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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学宣传栏:强行跨年级交女友违法(图) [打印本页]

作者: 77498139    时间: 2009-9-25 10:52
标题: 中学宣传栏:强行跨年级交女友违法(图)
强行跨年级交女友是违法行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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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上热传着一张某中学宣传板的照片,宣传板上的大字标明:强行跨年级(班级)交女朋友是违法行为。照片一出,随即被网友转载到各大论坛。
  该宣传板显示,该中学为了杜绝学生的早恋情况,举了自称是“某中学”初三的张同学“跨年级交女朋友”的例子,称张同学纠缠初一某班的刘同学,后发展到在刘同学回家的路上对其猥亵。
  随后校方还拿出了《婚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告诉学生,张同学的行为是违法的。
  该照片让众网友多直呼被“雷”,认为学校做这个宣传板没有必要,也认为早恋并不违法,学校有恐吓学生之嫌。还有网友笑问,“交本班女朋友就不违法了么?”“跨年级交男朋友违法么?”

   (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

[ 本帖最后由 liuqunb 于 2009-9-25 15:39 编辑 ]
作者: 小豆995    时间: 2009-9-25 11:04
呵呵,虽然看不到图片,但这个规定还是把俺雷了一下,这个校方还不是一般的牛啊,还懂法呢
作者: liuqunb    时间: 2009-9-25 11:10

作者: 77498139    时间: 2009-9-25 11:13
标题: 回复 #2 小豆995 的帖子
还真是看不到图片啊~~~我晕,我一张张在上传好了,不好意思哦~~
作者: ahua0412    时间: 2009-9-25 14:21
强行本班交女友不违法
作者: 想想宝贝    时间: 2009-9-25 15:21
只要不是跨年级,交女友就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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