarah的男友Andew同学扶喝醉的Sarah,高田和另外一个女生回宿舍。外面极冷,偏偏Yard这个时间已经关门,我们得绕远路走回法学院去。喝醉了的Sarah不停的说话。走到一半,她忽然停下来抓住我的手,一脸认真的问我说:“Wei,你都不是native speaker,怎么要考试了还这么镇定?”我还没来得及回答,高田哈哈大笑:“她从communist China来,他们上学的时候除了读书什么也不许做,这样才能考上大学,所以王微早就习惯了。”Sarah做了一个夸张的恍然大悟的表情,而还没醉的Andrew非常尴尬的看着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冲Andrew摇摇头,表示没关系。这个晚上许多同学喝醉了,于是把埋藏了一学期的不痛快发泄了出来。说实在的,高三也没有这样可怕,何况美国学生没有经历过高三。至少高三的时候老师不会抓着你回答问题:Shussler Fiorenza教授喜欢一个案例问一个人,而且得不到答案决不罢休。她会不停的提示你,直到最后你觉得自己愚蠢无比为止。
该来的总还是要来。考试都是24小时的开卷考试。教Torts的奥茨教授平时相对挺和气,考试的时候让我们吃了大亏。她事前说考卷上“每一个fact都会有它存在的目的”--结果她给了整整7页纸单倍行距的facts,让我们分析法律后果。其他教授要求考试应答用12号字体,10页为限,奥茨教授要求10号字,20页。她在课堂上说我的考试你们最多可以写20页的时候助教回头无比同情的看了我们一眼。我们彼时还浑然不觉,一天的考试下来手指酸痛到抬不起来的时候才明白那眼神是什么意思。虽说20页是篇幅的最高限制,但就连我这个最初来美国时一封三行字的email要写上半小时的国际学生都生生的写出了20页来,因为奥茨教授的说明上用春秋笔法写道:I’ve given some good grade for people who only wrote 15 pages.
考完试那天林染施施然出现在我面前,跟我说晚上法兰克和Mike组织小范围的吃饭打牌活动,邀请我和林染参加。我正想拒绝,林染徐徐吐出一句:“四川饭庄,我请客,法兰克做司机。”
于是我抛弃了节操,立刻就范了。
四川饭庄果然是波士顿川菜界经久不衰的招牌,水煮鱼辣得非常过瘾。法兰克的吃辣水平完全不够挑战水煮鱼,只能吃吃丝瓜竹荪盐煎肉之类人畜无害的菜。Mike虽然比他好一点,但也只能友情赞助一下。于是我和林染欣然把辣菜都包圆了,吃得汗流浃背,好不过瘾。
两杯啤酒下肚,林染愈发的活泼起来。她绘声绘色的给我们讲她去纽约参加招聘会的经历:“那天晚上我路过麦迪逊广场花园,正赶上球赛散场,有俩黑哥们儿一脸喜色的走过来,看见我就说,'Hi, five!' 还伸出一只手。我想,擦,还遇上打劫的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学长就叮嘱我要是碰上打劫千万要镇定,给钱就行。于是我乖乖掏钱包,结果没五块!我只好给了他一张十块的,那黑哥们儿也楞了一下,没找我钱就走了。”
我正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林染,忽然发现法兰克和Mike都表情扭曲。法兰克还好点,Mike的脸憋得跟茄子似的。我和林染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理解他们俩为什么表现得这样奇怪,这下Mike憋不住了,拍着桌子大笑起来,搞得全餐厅的人都往我们这边看。愣是法兰克这种平时道貌岸然的,这会儿也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我和林染觉得挺尴尬,这必须是和我们有关了,但他们究竟在笑什么,我们还是毫无头绪。看我们面面相觑的样子,Mike一边喘着气一边对法兰克举起一只手说:“Hi five!” 法兰克犹豫了一下,伸出一只手去和Mike在空中击掌,Mike又径自笑成一团。
气氛忽然很怪,林染的脸色挺难看的。还是法兰克先反应过来,拍了拍Mike:“好了这也不值得你笑成这样。林染一个女孩子深夜遇到两个黑人,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我感激的看了法兰克一眼,感谢他给我们解围。但林染这个天蝎座毕竟是记了仇,那天晚上吃完饭后去法兰克和Mike合租的公寓打双升,林染对这两个刚学会打牌的新手如秋风扫落叶一般的无情,导致两人很快输得脸上贴满了纸条,十分的狼狈。
就单身汉的公寓来说,法兰克和Mike的公寓简直清洁整齐的不可思议。厨房里雪白的磁盘一个个在碗架上整齐排列,烤箱把手上挂着看起来洁白无瑕的擦手巾,客厅书架上整齐有序的摆着大约是两人的书,唱片,DVD和游戏软件,唯有墙上挂着的两幅巨大的电影海报,一幅是安吉丽娜茱莉,另一幅也是安吉丽娜茱莉,能够确证这是两个单身直男的家。
从华少和我的谈话算起,这是第20天。在那之后,陈正浩没有找过我,华少也没再提起此事。我不禁怀疑,我和华少的对话到底有没有发生过?陈正浩真的和晓培在一起过吗?还是只是我的幻觉而已?考试期间我还有分散注意力的办法,现在考完了,我开始有许许多多想要和不想要的空闲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这令我很困扰。
我当然无法忘记陈正浩。我们分手了两次,或者说,陈正浩把我甩了两次。然而虽然是这样,当分手最初的那些愤怒和悲伤过去之后,我再次重温我们的关系,能够记得的仍然是那些最初令我怦然心动的片段。我常常回想他在杏花楼前走在我面前的背影,雨后黄昏的路灯下,他灰色的编织毛衣泛着淡淡的光。无论我们后来经过怎样的曲折,他怎样伤过我的心,回想这个场景,我还是觉得心里充满欢喜,随时可以重新泥足深陷。
但23岁的我和四年前相比毕竟学到了点人生的道理。我和陈正浩当年没有跨过去的坎,今日仍然横在我们中间。即便没有晓培,没有我们相隔的七千多英里的距离和13小时时差,我们也已经放弃过一次。暑假的时候我还豁出去了一回,但那又怎么样?感情这事端的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如果华少说的都是真的,陈正浩没有找我,恐怕也是因为同样的想法吧。
我反反复复读钱包里那张陈正浩给我的小字条,他人生当中想要做到的五件事。陈正浩的人生和我的,到底是同一部剧,还是我们终究只是在对方的人生中走了一个过场?我一遍又一遍的想着这问题,心里既柔软,又怅惘。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8-10 17:08
标题: 此岸 十四章 新的世纪
春季学期伊始,学校里上上下下都友好的叫我们1.5L,以示一年级已过半,很快就可以摆脱1L这辛苦的身份。我拿到第一学期成绩单时松了一口气:就像我预期的那样,大约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既不用担心以这份成绩单找不到工作,Sears奖学金这种也是不必痴心妄想的。
第二学期的课程相对轻松,除了民法程序以外,其他的课都可以自由选择。上学期期末的时候,高田好心提醒我,第一年春季学期的选修课最好不要选太难的。因为第二年的OCI全凭第一年成绩找工作,如果选了很难的课,容易拉低成绩,在找工作的时候吃亏。“尤其要避开里根院长的行政法和法伦教授的联邦法庭,这两门课里集中了所有毕业想去最高法院和联邦巡回法庭做法官助理的gunner,即使你想上这两门课,也最好等到3L的时候,反正那时候成绩已经不重要了。”
我谢过他:“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高田抓抓头发,冲我腼腆的一笑:“看棒球比赛的时候那些2L学生告诉我的。”
“那你准备选什么课?”我问高田。
“我嘛,我准备选公司法和证券法,我希望能找到一个美国律所东京办公室的暑期实习。一般来说美国所在日本的业务都跟资本市场有关,所以这两门课应该很有用。”
“你知道的好多。”我衷心的对高田说。和我相比,高田显然更快的适应了HLS的生活,也对未来有很清晰的规划。我常常看到他和其他白人学生在一起谈笑风生,而相对来说,我的社交圈还是以亚洲人为主,和白人同学的交往仅仅限于班级聚会喝酒聊天而已。说实在的,我觉得和白人同学很少共同语言,他们常提起那些体育明星,政客,我既不熟悉,也谈不上什么兴趣,有时某人说了一个笑话哄堂大笑的时候,我也只是讪讪的跟着笑一笑,却其实并不明白笑点到底在哪里。
于是我一直很困扰,到底是因为高田在美国生活的比较久,所以融合得好呢,还是我确实不够努力,所以才没发现这其中的乐趣。
开学的第一个周末,我约了法兰克在Beacon Street上他喜欢的那家摩纳哥人开的咖啡厅喝咖啡,请教他关于第一学期暑假找工作的事。迄今为止,我所听到的关于暑期工作的信息,基本都是高田那里来的。他说一般学生要么是去做短期法官助理,要么是去非营利机构实习,当然也有少数去律所的。律所的工作薪水丰厚,还能够为OCI打好基础,但相对来说1L实习生招得不多,属于稀缺资源。
我大概给法兰克叙述了一下我从高田那里贩来的二手消息,又表达了我对高田毫不费力就能和白人玩到一起去的羡慕和而对我在这方面能力欠佳的遗憾,顺便就融会贯通了一下:“所以我对找工作这件事挺没信心的,要不还是找个非盈利组织混一个暑假得了,反正也没工资,门槛应该不会那么高吧?但是为了秋天的OCI打算,是不是还是有点律所经验比较好呢?万一表现太差会不会有反效果?”
法兰克放下他的咖啡杯,打断了我:“如果不考虑可能性和任何外界的因素,你最想做什么?”
“我?” 我被他问住了。“我其实也不知道,如果能去律所赚点钱的话当然是好的,不过我申请HLS的时候personal statement写的是说我想学习了法律之后能在公法方面有所造诣,为社会做出贡献,结果第一年暑假就去律所赚钱好像不太好。最近我读了一两篇博客文章,觉得法官助理也挺有意思的,但那种工作,我的英文不一定能胜任吧?”
我还在自言自语,法兰克忽然问:“王微,你是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看你?”
“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是吧。我从小在一个大院长大。我妈妈从小教育我,大院人多口杂,最重要的是我不能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让别的大人说我爸爸妈妈的闲话,慢慢就习惯了做事之前先想想别人会怎么看。这跟找工作有什么关系吗?”
“我长个子晚,九年级以前,我都是坐在教室的最前两排。” 法兰克忽然答非所问的说。“因为个子小,我体育也不太好,打橄榄球没有人愿意和我在一队。你知道在美国,这对男生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不知道诶。难道说跟我们上学时的班里差生差不多?”我说完忽然觉得自己很白痴,赶紧喝了一口咖啡掩饰。
“可能还要更坏……”法兰克自嘲的说。“是不受欢迎。学校里最不受欢迎的,就是我这种成绩很好但体育很差的亚洲男生。五六年级的时候我经常被打,晚上穿着被撕破的衣服回家。我妈很心疼,把我转学到号称全纽约州最好的私立学校,那些‘蓝血’家庭都喜欢把小孩送到那里去念书。但那又怎么样?我还是整天被欺负。”
“我想过各种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受欢迎。我试过逃学,故意考得很差,结果他们开始嘲笑我是愚蠢的亚洲人。我在Superbowl party前把橄榄球比赛的规则背得滚瓜烂熟,但其实根本没人邀请我去参加。我还是被各种人欺负,一直到九年级,我爆发了一次,跟常常欺负我的那群人狠狠打了一架。领头的那个人被我打断了鼻梁,我自己在医院里躺了两天。此后我还是不受欢迎,但是没人再敢欺负我了。”
“后来我考上了哈佛。你觉得学校里的其他人应该对我另眼相看是不是?Not really. 好莱坞的那些电影总是宣传弱者如何靠意志战胜强者,那些曾经欺凌弱者的人如何幡然悔悟,重新做人。那都是骗人的。那个欺负了我好多年,最后被我打断鼻子的Nick,现在是我的同学,也在Law Review,昨天还兴高采烈的谈起我上中学的时候样子是多么蠢。”
法兰克不疾不徐的讲着这些,好像是别人的故事,而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好。我遇到法兰克的时候,他已经身高六尺,名校招牌加身,待人接物举重若轻,怎么看怎么都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的斯文败类形象,很难想象他从故事里瘦弱畏缩的样子慢慢抽条变成今日模样的过程。
“王微,”法兰克终于讲完了他的故事,平静而高深莫测的看着我,而我看见自己在他瞳孔里面的两个小小的影子。“我们谁也没法改变别人对我们的某些看法,无论你怎么样努力都不行,你只能学着坦然接受自己的样子,才不会庸人自扰。”
那天法兰克好像从头到尾也没给我什么实际的建议,不过他说的这句话倒是在日后让我一再想起。正是从这句话开始,我慢慢得出了一个结论,法兰克虽然看着像小白兔似的,其实内心是一个挺强大的人。
我最后给两家在纽约的律所和几位在东北部和加州的联邦法官写了求职信。之所以选择加州,是因为波士顿的冬天盘桓不去,到了三月还一场接一场的下雪。我某天在宿舍里重看了一遍《重庆森林》,立刻就受到了启发,开始仰慕起加州的阳光来。可惜天不助我,第九巡回法庭的各位法官陆续给我写了言辞委婉的据信。纽约的两家律所说,今年他们1L名额已满,但热情邀请我申请在OCI时再申请他们正式的暑期项目。这些据信多数洋洋洒洒写满一张纸,充满各种委婉客气的套话。只有第一巡回法庭的S法官让他的秘书给我写了一封两行字的Email,里面说,法官大人对我的背景和成绩单很满意,请于6月5日到波士顿法院大楼某某室报到,实习期为两个月,无薪。
我兴冲冲的去找林染,结果她不在。正准备离开,走道的门开了,林染和Mike有说有笑的走进来。我发誓林染看到我的那一瞬间脸红了,但她很快恢复镇定,举着手上提着的盒子对我说:“今晚照常打牌啊!我跟Mike刚从Finale买了甜点回来。”
Finale是Harvard Square最受欢迎的甜点店,虽然不如Brattle Street上的L.A. Burdick有名,但这家据说由三个HBS的毕业生创业开出的甜点店永远门庭若市,和Mass Ave上的咖啡店Toscanini & Sons并列我的最爱。Finale家的蛋糕十分之不便宜,今日必有蹊跷,果然,还没等我问,林染面若桃花的说:“今儿庆祝我终于找到工作,毕业可以去纽约这个花花世界啦!”
题图: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海报,来自网络。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8-10 17:09
标题: 此岸 十五章 钟鼓楼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养成了每周六晚上在法兰克家打牌的习惯。一般是法兰克,Mike,林染和我,偶尔Kevin和Jane也来参加。但他们很少真的上场打牌,多数只是观战而已。每当林染赢了,得意的往Mike和法兰克的额头上贴纸条的时候,Jane总是捂住嘴,眯着眼睛像小猫一样几不可闻的笑。
Kevin喜欢说,他来法兰克家看打牌,完全是因为他馋法兰克做的法式滤压壶咖啡。这种说法夸张程度有限,因为我很快就发现自己每周也十分期待周六的牌局,这样就又有机会喝到这种法兰克独家秘制的咖啡了。我和Kevin曾经就此交流过,得出的一致结论是法兰克的法式咖啡确实味道精妙,有别家无有之神韵,但做法复杂,让人望而却步,只可远观,不可效仿。
法兰克做咖啡,简直像古人审慎的进行一场祭天仪式一样。他坚持要我们人到齐了才可以开始做,否则人到了咖啡已冷,不是待客之道。因为如此,每次我们打牌前20分钟的固定节目,是看法兰克表演做咖啡。据说他的咖啡豆是专从波士顿North End意大利社区某杂货店买来,而其他的工具,器皿,包括手工磨咖啡豆的机器,统统是去巴黎旅行时搬回来的。法兰克坚持说用滤压壶非得手工磨豆,否则颗粒大了咖啡淡而无味,颗粒太细则会太苦太浓。磨豆前他会往咖啡壶里倒满整整一壶热水,待豆子磨好后全部倒掉,为的是让玻璃咖啡壶温度升高,做好压出一壶香浓咖啡的准备。
也许意大利人的咖啡豆确实格外的香,每每豆子磨好的时候,客厅里已经充满咖啡豆迸裂后发出的清洌香气。法兰克趁热打铁的把咖啡豆倒进滤压壶,摇匀,冲入1/5壶的沸水——于是似有装满咖啡香气烟火炸开,铺天盖地的笼罩整间公寓。观者各自沉迷其中,始作俑者慢条斯理的搅拌铝壶中的咖啡,盖上壶盖,半分钟后,将整壶充满水,像怕吵醒了入睡的孩子一样缓慢的搅拌,然后再盖上壶盖等待咖啡焙成。这时法兰克会拿出一个计时器,定好三分半钟,然后变戏法一样拿出各种咖啡杯和一只像实验室里偷出来的烧瓶一样的玻璃瓶。我们头一次看到这些家伙的时候,Mike指着那只烧瓶故弄玄虚的跟我和林染说:“看,那就是法兰克的独门武器。”
三分半钟时间到,计时器发出叮的一记响声。法兰克不慌不忙的抬手,左手扶住滤压壶以保持稳定,右手缓慢的把滤网压下去。紧接着,他把整壶滤好的咖啡倒进了那个烧瓶里,停了停,才又分别倒入各个咖啡杯里。
“那个玻璃瓶是用来醒咖啡的,就跟醒酒一样。没有这一步,咖啡还会在热水里面继续烘培,那就越来越苦了。”Mike非常内行的给我们解释。
等法兰克的咖啡送上,我们各自品尝,味道确实出众,然而初次品尝,我却有刘姥姥初尝茄鯗的局促感。林染显然比我见过的市面多,她不慌不忙的慢慢喝了半杯,赞美了两句咖啡,又轻飘飘的甩出一句:“法兰克,你这就叫做'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显然,这句过于深奥的古文,在座的两位ABC都没有听懂。不过这不要紧,两三次以后,我默默摆脱了法兰克做咖啡的仪式感给我带来的不适,开始全心全意的热爱起他做的咖啡来。我也曾经在他的指点下用他的装备试做过一次滤压式咖啡,被林染评价为“画虎不成反类犬”,勒令法兰克重新做了一遍。从此我便打消了自己在宿舍也搞一个滤压式咖啡壶的打算。
慢慢的我和林染周六能有半天都和Mike和法兰克混在一起。往往大家一起开车去城里的餐厅吃早午饭,然后去南边Quincy的华人超市买菜。说是为了晚上在法兰克家做菜做准备,其实我和林染总是借此机会把下周需要的补给都给买了。我们深深感谢法兰克同学免去我们倒上两趟车往中国城买菜之辛苦,因此晚饭总是我和林染在他们的厨房里下厨。林染显然在出国前做菜就是一把好手,不费力气便可以做出一桌上海小菜来。而我自从不自量力的做了一回锅包肉弄得满厨房都是面粉以后,就被降级为林染的副手,负责给她洗个菜刷个锅什么的。林染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Mike喜欢在客厅里随机播放摇滚乐。一般都是Coldplay, Lincoln Park之类, 然而有一次Mike不知怎的用了法兰克的iPod,几首英文摇滚歌过后,我忽然听见了熟悉的三弦,“我的家就在,二环路的里面……”
“法兰克你行啊,还听钟鼓楼这么上档次的歌。我简直对你们ABC的印象要彻底改观了。”林染一边炒菜一边大声的对法兰克说。
法兰克好像回答了什么,我没听清。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元旦晚会,华少拎了一把三弦,套了件明显是他爸的,看大小能装下三个他的长衫,在全班面前唱了这首歌。那天气氛极好,华少缓缓道出“是谁出的题这么的难”,台下几乎所有人都在回答“到处全都是正确答案!”
我有很久,很久,没有再想起过这首歌。那时热烈的喊出:“到处全都是正确答案”的时候,谁能预料到,有一天我会在剑桥的这间两个ABC租住的公寓里,再听到何勇唱出这句话。明明已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我的眼睛还是不由自主的湿润起来,那些时光还历历在目,却又恍若隔世。
我低头努力洗手里的土豆,试图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让他们发现。正在这时,有一只手慢慢的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的拍了拍。我一惊,来不及顾虑便抬起头来,法兰克的嘴角弯出一个温柔的弧度,又看了一眼林染的方向,大概是想告诉我林染并没有发现我有任何不对。我感激的冲他笑笑,法兰克点点头,若无其事的走回客厅去了。
那天吃饭的时候,我已经从伤春悲秋的模式中走了出来。除了法兰克以外,没人注意到这个插曲。而法兰克在得到我没事的眼神肯定后,也表现的没有任何异样。只是至此以后,无论是放的是法兰克还是Mike的iPod, 钟鼓楼这首歌再没出现过。
如前辈所说,1L的第二个学期果然过得很快。1L的必修课只剩下一门民法程序,而我知道自己未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上庭律师,所以这门课反而学得毫无压力。学期当中我收到一张波士顿本地法院的传票,请我去做陪审员。这是新鲜稀奇的事。在此之前,我所有对陪审员的直观印象仅仅停留在美剧里。正在摩拳擦掌的时候,忽然发现传票里特地付了一个表格,说如下情况可以不必履行陪审员责任,其中非美国公民赫然在目。我相当气馁, 只好安慰自己其实一般律师或者学法律的人都是去了法院也会被律师申请排除在陪审团之外的——因为我们太懂得法律,律师影响陪审团的技巧在我们身上都用不上……民法程序的教授就曾在课堂上说,她被传过两次做陪审员,两次都是律师法官一听说她在HLS教民法程序和证据法就马上把她开除了。她曾经负隅顽抗,对法官说你们能想到比我更适合做陪审员的么,难道还有人比我更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么?然后法官只是笑笑。她说,她明白,那意思是告诉她,你知道得太多啦!
进入五月,眼看春季学期就快要结束了,波士顿终于有了点春天的样子。满树繁花忽如一夜之间完全绽放开,查尔斯河上开始有帆船,整个大学城像发了一个旖旎的梦。这天傍晚我在河边跑步的时候,居然看到林染和Mike手拉着手在河边散步。这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好事。我拍了拍林染的背,挥了挥手,趁林染脸还没红完的时候,轻快的跑过了他们。
果然,等我跑完一圈回到Ames,林染已经在我宿舍门口等着了。今日春光甚好,适宜调戏姑娘,于是我吹了个口哨:“快说说,你们俩是如何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
林染这个平日里相当皮厚的姑娘居然又红了脸。我在心里很无奈的想,看来她是来真的了。
我一边拿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开门进屋,等着林染交代她和Mike暗渡陈仓的历史。没想到林染一进屋坐下,先倒打了我一耙:“还不都怪你?!”
“怪我?”我觉得我的脑子有点糊涂。
“是啊!我们不是为法兰克创造多和你相处的机会嘛?你看着一来二去的,你们没动静,我倒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我在想,林染到底刚刚说了什么。林染已经有点不耐烦的再开口:“你倒是说说看,法兰克有机会吗?”
“我,”我脱口而出:“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猜也是。”林染翻了个白眼。“那人在上海是不是?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在白山国家公园的小山包上忽然没头没问我杏花村门口倒桩模子的事,我就知道你肯定有个惦记的人在上海。不过看你现在的样子,你们不在一起对不对?”
我很想说是,然后像祥林嫂一样把我和陈正浩的所有历史讲给林染听,告诉她我不是感觉不到法兰克对我的不同,只是我还住在自己给自己造的那个叫陈正浩的结界里,只要我们之间的可能性还没有归零,我就还无法考虑别的男生的可能性。然而华少转述的晓培的话还历历在目,那个曾经和我一起在未名湖边哭笑,大喊男人都是混蛋的晓培,对我和陈正浩的所有细枝末节都了如指掌的晓培,最后选择用最有效的办法毁掉了陈正浩脆弱的信心。我可耻的发现我无法和林染分享我的想法。我清楚的知道她不是晓培,但我还是没有办法。
题图:钟鼓楼,来自网络。
作者: 悠悠冉冉 时间: 2014-8-10 17:10
春季学期期末,林染很不开心。她勉强等到我考完最后一门,不顾我刚拿到Law Review Competition的两千多页背景材料,只有一周多的时间便要交卷的压力,就把我拉去和她秉烛夜谈。
林染颠颠倒倒的讲了一个晚上,我勉强明白了她的意思。原来她和Mike约会了一个学期,马上Mike要去纽约做summer associate,她要留在波士顿准备考纽约Bar。等Mike再回剑桥,她已经要去纽约上班了。对于即将两地分居的恋人,分居前的焦虑是可想而知的,然而林染怕的不是分居。直接如林染,显然这也是一个难以解释的问题。我花了很久的时间才听明白,她现在陷入的是典型的美国式恋爱之烦恼,《Sex and the City》主角们整天问的问题:Where are we? 而直接的导火索是林染毕业前邀请Mike去了每年为毕业生举办的舞会,结果Mike碰到了熟人,向人家介绍林染的时候,说的是“我朋友”而不是“我女朋友”。
“那个,你们有过身体接触嘛?”我想了半天,问了一个非常没有技术含量的问题。
林染白了我一眼:“美国人不在乎这个的呀。你也许都跟他上过床了,但是连他的date都不算,更不要说女朋友了。”
我体会了一下林染这句话的意思,并不觉得她给了我关于他们到了第几垒这个关键问题任何直接的线索。“那你要不要在他去纽约之前跟他谈谈?”
“你真是没有恋爱经验!”林染对我的建议嗤之以鼻:“男人最讨厌女人整天要谈一谈,谈一谈。本来两个人蛮好的,你说你要谈一谈,他立马趋利避害,完全不要跟你见面了。”
“那你就准备这样耗着?”
“那还能怎么样?”林染显得很无奈。“他不把我当成女朋友,我总不能逼他对不对?这样分道扬镳再不见面也好,免得撕破那层纸,结果我在恋爱他在date,还要正儿八经的分一次手被他甩一次。老娘这辈子还没被人甩过呢,不能被个ABC坏了规矩。”
我默默的同情了一下法兰克和所有其他的ABC,这完全是躺着中了一枪。
林染果然说到做到,在Mike去纽约之前都维持了一个滴水不漏的样子。Mike和法兰克临去纽约的前一晚约我们吃饭,林染既没有表现出焦虑,也没有显得依依不舍。这顿饭吃得很别扭,我一心想着那两千页的Law Review Competition材料怎么可能看得完,又不好意思开口向法兰克求助。林染和Mike沉默的角着力,法兰克故作不知的寻找话题活跃餐桌气氛,但无论他起了一个怎样的头,两三句后都无法进行下去。
本来热热闹闹的四人打牌小分队尴尬收场,我也未免心情沉重。Law Review Competition的两周过去大半,我还是无甚头绪。今年的比赛内容是就春季最高法院判定的某刑事案件写一篇文章。案件本身讨论在审判谋杀案件时,允许被害者亲属佩戴印有有被害者头像的徽章参与庭审是否会对陪审团造成影响,从而妨碍司法公正。法庭的判决意见和少数派法官所写的反对意见大约占了50页,剩下的一千九百多页都是相关题材的各种案例,Law Review文章,等等等等。终于到了交稿截止期前两天,我把自己关在Memorial Hall地下的小教室里,编出了一篇自己也觉得不忍卒睹的文章,咬咬牙交了。每年1L的参赛文章都由现任Law Review编辑们评判,我的文章会不会正好派到法兰克手上?虽然整个评卷是匿名的,想到他有可能会看到,从而发现我在HLS实在是个鱼目混珠的角色,我发现自己有点不开心。
1L就这样结束在各种龃龉中,实在令人丧气。想到我对Law Review Competition最高法院的那篇案例毫无头绪的样子,我在去第一巡回法庭S法官处报到的时候更加觉得诚惶诚恐。S法官已年届退休,是整个第一巡回法庭年纪最大的在任法官。他在业界有爱用生僻词语写案例的名声——我看过一篇他从前写的案例,这个名声绝不是白来的,一篇15页纸的案例,最起码有100个我不认识的词,包括exiguous, struthious, neoteric, inconcinnate, 等等,等等。作为一个没有背过GRE红宝书的人,我十分怀疑,实习不超过一周,我可能就会因为单词量太少而被法官大人踢出去。
波士顿市法院大楼是一栋市区南边临海的孤零零的十层大楼,波士顿地区法院和第一巡回法庭都设在这里。除了从法官的办公室可以望到罗根机场的飞机起降外,大楼的位置可算是匪夷所思的差,以至于我报到的第一天S法官的法官助理们在给我讲解注意事项时,其中一个HLS毕业的师兄特别建议我每天从Harvard Square自己带一份三明治来,否则要不步行20分钟去波士顿南站附近吃饭,要不就得给楼里因为垄断而完全不思进取的咖啡厅贡献生意。
S法官第一天就告诉我,在他这里工作,需要按照他的工作时间来。他每天早上6点左右会到办公室开始审阅前一天的文件,7点半所有的法官助理和实习生需要到办公室和他开早会,讨论现有案例的进展情况。如果当天有庭审,则早会提前到7点,以便大家有足够的时间讨论案情。所有的案例都由法官助理写第一稿,如果是特别简单的如移民法庭或者刑事法庭一般上诉意见,可能会直接交给我。他会进行审阅,再把案例的行文风格改成传说中的“S style”。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偌大的办公室的角落里专门有一个几案,上面放着一本看起来得有一千页厚的字典。我想,那也许就是S法官各种奇怪词汇的来源吧。
我报到的时候,S法官共有三位正式的法官助理,Josh是我HLS的学长,Michelle来自斯坦福法学院,而Jose来自耶鲁。我想起高田给我描述的那些立志未来毕业要做法官助理的gunner形象,再和眼前的三位对照一下,觉得十分有趣。Josh倒是挺符合高田想象中的gunner,说话语速很快,除了之前关于午餐选择的评论外,他绝少有工作之外的话题。Jose是波多黎各人。从外表上看来,他是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爱穿瘦而修身的裤子,浑身名牌,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教育背景,在路上偶遇的话,我大概会猜他是商学院毕业的。
我的第一个案例是Michelle带着我写的。一个缅因州种蓝莓的农民状告农业部,称农业部认证的有机食品标准太松,导致不能完全算作有机的蓝莓也被打上了农业部有机认证的标签。由于法律上关于有机食品的标准比业内人士认为的标准低,这位大叔在缅因地区法院很自然的输了官司,但他仍百折不挠的上诉,状告农业部滥用职权放宽有机食品的范围。这个案例的事实和法律理论都很简单,S法官把案例布置给我的时候,讲了讲事实,讲了讲他认为应该的结果,然后,老头子从厚的像酒瓶底一样眼镜片上方看了我一眼,随口吐出了一个案子的名称和它在联邦案例系统里的编号,让我援引这个案例作为法律依据。说完,他扶了扶眼镜,低头埋到他面前的文件堆里,不再搭理我们。
Michelle给我使了好几个眼色,我才意识到S法官刚才那意思是我们可以跪安了。于是我俩默默退出他的办公室。“S法官记案例和系统编号的本领把你吓到了吧?”一出办公室Michelle就问我。
“啊?你是说刚才他给我的案例名字和编号是凭记忆的?”我吃惊的望着Michelle.
“是啊。S法官记得第一巡回法庭从1988年来的几乎所有案例。他要让你援引某个案例的时候,一般会准确的告诉你案例名字,有时候包括编号,和一句常常一字不差的案例原文。上个月他去休假,让我写一个案例,某个周六早上,他从佛罗里达给我打了一通电话,告诉我我应该援引哪个案例,名称,编号,等等等等。这个老头的脑袋,就像国会图书馆一样。”Michelle比了比她的脑袋 - “老怪!” 我们俩一起大笑起来。
Michelle有个男朋友,在市中心某旧书店打杂。Michelle早上来的比我们都早,但中午有时会消失一阵,去找她男朋友一起吃午饭。她从去年夏天开始在S法官这里工作,再过一个月,她的一年期就要结束。有天午饭的时候Michelle不无感慨的说,在这里工作了快要整整一年,已经习惯了S法官的种种怪癖和过人之处,接下来去纽约的律所做associate,不知能不能习惯。她顿了顿,又说:“不过我男朋友倒是很向往纽约。我们在西雅图相识,那时候我还在念大学,他在旁边的一家书店工作。后来我去了斯坦福念法学院,他在Palo Alto镇中心找了个小书店的活,随即又跟来了波士顿。但谈到书店的话,还是纽约的机会多,他特别向往去Strand工作,对他们这些在书店工作的人来说,Strand就像书店界的Wachtell一样。”
用Wachtell来比喻一家书店在同行中的地位,这非得是法律职业病到了一定程度才能打出来的比方。我们哄堂大笑。但那天以后,我却忍不住反复回想Michelle的经历。一个斯坦福法学院的高材生,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助理,和做书店职员的男朋友在一起许多年而没有分开,这在东方人眼里简直是不可理喻的事。最初令陈正浩开始纠结的,不过是我念了北大而他念了上海另一所在他眼里比北大差那么一点点的顶尖高校而已。相对而言,白人的感情果然比我们来得要天真的多。一念及此,我衷心的嫉妒起Michelle来。
上班的生活比上学好的地方,在于周末可以毫无念想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Ames里出了少数几个3L和LLM在上BarBri补习班准备考Bar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人。周末我常常和林染去市中心逛,或者沿着查尔斯河边散步。夏天是波士顿最好的时光,白日冗长,好像永远挥霍不完。波士顿交响乐团搬到了查尔斯河畔,河里有点点白帆。“看了这夏天的风景,我去了纽约大概会怀念波士顿的,冬天下不完的雪好像都是上辈子的事了。”我们在河边走着的时候,林染忽然说。
六月底,林染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参加她在MIT的同学举办的美国独立日party,据说这哥们儿在MIT的宿舍碰巧有很大的客厅和正对着查尔斯河的整扇落地窗,正是看独立日烟火的好地方。反正长周末闲着也是闲着,我自然答应了。这次Party是potluck的形式,每个去的人都要自带一样菜。我在做菜方面实在没有天赋,只好林染能者多劳,我打个下手。独立日下午,林染在Ames的公共厨房里用美国人的平底锅煎葱烤鲫鱼,用能装进半只猪深底汤锅做冰糖肘子。为了这两个菜,早上我们哼哧哼哧倒了许多趟地铁才从波士顿大学附近的Super 88超市买到了原料,林染还嫌Super 88的菜没有法兰克开车带我们去Quincy附近的华人超市买到的好,想到那些在法兰克和Mike公寓里做饭的光景,我和林染都有点触景生情。
葱烤鲫鱼刚煎上,林染的手机开始不屈不挠的响起来,我只好帮她接,通话键按下,Mike欢快的声音响起来:“快来给我们开门,我和法兰克在楼下呢!”
我和林染对视一眼。林染看看自己满身油污的围裙,好像有点为难,但随即像下了决心一样跟我说:“我走不开,你下去开个门好了。”
Mike和法兰克甫一踏进厨房,就获赠了林染的一枚白眼。不过从我这个旁观者看来,这个白眼多多少少有娇嗔的意思,大可不必当真。虽则如此,Mike显然是被震慑住了,就见他哆哆嗦嗦的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这个,是纽约最好的纸杯蛋糕,Mangnolia Bakery的,呃,带给你和王微的。”
林染的精气神这下全回来了,她狠狠瞪了Mike一眼:“谁要吃纸杯蛋糕!甜死了,还发胖!”
可怜的Mike辛苦买了蛋糕来千里求和,这下只有风中凌乱的份。他们俩眼神官司打得正酣,旁边法兰克笑眯眯的观战,倒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我接过那盒纸杯蛋糕:“反正本来我也有份,你要是不吃,全归我好了。”
这下两个人总算下了台阶,只是林染还是不依不饶:“我们晚上要去MIT的一个烟火party,你们要去巴啦?要去的话赶紧从附近餐馆定两个外卖的菜,每个人都要带一个菜去的,谁知道忽然多出来两个人。”林染一得瑟,话里的上海味就特别浓。
“好啊好啊,我们本来就想来给你们一个惊喜,一起吃饭看烟火的。本来准备中午就到,结果因为放假的缘故,纽约出城特别堵,我们开了整整七个小时车才到。”Mike好不容易得着一个机会,赶紧表了一下忠心。
林染这下看向Mike的眼神明显带点怜惜,但嘴上还是不肯饶人:“好啦好啦,两个大男人开开车算什么。你们赶紧去买两只小菜吧,我这边马上快好了我们就过去了。”
林染的朋友住在MIT最西边的一栋叫Tang Hall的高层建筑,19楼。林染果然说的没有错,虽然客厅里除了简单的沙发餐桌之外几乎没有别的家具,倒是堆了自行车,米袋等各种杂物,颇有北大男生宿舍的样子,但那整面对着查尔斯河的落地窗确有震撼的风景。此时太阳还未完全下山,查尔斯河泛着夕阳的点点晶光,对面波士顿的灯火开始慢慢亮起来,整个城市都在脚下。林染从进了屋子起就赖在窗边,过了很久,她站起来对屋子的主人之一,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国男生说:“这房子没收五千刀一个月你们真是赚了啊!”
这天来聚会的以MIT的中国学生为主,除了我们四个,唯一的外人是一个在哈佛医学院读博士的男生。林染低地的在我耳边说:“MIT好像全是清华和中科大的啊。” Potluck总的来说相当成功,大家来自中国的各个省份,我们也因此吃到了重庆正宗的花椒炒青菜,和湖南特有的辣椒炒豆豉。法兰克皱着眉头低声问我:“这菜里面真的没有别的内容了吗?肉片香干之类的,就是辣椒和豆豉?感觉像是个别人把主要内容都吃掉了剩下来的菜啊!”
大家喝着啤酒边吃边聊,不觉时间过得很快。忽然听见窗外有砰砰的沉闷响声。所有人都聚集到窗边,只见一团团花火从查尔斯河对岸升起,瞬间照亮整个波士顿的夜空。那沉闷的砰砰声,是烟火散开的声音。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某年的元宵节,我和陈正浩通电话的时候,他的背景也有同样的声音。一串串的砰砰声过后,我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在大喊:“xxx我爱你!”陈正浩带着笑说:“十三点吧?”而我在电话这头莫名觉得甜蜜,也默默的笑了。彼时我在心里想着,明年春节陈正浩回北京我要和他一起去放烟火,但我们在那年的春末分了手,我再也没有了这个机会。
没多久,Mike和林染说要走回去,先行告辞。看他俩破镜重圆的样子,我和法兰克不好意思做灯泡,但又觉得留下来有点尴尬,只好也一并告辞。法兰克开着车沿着Memorial Drive往Harvard Square去,从后视镜里还能不断的看到烟火升空,车里忽明忽灭,很像一场预谋的逃亡。开到Dunster House附近,法兰克忽然把车停在了路边,看我不解的望着他,他挥挥手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我随着法兰克走上只供行人过河的Weeks步行Bridge,一路走到河中心的位置。烟火好像已经结束了,远方的夜空沉寂下来。“太晚啦,烟火已经放完了。”我不无遗憾的对法兰克说。“不急。” 法兰克变戏法一样的掏出一把小棍子,是我小时候玩过的点着了拿在手上绕圈圈的小烟火。“你在哪里找到的?”我问法兰克,“难道美国人也玩这个?”
法兰克笑着摇摇头:“我小时候在台湾玩过,前段时间忽然想起来了,在纽约唐人街买到的。” 他点燃一支,交给我,自己也点燃了一支。我们在桥上走来走去,像小时候一样绕着圈跑着玩,看那细细一根烟火在空中划出短促的一条火线,又回复沉寂。
各自玩了一阵,我给法兰克笔画我小时候怎样和小伙伴一人拿一支烟火摆出华山论剑的架势来,仿佛手里这支随时熄灭的烟火便是倚天剑和屠龙刀。法兰克兴致勃勃的和我一起比划招式,我们过了一招又一招。正在兴头上的时候,他的烟火灭了,我得意的举着我的烟火进一步比划着进攻的招式,法兰克没有躲,正在我觉得我的烟火下一秒就要烧到他的衬衫的时候,我的也熄灭了。四周一下安静下来,Weeks桥上没有路灯,只有河面映照的两岸灯火和远处如玻璃之城般的波士顿,我和法兰克靠得如此之近,在四周静谧里我觉得自己简直可以听到他心跳如鼓的声音。我向后迈出右腿,正准备不事张扬的化解这尴尬场面,只听远处砰地一声响,夜空又再次被点燃,法兰克忽然伸出手捉住我的后腰,他的脸慢慢靠近,而我一定是惊讶过度,竟然没有闭上眼睛。
一切的气氛都刚刚好。夏夜,烟火,微醺酒后,我在一个正当年的男子怀中。然而我的心里有不合时宜的澄明:陈正浩,你知道不知道,我背叛了你了。
题图:焰火,来自网络。
欢迎光临 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http://www.xetjy.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