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照戴妃那种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发音的贵族式超慢语速,念出这个名字:Arthur Evelyn St. John Waugh。阿瑟•伊夫林•圣约翰•沃。如果你像对待美国人一样直呼其名,叫他“阿瑟”或者“伊夫林”,他一定介意的,这是一个十分讲究二十分老派三十分刻薄的英国绅士,拿腔作调到二战期间还用着鹅毛笔,所以,我们还是遵循规矩,郑重又不过于郑重地叫他“伊夫林•沃”吧。什么?你听都没有听说过他?那就对了,他是那种小众拿来标榜品位的作家,连同他云里雾里的宗教观、闪闪烁烁的性取向、货真价实的纵酒、轻伶俏皮的毒舌、全副武装的怀旧做派,都是一小撮明白真相的群众的谈助。你如果没有听说过,也好,省得被荼毒了。
伊夫林•沃1903年出生于伦敦,父亲是知名编辑和出版商,虔诚的英国天主教徒。伊夫林•沃是家中的第二个儿子,他的哥哥亚历山大•沃(Alexander Raban Waugh,1898 – 1981)后来亦是一名作家。从社会阶层上看,他的家庭属于中产阶级的上层,英国不同于美国的是,贵族意识和阶层意识深入骨髓,所以伊夫林•沃从小很为家庭住址苦恼,那是Golders Green,地铁车站旁,商业气氛浓郁,不是高尚住宅区。父亲为他选择的教会中学清规很多,每天早晚两次礼拜,礼拜天增加到三次,根据伊夫林•沃的回忆,他当时并不觉得仪式繁琐。对他造成刺激的也许是长他5岁的哥哥,亚历山大在高中的最后一年被勒令退学,然后于1917年发表了半自传小说《青春织机》(The Loom of Youth),描述了公立Sherborne中学里同学之间的同性恋关系,在当时很是轰动。正是受此株连,伊夫林•沃被Sherborne拒收,父亲只好将他送到另一所声望略低的教会高中Lancing College,在那里,他失去了童年的信仰、成长为一个怀疑论者。
1921年,18岁的伊夫林•沃进入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Hertford College, Oxford),虽然专业是历史,可是他在社交、写作和艺术上显然更为投入。他厕身于中的“爱美俱乐部”实则一个同性恋男性大学生的小圈子,在此他结交了一批权贵子弟,纵酒狂欢,时光虚掷,过着“妖艳的青少年”那种浪荡无羁的日子。1924年,他和同学拍了一部小电影,颇有亵渎天主教的意思。或许正是因此,他在同年没有拿到学位便离开了牛津,旋即转入希瑟利艺术学校(Slade School of Fine Art)学习绘画。轶事一则:他曾经遇到毕加索和达利,据毕加索的回忆,伊夫林•沃一直试图拿掉达利的胡须,以为那不过是个超现实主义的玩笑,结果达利恼了。伊夫林•沃和绘画艺术的结盟不久垮掉,他于1925年在威尔士的一所私立学校谋了个教职。在后来的自传中,他半真半假地说自己差点蹈海自杀——已经游到了外海,只是因为被海蜇蛰了一下,不得不返回。中学教师也不那么好当,他屡屡被解雇,有一次是因为“引诱女舍监”,自然了,他向父亲陈述的理由是“喝高了”。
好在还有一支生花妙笔。早在7岁,他已经发表了毕生第一篇小说,现在是回到文学的时候了——他成了一名新闻记者。1928年,他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衰落与瓦解》(Decline and Fall),主人公保罗•潘尼费瑟是一个孤儿,像伏尔泰《老实人》中的主人公一样不谙世事、一样命途多舛。故事开始时,他是牛津大学神学院的学生,一天晚上,被一帮醉汉扒光了衣服。本是事件的受害者,却因“行为不检”而被校方开除。监护人乘机剥夺了他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到一个偏远的学校当教师。漂亮而富有的上流社会贵妇马格特•比斯特切温德夫人看中了他、诱惑了他,他却不知道夫人经营着南美洲的妓院生意。结婚前夕,保罗因为帮夫人处理“事务”而被逮捕,判处7年徒刑。小说最后,夫人嫁给了内政大臣,保罗改变外貌隐姓埋名,回到牛津继续读书。小说出版后立即轰动文坛,阿诺德•班内特、马尔科姆•布雷德伯利、埃德蒙•威尔逊等英美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此书是如此流行,以至于温斯顿•丘吉尔把它作为圣诞礼物赠送朋友,不太为人所知的是:伊夫林•沃是温斯顿•丘吉尔的儿子的好友。
也是在1928年,伊夫林•沃第一次结婚,夫人全名是Evelyn Florence Margaret Winifred Gardner,巧合的是名字也是“Evelyn”,此伊夫琳乃贵族爵爷之女。可是两人婚后并不幸福,伊夫琳爱上了别人。1930年1月14日,第二部长篇小说《邪恶的躯体》(Vile Bodies)出版,4天后,《泰晤士报》刊登了二人的离婚通告。一个月后,伊夫林•沃皈依了天主教。鉴于天主教徒是不能离婚的,所以直至教会宣布“废止”了他的前一次婚姻,伊夫林•沃才于1937年第二次结婚,这一次他娶了前妻的表姐妹劳拉•赫伯特(Laura Herbert),劳拉也是天主教徒,他们的婚姻一直维持到婚姻的尽头,诞下7个孩子,其中一个儿子继承了父亲的作家衣钵。不过,在孙辈的回忆录中,伊夫林•沃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性情古怪,酗酒挥霍,对子女极尽尖酸刻薄之能事。的确,在个性方面,伊夫林•沃一直名声不佳,但凡涉及他的野史和正传,几乎都言及他的极度自私、贪婪、势利、保守和傲慢,不过这些恶性劣迹尚未撼动他20世纪英国重要作家的地位。
从30年代到40年代,伊夫林•沃写作两种稿子,“为钱而写”的是报刊文章,“为智识阶级而写”的是小说。关于前者,他曾讥诮地说:“你必须把一半精力花在为报纸写稿上头,编辑要这些稿子因为有人买你的书,人们买你的书因为他们在报纸上读到你的文章。”这是商业圈里的名利循环,所以,他来者不拒地写各色专栏,何况稿费也委实不少。关于后者,他写了《黑色恶作剧》(Black Mischief,1932)、《一抔尘土》(A Handful of Dust,1934)、《头条新闻》(Scoop,1938),《插更多的旗》(Put Out More Flags,1942),这些小说大都取材于自身经历,也为他逐步积累着“萧伯纳式作者”的声望。真正使他名利兼得的,是1945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旧地重游》(Brideshead Revisited)。
英国贵族素来把田园风味高高放在上面,在伦敦盖的是“公馆”,可是“家”,一定是在乡间的。特别是那些有历史传承的古堡、宫殿和别业,是他们身家品位的绝好招牌。就是乡绅阶层,也把山庄农庄田庄分外当回事儿,Merry Old England,是一个民族的集体想象。对这种老房子梦,文学一方面推波助澜,一方面也乐享其成。想当初,司各特几乎为苏格兰的每一座古堡写过一部长篇小说,而假如没有这些古堡,哥特小说怎么办呢?假如没有那些乡间庄园,《曼斯菲尔德庄园》、《呼啸山庄》、《荒凉山庄》等等怎么取名呢,简•爱和罗切斯特该在哪里相遇,还会不会有《蝴蝶梦》开篇那深情的语气:“昨天夜里,我又回到了曼德利”?真的,假如没有这些老房子,不仅阿加萨•克里斯蒂的谋杀案要大受影响,恐怕哈利•波特都要手足无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