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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荷兰:压力大也算工伤 [打印本页]

作者: 冰河    时间: 2005-3-3 13:03
标题: 荷兰:压力大也算工伤
<font color="#990100">荷兰:压力大也算工伤 <img src="http://www.digest.sc.cn/images/3b_corner2.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荷兰有世界上最吸引人的休假制度,只要是全职雇员,每年都可享受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有些公司的假期甚至长达一个来月。    除了休假制度,荷兰政府还从立法的角度给予雇员多方面的权益保证。从1998年起,每个企业都必须聘请医疗顾问,负责检查和监督雇主为员工提供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工作场所及相应设备。员工不可以在电脑前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每工作两小时必须休息十分钟。    在荷兰,除了肢体重复性劳损算工伤外,因工作压力过大而引起的抑郁、忧虑、烦躁、失眠等,心理疾病都可以算工伤。生病的员工可以在家休息,也可要求雇主进行内部工作调整及改善工作条件。如果因此而完全无法工作,第一年的休养期,雇主要继续向员工支付全额工资;一年后,经医疗机构评估,如果员工身体仍然无法适应工作要求,则可进入社会福利系统。朋友们:你们觉得工作压力生活压力大吗?
作者: jerryhai    时间: 2005-3-5 01:25
真是羡慕啊.那天这样的保障也能来到我们身边?
作者: lahu    时间: 2005-3-6 16:49
如果在中国 压力大也算工伤~哈哈~到时恐怕要大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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