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转帖]李钟琴:制定无法执行的法律等于耍流氓 [打印本页]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13-7-2 22:59
标题: [转帖]李钟琴:制定无法执行的法律等于耍流氓
   今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常回家看看”入法,貌似要替老人争权益,貌似站到了道德高地,貌似冠冕堂皇,其实在现实中不仅难以实施,而且将毒害老年人,恶化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法律的制定者,无疑是一群弱智加脑残!如果说,制定法律禁止子女回家是荒唐的,那么,通过法律强迫子女回家,不仅荒唐,而且愚蠢!

    说这一法律难以实施,是因为它没有客观标准,难以量化入刑。多久算是“经常”?怎样算是“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既然写入法律,就应有个可以量化、可以参照的客观标准,你只是笼统地说几句漂亮话,让执法者怎么审理、判决、执行?再说了,有些“啃老族”每天都回家,让父母不堪其苦;有些子女倒是经常回家,但每次却给老人添堵,让老人生气,这些难道就算是守法的孝顺子女?

    说这一法律毒害老年人,是因为它与孝文化一样,把父母推上了道德高地,让父母自以为他们就是子女的债权人,孝顺,成了子女必须偿还、而且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务。受孝文化毒害的父母,容不得子女的一点不敬、不从,这反而会恶化他们与子女的关系。他们不明白,爱是不能强迫的。强迫出来的爱,只是做给人看的。做父母的越是强迫子女孝顺,往往越是令子女反感。不信你找个你曾帮助过的人试试,你不断地要求那人感恩你、热爱你,看他会不会越来越热爱你。那些整天埋怨子女不孝顺的父母,在我看来,一般都是深受孝文化的毒害,结果与子女的感情日益淡薄。如果再受“常回家看看”律法的毒害,动不动就以诉诸法律来强迫子女“孝顺”,将愈发使子女与父母离心离德。即使子女在法律的强迫下“常回家看看”,也绝不会使父母感受到人伦亲情。如果有脑残父母相信这条脑残法律可以使子女变得“孝顺”,不妨去起诉子女试试,看看会有什么效果。

    说这个法律的制定者是一群弱智加脑残,是因为他们弄不清楚什么是法律问题、什么是道德问题。

    明明是法律问题,他们非要弄成道德问题,把法律问题道德化。比如经济活动中不守信用、假劣泛滥等问题,这其实是法律问题,不是道德问题。制造假冒伪劣坑害消费者,这是违法的,需要依法惩处,并非通过弘扬道德就可以解决的。但愚昧文化教育下的人们一直认为是个道德问题。商人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天职,如果没有法律约束和政府监管,仅靠商人们血管里流淌着“道德的血液”,经济秩序不乱套才怪!

    明明是道德问题,他们非要弄成法律问题,把道德问题法律化。比如父子关系、家庭矛盾等等。古人尚且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你凭什么认为法律可以管理人的爱心和亲情?凭什么要求人家必须“热爱”某人?

    根据所见所闻,我发现,凡是孝文化泛滥的地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紧张的就越多;没有孝文化的地方,父母与子女反而会和睦相处。这大概因为,爱是相互的,亲情也是相互的,父母对孩子好,孩子自然对父母有感情。中国有句古话:“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我看恰恰相反,应该是“天下无不是的子女”。任何婴儿来到世上,都是赤子,都如一张白纸。这张纸是变成一幅美图,还是变成一张被乱写乱画的废纸,全靠父母的涂画。教育无方,导致子女与父母感情淡薄,父母首先是有责任的,应该反躬自省,而不是一味地指责子女“不孝”。你越是指责子女“不孝”,子女就越是对父母失去亲情。孝文化助长了父母的道德优势,“不孝”成了他们舞向子女的所向无敌的大棒,殊不知,这根大棒会打得子女与父母渐行渐远。可惜好多人不明这个事理。

    我也已为人之父,但我绝不会要求女儿“孝顺”。女儿出生之后,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天伦之乐,相比之下,我的付出微不足道,我应该感恩女儿,而不是要求女儿对我“感恩”。我也不要求女儿“常回家看看”,我的家就是女儿的家,女儿想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真正的爱是无私的。因为一己之私,而给子女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负担,我认为这样的父母不是合格的父母,这样的父母也绝不会得到子女真心的关爱。

作者: kickhair    时间: 2013-7-3 06:04
俺父母常说,工作忙今年就不要回家了,我们很好,放心。俺还是常常挂念他们,也经常回家看看。试想,如果父母说今年不回家那你就违法了,我们子女是何感受?虚伪不正是这样造就的吗?
作者: 疯狂的小豆子    时间: 2013-7-3 06:15
  楼主说得有道理,不能量化的指标是无法真正落实的。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13-7-3 07:29
所以结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根本不知道这个法律是做什么的。

经常看到有人在那里喊叫,制定护士法、保姆法……,其实就是为不作为找借口呢。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13-7-3 07:52
GJ推卸养老责任的明证
作者: 小涵的妈妈    时间: 2013-7-3 08:31
说得有理。。。。
作者: shwyyan    时间: 2013-7-3 08:47
本来就是流氓,不耍流氓还会干啥。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13-7-3 08:53
其实法律怎么定,原本也是无所谓的,反正“常回家看看”入法,原本是一个笑话。

转这个帖子的原因是,我们这个坛子都是为人父母的了,所以大家的想法最权威。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会希望孩子怎么样呢?
这是我最希望大家一起讨论的。
作者: Martina-Mm    时间: 2013-7-3 11:57
jerryhao 发表于 2013-7-3 08:53
其实法律怎么定,原本也是无所谓的,反正“常回家看看”入法,原本是一个笑话。

转这个帖子的原因是,我 ...

那个法律的愚蠢,就不再多说了。

说一下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会希望孩子怎么样呢?


说心里话,我当然希望孩子能常回来看看,多跟我聊聊。
但是,但是,孩子愿意吗?我怎样才能让孩子愿意呢?过好自己的生活,让自己有健康的身体、年轻而开放的心态、睿智而敏捷的思维,希望自己是靠自身的吸引力,让孩子愿意多跟我们相处。
作者: 悠悠    时间: 2013-7-3 12:14
jerryhao 发表于 2013-7-3 08:53
其实法律怎么定,原本也是无所谓的,反正“常回家看看”入法,原本是一个笑话。

转这个帖子的原因是,我 ...

我希望:

1、孩子不劳我费心,就能经济独立,精神自由;如果做不到,那我希望他能乐天知命,安于寻找现实中的小幸福。
2、孩子能爱我、信任我,有什么难处能找我聊聊卸下包袱,虽然我不一定能给他什么帮助。
3、我有难处的时候,孩子能体谅我,愿意拨冗听我倾诉。


要在未来做到我想要的,我现在就得与他建立并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让他不是因为经济的原因依靠我,而是基于感情的因素信赖我。同时,这种良好的亲子关系还不能变成了溺爱,让他事事随心所欲,他的个人极度膨胀的结果,他之外的“他人”,他就不会去考虑了。
昨晚孩子邀请了几个朋友在家玩,我准备了饮料餐点,还额外订了些pizza,孩子们玩得不错,很开心。等他的朋友们走后,孩子要洗碗了,发现比平时的碗更多,不免就有些郁闷,跟我说他“好累”。我说,呀,我也好累呢,今天要多准备三个孩子的餐点饮料,比平常真是累了许多。孩子听了之后就没话说了。体谅是彼此的,现在不告诉他我的感觉,就只能在将来抱怨他的不近情理了。
作者: Martina-Mm    时间: 2013-7-3 12:57
悠悠 发表于 2013-7-3 12:14
我希望:

1、孩子不劳我费心,就能经济独立,精神自由;如果做不到,那我希望他能乐天知命,安于寻找 ...

看了你的帖子,让我想起了一个心理学上的故事:

有A,B,C 三人,A常帮助B,C常帮助A。 如果B,C 同时落水,请问A会救谁?
作者: Martina-Mm    时间: 2013-7-3 13:03
Martina-Mm 发表于 2013-7-3 12:57
看了你的帖子,让我想起了一个心理学上的故事:

有A,B,C 三人,A常帮助B,C常帮助A。 如果B,C 同时 ...

为了让大家想一想,我把答案放在下一楼。

A还是会救B,而不是为了报答C去救C。

我想说的是对孩子,家长也不能一味付出,否则,孩子是不可能想到你也是需要帮助的。 对于家庭,应该让孩子尽他(她)的能力,从小承担一些责任。
作者: 77498139    时间: 2013-7-3 13:15
Martina-Mm 发表于 2013-7-3 13:03
为了让大家想一想,我把答案放在下一楼。

A还是会救B,而不是为了报答C去救C。

人的一生都在赶路,肩上担负着家庭、朋友、儿女、事业、希望...,历尽艰辛,却无法丢弃,因为背囊中满载的是“责任”二字。
作者: shwyyan    时间: 2013-7-3 13:55
Martina-Mm 发表于 2013-7-3 12:57
看了你的帖子,让我想起了一个心理学上的故事:

有A,B,C 三人,A常帮助B,C常帮助A。 如果B,C 同时 ...

这个心理题还有另外一个出法。条件不变,问如果A遇到危机,而这个危机会使帮助他的人,也面临非常大的危机。请问A应该找谁去帮忙。
作者: Martina-Mm    时间: 2013-7-3 14:23
A还是会找一直帮他的人C帮忙,这就是所谓的心理定势了。
作者: 子云    时间: 2013-7-3 16:51
公司有年轻同事抱怨,身在异地的母亲要求每天打电话回家,长假要求回家,买东西嫌买得不好,便宜了不行,贵了不好也不行~

我想孩子长大后也与我相亲相爱,但我却不想成为他的负担,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反之,亦然!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13-7-3 18:34
Martina-Mm 发表于 2013-7-3 14:23
A还是会找一直帮他的人C帮忙,这就是所谓的心理定势了。

是呢,有些定式很恐怖的。

比如说很多资助贫困孩子的事情,开始的时候受助者心怀感激,但时间长了,他就会认为这是行善人的义务了,甚至还要提出各种要求来,不满足则会抱怨。

尽管这种资助并不是需要回报的,但这类事情的发生总是很让人寒心的。
作者: kickhair    时间: 2013-7-3 19:22
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会希望孩子怎么样呢?
这是我最希望大家一起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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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的看法。孩子从出生到成人,父母有责任保护抚养教育好孩子,父母的这些付出是不能要求什么回报或者报答的,那是父母原本就应该尽的义务和责任。无论父母在抚养教育孩子中是否得到快乐(就本人而言,其乐无穷,感谢孩子!),父母都无权利要求孩子成人后报答甚至孝顺。

孩子成人以后,或者说父母老了的时候,父母与成人孩子之间的家庭亲子关系仍然没有变,但是这时候的社会关系却不同了,孩子未成年前与父母的抚养教育关系,现在变为一个成年人(成人孩子,此时不该再称呼“孩子”了)与另外两个成年人(父母)之间的关系了。因此,对于以后成人的孩子,或者说以后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会像现在一样希望孩子幸福快乐,也希望能与孩子保持成年人之间的朋友关系,外加亲子关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啦,我不欠她的,她也不欠我的,呵呵。

假如有一天我很老很老了,生病了,住医院了,孩子来看我,甚至照顾我,我会很开心滴!我病好了,离开医院了,回家了,我会给孩子买一件她喜欢的礼物,比如汽车什么的,以感谢我生病期间她对我的照料。我必须这样做,因为她没有义务这样照顾我,而她这样做了,我怎么能不感激呢?!

作者: 悠悠    时间: 2013-7-3 21:38
Martina-Mm 发表于 2013-7-3 13:03
为了让大家想一想,我把答案放在下一楼。

A还是会救B,而不是为了报答C去救C。

呵呵,这个心理问题,以前和朋友讨论过。

总之结论就是,别人对你有恩的,越是恩重如山,你越是不会回报。反而是你施恩于人的,你会不断的帮他。

原理是,人不愿意处于心理劣势,而更愿意自己是有心理优势的一方。
作者: 胡卓悦    时间: 2013-7-22 23:22
借用一句话:施比受更加有福,所以极少父母会去真正的计较儿女的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13-7-23 09:03
胡卓悦 发表于 2013-7-22 23:22
借用一句话:施比受更加有福,所以极少父母会去真正的计较儿女的

我看到的恰恰相反,很多做父母的,口头上说理解孩子,但他们的行为去背叛了他们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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