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reat Gatsby:国内译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其实,译为《伟大的盖茨比》与原文的艺术意图更吻合。主人公本来姓“盖茨”,为了追求黛西,不惜抛父母和出身于脑后,把姓改为Gatzby,与God’s boy谐音,赫然“上帝之子”。暴富之后,为吸引黛西的注意,又在她豪宅的对岸盖起更大的豪宅,聚集社会权贵、三教九流,举行现代式酒池肉林的派对,让醉生梦死的一群耳语相传:“他比上帝还富”。“上帝之子”,岂不“伟大”!“伟大”一词似在赞颂感叹,又在隐隐地讽刺,符合小说有意为之的模糊(ambiguity)。盖茨比屹立海湾眺望对岸的那一束绿光,是象征宏大的理想,还是暗示绿色美钞的诱惑?盖茨比的梦想是伟大还是卑微?读者要三思而后得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