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天问 于 2009-5-22 17:32 发表
3、版主可以有自己的观点
对于会员的争论,版主可以发表自己赞同或反对的观点,我不认为版主就应该格守所谓中庸之道。如果版主愿意,可以不必回避辩论。但是:
4、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所以我一直不大赞成把对论坛帖子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列版主,他们往往时间不够,而且,他们应该被服务,而不是服务他人。
原帖由 wanyi77 于 2009-5-22 10:31 发表
对前辈领导的意见完全赞同,归纳得在理,非常感谢!
这句话,我的理解,是否最好由既有意愿、又有时间和条件为其他会员服务的人来做版主比较好呢?
参照学校的工作模式,版主可比行政后勤,有突出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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