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转帖】法医常识(为了照顾新会员的情绪,设定准入机制,见谅) [打印本页]

作者: 逸飞    时间: 2005-1-12 20:03
标题: 【转帖】法医常识(为了照顾新会员的情绪,设定准入机制,见谅)
<font color="red"><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 <font color="red"><font color="red"><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font color="red">为了防止偷看,前面加上垃圾信息:)    <font color="red">1小时以内 尸体新鲜,角膜透明,未见尸斑与尸僵 2~3小时 尸斑浅,用指压迫,尸斑消褪;尸僵仅出现于颌、项关节 4~5小时 尸僵延及上肢,人工破坏后可再度出现;变更尸体体位,原尸斑消褪,新的低下 部位出现尸斑;角膜有时可见白色斑点;胰腺有早期自溶现象 7~8小时 尸斑用指压迫无法消褪,变更体位,原尸斑不能消失,新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 不明显;尸僵强;角膜呈片状混浊 10~12小时 尸斑已进入扩散固定期;尸僵已发展到全身 24小时 右下腹壁出现尸绿;尸僵开始缓解;胰腺明显自溶 48小时 下肢尸僵也缓解,角膜完全混浊 2~4天 巨人观
作者: 逸飞    时间: 2005-1-12 20:04
<font color="red">1.尸冷 室温16~18℃,成人尸体直肠温度24°,按正常体温37℃计算,则尸温已下降13℃;按死后头10小时内,每小时下降1℃;以后每小时下降0.5℃,则如:13℃应为1°×10十0.5°×6,故估计死亡已经16小时 2. 尸斑 出现 约2~4小时 坠积移动期 10小时以内 扩散固定期 12小时以上 3.尸僵 出现颌、颈强直 约1~3小时 全身强直 约12~15小时 消失 约3~4天 4.角膜混浊 出现白色小点 约5~6小时 斑点融合成片 约10~12小时 完全不透明 约48小时以上 5.自溶 胰腺自溶明显 约24小时以上 6.腐败 腹部出现尸绿 约24~36小时 巨人观 约2~4天
作者: 逸飞    时间: 2005-1-12 20:05
一般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受内外因素影响较大。应综合全部材料进行客观的分析。 一、尸斑:尸斑一般出现于死后2—4小时,但也可早至30分钟,迟至 6~ 8小时出现。 尸斑的出现和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1.坠积期;一般发生于死后 2—4小时,在尸体的下部位位出现淡紫红色小点、小条或 小片状斑痕。用手指轻轻压迫,颜色即可消褪,去压后淡紫红色又显现。若于此翻转尸 体,则原先尸斑可以消失,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再次逐渐形成新的尸斑。 2.扩散期:组织液也和血液一样,向尸体低下部位沉降,坠积于血管周围的组织液,透 过血管壁渗入到血管内,和血液混合而促进溶血。血浆被组织液稀释,且被血红蛋白染 色,并开始向血管外渗出,此即扩散期。一般尸斑发展到扩散期需1 2小时 (至少8—10 小时以上)。此期尸斑已融合成大片状,呈弥漫性紫红色。用手指轻压,已不易褪色。翻 转尸体后,原先尸斑也不易消褪,新的低下部位亦不易形成新的尸斑. 3.浸润期:尸斑发展到浸润期约于死后 24小时。此期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渗入组织 内,使组织和细胞着色。尸斑显著,呈暗紫红色,指压不褪色,翻转尸体,原有的尸斑 不消褪,也不出现新尸斑。浸润期持续时间较长,以后转人腐败.检查尸斑,同时要考 虑死亡原因,因为这与尸斑出现的强弱关系甚密切,如大出血者尸斑出现晚而且不显著 ;急死者尸斑出现早而且浓密。 二、尸僵:尸僵一般发生在死后1—3小时,少数在死后10分钟即出现,也有迟至7—8小 时以上才出现。尸僵的发生,通常有一定的顺序,多数是自上而下,即所谓下降型,先 从咬肌、颈肌开始,其次为颜面肌,以后则为躯干、上肢及下肢。验尸时,如见下颌关 节开始出现尸僵,一般为死后l —3小时以内(偶尔为死后7小时,罕见16—18小时);上 肢出现尸僵为死后5—6小时;下肢出现尸僵为死后7~8小时;全身发生僵为死亡已9 小 时以上;半天后均强盛。全身尸僵高度强盛,达于顶峰,为死后一昼夜左右。死后6—8小 时内,用外力去消除,尸僵还可重现,但在死后8 —9小时后,用外力消除,尸僵就不再 重现。尸僵经过1—2昼夜或更长时间开始缓解,肌肉变软,关节稍可转动。经2—3天按 发生的顺序依次缓解,肌肉全部变软,关节均可转动。一般情况,下颌关节尸僵开始缓 解,为死后已超过2 4小时;上肢尸僵开始缓解为死后已超过30小时;下肢尸僵缓解为死 后超过36小时;全身尸僵完全缓解消失,为死后3—7天。但搬运尸体等人为破坏则例外 。心肌和平滑肌亦发生死后僵直,通常于死后l —3小时开始,一般持续1~2昼夜。由于 心肌强直而将心腔中血液压出,尤以左心室为甚。因此,左心室常呈空腔状.但心肌变 性者,则不发生强直,即使出现也微弱。平滑肌,如皮肤的立毛肌发生强直,将毛囊口 上举,使皮肤呈鸡皮状(多见于大腿、腰部和臀部);虹膜肌的僵直可使瞳孔略微缩小 。肠壁平滑肌因尸僵形成而呈收缩状,死后5 小时达顶峰,9小时后缓解。 三、尸冷:人死后,尸体温度下降虽有一定的规律,但尸体冷却的速度受许多因素的影 响,如环境温度、衣着多少、年龄、胖瘦以及死亡原因等。当周围环境温度高、尸体穿 棉衣或盖棉被、壮年人、肥胖者、或死于高热病者,其尸冷缓慢。相反,如穿盖单薄或 裸体、环境温度低、年老、瘦弱、因长期慢性消耗性疾病而死亡者,则尸冷较快。一般 说来,当环境温度为1 6~18摄氏度时,头10小时尸体温度每小时下降l摄氏度左右(0.5 —1.5摄氏度C)以后下降率逐渐减少。在冰雪中,尸体1小时完全冷却。用普通温度计测 腋温推测死亡时间不准确,测直肠温度则比较可靠。如用特制的温度计测小脑延脑池温 度,则可靠而且准确,因为它不受环境的影响,一般测定死后1 4小时内的尸温,可获高 度准确的结果。 四、局部干燥:口唇粘膜、阴囊皮肤或表皮擦伤等处出现皮革样化,为死后2小时以上, 皮革样化明显、干、硬、暗褐色,死亡至少已8—1 2小时以上。 五、角膜混浊: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下降。在一般室温下,角膜轻度混浊为死后6— 12小时以上;角膜局部或弥漫性混浊,但瞳孔仍可辨认,为死后1 8小时一1天;角膜显著 混浊呈白斑状,瞳孔已不可辨认,为死后已超过2—3天。 六、腐败:尸体腐败的速度受环境温度、死亡原因及个人体质影响极大。人体中,因回 盲部容易积滞粪便,故死后该处发生腐败较早,产生硫化氢较多,所以尸绿首先出现于 右下腹部。尸绿通常于第一昼夜末开始出现,然后逐渐扩大,向全腹部蔓延,进而扩延 至全身。一般说来,尸体夏天腐败最快,右下腹开始出现尸绿,死后已超过2 4小时;尸 体呈巨人观则已死亡3天以上;死后15天左右全身软组织腐烂、糜化、崩溃、消化。冬天 尸体腐败较慢,在冰雪中甚至可不腐败。当存在有利于细菌的发育和繁殖的因素时,尸 体腐败就快;否则减慢或停止。在温度2 5~35摄氏度、湿度适当和空气流通时,腐败快 。实验证明:尸体在空气中、水中和埋在地下腐败程度相同所需时间的比例关系为1:2 :8 。此外,尸体腐败的快慢,同身体状态也有关系,如幼儿尸体水分较多,窒息死和急 死的尸体因血液具有流动性,脓毒血症死者由于大量细菌的存在,腐败均较快。
作者: 壮壮    时间: 2005-1-12 22:23
逸飞+-->引用:逸飞 【隐藏帖】
楼主太狠了吧?
作者: mingxu    时间: 2005-1-12 23:01
可能场面有些……
作者: 逸飞    时间: 2005-1-12 23:26
壮壮+-->引用:壮壮 楼主太狠了吧?
怕你们有意见:d
作者: 荒漠甘泉    时间: 2005-1-12 23:44
逸飞+-->引用:逸飞 怕你们有意见:d
哈哈~等一会可能来一批 :p
作者: cy88    时间: 2005-1-12 23:50
1小时以内 尸体新鲜,角膜透明,未见尸斑与尸僵
2~3小时 尸斑浅,用指压迫,尸斑消褪;尸僵仅出现于颌、项关节..
作者: CAD2004    时间: 2005-1-13 00:48
川彦88+-->引用:川彦88 1小时以内 尸体新鲜,角膜透明,未见尸斑与尸僵
2~3小时 尸斑浅,用指压迫,尸斑消褪;尸僵仅出现于颌、项关节..

哈哈,你就只能看到这么一点点?还好,再看下去你今晚就别想睡着了!
作者: cy88    时间: 2005-1-13 00:54
cad2004+-->引用:cad2004 哈哈,你就只能看到这么一点点?还好,再看下去你今晚就别想睡着了!
哎呀。。下山啦。。。。。。。 :d
作者: cy88    时间: 2005-1-13 00:59
你下山来,我收工了。07
作者: 荒漠甘泉    时间: 2005-1-13 00:59
逸飞+-->引用:逸飞 【隐藏帖】
哈哈~立场不坚定 被人一蒙就改 作为版主不应该啊 扣10个金币  
作者: 土豆    时间: 2005-1-13 01:01
呵呵,晕倒,我哦努力灌水今天也看不到了.
作者: 无风起浪    时间: 2005-1-13 01:02
这里是什么论坛?为何要发“法医常识”??实在是搞不明白。
跑题了?呵呵。01
作者: cy88    时间: 2005-1-13 01:03
大家早安了。。。。。。。。。。。。。。。。。。。。。。。。。。。。。。。。。。。。。。。。
作者: CAD2004    时间: 2005-1-13 01:07
川彦88+-->引用:川彦88 哎呀。。下山啦。。。。。。。 :d

几秒前还在,怎么就跑了?
作者: 逸飞    时间: 2005-1-13 01:14
无风起浪+-->引用:无风起浪 这里是什么论坛?为何要发“法医常识”??实在是搞不明白。跑题了?呵呵。01
调剂调剂而已
作者: zgl    时间: 2005-1-13 10:59
逸飞+-->引用:逸飞 调剂调剂而已:d
你要玩完了,我一定好好观察对照一番:d
作者: 逸飞    时间: 2005-1-13 11:52
zgl+-->引用:zgl 你要玩完了,我一定好好观察对照一番:d
这个只是常规判断,要多实践才能灵活运用。建议:经常到猪肉摊实习
作者: 猴头    时间: 2005-1-14 18:17
请教楼主,巨人观是个什么意思,楼主是不会是卖肉包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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