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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对版主的一些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天问    时间: 2009-5-22 17:32
标题: 个人对版主的一些看法
倚老卖老一下,这里貌似没有版主在活动了?

1、版规,版规,还是版规

版规是版主的后盾,也是版主的约束。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版规所要求的是维持论坛版面的基本底线,制定版规所希望的是,给试图进行交流的会员之间以明确的行为底线。遵守版规,不能必然带来论坛的繁荣,交流的顺畅,但是违法版规,必然对论坛带来伤害,给交流带来阻隔。所以承认版规,遵守版规是对会员基本要求。对于版主,更是增加了执行版规的权利和义务。

版规未必完美,也不是道德高标,但作为版主,应坚定“程序正义大于事实正义”的观念,遵守版规,执行版规。如果认为某些条目不合理,可以去到版务中提出;如果确实认为某些版规和自己的理念相差太大,无法认同,论坛管理者又拒绝修改,那么不做版主是明智的选择。

2、版主首先是服务者,其次才是管理者

所谓服务,无非是朋友来了欢迎一下,好帖子置顶一下,会员有困惑解决一下。会员在版主所在板块聊得开心应该是版主的目标,会员发出高质量的帖子应该是版主的追求。版主也许应该将自己的板块视为自己所办的party,待客之道,在于至诚。

所以我一直不大赞成把对论坛帖子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列版主,他们往往时间不够,而且,他们应该被服务,而不是服务他人。

3、版主可以有自己的观点

对于会员的争论,版主可以发表自己赞同或反对的观点,我不认为版主就应该格守所谓中庸之道。如果版主愿意,可以不必回避辩论。但是:

4、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对于会员的违规行为,特别是针对版主过激行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个要求并非让版主做圣人,而是因为相对于普通会员,版主有较大的自由,可以根据版规,将会员的违规帖子关闭、删除、移动,甚至,提请管理员将出格会员封闭。复习一下第一条,版规是版主的后盾。而如果这些行为如果版主是在遵守版规下完成的,由于会员拥有的权限有限,是无法和版主相抗衡的。

自由愈大,责任愈大。版主的自由大于会员,所以版主的责任大于会员,版主不应该使用以牙还牙的方式对待会员。

5、处罚会员应针对其行为,而不是其观点

接上一条,只有在会员有违法版规的行为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处罚的权利。虽然有人说“思想是最危险的武器”,有些会员的观点简直就是胡言乱语、妖言惑众、混淆视听,但作为版主,更应该格守所谓不同意其观点,但捍卫其表达的权利的信念。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9-5-22 17:47

  英语版刚成立时是子版
  天问是主版版主
  算我的老领导了
  元老版主的话非常有道理

  学习

作者: 如果    时间: 2009-5-22 17:58
原帖由 天问 于 2009-5-22 17:32 发表
3、版主可以有自己的观点
对于会员的争论,版主可以发表自己赞同或反对的观点,我不认为版主就应该格守所谓中庸之道。如果版主愿意,可以不必回避辩论。但是:
4、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讲得真透澈,谢谢啦
作者: 灼灼亭亭    时间: 2009-5-22 18:31
对前辈领导的意见完全赞同,归纳得在理,非常感谢!

所以我一直不大赞成把对论坛帖子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列版主,他们往往时间不够,而且,他们应该被服务,而不是服务他人。



这句话,我的理解,是否最好由既有意愿、又有时间和条件为其他会员服务的人来做版主比较好呢?

参照学校的工作模式,版主可比行政后勤,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呢,则类似教授博导?
作者: lyc1380    时间: 2009-5-23 10:03
选版主个人认为可以采取网上竞选的方式,能人上。
作者: lyc1380    时间: 2009-5-23 10:09
个人非常同意4楼的说法。
作者: 伾妈    时间: 2009-5-23 12:55
原帖由 wanyi77 于 2009-5-22 10:31 发表
对前辈领导的意见完全赞同,归纳得在理,非常感谢!




这句话,我的理解,是否最好由既有意愿、又有时间和条件为其他会员服务的人来做版主比较好呢?

参照学校的工作模式,版主可比行政后勤,有突出贡 ...

赞同此理解.
作者: 丹芮妈    时间: 2009-5-23 14:47
非常同意楼主的思考。我认为版主应该恪守中立的原则。法规既是用来管理会员发言的,也是用来保护版主的。版主应按规矩办事而不是按个人偏好办事。
作者: 石心    时间: 2009-5-24 05:10
多谢楼上几位的讨论,虚心领教了。
作者: 木兰花慢    时间: 2009-5-24 12:41
赞成,做版主其实就是后勤保证,该加分的加分,该鼓励的鼓励,改顶贴的顶贴,决不能有个人感情因素,更不能有帮派之风。
作者: woodhead    时间: 2009-5-25 15:01
赞同楼主的前5点。。。
作者: pianocrazy    时间: 2009-5-25 19:31
非常赞同前辈对版主的看法。

此外,我想版主还需要有强烈的为大家服务的愿望与兴趣,同时最好能做到利益回避。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9-5-26 23:42
jianl发此贴时还没挂超版吧

呵呵 建议换马甲重发此贴 长期保留
作者: yu0099    时间: 2009-5-30 20:27
老朋友有时间了! 又出山了。 我只是路过!
作者: wyfly    时间: 2009-5-30 20:40
赞同天问超版的观点,尤其是第二条,服务第一。有贡献的会员出好帖子
作者: kaola886    时间: 2009-5-31 12:29
支持 :) :)
作者: steph9029    时间: 2009-9-21 05:13
我来了,要跟前辈多多学习。谢谢。
作者: 边城    时间: 2009-10-24 08:48
值得我这样的新手去认真学习好好学习
谢谢了
作者: 天高任鸟飞    时间: 2010-1-3 12:13
这个帖顶上来,读经版版主们再学习学习吧。

[ 本帖最后由 天高任鸟飞 于 2010-1-3 12: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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