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塞的不朽名作“Amoretti and Epithalamion”(《小愛神》和《喜頌》)同時出版。Amoretti是詩人向後來成為他妻子的那位女士的求愛組詩,Epithalamion則是為他們的婚禮而作。這些詩歌在一個層面上是關於斯賓塞個人的愛情(對於任何偉大的詩人,愛情總是重要的作品主題),但像所有傑出的詩作一樣,這部反映私人情感的作品在非常個性化的同時又超越了“小我”的限制,詩句間閃爍的純美光芒讓所有讀者都感到心靈的震顫。這些詩歌中一些暗藏的玄機直到最近才被發現。例如Epithalamion是由24部分組成,分別代表一天中的24小時,等等。斯賓塞經常有意地使用一些古老的英語用法,以表明他對傳統的追溯和嚮往。他非常崇敬英語文學的開創者喬叟,在作品中時常提及喬叟是他的文學上的精神導師。
我很抱歉地說,作為詩人,莎士比亞並不是極為出色。斯賓賽較之要偉大得多,完美得多。雖然,從某個角度來看,莎士比亞 也有非常令人驚異的才能,他也非常非常聰明。但遺憾的是,他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他的寫作主要依靠直覺和靈感,而且斯賓賽在學問上的高度和深度都是莎士比亞所不能及的。斯賓塞達到了那個時代英語文學的最高峰。但那之後,英語文學面臨的整體局面就是不斷地衰退。英語文化境地也每況愈下。當然其中有一個歷史背景是新教的興起。宗教改革也導致了文化上的斷層。比較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詩集和斯賓塞的Amoretti and Epithalamion時你可以看到,莎翁的作品相當出色,讀者常常會驚歎於其中的某些詩句,但是整部莎翁的十四行詩詩集中幾乎很難找到一首從頭到尾都完美無缺的詩作,總是有些字句讓你感到彆扭和不適。斯賓塞的這部詩集則近乎完美,令人百讀不厭,回味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