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了解事情真相,给乐乐一个公道,声援签名活动 (为人父母的请进来) [打印本页]

作者: xbao    时间: 2004-12-8 08:55
标题: 了解事情真相,给乐乐一个公道,声援签名活动 (为人父母的请进来)
这是发生在2004年12月3日的事情,今天是第四天,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描述心里的感受,一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就这样永远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小姑娘名字叫李泓乐(音乐的乐)在江苏省镇江市江滨大地幼儿园上小班,今年4周岁,12月3号,象往常一样,外婆送小乐乐去上学,父亲在镇江市供电局上班,今天正好有出差任务,去江苏盐城。下午3点多钟,车行至江苏泰州附近,突然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说他女儿下午突然在幼儿园抽风,现在已经送到医院,情况已经很紧急让他务必赶到医院,父亲心急如焚,立刻驱车赶回,下午5点30赶回镇江,到了医院的时候,小乐乐的父亲是跌跌撞撞进了抢救室,然后瘫软在地,被先一步赶来的朋友硬架着才不至于倒下,因为他可爱的女儿已经离开人世。悲壮的男人掩饰不了内心的痛苦,掩面痛哭,女儿对他来说,就是整个世界,这个打击来的实在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一旁的妻子更加是哭的昏死过去。医生证实,小乐乐是因为窒息身亡。小姑娘最后的痛苦,从她的身上能表现出来,嘴唇紫青,小孩子很爱干净,指甲剪的很整齐,但就是这样,脖子还是被自己抓的道道血痕,指甲盖由于用力太多全部淤血。小乐乐身体健康活泼,周围的朋友亲戚无不喜欢。事后调查原因,是因为在幼儿园吃午饭,饭后午睡,食物呛到了气管,由于孩子太小,没有自理能力,当时又没有老师在场,导致无法即时救治而亡。而且医生证实(医院是镇江市著名的一家医院,是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也就是江滨医院)孩子在送来医院之前已经死亡,因为身上已经有了尸斑,医生说,这最少是死亡半小时以上才会有的迹象。  女儿突然离开,亲人要讨个说法,这对谁来说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家幼儿园是本市很有名气的,收费也很高,女儿蹦蹦跳跳送去上学的,却成了一具尸体出来,现在亲人们很想知道,因为孩子是11点左右吃饭,然后午睡,孩子是3点20送到医院的(这点,在病历上能体现出来),亲人们就想知道 在这段时间里,幼儿园的老师都干什么了?孩子4岁,毕竟没有自理能力,老师在当班时间,咳,呕吐,老师就一点都发现不了动静?,而且事后有同宿舍的小朋友说,小乐乐吐了,都吐到她脸上了,但是不知道老师在哪。  亲人们很想知道,老师,那时候你在哪,你到底在哪?这是你的上班时间,那么多孩子需要你的呵护。  现在亲人们在跟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交涉,他们的要求也不过分,真的,一点也不过分,就是想要一个真实的过程,我们健康的孩子,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这样的惨剧的,为什么等所有的孩子都起床了,去吃饭了,发现小乐乐没来,才去找她?孩子睡觉,老师不应该照应吗?不应该帮孩子盖盖被子,不应该看看孩子们睡的好不好吗?现在孩子的母亲比较恍惚,手里抱着孩子最后一天穿的衣服,叠成孩子的样子,还在  裤管穿了袜子,象孩子一样抱在手上,谁也不给碰。  但是教育局第二天出了一份材料,却提到了当天当班老师去查房了,一点事没有,他们全是按照正常规程来的,包括发现孩子出问题送医院,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孩子的父亲看到报告,登时激动的血压升高,全身麻木,孩子都走了,我们不求别的,孩子家庭很富裕,绝对不是想你赔偿多少多少钱,孩子没了,钱有何用?现在只想要个真实的事情经过让孩子走的安心。因为当天在医院的时候,老师还跟孩子的母亲提到她中午出去吃饭了,为什么报告上就改口了呢?到了昨天,又出了一份报告,说这件事情,幼儿园负主要责任,那就想反问一句,次要责任谁负?老天来负?是不是这样?而且现在官方闪烁其词,态度暧昧,实在让人无法接受,0511的朋友们,你们来看看这个可爱的孩子吧,来看看他们悲痛欲绝的亲人吧,只需要你言语上的支持,让孩子们的亲人有勇气有信心继续生活下去,让死去的孩子能安心的在天堂做可爱的小天使!<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Temp/200412622722.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2004/12/4/200412494739.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作者: xbao    时间: 2004-12-8 09:02
这是发生在2004年12月3日的事情,今天是第四天,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描述心里的感受,一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就这样永远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小姑娘名字叫李泓乐(音乐的乐)在江苏省镇江市江滨大地幼儿园上小班,今年4周岁,12月3号,象往常一样,外婆送小乐乐去上学,父亲在镇江市供电局上班,今天正好有出差任务,去江苏盐城。下午3点多钟,车行至江苏泰州附近,突然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说他女儿下午突然在幼儿园抽风,现在已经送到医院,情况已经很紧急让他务必赶到医院,父亲心急如焚,立刻驱车赶回,下午5点30赶回镇江,到了医院的时候,小乐乐的父亲是跌跌撞撞进了抢救室,然后瘫软在地,被先一步赶来的朋友硬架着才不至于倒下,因为他可爱的女儿已经离开人世。悲壮的男人掩饰不了内心的痛苦,掩面痛哭,女儿对他来说,就是整个世界,这个打击来的实在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一旁的妻子更加是哭的昏死过去。医生证实,小乐乐是因为窒息身亡。小姑娘最后的痛苦,从她的身上能表现出来,嘴唇紫青,小孩子很爱干净,指甲剪的很整齐,但就是这样,脖子还是被自己抓的道道血痕,指甲盖由于用力太多全部淤血。小乐乐身体健康活泼,周围的朋友亲戚无不喜欢。事后调查原因,是因为在幼儿园吃午饭,饭后午睡,食物呛到了气管,由于孩子太小,没有自理能力,当时又没有老师在场,导致无法即时救治而亡。而且医生证实(医院是镇江市著名的一家医院,是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也就是江滨医院)孩子在送来医院之前已经死亡,因为身上已经有了尸斑,医生说,这最少是死亡半小时以上才会有的迹象。  女儿突然离开,亲人要讨个说法,这对谁来说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家幼儿园是本市很有名气的,收费也很高,女儿蹦蹦跳跳送去上学的,却成了一具尸体出来,现在亲人们很想知道,因为孩子是11点左右吃饭,然后午睡,孩子是3点20送到医院的(这点,在病历上能体现出来),亲人们就想知道 在这段时间里,幼儿园的老师都干什么了?孩子4岁,毕竟没有自理能力,老师在当班时间,咳,呕吐,老师就一点都发现不了动静?,而且事后有同宿舍的小朋友说,小乐乐吐了,都吐到她脸上了,但是不知道老师在哪。  亲人们很想知道,老师,那时候你在哪,你到底在哪?这是你的上班时间,那么多孩子需要你的呵护。  现在亲人们在跟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交涉,他们的要求也不过分,真的,一点也不过分,就是想要一个真实的过程,我们健康的孩子,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这样的惨剧的,为什么等所有的孩子都起床了,去吃饭了,发现小乐乐没来,才去找她?孩子睡觉,老师不应该照应吗?不应该帮孩子盖盖被子,不应该看看孩子们睡的好不好吗?现在孩子的母亲比较恍惚,手里抱着孩子最后一天穿的衣服,叠成孩子的样子,还在  裤管穿了袜子,象孩子一样抱在手上,谁也不给碰。  但是教育局第二天出了一份材料,却提到了当天当班老师去查房了,一点事没有,他们全是按照正常规程来的,包括发现孩子出问题送医院,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孩子的父亲看到报告,登时激动的血压升高,全身麻木,孩子都走了,我们不求别的,孩子家庭很富裕,绝对不是想你赔偿多少多少钱,孩子没了,钱有何用?现在只想要个真实的事情经过让孩子走的安心。因为当天在医院的时候,老师还跟孩子的母亲提到她中午出去吃饭了,为什么报告上就改口了呢?到了昨天,又出了一份报告,说这件事情,幼儿园负主要责任,那就想反问一句,次要责任谁负?老天来负?是不是这样?而且现在官方闪烁其词,态度暧昧,实在让人无法接受,0511的朋友们,你们来看看这个可爱的孩子吧,来看看他们悲痛欲绝的亲人吧,只需要你言语上的支持,让孩子们的亲人有勇气有信心继续生活下去,让死去的孩子能安心的在天堂做可爱的小天使!<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2004/12/4/200412494739.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2004/12/4/200412495913.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2004/12/4/200412495920.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Temp/200412622631.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Temp/200412622638.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Temp/200412622645.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Temp/200412622722.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Temp/200412622744.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img src="http://www.benqtown.com/Media/Temp/200412622751.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url=http://www.benqtown.com/Media/Temp/200412622744.JPG][/url]
作者: xbao    时间: 2004-12-8 09:04
这是孩子母亲发的帖子:*************************************<font face="宋体,verdana, arial, helvetica">我是出事的孩子的妈妈我的乐乐是一个很乖,很天真,很可爱,很懂事的孩子。我和她爸爸每天下班回家,她都会对我们说:爸爸妈妈工作辛苦了。她还常常对我说:妈妈,你对我最好了,你现在对我这么好,将来等我长大了我也会对你好的。我给她买了好吃的,她都会先拿一块大的给我。我常常给她买好多好多的花夹子,她都会说“妈妈帮我扎了辫子我就是美女啦!”她平时很怕老虎和大灰狼,人家就和她开玩笑,说大灰狼来了哦,咬你们家谁好呢?她就说:别咬我的爸爸妈妈哦,要咬就咬我吧。每天我送她上学,她都对我说;我要听妈妈的话,做妈妈的乖孩子,我是我们家的好宝贝。每个周六我带她上街,她都会说:老妈,你慢点骑车,老爸叫我们安全第一的。每个星期天我都带她去我父母家,我的祖父祖母都已经80岁了,她是我们全家的小可爱。她很懂事,老祖喊腿有点疼,她就过来给我外公捶腿,还说;老祖,你看我用的是空心拳头给你捶得,因为实心拳头是打人的,我不打你。我的外公一咳嗽,她立刻就把吐痰的东西送到我外公嘴边。她不小心踩了我妈妈的脚,她就说:SORRY,婆婆。她其实想吃糖,怕我们大人不允许,就会故意说吃了糖会咳嗽的,我们不能吃哦。每次我带她上街,她一路上都说;我爸爸带我带这里来爬山的,我妈妈带我到这里来吃过饭的,我婆婆带我到这里来玩过的。她是我们家的第四代,我们家的祖父祖母都很疼爱她,她也很乖巧,经常陪老祖他们出去散步,还帮着他们拿报纸,陪他们喂小鸽子。就在上上个星期天,她爸爸带她去焦山的时候还遇见了论坛里的一帮色友,他们还开玩笑说将来对了个小麻豆,而上个星期天,我和她的爸爸还带着她到北固山公园,她还拉着我的手要带我爬上山去摘小果子,她爸爸还给她拍了一组戴着小果子的照片,当时也发在论坛里了。她的小嘴很能讲,经常会哄我们开心,每天晚上都是我哄她睡觉,她说我最喜欢妈妈了,妈妈你要保护我哦,因为我是你的小宝贝。可是,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作为母亲,我一点点都没有能够保护她,甚至不能给她一个公道。出事的那天,我是第一个接到电话,第一个到医院的,当时我一去了就抓着我女儿的手,她的手是冰凉的,整个手的指甲都是乌紫的,我问怎么了,幼儿园的人还和我说小孩没事,只是抽筋,我就说我的乐乐连感冒平时都很少,今天又不发烧,怎么会抽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的班主任和我说她不知道,当时她不在,她出去吃饭了。这时,我就喊我女儿的名字,我的乐乐一动不动,抢救室有个女医生过来把我拖出去和我说:你要有心理准备,因为孩子送来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任何心跳了,我说不可能,旁边的仪器上还有跳动的啊,她说,那个根本就不是孩子的自主心跳,而是做按压人工呼吸做出来的,手一放开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当时就晕了,我拼命的喊乐乐乐乐,我的乐乐平时是最听我的话,我只要喊一两声她就答应我的,可是,那天任我怎么喊她都不回答我,她平时喊冷,我都把她的手脚捂在我自己的心窝里捂热的,可是那天,我摸着我的孩子,任我怎么搓啊摸啊捂啊,她都是冰冷的。当时我的孩子的这样的一个样子,她的头发和内衣上都是呕吐物,眼睛微张,整个鼻子以下包括嘴巴都是乌青的,鼻子里面全是血,十个手指都是乌紫的,连嘴巴上还有她难过的时候抓破的痕迹,我让医生给她做气管切开,求他们救我孩子一命,医生回答说已经没有办法了,因为气管切开只能取出气管里的东西,但是孩子的肺里面都全是饭,根本没有任何的办法,而且孩子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没有一点心跳了,所以家长就放弃吧。我让医生千万别放弃我的孩子,因为孩子的父亲当时要去盐城开会,车子才开到泰州听到消息正在回头的路上,在医院人道抢救到晚上六点多,医院下了死亡通知书,我那时侯进去看到我的孩子眼睛都没有完全合上。而幼儿园方面呢,他们的所作所为都让我愤怒!我孩子当时呕吐成那样,睡觉的被子全是脏的,可是他们立刻就把被子洗掉了。让我们家属给他们时间写情况说明,当时说是保证让我们满意,可是我们家长看到的是一个流水帐,上面还说老师不止一次的巡视了,居然还听到有其他小朋友咳嗽了,但是只字未提我的乐乐的怎样的挣扎的,只在最后轻描淡写的提了一句说发现的时候我的孩子趴卧在床上,旁边有呕吐物。可是我们昨天去了幼儿园,小朋友们都说听到我的乐乐咳嗽了,还有个小朋友说我的乐乐都吐到了他的脸上了,我要问,这个时候,在我的孩子垂死挣扎的时候,老师啊,你们都在哪里???是,孩子不算大,2001年7月出生到现在也就3岁多,但是,我是她的妈妈,1千多个日子我是怎样把她养大的啊。更让人愤怒的是,当我们的家属到达医院关心着孩子的生命,忙着和医生交流怎样抢救,无心关心其他事情的时候,幼儿园方面老早就打了110,说是怕我们家属打老师。就是在那个时候,幼儿园的任何一个老师都没有过来安慰我一句。我要问,这个时候,你们的良知在哪里。我知道,0511里有许多关心我们的朋友,我作为孩子的母亲,向你们表示深深的感谢!!!那些帮老师说话的人,我也能理解,我不是针对所有的老师,我只是想要我孩子的老师和我说说孩子的情况,我既不会打她,也不会骂她,我曾经还把她当作是朋友,一起吃饭,一起交流孩子的事情,可是,这个时候,你应该出来对我说说乐乐,因为我的乐乐从小小班就跟着你,你升上去做小班的班主任,我原来可以选择别的班,可是,我信任你,我放心你,所以我让孩子继续跟着你,我认为你会对我的孩子负责。我只要你的一句话,我只要你说句良心话!为什么你不能勇敢的站出来面对我,对我说出实情!!!我只想为我的孩子讨回一个公道!!!
作者: xbao    时间: 2004-12-8 09:07
这是孩子父亲今天上午刚发的帖子
*************************
我是孩子的爸爸,身体的疲劳和精神上巨大的伤害折磨着我,我不能入眠.感谢这么多支持我的人,我一定要为我女儿讨回公道!!!!
京口区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工作已开展3日,竟然还没调查出发生了3个小时(中午12:00--下午3:00)的事情.高效的政府如何体现!看来"家丑"只能外扬了,看来只能接受省台和中央台的舆论监督了.
当真暗无天日嘛!!!!!我一定要找到说理的地方!!!!!卫生部部长都能被免责!!!!!我一定能找到公理!!!!!
作者: xbao    时间: 2004-12-8 09:08
这个贴子发重了,请版主删除,谢谢!
作者: 黑陶    时间: 2004-12-8 09:19
太可怕了,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说,给孩子选择一个管理严格、教师责任心强的学校是至关重要的。
强烈谴责那些不负责任的官员,谴责那些玩忽职守的所谓老师,你们难道就没有孩子吗?当你们回家看见自己的孩子,你们就不怕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吗?摸摸你们的良心吧。可怜的小乐乐,是因你们而去,她会在天上看着你们的。
请乐乐父母亲人节哀,保持精力体力,为乐乐讨回一个公道!
作者: DDT1221    时间: 2004-12-8 09:21
上面的帖子看得我泪流满面,我的儿子今年6岁,今年上一年级。我决定从今天起不让他在学校吃饭了,大人再苦再累,也要照顾好孩子。孩子太可爱了,学校和老师应该给一个交代,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 一塌糊涂    时间: 2004-12-8 09:50
无言中,好象类似的事太多!~
作者: yanyanma    时间: 2004-12-8 11:27
太可怕了,孩子是健健康康的去幼儿园的,可竟然出了这样的事,无论如何幼儿园老师都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定要讨个个说法。
作者: hnbc    时间: 2004-12-8 12:19
真是太可怕了,遇到这样的老师真是孩子的不幸!但愿这样的事不再发生!
作者: hoopoe    时间: 2004-12-8 12:38
我有和乐乐差不多大的女儿,我想作为父母都能体会到这份痛楚,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安慰的话,只能说我们支持你们,一定要去讨回公道。
老师,是多么神圣的职业,尤其是幼儿老教,在孩子们的心中把你们当成除家人之外的最亲的人,孩子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吵着带去给老师吃,可你们怎么是这样的呢?
作者: 斯文小子    时间: 2004-12-8 13:40
太可怕了,四个小时的时间,怎么幼儿园老师一点异样都没有发现呢?良心在哪里?衷心希望她在天国里能快乐生活!支持家长找回公道!
作者: 前车之鉴    时间: 2004-12-8 13:41
无言以对呀!
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讲给身边的每一位老师!
作者: 前车之鉴    时间: 2004-12-8 13:44
xbao+-->引用:xbao 这个贴子发重了,请版主删除,谢谢!

作者: sunmoon2008    时间: 2004-12-8 16:30
太可怕了,让人不也想象,一定要把责任人推上审判席!不要纵容!!不要纵容!!!,纵容就是对他人的犯罪,严惩责任人!严惩领导人!
12月7日山东台<道德与法制>节目就报到了类似的情况,一个农村妇女历经9年苦读法律,终于讨回了公道!请向她学习,不要纵容责任人,以免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作者: 目师    时间: 2004-12-8 16:42
支持了解事实真相。
两个主题合并成一个了。
作者: zgl    时间: 2004-12-8 17:33
拼死也要为孩子讨个公道...
作者: denden    时间: 2004-12-8 19:13
我也是一名幼儿教师,我对一所在当地很有名气的幼儿园发生这种恶性事件感到震惊!如果老师不是长时间脱岗悲剧是不会发生的。做为幼儿园教师应该知道老师的视线每时每刻不能离开孩子,如果老师脱岗出现意外属于责任事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照顾幼儿的事情是很琐碎,所以对幼儿教师的基本要求是要有责任心、爱心、及耐心。我不知道这种缺少基本素质的人如何混进幼儿教师队伍?一定要严惩!
作者: Angle2001    时间: 2004-12-8 19:32
太可怕了,我有和乐乐差不多大的女儿,我想作为父母都能体会到这份痛楚,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安慰的话,只能说我们支持你们.
作者: xbao    时间: 2004-12-8 19:33
目师+-->引用:目师 支持了解事实真相。两个主题合并成一个了。
谢谢!
作者: wxs255    时间: 2004-12-8 19:36
现在的老师,唉,怎么说呢
作者: lahu    时间: 2004-12-8 20:24
一条可爱的小生命就这样走了.......
发生了这样的事,幼儿园及有关责任人有推卸不了责任,有关部门应该严查此事,还他们一个公道.
作者: 妍歌    时间: 2004-12-8 20:54
我都想哭啦,我孩子和乐乐差不多大,也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为人父母的都可以理解乐乐爸妈的心情,这个幼儿园的老师也太不负责任啦,我恨不得踹她们两脚!!!!!!
作者: aa777    时间: 2004-12-8 21:18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忿!
关注事态发展!
作者: yunmami    时间: 2004-12-8 21:36
回家看着自己的孩子,想着失去可爱的女儿、伤痛欲绝的父母,真的不由得心痛,我真不放心将自己的孩子交给幼儿园!
希望舆论能影响事态朝正义方向发展,我们支持你!应严惩玩忽职守的人员!
作者: 毛豆    时间: 2004-12-8 21:54
很明显,这是老师的失职,幼儿园在推卸责任.家长可以到法院寻求援助.
作者: 小菜    时间: 2004-12-8 22:02
唉!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说出真相,对于某些人,真的那么困难么!
那是个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呀!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些心存偏袒的人,难道不怕报应吗!
作者: sindy    时间: 2004-12-8 22:08
支持,关注着发展
作者: yansq    时间: 2004-12-8 22:14
无语!!!
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个班应该有三个老师(含保育员)她们应该和孩子一起吃饭的。这是幼儿园的规定。
政府官员是无能还是……
一个孩子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还父母一个公道这么难吗?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墓志铭:他到这个世界来了,看了看,不满意又走了。这是一个小宝宝的父母写给他的。但愿我们能给所有的宝宝一个让他满意的世界!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4-12-8 22:14
孩子啊,愿你此刻在天上快乐地飞翔。
作者: yu0099    时间: 2004-12-8 22:22
打官司吧! 
作者: aqswr_0001    时间: 2004-12-8 22:27
唉!现在的老师?
支持先了解真相再作打算,
作者: 山里来客    时间: 2004-12-8 22:36
真是太不幸了!
作者: china_baby    时间: 2004-12-8 22:37
真是太可怕了!
作者: 土豆    时间: 2004-12-8 22:43
可爱的孩子,不能就这样算了
每一个孩子的父母都不可能对这样的事情,不了解清楚的.
作者: windy_wu    时间: 2004-12-8 22:50
哽咽的让我打不出字来,身为母亲的我,能感觉到他们失出爱女的悲痛,幼儿园的疏忽大意,导致一个这个大的悲剧发生,是个无法推卸的责任,让所有的教育工作部门都得提个醒,当你负责的孩子是你们的自己孩子,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全力支持楼主!
作者: dannysiu    时间: 2004-12-8 22:50
无言以对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4-12-8 22:50
事情非常简单,没有其他纠纷那么多的内情,我们知道的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子已经离开我们去了那个世界,他父母的痛,我们这些为人父母的体会最深,这里面没有故意,但是确有失职和冷漠。小妹妹,希望你在天堂安好。
作者: lilychen    时间: 2004-12-8 22:55
支持孩子的父母!孩子是多么的天真可爱,不知幼儿园的老师们会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作者: lahu    时间: 2004-12-8 22:57
支持`尽早查明事情真相.
作者: 无思    时间: 2004-12-8 22:59
看了这些相片,让人真是难过透了!想哭~~,这些老师所谓的教育者是不是没有孩子啊,为什么不站出来!!!!!!!!
作者: Marggie    时间: 2004-12-8 22:59
太让人心痛了,好好的小孩子交给幼儿园,怎么会变成这样?!一个班有两个老师、一个保育员,这三个多小时都上哪去了?没有丝毫责任心,这家幼儿园是怎么管理的?徒有虚名。一定要追究责任,不能算了。
作者: cy88    时间: 2004-12-8 23:00
愿我们的社会少一些这些不负责任的人渣!
作者: xbao    时间: 2004-12-8 23:02
乐乐母亲昨天晚上发的贴:<font face="宋体,verdana, arial, helvetica">到现在为止,我的女儿乐乐离开我已经有5天了我一直都沉浸在悲痛中不能自拔甚至到现在都不能接受这么残酷的现实可是今天我稍稍平静了些来上网表述我的一些想法我认为这是女儿给我的力量也有好些朋友给我发来安慰的话语我在此对大家表示深深的感谢可是居然也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以各种马甲、各种面目来质疑我的身份来用语言怀疑事件的真实性我相信我的女儿她在天之灵会给我力量和支持会让妈妈给她讨一个公道的今天还有好多来慰问的朋友告诉我现在外面有幼儿园的人在散布各种谣言来污蔑我和我的亲人以此来推卸他们应负的责任我不怕因为我的女儿在天上看着呢朗朗乾坤事实的真相不是你们哪个人三言两语就可以掩盖的谁要是说了昧良心的话是要遭天谴的3号傍晚我女儿孤单的走了那晚下的雨就是老天爷在为她哭泣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你们就尽情的表演尽情的掩饰也尽情的污蔑吧我不再象原来想的只追究你们的民事责任了我要你们所有责任人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以此来告慰我可怜可爱的乐乐
作者: xbao    时间: 2004-12-8 23:04
部分法律人士对某幼儿园发生幼儿呕吐事故的意见 近日,我市某幼儿园因老师的严重失职,发生了一幼儿死亡的严重事故,对此,我们深感悲痛,在出事幼儿的家长悲伤欲绝的时候,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们提供不了更多的帮助,为了对幼儿的在天之灵有个交待,我将我所了解的整个事件的经过编成一个案例发到一个专业法律网站上,征求法律界网友对此事的一些看法,限于对事件的了解都是旁听之言,帮本案例可能有部分不实之处,仅此作为一个法律案例供大家讨论。现将原贴及部分法律界网友的回贴转贴如下: 主贴:幼儿在幼儿园死亡,当班老师是否可以定罪12月3日下午3点多钟,某幼儿园当班老师(女,20岁左右)在给幼儿上课时发现班上少了一名学生,经查找,发现幼儿睡在床上,头旁全是呕吐物,已呈窒息状态,该老师惊慌失措,赶紧打电话向园长请示该如何处理,并对幼儿床上呕吐物进行清洗,后园长赶到后将幼儿送到医院,经医院抢救两小时后不治身亡,医生结论为呕吐物堵住呼吸道至窒息死亡。此外,该幼儿为一4岁小女孩,出事前几日感觉身体不舒服,吃饭较慢。出事当天,当班老师为早点休息,催促幼儿快点进食,吃完饭后即要求幼儿上床休息,在睡觉期间,幼儿曾经难受而咳嗽,老师对其进行斥责,要幼儿赶快睡觉,不要影响其它幼儿的休息。按相关规定,老师在幼儿休息期间,应每半小时进行巡视一次,但在出事期间,幼儿有呕吐现象,并难受得把被子蹬掉,但当班老师没有发现。另该幼儿园为一台资私立幼儿园,当班老师为园内正式在编职工。请教各位,当班老师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应构成何罪?  网友回贴一:我先说几句,不对的地方大家可以讨论商榷~~  一,该幼儿园教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理由如下: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因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死亡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使他人死亡。这种行为须具备三个要素: 1、行为: 即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行为人实施这种行为可能是故意的,但对结果可能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根据客观形态,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不作为。 2、结果: 即发生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的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就本案而言,该幼儿园老师是属于具有特定职责的幼儿监护人员,同时制度也规定了其应当半小时巡视一次,及时发现幼儿的情况,发现幼儿的患病,及时进行医治,以免贻误治疗时机。但该教师本来应当履行的工作,不知道处于何种原因,没有履行,而没有发现幼儿在中午呼吸道被异物窒息的所出现的情况。该教师可以说在主观上表现为疏忽大意。同时由于该教师的疏忽,没有及时发现,丧失了对幼儿的救治时机,客观上造成了幼儿死亡的结果, 对于幼儿自己因呕吐造成呼吸道堵塞,应该属于一个意外事件,如果该教师能够切实履行职责,早期发现,早期救治,即使不能救治过来,那是因为不可抗拒的事由。在此情况下,幼儿园教师是可以免则的。可其并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因为疏忽大意,没有及早发现幼儿的情况,及早送医院治疗,以致造成幼儿死亡的后果,应当依法承担其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网友回贴二: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当班老师构成的过失致人死亡。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说,他是过失的,小孩有病他作为老师有义务去看管,同时他对小孩子的病是认为没有什么大碍的。他是属于过于自信的。 从危害结果来看,已经造成了他人的死亡。 从因果关第系来看,死亡是由于老师的过失行为引起的。 不对之处请各们指教。   网友回贴三:主观上该教师实施了失职的行为,即使非失职造成的幼儿死亡,该教师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正如~海子~所说:“对于幼儿自己因呕吐造成呼吸道堵塞,应该属于一个意外事件,如果该教师能够切实履行职责,早期发现,早期救治,即使不能救治过来,那是因为不可抗拒的事由。在此情况下,幼儿园教师是可以免则的”,但事实上该教师并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并且发生了幼儿死亡的客观事实。 我认为:应经医学对幼儿的死亡和死因进行鉴定和分析后,进行判处。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4-12-8 23:05
逝者已矣,生者何堪?校园伤害屡见不鲜,呼吁立法才是我们要做的。
作者: skyye    时间: 2004-12-8 23:17
支持乐乐的父母,一定要让他们还乐乐一个公道!!!
作者: frog    时间: 2004-12-8 23:20
支持,一定要为孩子讨一个公道, 孩子,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就走了, 现在,很多所谓的老师素质太低,大学没有毕业,没有一点做父母的经验和阅历,就开始做幼教老师, 在它们的眼里,这只是一个职业,而且是一个轻松容易赚钱的职业。 孩子送到这样的幼儿圆(哪怕收费在高),真的很令人不放心的。 另外,一定要冷静的收集证据, 无言。
作者: fangfang7489    时间: 2004-12-8 23:48
我们都是由孩子的人,失去孩子的痛苦我们最理解。一定要给孩子讨还公道!同时担心,类似这样的幼儿园,类似这样的幼儿园老师还会不会继续戕害我们天真无辜的孩子。
作者: wangwanxu    时间: 2004-12-9 00:06
多可爱的孩子!哪个父母能承受这样的打击!
为什么总是等事情发生了再想如何补救?为什么不能防患于未然?
失职的幼儿园老师应该站出来承认自己的失职,接受应承担的制裁。
作者: z@mm    时间: 2004-12-9 00:08
心里很难过。支持通过法律手段为孩子讨回公道!
作者: 孤独老头    时间: 2004-12-9 00:29
本不该发生的“惨案”!给孩子父母造成终生悲痛的“惨案”!!让所有人感到震惊和义愤的“惨案”!!!
安息吧---孩子。正义会为你讨回公道!法律会惩办严重失职的“杀人犯”!
也请孩子的父母节哀保重,请好律师帮助吧。
作者: 诸神的黄昏    时间: 2004-12-9 00:30
<blockquote>教训:1.一定要教给孩子自我保护的知识,并定期、不定期演练。2.中国的教育体制真TM成问题,无人性、无人道!</blockquote>
作者: jerryhai    时间: 2004-12-9 00:33
除了支持唯有支持!
维权会很艰辛,一定要坚持!
作者: sky3322    时间: 2004-12-9 01:56
请通过法律手段为孩子讨回公道!严惩失职者!
作者: 无风起浪    时间: 2004-12-9 02:23
假如我是孩子的父亲……不可想象,不敢想象。

当事情已经发生了,最重要的孩子已经没有了,其他的反倒是次要的。要公道,要真相,都是正当的合理的要求,但在现在的制度下,要有得不到你想要的公道或真相的心理准备。如果对这些要求太高,结果可能是又一次巨大的伤害。

孩子身上凝聚着父母所有的爱,可以想象父母伤心的程度。真心希望你们能渐渐从此事中走出来。失去的已经无法挽回,现在,为了活着的人(比如你们的父母、你们自己)继续好好的生活吧,在以后的生活中,调整心情,振作起来,给自己重新找一个精神支柱。

我不太会说话,希望你们能理解我的意思。祝你们尽量拔开乌云。
作者: yunyan    时间: 2004-12-9 02:37
支持讨回公道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4-12-9 06:31
xbao+-->引用:xbao 乐乐母亲昨天晚上发的贴: <font face="宋体,verdana, arial, helvetica">到现在为止,我的女儿乐乐离开我已经有5天了我一直都沉浸在悲痛中不能自拔甚至到现在都不能接受这么残酷的现实可是今天我稍稍平静了些来上网表述我的一些想法我认为这是女儿给我的力量也有好些朋友给我发来安慰的话语我在此对大家表示深深的感谢可是居然也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以各种马甲、各种面目来质疑我的身份来用语言怀疑事件的真实性我相信我的女儿她在天之灵会给我力量和支持会让妈妈给她讨一个公道的今天还有好多来慰问的朋友告诉我现在外面有幼儿园的人在散布各种谣言来污蔑我和我的亲人以此来推卸他们应负的责任我不怕因为我的女儿在天上看着呢朗朗乾坤事实的真相不是你们哪个人三言两语就可以掩盖的谁要是说了昧良心的话是要遭天谴的3号傍晚我女儿孤单的走了那晚下的雨就是老天爷在为她哭泣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你们就尽情的表演尽情的掩饰也尽情的污蔑吧我不再象原来想的只追究你们的民事责任了我要你们所有责任人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以此来告慰我可怜可爱的乐乐
夜半无眠,心痛难抑。典型的人治社会的悲哀。请坛子里的朋友将帖子帖到知名法律院校的BBS上,求得法律界人士声援。
作者: c9x9    时间: 2004-12-9 06:40
乐乐爸爸妈妈, 忠心希望你们早日得到一个好说法, 我们国内的官僚关系网是非常可怕的, 你们必须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面对那些可恶的袒护. 我们支持你们! 愿可爱的乐乐在天堂快乐! 希望你们坚强, 相信乐乐还和你们在一起, 她在天堂守望着你们! 我们爱你们! (来自波士顿的爱与支持)
作者: ping200299    时间: 2004-12-9 08:13
好象说安慰的话都有一点空洞.孩子已经成了生活中的不可分的一部分,我能体会你的感受.
悲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它,要有信心.坚持下去,支持你们.祝福你们!!!
作者: 灿若流星    时间: 2004-12-9 08:41
支持。要多对年轻人进行道德和责任教育
作者: wlei7711    时间: 2004-12-9 08:49
谁还敢把孩子往这家幼儿园送,让这家幼儿园倒闭、关门吧!让天真的孩子不要葬送在这个幼儿园。
作者: mmml    时间: 2004-12-9 08:57
泪水已经控制不住了..............
乐乐爸爸妈妈保重.
作者: xinrou    时间: 2004-12-9 09:05
真是太可怕了!我儿子四岁,幼儿园中班。马上把这件事告诉给幼儿园的老师,让她们都能够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引以为鉴!乐乐的父母要坚持住,让法律来还乐乐一个公道!
作者: hui    时间: 2004-12-9 09:12
乐乐爸妈,要为乐乐讨回一个公道啊,我支持你!!!
作者: 荷荷    时间: 2004-12-9 09:15
支持。
无语。。。。。。。。。。。。。。。。。
作者: 由由爸爸    时间: 2004-12-9 09:15
为了孩子,一定要坚持下去,终有拨开乌云之日!!
希望政府的介入是为了查清事实真相,而不是搅混水。
作者: jjhs    时间: 2004-12-9 09:24
拿孩子的生命开玩笑,记得以前有类似的文章,好象是军官的孩子,不知结果如何,渎职之人会遭报应的!
作者: whylgq    时间: 2004-12-9 09:25
乐乐父母,节哀保重!
作者: 好运妈    时间: 2004-12-9 09:26
昨天看到之后,我难过得写不出来什么,乐乐和我的宝贝同龄,真想不到还会有这样的事情。
我觉得中国的国情就是这样,官官相护,互相包庇,能掩盖的就过去了。就看一个普通百姓能否通过媒体搞清真相了。
相信幼儿园尽快把当天的情况调查清楚,尽快公布,拖得越就越不好,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就怕是幼儿园安排班里老师出去办事了,那样,园里肯定要护着自己啊。
作者: 斜柳朝霞    时间: 2004-12-9 09:33
我的女儿也是中班。我看了贴子泪也止不住了,为乐乐伤痛。
作者: onlycc    时间: 2004-12-9 09:37
看了这个贴子,几次都想流泪,心里难受得慌。只有做了父母的人才能真切地体会到失去年幼儿女的切肤之痛!不知该如何安慰乐乐的父母,因为我知道任何语言都无法抚平你们心里永远的伤痛!我唯一能做的是将此文转贴到其他的论坛上,让更多的人们知道,希望能支持你们给乐乐讨个公道。
作者: 三三爸爸    时间: 2004-12-9 09:45
据我所知,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是应该负全责的
作者: jillxue    时间: 2004-12-9 09:53
眼泪已经止不住了,愤怒、痛心!无言以对这样的结局。天地良心,心知真相的老师,你能睡着觉吗?闭上眼睛,你能看不到这个可爱的孩子吗,你能忘记孩子那痛苦的表情么!?我也为人父母,能深深体会孩子父母的心情,他们的要求并不过分!幼儿园的老师没有责任心,我们也不是没有见过!四岁的孩子出现这样的事情,幼儿园的老师你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作者: yzly    时间: 2004-12-9 09:57
无论如何!这个幼儿园是要负全责的!实在是太让人悲愤了,一定要为孩子讨个学法!
作者: hoopoe    时间: 2004-12-9 09:58
wlei7711+-->引用:wlei7711 谁还敢把孩子往这家幼儿园送,让这家幼儿园倒闭、关门吧!让天真的孩子不要葬送在这个幼儿园。
我赞成,不严厉惩罚,怎样才能唤醒她们的责任心。我希望天下的父母从我们自己开始,从小孩教育孩子开始,培养她们的责任心,正义感,希望她们长大能改变现在的社会风气。
作者: leewh    时间: 2004-12-9 10:05
天哪!多可爱的孩子,就这样走了,比我的姑娘小一岁。看完我已泪流满面,幼儿园真是太不负责了,我姑娘的幼儿园都是老师和保育员陪着午睡的。幼儿园的管理肯定有问题,他们太大意了,完全是他们的责任。这宗事情完全可以避免。
乐乐的父母,我完全支持你们。为了更多的孩子,一定和他们斗争到底
作者: firedragon    时间: 2004-12-9 10:06
这些幼儿园道德沦丧,可耻,可悲
作者: 蓝色    时间: 2004-12-9 10:06
心痛!!!!!!!!!!!!!!!!!!!!!!!!!!!!
作者: junhua    时间: 2004-12-9 10:08
真痛心!我儿子今年已上二年级了,我记得他在国内上幼儿园时,经常说中午睡觉时,老师总坐在门口吃瓜子。我们上的是普通示范幼儿园,老师尚且能恪尽职守(尽管在吃瓜子!),更何况乐乐的高收费幼儿园。这家幼儿园的老师真应受到惩罚!
作者: jillxue    时间: 2004-12-9 10:09
xbao+-->引用:xbao 这个贴子发重了,请版主删除,谢谢!

你一定没有为人父母过!或者也没有上过幼儿园的晚辈亲属!否则,就是你没有情感!你更没有法律意识!此事,于情、于法,老师的责任都无法推卸!四岁的孩子,从法律上讲完全没有行为能力,从情理上讲没有自理能力,幼儿园的老师(或者准确的讲,中午照顾孩子吃饭、睡觉的,叫保育阿姨)的责任就是照顾、保护这些幼小的生命!这么长时间的脱岗,此事的性质就决非意外事故这么简单!
也许说的重了,但你的发言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作者: leewh    时间: 2004-12-9 10:09
再提醒一句,有保险吗
作者: 红麦子    时间: 2004-12-9 10:14
怎么能让人放心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样的地方,真是该关门了,老师应该负责全部的责任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无法用言语来安慰乐乐的父母,只能用投票的方式声援。有关部门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让乐乐没有闭上的双眼得以安息,让乐乐的父母有一丝丝心灵的安慰。
作者: taoqian    时间: 2004-12-9 10:19
眼泪已经止不住了,愤怒、痛心!天地良心,心知真相的老师,你能睡着觉吗?那些包庇真相的人,你们有孩子吗?不怕遭天谴吗?
作者: alan    时间: 2004-12-9 10:29
乐乐妈妈看到如下:


多么可怕!!!什么是窒息死亡?!事件的所有责任者,你要站出来,你卡住自己的脖子试试吧,多么可怕!!!
只有书上才描述的"垂死挣扎",居然落在一个不满4岁的孩子身上,这字字句句无法让人去看,可怜的乐乐,可怜的乐乐,人没有眼,天有眼,为你的死应该负责的所有人,终究会受到诅咒,遭到天谴.可怜的乐乐,你是这么这么痛苦的去了天堂,天堂里没有幼儿园,没有这可怕的痛苦.
你的爸爸妈妈怎么来承受这样的痛苦啊.
这是什么狗屁幼儿园?这是什么狗屁老师?上午11:00吃饭,午睡,发生的悲剧,下午3:20通知了乐乐的妈妈才送医院,这么长的时间,老师哪去了.
乐乐爸爸妈妈,坚强起来,去登报,去请名律师,为乐乐的死讨个公正,不能让孩子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去,全世界的为人父母者都会支持你的.
作者: bbsbbspp    时间: 2004-12-9 10:35
痛心,还是一个孩子就忍受如此痛苦,老天、上帝、佛祖和真主们都在干什么?
作者: flay    时间: 2004-12-9 10:37
支持,一定要给个说法
作者: flay    时间: 2004-12-9 10:37
想知道最后结果如何了?
作者: 姗宝妈    时间: 2004-12-9 10:39
快联系中央电视台吧,最好焦点访谈,有舆论的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才不敢做手脚,才能尽快给孩子个公道.

想想应该负责的人为逃脱责任一定抓紧时间找渠道呢,孩子的家属也要尽快找律师和媒体.

已经把这个帖子发给幼儿园了,希望能引以为戒.
作者: 强龙    时间: 2004-12-9 10:49
投票支持,但是在这里投票有用吗?
作者: wsliping    时间: 2004-12-9 10:52
有关人员是不是也太不负责了,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支持乐乐父母07
作者: kz1    时间: 2004-12-9 10:54
用法律讨回公道!
作者: wdshxs    时间: 2004-12-9 10:58
声援孩子的父母!
作者: jerrydd    时间: 2004-12-9 11:00
支持孩子父母查清事实真相,为孩子讨回一个公道。
作者: icecooky    时间: 2004-12-9 11:07
希望这个世界还有天理。
作者: s18    时间: 2004-12-9 11:12
支持孩子父母,为了逝去的孩子,一定要讨还公道。
作者: zhouqing    时间: 2004-12-9 11:14
支持孩子父母,希望这个世界还有天理
作者: 阳阳妈妈爱阳阳    时间: 2004-12-9 11:15
太悲惨了,也太可怕了,中国人不知是怎么了,人性都让狗吃了,由于老师的疏忽导致天真烂漫的乐乐离去,破碎了一个家庭的幸福,连带双方父母的幸福,而且这种不幸要用乐乐父母一生来承受!悲性如此之重,让人不胜悕泣,这里每一个为人母者都会为乐乐流泪,为乐乐的父母悲愤,一定要讨个公道,告慰天堂中的小乐乐!
作者: 佳睿    时间: 2004-12-9 11:17
幼儿安全问题是应该引起有关部门足够重视的时候了,今年报道的幼儿伤害事件很多。可爱的乐乐就这样走了,我很痛心。这是一起严重失职引发的事件,该有人为此负责!必须有人为此负责!声援乐乐的父母。
作者: szyl0627    时间: 2004-12-9 11:20
了解真相是做父母的权利,一定要争取。。。

一直都有来这转转,今天正式注册就是为了支持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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