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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度关注孟母堂!!! [打印本页]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9 10:14
标题: 再度关注孟母堂!!!
视频:上海私办学堂“孟母堂”违法办学再被叫停
http://news.sohu.com/20090207/n262102195.shtml

上海孟母堂事件片思 (2008-06-20 15: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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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文化 杂谈 分类:现代私塾2

(1)现代中国需要孟母精神

上海“孟母堂”在媒体报道后,先是引起社会的热议,继而遭到上海当地教育部门的封杀,再而演变成不屈的“孟母堂”家长公然要起诉有关教育部门的法律诉讼。尽管事件还在进行中,那些家长似乎注定要输却这场在法庭上的诉讼,但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在社会道义上、在教育理念上,孟母堂早已胜了——难道当今中国不需要现代孟母吗?

(2)教育垄断的坚冰难道不应被打破?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终缺失全面的政治改革与之相匹配,因而时时面临崎岖的道路和暂时性的倒退,也留下很多不解的难题、死角和禁区,当今的教育领域便是运用法律手段严密呵护的一块禁地。孟母堂事件最瞩目的看点,便是反映了中国的家长已意识到他们自身应当捍卫的权利,家长对其子女所拥有的天然合理的养育和教育的权力——这难道不是基本人权最有人情味的一部分吗?
尤其是当我们的学校教育已异化为新科举、扭曲为非人性时,中国的家长难道没有权力来自养自教吗?
孟母堂的吼声已让我看到这块坚冰的裂缝已经出现,接下来的碎裂自是必然的,剩下的无非是时间和手段的问题。

(3)当猴群中有一只猴子想站立起来行走时……

也许“进化论”尚须进一步的验证,但假定人类是从猴子变来的,那么现在的猴子为什么再也变不成人了?有人认为,那是因为某只猴子想站立起来时,肯定是被猴群的现行法律给扼杀了,于是几千年来,猴子终于还是猴子,只会爬行,再也没有一只猴子变成了人。
国外的家庭教育已演进为家庭学校,美国的家庭学校已拥有二百万以上不去学校的在家学习者。在异国他乡,教育的多元化和多样化已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现在,在我国由官方垄断的教育领地,居然也出现了这样一只不听话的猴子,想违背常规站立起来行走,尽管爬惯了的猴子不怎么会站,更莫说走得优雅和稳健。于是乎,很多了不起的猴子,一个个一边心安理得地爬着、一边义正词严地指责那只想站起来行走的猴子:它是那么违法、那么不科学、那么丑陋和荒唐……

(4)真正的丑陋与荒唐

但真正的丑陋与荒唐,却是这样的教育体制,它打着义务教育的法律幌子,却让每个家庭的父母有义务为孩子掏出全世界最昂贵的教育费用,还要倍受各种以教育为名义的折磨,而这样的教育扼杀了孩子最宝贵的求知欲、耗尽了孩子最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后,只能去做个现代新科举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军中的一个分母,就是有幸过得独木桥、由分母变为分子,却有可能再次成为失业大军中的分母之一。而且,由这样的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所谓合格人才,却有不少是既无思想学识、又无才华能力的现代废物。


附:复天下第一吹:

我也并不认为孟母堂在教育上已经非常完美。但在当今中国,孟母堂敢于从法律上公开要起诉教育当局,以争家长应有的教育选择权和自养自教的权利,并表达了对现代个性化多元教育的追求,仅此一点就很有建设性,当写进中国的教育史册。这种敢为人先的精神和勇气是值得钦佩的。虽然先生也自号“天下第一”,但毕竟只是在“吹”。而孟母堂却在实实在在地干,而且敢于与体制和官方干,这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呵!
http://www.chinathink.org/forum/dispbbs.asp?boardid=3102&id=128125&star=1#128125
(2006-8-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5364b101009j5f.html



"孟母堂"开课三遭业主围堵 双方都称自己"受害"
【字体:     】
  2009年02月05日 11:05 来源:东方早报
曾在2006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孟母堂”私塾,2月3日又爆出新问题,其房东——松江区锦轩新墅小区的部分业主和保安三次组成“人墙”,阻止“孟母堂”工作人员和学生、家长进入,有肢体冲突发生。
  “孟母堂”使用了该小区的四幢别墅,有业主认为它属于“非法办学”,寄宿方式干扰了居民的生活。而“孟母堂”开办人称,学生都是小区居民,当然享有居住权,生活在一起“寓教于乐”完全合法。
  不许学生和家长进小区
  昨日,“孟母堂”和锦轩新墅小区的大门都已恢复平静,小区大门处悬挂着一条红色横幅,上面写着“坚决制止‘孟母堂’进入本小区”,落款为“锦轩新墅业委会”。
  大门口的保安对外来者异常谨慎,对早报记者说:“‘孟母堂’那边都不让去,昨天业主和私塾的人闹了三次,大家都很小心。”
  曾在3日参与“堵门”的业主薛女士表示,当日一大早,就有进入小区的“孟母堂”学生和家长被拦住,而中午和晚上又各被堵了一次,“晚上业主都在家,很多人都在大门口,不让学生和送学的大人进来,保安也是牵着手挡在那。”
  薛女士说,在劝说一对送学家长不要将孩子送“孟母堂”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推搡了几次。”
  早报记者和锦轩新墅小区的保安协商后,走访了被作为私塾的四幢别墅,每一户都是铁门紧锁,喊门也无人应答。但在一幢别墅里,依稀传出不少孩子的笑声,门口还散落着很多双小鞋子。
  小区保安说,业主堵门事件发生后,曾有不少人来敲私塾的门,但一直无人应答。
  双方都称自己“受害”
  小区居民组长谢女士表示,“孟母堂”早已被松江区教育局认定为“非法办学”。
  她说,2006年时,“孟母堂”租用了小区一幢别墅作为私塾场所,学生只有十几人,两年多过去后,又租用了三幢别墅,学生最高峰时有70多人,“非法办学,改变住房用途,干扰生活,早该被取缔了。可现在倒好,规模越搞越大。”
  昨日,“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告诉早报记者,目前私塾确实占用了四幢别墅,大概有学生50多人,年纪从三四岁到十七八岁不等,但“我和孩子均是堵门事件的受害人,我们是完全合法的”。
  争论焦点
  1“孟母堂”占用民房搞经营?
  “孟母堂”:孩子们都办了居住证,都是小区居民
  锦轩新墅小区居民组长谢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7月,松江区教育局出台告示,认定设在锦轩新墅小区的“孟母堂”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属于非法教育机构,从事的是违法教育活动,责令其停止办学。”
  谢女士还表示,私塾向学生每月收取3000多元的费用,已经形成经营行为,而将住房的性质改作商用,属典型的“居改非”,必须制止。
  “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回应说,私塾里的孩子“其实不能称作学生,都是私塾老师的孩子或亲朋好友的孩子。我们给所有的孩子都办了居住证,还在公安局备了案,他们现在都是小区的居民,居住在一起,享用小区的设施理所当然”。
  吕女士认为,“孟母堂”其实是“家庭自助教育”,所谓的学费其实就是大家一起生活所承担的生活费用,“我们就是生活在一起,玩在一起,学在一起,不存在非法办学。学费说白了就是生活费,也不存在经营行为”。
  2 居民一大早就听见朗读声 
  “孟母堂”:如果读书声也算噪音,那无话可说
  紧挨“孟母堂”居住的薛女士表示,自私塾进驻小区后,自己的生活几乎天天受到干扰。因为私塾属于全日制模式,几十名学生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每天早晨6时许就被孩子的啼哭声惊醒,一大早就能听见孩子大声的朗诵声,而中午则听到孩子在草坪的嬉闹声。
  薛女士还抱怨说,众多学生每天产生很多的垃圾,“一到天热,堆积在垃圾桶里,真的很臭。”年事已高的薛女士表示,她现在已“被吵出了病”。
  对业主这些“干扰生活”的质疑,“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说:“如果读书声也被质疑成噪音的话,那我无话可说。”她还称,每家住户都产生垃圾,只是私塾产生的垃圾较多而已,但并没有对方说的那么离谱。
链接。。。

孟母堂吕丽委博客的相关文章
“孟母堂”的基本人权被无知的锦轩新墅业委会践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586.html
关于锦轩新墅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的公开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57v.html~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一位母亲的心里话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57u.html~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孟母堂”孩子在呐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57s.html~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9 10:17
[视频]解放日报——“孟母堂”再次被叫停
CCTV.com  2009年02月08日 07:1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进入[朝闻天下]>>    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
    解放日报:两年前曾被曝光过的在私塾内违规开办“私塾”孟母堂愈演愈烈,不但没有按照承诺补办手续, 反而扩大办学规模。日前,上海松江教育局上门送达了责令期限内整改的通知,如果不在期限内改正,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编:李丹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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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办学堂“孟母堂”违法办学再被叫停 (图)2009-02-07 09:40:42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网友评论 3 条 点击查看




松江区教育局已向“孟母堂”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早报记者 张栋 图
东方早报2月7日报道 “孟母堂”引发小区业主集体围堵。本月5日此事经《东方早报》报道后引起教育部门高度重视。
昨日,松江区教育局向媒体公布《关于松江区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内擅自办学行为的调查报告》,认定吕丽委在别墅内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是未经备案登记的擅自办学行为。
同时,松江区教育局再次向“孟母堂”负责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认定其为违法办学,并要求其在本月10日前进行改正。和上次叫停不同的是,此次一旦对方拒绝配合改正,教育部门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孟母堂”的一切教学活动。

第一次叫停:
不但没停却更“火”
2006年,早报率先报道“孟母堂”在松江锦轩新墅小区以类似私塾的教学方式教4-17岁孩子诵经的事实。经教育部门调查,认定其无办学资质,并于2006年7月17日送达《停办告知单》,责令停止办学行为。
松江区教育局称,办学者曾做出保证,不招收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学生,只限学龄前和境外学生,也口头答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但吕丽委昨日称并未做此保证,并于当年8月向教育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教育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并综合各方意见,认为《告知单》不在《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的范围内,所以于当年11月终止行政复议的审理。
这一“波折”后,“孟母堂”不但没停办,实际上,据吕丽委透露,他们已于去年买下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156号,同时租用同小区50号、60号、70号别墅开展教学活动。学生从七八人增加到50人,其中近八成是适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达到39人。
创办人:
不是办学而是生活
对于教育部门的认定,吕丽委辩称,“我们并不承认这是办学,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生活。孩子们的家长都是自愿把孩子送到这里的。这些孩子在一起学习生活,这就是个大家庭。我们就好像是他们的家长一样,难道家长不能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教育吗?”其丈夫称,国家对政府办学,社会办学都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但对于家庭教育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只要法律没有说不行,我认为我们就不是违法的。”
教育部门:
小区内办学事实确凿
而松江区教育局出示的《调查》确定其有办学事实:
首先,“孟母堂”有一定数量的学生。现有学生50人,男生24,女生26,其中外籍人员6人,台湾籍1人;适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39人,其中上海户籍有6人。
其次,有向学生收取一定费用。每生每月缴付2000-3000元,以支付日常的教育教学以及食宿所需。
再次,有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含教师)23人,吕丽委全面负责4幢别墅的日常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人员的食宿,并支付每月1000多元的生活费。
最后,他们也是有组织的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有固定的课程分类、教材和作息时间等教育教学要素。
处罚:
停止办学可补办手续
松江区教育局认定,“孟母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昨日送达吕丽委手中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显示,责令其限期停止办学,期限截止到2月10日下午4点半。并在《通知书》上注明:“如你举办的学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在上述期限内补办审批手续。”
[质疑一]二次叫停是否再成“一纸空文”?
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分管民办教育的科长陈雷透露,和上次叫停不同,“此次责令通知书已经上升到行政处罚的级别,如果对方在5个工作日之内未予答复,我们还将送达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对方依然拒不改正,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次肯定是要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此外,业委会副主任王超昨天向记者表示,除了这些努力,自己还亲自劝说租赁别墅的房东,终止与“孟母堂”的租房协议,但对方怕损失房租并可能赔付违约金,因此未终止合同,“不过房东承诺,只要政府部门来取缔,他们肯定配合”。
而一旦“孟母堂”停办后,松江区教育局将对就读的学生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对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劝导他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对符合相关入学条件,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将就近安排进本地公办学校就读。”
[质疑二]是崇尚诵经还是逃避义务教育?
“孟母堂”的教育、学生所读书目,不管是中文的《三字经》、《弟子规》,还是英文的《仲夏夜之梦》,基本都以老师跟读或磁带跟读的形式念诵。
8岁的金金(化名)从未到学校上过学,在她的描述中,到学校读书是一件可怕的事,“有些小朋友做作业要做到凌晨3点。”而在记者反问,“你怎么知道的?”,小金金则闷着头不说话。
而7岁的婷婷(化名)现在是徐汇区一所公立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早在5岁时,父母就在家教她读《三字经》、《弟子规》,“要让孩子全部理解肯定不太实际,但诵经对培养孩子语感、修养、民族意识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但说到单纯进行“诵经”教育,婷婷父亲孟先生表示尚不能接受。“孩子的教育是多方面的,单纯注重人文修养而没有现代科学的缜密思维,对孩子来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孟先生说,“"孟母堂"有其温情教育的一面,但这种"温情"是将义务教育当成"老虎"相对而言。从深层次来说,家长孩子是崇尚诵经教育还是逃避义务教育的压力,还有待商榷。”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 【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9 10:18
孟母堂今又被叫停 创办人自称是家教

www.jfdaily.com 2009-02-06 13:30 稿件来源:新闻晚报



孟母堂所在小区挂出的条幅



孟母堂负责人吕丽委



孟母堂今晨收到《限期改正书》



今天上午,孩子们还在孟母堂学习



孟母堂的学生宿舍



孟母堂的孩子正在上课 CFP供图

□晚报记者 杨玉红 范献丰 报道摄影 任国强
    今天上午,松江区教育局和新桥镇人民政府人员前往松江区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向私塾“孟母堂”负责人吕丽委送达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她立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
市教委:
立即停止违法办学
    上海市教委2006年已将孟母堂定性为违法办学。松江区教育局出台告示,明确表示设在锦轩新墅小区的“孟母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属于非法教育机构,应立即停止。但是“孟母堂”并没有在小区内消失。
    松江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今天明确表示,“孟母堂”依然属于非法教育机构,相关部门将联手在慎重评估之后,尽快采取有效措施。
孟母堂:
这是家教新模式
    在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书后,办学人吕女士十分镇静,她告诉记者:“我们并不承认这是办学,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生活。孩子们的家长都是自愿把孩子送到这里的。这些孩子在一起学习生活,这就是个大家庭。我们就好像是他们的家长一样,难道家长不能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教育吗?如果说我们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我们这里所有的人都办了居住证,在公安局也都有登记,如果有业主觉得我们的孩子对他们产生威胁,可以报警。 ”吕女士的丈夫称,国家对政府办学,社会办学都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但对于家庭教育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只要法律没有说不行,我认为我们就不是违法的。 ”
    私塾负责人吕丽委再三强调,“孟母堂”是由家长自愿组成的现代家庭教育模式。对于小区邻居们的意见,吕丽委表示,这些纯粹属于邻里纠纷,她很愿意和业委会协商解决,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一直拒绝与她进行沟通。她认为,业主联合将其学生及工作人员拒之门外,是人们对于新的教育模式的不包容。
调查
孟母堂“违法办学”近三年
从1幢别墅扩张到4幢
    2006年,“孟母堂”全日制私塾在松江区新南路上的锦轩新墅小区内启动,有关教育部门认定其属于非法教育机构,随即被紧急“叫停”。当时,私塾负责人表示,不招收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学生,只限学龄前和境外学生,口头答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两年多过去了,私塾孟母堂并没有就此消失,反而日益扩张。
    今天上午,松江区锦轩新墅小区的保安介绍,孟母堂曾经在小区的156号,现在已经占据了小区内的156号、50号、60号、70号等4幢别墅,还有继续扩张的趋势。这4幢外观雅致的独栋别墅,全都有3层楼高。
    私塾老师介绍,孩子们可以选择住宿和走读,还可以只选读暑期班,每个月的费用近3000元,除诵读经书之外,小区的草坪、网球场是孩子们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场地。
家长不满饭菜和卫生
    “孩子读一些古典经文书,对孩子的性格培养有好处。”孟母堂的学生家长张女士介绍,儿子今年5岁,调皮好动。于是,他们夫妇俩将孩子送来学点诗文和规矩,为此,他们全家也特地从徐家汇搬到松江区离校不远的小区居住,方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现在,孩子在家可以安静坐半个小时,对人也变得更有礼貌了。
    尽管部分家长对孟母堂的教育成效觉得满意,但是,一些家长对学校的卫生状况不满意。 “一个月要付3000元,但这里的饭菜却不好,也不像普通幼儿园进行晨检。 ”张女士介绍,“正是因为考虑到这方面原因,他们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选择在孟母堂住宿的学生就要吃苦了,学堂的生活条件并不好。 ”
    “十几个孩子住在一个房间,上下铺的双人床一张挨着一张,不管年龄大小,也不管男孩女孩,全都住在一起。 ”去年暑假,将女儿送入学校念过一个月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听说这里有所教四书五经的学校,特地让女儿来读书。不过,没到一个月,她就将女儿接回家了。 “有天晚上孩子的姨妈去学校看她,只见孩子们晚上就只吃南瓜粥,宿舍里乱七八糟,简直没有一点学校的样子,我就赶紧把孩子接出来了。 ”
部分家长满意教育质量
    但也有家长对此类私塾教育表示支持。吴女士的儿子曾经在孟母堂读过一年书,她回忆道,孩子原本调皮捣蛋,来这里念书后,他已能安安静静坐满两小时,而且待人接物也越来越有礼貌。 “‘孟母堂’还教孩子们念莎士比亚的英文诗歌,现在孩子已能背诵三十来篇。 ”但杨女士也坦言,有些诗歌孩子仅会背,并不知道其中含义。
声音
小区业主:孟母堂严重影响我们生活
    “坚决制止 ‘孟母堂’进入本小区!”今天上午,记者跟随松江区教育部门进入锦轩新墅小区,这条红色横幅依然挂着。
    “我被他们吵得受不了了。”薛阿姨家离孟母堂最近,受影响最大,她向记者抱怨:自从“孟母堂”扎根小区以来,自己的生活几乎天天受到干扰。几十名学生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每天早晨6时许就被孩子的啼哭声惊醒,一大早就能听见孩子大声的朗诵声,而中午则听到孩子在草坪的嬉闹声。她还抱怨说,众多学生每天产生很多的垃圾,“一到天热,堆积在垃圾桶里,真的很臭。”年事已高的薛女士表示,她现在已“被吵出了病”。“接送孩子们的车辆也常把小区道路侵占,孩子们经常在小区内乱跑,有的时候晚上也在小区里乱窜,一次一辆摩托车差点撞到孩子。 ”一位姓谢的业主告诉记者。“孟母堂”的孩子们还经常会“霸占”小区篮球场、网球场等公共资源,使得小区的居民无法正常使用。
    业委会主任姜培龙向记者介绍,在这里读书的孩子最多时候有八十多人,近三年来,业主们早已深受其害。 “之前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表示孟母堂为非法办学,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取缔,反而这里的孩子越来越多,而学堂也由原来的一幢别墅发展到现在的四幢。 ”
    2009年1月2日,锦轩新墅小区召开业委会,通过制止“孟母堂”进入小区的公告。当天,业主们向“孟母堂”家长们发出《告家长书》,明确表示“从2009年春节后,制止‘孟母堂’相关人员进入本小区”。
    调查发现:孟母堂有一定数量的学生,现有学生50人,适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39人;孟母堂向学生收取一定费用,每生每月缴付2000—3000元以支付日常的教育教学以及食宿所需;孟母堂有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含教师)23人;孟母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有固定的课程分类、教材和作息时间等教育教学要素。这一系列行为证明“孟母堂”是未经备案登记的擅自办学机构,违反了《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处理程序,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办学行为。
物业:孩子们对业主影响的确挺大
    记者随后采访了小区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起初的居住率不是很高,所以开始办学的时候对他人影响很小,渐渐的,小区的人多了起来,而孟母堂的孩子也慢慢多了起来,矛盾便产生了。
    “首先是小区的篮球场和网球场,自从这里的孩子多了起来,他们上体育课都是在这些地方进行,因此,篮球场和网球场就成了孩子们的天地,小区其他业主很少能够用到这些场地。其次,起初这里只有7到8个境外的孩子,他们到这里来也是为了‘读经’,可是后来人多了起来,由于年龄段分布很大,小的4岁,大的10几岁,所以在对孩子的管理上比较困难,以致于经常会出现孩子们打骂哭闹,这就更影响到了周围业主的正常休息。就这样,矛盾越来越大了。 ”
孟母堂为何一直关不掉
孟母堂不停反扩招
    2006年,经小区业主反映,在松江区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156号内,有人以“孟母堂”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松江区教育局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查156号别墅内,是由吕丽委、周应之夫妇以厦门 “绍南文化读经教育推广中心”为背景,以全日制“私塾”为形式,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学生有7—8人,均为4-17岁年龄段的儿童、少年。
    根据调查结果,松江区教育局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报市教委及区有关部门后,于2006年7月17日送达《停办告知单》,责令停止办学行为。当时,办学者作出保证,不招收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学生,只限学龄前和境外学生,也口头答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但办学者不但没有按承诺补办相关办学手续、停止办学行为,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办学规模。
是否教育机构有分歧
    孟母堂是不是一个教育机构,这是所有关于孟母堂的判断中最基本的一点。也正因事件各方对此莫衷一是,才会引发巨大的意见分歧。
    松江区教育局认定孟母堂是教育机构,是在进行实地考察后作出的结论。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他们一是有教学场所,二是有所谓的老师在教学,还有一个网站(绍南文化读经教育推广中心网站),上面写着他们教学的安排及介绍、咨询电话,还有我们了解发现他们也有所谓的教材。显然他们是在招生的。 ”
    “孟母堂”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是绍南文化读经教育推广中心下属的机构,网站上的电话也只是提供免费的教育咨询,并非招生电话。她介绍“孟母堂”的缘起:“我的孩子长到三岁多时,我觉得应该陪他读几年书了,于是就决定在家里进行教育。后来有些朋友听说了,也把自己的孩子送过来一起学。从来没有想到要办成一个学校,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适合办学校的人。
“读经”教育认定违法
    有关人士表示,读经作为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传承的根本方法,现在还没有得到积极的重视和研究,而在孟母堂学生们能与过去中国最优秀的文化教育相接轨。一些希望孩子在小时候把基础打牢了,对未来选择科学或是人文道路,都是有好处的。
    但市教委则认为,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规定,孩子们所学的应该是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的内容并达到要求。因此,孟母堂的教学内容属于违法。
观点
传统文化课程已走进课堂
    记者从教委获悉,本市中小学已经推广“民族魂”、“经典诵读”等一些活动,每年,本市都会组织中小学生诵读经典推广、比赛等活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满足一些学生、家长多读经典的要求。
    “目前‘孟母堂’的主办者已经违背了多条国家法律和社会良俗。无视国家法律的人,何以说‘不知礼,无以立’。推广中国传统文化是好事,但‘孟母堂’的办学者必须要 ‘克己复礼’。 ”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研究人员刘波认为,应该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家长和孩子进一步开设选修课,包括传统文化教育课程等,对这方面的教育者资质认定也应进一步加强。
    刘波认为, “孟母堂”的主办者应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实现合法办学。家长们更应注意到,虽然公民有自由选择教育模式的权力,但 “孟母堂”已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办学,家长再把孩子往里送,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孟母堂作息安排
6:40-7:20 晨跑7:25-7:40 早餐8:00-10:00 中文读经10:00-10:30 休息10:30-11:30 中文阅读11:30-12:00 午饭(生活礼仪)12:00-1:30 午休(闭目养神)13:30-14:30 中文读经14:30-14:45 休息14:45-16:45 英文读经16:45-19:30 活动、晚餐、洗漱19:30-20:00 日记、反省20:00-21:00 中文读经21:00-21:30 英文读经21:30-6:30 晚间休息
背景
教学原则“不求甚解”
    “孟母堂”的学生按年龄被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教室里。上课时,老师只是在开始时朗读经文几遍,让学生跟读,随后,学生就一直跟着CD机诵读。老师统一讲课的时间相对较少,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自学,背诵经典是他们的头等功课。在孟母堂的“教学规划”中,“不求甚解,只求熟读背诵”是其明文规定的“教学原则”。
    当孩子基本读完了经典名著以后,“孟母堂”便会请一些知名的专家学者对学生进行讲解,而最后对于学生的考核也主要是以背诵经书为主。
看三国演义、大长今
    10个不同年龄的女孩正身着水袖戏服、手执折叠纸扇……课余时间,学生还会在别墅楼的底层大厅里学唱昆曲。老师介绍,目前4幢楼,按照性别和年龄段进行划分,学生有50人左右,年龄最小的仅有两三岁。
    张同学和他的同学一天24小时都被父母全托在这所私塾里,在“孟母堂”的生活除了上课,早上会有早锻炼,下课后也会有休息和娱乐,比如收看《三国演义》、《大长今》等被认为“对孩子成长有益”的电视剧。
    实际上,孟母堂并非“全国首家”,在湖南、厦门、广州等地均有类似的全日制私塾,而其背后均有读经机构推动。






作者:杨玉红 范献丰   

http://www.jfdaily.com/news/xwsh/200902/t20090206_529241.htm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9 11:52
偶去过孟母堂,和吕老师交流过。

我个人认为这个时代再用这种不求甚解的读经方式来学习,其实是对孩子天性的摧残,是对家长的一种忽悠。

当然,现在的正规的学校教育也很变态。

既然国家实行这么变态的应试教育,也没有什么理由不让孟母堂办下去,是吧

一个十几亿的大国,有那么几十个学生读读经,没必要那么紧张,必置之死地吧
——踩踩

没错,我也曾公开批评孟母堂的教育方式、读经理念,但这些是学术性问题,可以通过实践和讨论来解决。而剥夺孟母堂的生存权,实质上是为教育设禁区,拒绝多元化,继续推行专制体制,会导致一条路走到黑。
——huge57

http://www.chinahomeschool.cn/vi ... &extra=page%3D1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1 08:21
在家教育申请 (2009-02-10 15:33:53)

标签:杂谈   

            在家教育申请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我是适龄儿童             的家长,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了孩子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也为了尽到家长应尽的教育责任,通过对自身教育能力和所具教育条件进行充分评估后,我决定自我在家实施教育。现将相关情况阐述如下:
一,    居住地点:上海市新南路    弄   号,房屋面积    平         
米,独立花园面积         平方米。   
二,师资:    我将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施教,我自身能力不及部分,则聘请家教。
三,学习内容: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内容,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英文经典名篇,数理逻辑智慧开发、书法、乐器,戏曲、武术、瑜伽等。
四,检查评估:请教育局检查评估。

        申请人:吕丽委
         签字:

2009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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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自古孟母就为子三迁,孟母堂为了经典,为了这帮孩子,何不考虑迁居他处,择善邻而处之
(2009-02-10 18:37:22)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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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是啊,人家自己请老师在家教,很平常啊,孩子是自己的谁不疼啊,可以理解的啊!我倒知道有不少农村的小学校,全校只剩下十几个学生了,稍有点条件的都送到城里去了,老师几乎没教书的积极性了,孩子送不到城里去的家长也在想着请老师在家里教呢,教育部门现在最该管管这些事情才是!
(2009-02-10 18:42:1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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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这已经是孟母堂第二个地址啦.(原来好象在桂林路). 真是不容易啦!
(2009-02-10 18:46:18)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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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聖賢經句也許就是你、我家的祖先留下來的,我們的祖先很愛我們,很疼我們,他們希望我們能讀懂並傳承他們的話,請所有的人在對待祖先都要自重!
(2009-02-10 18:52:44)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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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昏倒!  孟母是请老师在自己家里一对一教的吗?  不会吧!  大概是几个学生一起请老师来家里教吧! 要么AA 制, 要么孟母出大头或者小头. 就连太子也有陪读的. 一个小朋友读书不要疯掉了! 连孔子教小朋友不是一对一的上课的吧!
(2009-02-10 18:53:52)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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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rtrait3.sinaimg.cn/1423111530/blog/50
ranrang

多些宽容吧!天底下又有谁比父母更爱自己的孩子呢!我相信这些父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作出来的的决定,对他们多些尊重和包容吧!
(2009-02-10 20:54:0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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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rtrait2.sinaimg.cn/1095984305/blog/50
袁鸿林

理解支持“在家教育申请”!!!
(2009-02-10 2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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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6cy.html#cmt_1028227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1 08:22
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 (2009-02-10 15:22:13)

标签:杂谈   

      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本人于 2009年2月6日上午接到贵局送来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我已根据贵局的要求停止住所内的一切教学活动,目前住所内的一切活动已恢复正常家居生活。
对于国内的适龄儿童,本人及本人受其他家长委托已经于2009年2月9日下午向贵局职教科陈雷科长提出就近入学的口头申请。
有关整改状况,请贵局上门检查。

          此
礼!

                                               吕丽委
                                            2009年2月9日




附录:口头申请内容说明
1,以家长身份,正式向教育局提出本人子女的“在家教育申请”。
2,同意教育局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但是,特别要求教育局必须帮助协调保证孩子出入安全,因为孩子们在此是合法居住,必须排除妨碍居住的障碍。
3,本人以家长的身份向教育局口头提出考察、评估孩子所将就读学校的要求。届时,本人将邀请教育专家、退休教师、心理专家、文化学者等,根据国家对于学校的相关评价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该校是否合适本人子女入学。评估将形成书面报告递交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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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加油!
(2009-02-10 2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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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鸿林

关注!!!
(2009-02-10 2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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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6cw.html#cmt_1028229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1 08:23
探讨公民教育权 (2009-02-07 13:22:37)

标签:杂谈  

           06年“孟母堂”事件后中国法家界关于教育权的探讨
                   阐述“在家教育”符合《宪法》精神

06年“孟母堂”事件事后,有关教育权利和权力的问题,法学家们探讨得非常深入,在此,引述一些法学家们的论述:
“……在《宪法》第四十六条里,其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强调了公民的受教育权的利与义务。其第二款则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里的“国家”的概念不仅仅指政府,也指公民与社会。也就是说政府与公民皆有教育青年与孩子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教育法》是普通法律,其法律条款的解释与法律执行,皆必须依据《宪法》来展开,丝毫不能超出或违背宪法。我们不能误解《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里“国家”这一概念不仅仅指政府,也指公民与社会。也就是说政府与公民皆有教育青年与孩子的权利与义务。政府教育权与公民教育权共同构成了国家教育权。政府教育与公民教育、社会教育缺一不可,除了政府的公办教育体系外,还要有民办学校、各类社会学校以及家庭教育。它们皆是国家教育权(政府教育权与公民教育权)的落实,当然它们(政府教育权与公民教育权)也是受《宪法》的相关条款的保护的。遗憾的是,现在所言的国家教育权利以及权力,往往指狭义的政府教育权利以及权力,而忽视了国家教育权里所包含的公民教育权利以及权力。但《宪法》文本与《宪法》精神是不容忽视,是要贯彻执行的……”
“……对子女进行教育,代子女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与方式,是作为父母的《宪法》权利,父母的教育权利是公民权利的一部分,是原权利;政府的教育权来源于天下父母教育权的委托, 是继受权,应受公民教育权利的制约,绝不能“吞并”公民的教育权利、父母的教育权利。如此,家庭教育及其发展——联合家教的“幼年古典学堂”和儿童经典教育当然应有其合法的地位。其法律依据就是《宪法》肯定的人权以及公民教育权利……”
“……但是,《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两部法律中,都没对家长的教育权利做相应的规定,这是立法上缺陷,这不能说存在于《宪法》里的父母的教育权利,不能贯彻于《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它们法律条款上不明确,但由于《宪法》法理很明确,所以《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必然贯彻《宪法》的法理。也就是说:立法上如果有缺陷,但法理上不能有缺陷,而是要贯彻《宪法》精神,否则就有违宪之嫌,执法上则不能超出或违背《宪法》法理的规范,另外,教育政策也要体现《宪法》精神以补立法之不足……”
“……可见,对于《义务教育法》的理解与解释,必须依据《宪法》相关条款,才能得出既合法又合理又合情的结论,执法自然也会合乎法、理、情。否则的话,就《义务教育法》的文本谈《义务教育法》,不以《宪法》为“尊”,就会出现不仅执法无力贯彻,而且置某些法律条款于不合情理的地步,也不合《宪法》的精神。如06年“孟母堂”事件就是一例。对政府部门而言“法无明令不得行”,政府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具有从属性,不能自己制造权力。而对于公民和法人来说,“法无明令不禁止”、“法不禁止便自由”。更何况,联合家教性质的“幼年古典学堂”是合乎《宪法》的,也理当受《宪法》的保护……”
“……我国2006年《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2款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等等。这些法律条款皆重点规定了实行政府的义务教育制度,公民遵从。但是,没有对公民从其权利出发如何实行义务教育作出规定,也未重视父母、孩子的权利,没有对符合公民教育权利的“在家教育”以及“联合家教”作出禁止。而《宪法》第四十六条第1款却是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不能将《宪法》“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限缩为“公民受某种学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肯定了公民受教育权利之自由,只不过没有很好落实到相关的普通法律中去,如《义务教育法》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应当遵守“法无明令不得行”,政府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具有从属性,不能自己制造权力,也就是说不能“法无明令”而作出限制公民教育权利的判断与行为,如:对待联合家教的“幼年古典学堂”。而对于公民来说,就是“法不禁止便自由”,联合家教的“幼年古典学堂”便属于“法不禁止便自由”,它符合《宪法》而仅仅缺乏关于教育的普通法律的支持而已。只要父母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同阶段学校教育相应水平的教育即可,这种教育就属于合法的、理应受保护的教育……”
“……在行政机关甚至普通民众那里,对待事物往往注意以普通法律为依据,而忽视了以《宪法》为最高依据。长此以往,《宪法》就会变成高高在上、但毫无实效的“闲法”,《宪法》的规范作用也就无从谈起,《宪法》的权威更是无从体现。因此,如何将《宪法》文本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通过有效的规范形式在现实实践中发挥作用,就成为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意识的根本之路。教育部门应当遵从《宪法》精神,以改革开放的精神制订教育政策,以补相关普通法律的缺陷,保护优秀传统教育的继往开来,保护“幼年古典学堂”和儿童经典教育……”
从以上引述中可以看出:家长有自我教育孩子的权利和权力,家长自行选择子女的教育模式完全符合《宪法》的精神,与《义务教育法》并不相互冲突。对于适龄儿童家长的教育权以及私塾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经过两年多的讨论和研究,已经不存在任何法理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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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

强烈支持博主!我一直也想今后自己创办一个合作式的办学模式,目的只有一个,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
(2009-02-07 19:44:2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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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http://d1.sina.com.cn/myshow/blog/misc/gif/E___0088ZHYXSIGT.gif
(2009-02-07 22:08:3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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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支持,我的孩子也要去那里读书!http://d1.sina.com.cn/myshow/blog/misc/gif/E___0022ZHPPSIGT.gif
(2009-02-08 12:27:0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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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img.sinajs.cn/v5images/default.gif
新浪网友

我亲眼看见一群保安和所谓的业主对一位怀抱幼儿,手牵着四岁多男孩子的母亲围追堵截,恶毒攻击,只因为她可能是送孩子去孟母堂上学
(2009-02-08 12:41:25)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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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img.sinajs.cn/v5images/default.gif
新浪网友

看看我们现代学校教育大家都非常的明白我们培养出的人才,真正有用的有多少?再看看我们教育出的人品德如何?大家都非常清楚!中国先人有着几千年的教育智慧,我们先人的教育模式历史上产生了多少大师级别的人物,这个毋庸置疑!再看看自从五四以后我们开始反传统,我们教育出了多少大师,多少有用的人才?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国家要富强发达首先是文化教育的发达,其余的繁荣都是暂时的、虚幻的,犹如泡沫经济!今天中华民族到了伟大复兴的时候了,中华民族更是到了认祖归宗的时候了,民族国家是否发达关键是他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孟母堂现象应该说是有明智的大众选择,叫停、堵截无疑是愚昧无知的举止!虽然说今天我们的物质极度的发达,并不能代表我们精神世界的发达,反而是我们的精神世界出现了极度贫穷的状态!
(2009-02-08 13:32:2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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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rtrait4.sinaimg.cn/1336857171/blog/50
箫韵陶然

真正的教育是家里完成的也只能在家里完成,学校教育只是知识的传授,而把品德与人格的养成寄望于学校的人多半会失望的,因为它根本没有那样的职责和可能,尽管学校与舆论都是这样认为,然而那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寄望”。
从过去到现在直到未来,我们说一个人没有教养,绝对不会说“他或她”没有受教育、没有上学,大家一定会说“没家教”!!!
醒醒吧,那些没有深度思考过教育的人们啊!
(2009-02-08 20:05:2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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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rtrait4.sinaimg.cn/1336857171/blog/50
箫韵陶然

保持生物多样化是我们大家已经都有了的共识,而我们的人文生态环境就不需要这样吗?!!!!
尤其是教育,如果大家都成了“生产线上”的整齐划一的“残次”品,我们的社会发展还有什么前途可言?让我们多一些选择吧——当这样的选择已经很少的时候!!!
(2009-02-08 20:19:3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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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img.sinajs.cn/v5images/default.gif
新浪网友

绝对支持,看看现在的学生实在是难以恭维,要啥没啥
(2009-02-08 22:06:1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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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http://d1.sina.com.cn/myshow/blog/misc/gif/E___0088ZHYXSIGT.gif
(2009-02-09 16:10:4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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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rtrait8.sinaimg.cn/1586472327/blog/50
树枝上的良心

我们国家是一个泱泱大国。充满了各种多样性,不乏可能性,内容丰富。仅教育而言,由于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形成了很难用一种方式解决所有问题的前提。

比如失学儿童问题,如果法律规定政府对教育负有完全、所有责任,那么一切措施之力有未逮和监管缺失都归于政府?这样的话,政府官员们会觉得也太冤了。

一个国家的体制,政策要符合本国的文化。即使照搬了西方的体制却囫囵吞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这和民族文化的积淀有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可不是迷信。如同西方民主之于东方文化(比如典型的日本式和台湾式的民主),体制是完全建立了但是却总是不得合身,总是别扭,为人诟病。

既然现存的教育体制已是弊端丛生,已成共识。然而向西不啻削足适履,回头却又觉得雾里看花(四旧破得太彻底了...)。倒不如开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盛世,总有一款适合您的。

教改已然开始,总理背书足见国家领导人于教育之重视。“法无明令不禁止”、“法不禁止便自由”。何不好好利用这法之“人情味”,建一个中国特色的通情达理的教育体制呢。
(2009-02-09 23:25:3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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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支持孟母堂,反对无知者
(2009-02-10 16:11:2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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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img.sinajs.cn/v5images/default.gif
新浪网友

  隔壁那个老太婆面对媒体诅咒人,恶毒的很。
(2009-02-10 17:52:14)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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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5ab.html

[ 本帖最后由 huge57 于 2009-2-11 08:24 编辑 ]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1 20:10
孟母堂:停止教学,转为集体生活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1日09:43  文新传媒
  昨天是松江教育局规定的最后改正期限,但孩子并未离开

  “2月10日16时30分”,是松江区教育局对私塾“孟母堂”二次“叫停令”中下达的最后改正期限,然而昨天晚上当记者进入锦轩新墅小区156号别墅楼时发现,孩子并未撤出小区,一切均与几天前的所见相似。 “孟母堂”负责人周应之称,其已停止与教学有关的所有内容,孩子已转为“集体生活”。昨天,记者从松江区教育局方面了解到,今日将对“孟母堂”改正是否到位的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并作出下一步的处理意见。小区业委会主任姜培龙则表示:“对‘孟母堂’我们肯定会拦截到底! ”

  ■现场观察

  孩子并未离开“孟母堂”

  从昨天上午开始,“孟母堂”位于锦轩新墅小区内的几栋独栋别墅楼外便一直人头攒动。

  2月6日,本市教育主管部门再度喊停“孟母堂”,松江区教育局上门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确其违法办学行为,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将最后的改正期限敲定在2月10日16时30分。然而让业主失望的是,到了最后时刻,“孟母堂”一直紧闭大门,也没有看到有孩子离开。

  昨天晚上8点,在经过多个小时的等待之后,“孟母堂”终于向晨报记者打开了大门。此时,别墅楼四周已无其他人。进入别墅底层,记者起先并未发现有孩子的踪影,后来一个10多岁的女孩从二楼房间内跑了出来,又迅速被一名阿姨喊了回去。

  走进位于3楼的小教室,桌椅摆设等均与记者几日前所见的相同。用于日常学习的课本、录音机等依然凌乱地放在桌面上。记者在别墅内走了一圈发现,仅一楼洗手间里的牙刷就有10把,在钢琴旁还有两大包加一大箱的东西,记者拨开包装纸箱的残破处发现,里面是一本本叠放整齐且外包装一致的新书,大约有数十本。

  ■各方说法

  孟母堂:家长以个人名义申请“在家个人教学”

  “我们已经停止了教学活动。”周应之表示,教育局要求其改正的是办学行为,在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目前孩子们已经不再读书诵经而是转为了“集体生活”,“如果教学行为违法,生活就不应该受到阻挠”。他表示,日前已向教育部门提出了相应的申请和意见。

  ●提出个人教学申请

  周应之强调,“孟母堂”是由家长自愿组成的现代家庭教育模式,日前,孩子家长已经以个人名义而非联名形式,将在家个人教学的申请报告送达教育部门,“这是父母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进行评估之后的决定,是父母应尽的职责”。

  ●不应为孩子外出设卡

  教育部门对“孟母堂”的后续处理办法中明确,对私塾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就近进入本地公办学校就读。对此,周应之表示,孩子们的生活依然会在“孟母堂”内继续,即便到附近学校学习,放学后依然会回到小区,而业主大会通过的“孟母堂”禁入议案中规定,孩子只准出不准入,他认为,教育部门必须做好和业委会的协调工作,让孩子能够自由进出。

  ●将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周应之告诉记者,家长将自愿聘请多名老教师组成专家考评团,对教育部门安排的公办学校进行考核,学校人文环境、课程设计、师资力量等方面均将成为专家团的重点考察项目。“这是家长的择校权。”他表示,不论家长对于学校是否满意,都会向教育部门出具一份学校硬件软件的综合考评报告,若不满意,还将继续选择学校。

作者:周夏莹;汪翔 来源:新闻晨报

http://news.sina.com.cn/c/edu/2009-02-11/094315144830s.shtml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1 23:46
孟母堂已停止教学活动

http://www.labour-daily.cn     2009-2-11 0:00:00    劳动报

  本报讯  昨天16时30分,是孟母堂改正“擅自办学”行为的最后期限。孟母堂负责人吕
丽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已经根据松江区教育局的要求,停止住所内的一切教学活动,
并于前天提出了“在家教育自己女儿”的申请。另外,她也希望,能实地考察其他孩子即将
就读的学校。据悉,松江区教育局将于今早派员前往孟母堂实地查看。

  对松江区教育局2月6日上午送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孟母堂负责人吕丽委于2月9日以“
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方式,做出了正式回应。在这份回函中,吕丽委称,“我已根据贵
局的要求停止住所内的一切教学活动,目前住所内的一切活动已恢复正常家居生活。”

  不过,她同时以家长身份,正式向松江区教育局提出本人子女的“在家教育申请”。记
者从知情者处获悉,除吕丽委外,松江区教育局另已接到5位家长的“在家教育申请”。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吕丽委还表示,同意教育局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过,她强调:“
对于提出入学的孩子,她将以家长的身份向教育局提出考察、评估孩子所将就读学校的要求,
并邀请教育专家、退休教师、心理专家、文化学者等,根据国家对于学校的相关评价标准及
有关规定,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该校是否合适这些孩子入学。”

  在收到吕丽委的回函后,松江区教育局今天上午将派人前往孟母堂实地考察。“不仅要
看现场的事务处理情况,我们还会侧面了解下孟母堂是否已经如其所言真的停止了教学行为,
并已清退了学生的相关费用。”有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张贤贞

http://www.labour-daily.cn/News/newsview.aspx?IssuanceID=38531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2 15:59
孟母堂接受松江教育局“改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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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2009-02-11 10:21:23   作者:邹娟;周宽玮 来源:东方早报

新华网长三角频道2月11日消息:昨日是松江教育局责令“孟母堂”限期改正期限内的最后一天,记者了解到,孟母堂发起人吕丽委已于9日向松江区教育局递交《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称住所内一切活动已恢复正常家居生活,并愿意在考察后为孩子申请就近入学。

小区业主也表示,这几天小区确实安静了些。此外,吕丽委和孟母堂部分家长也同时向松江区教育局递交《在家教育申请》,申请在家教自己的孩子。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反将”教育局。

    孟母堂:已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孟母堂”小区内开课被物业封堵经东方早报等媒体报道后,2月6日,松江区教育局认定“孟母堂”是未经备案登记的擅自办学,责令其2月10日前改正。

    2月9日,“孟母堂”创始人之一吕丽委将一份《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交至松江区教育局,称“已根据要求停止住所内的一切教学活动,目前住所内的一切活动已恢复正常家居生活。”

    与此同时,对于学校的适龄儿童,吕丽委及部分家长向教育局提出就近入学的口头申请,同意教育局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业主:学生少了但还是吵

    尽管吕丽委表示已停止教学,但业主并不完全认同。

    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王超表示,自限期改正通知书下达后,仍有不少家长送孩子到“孟母堂”上课,但被热心业主和保安联合堵门并劝退。“已经有三四个家长被我们劝回了,我们向他们解释了‘孟母堂’的违法办学和一些弊端,他们就没再进来。”

    而锦轩新墅小区50号是“孟母堂”承租的一幢别墅,小区内4个办学场所中的一所。居住在隔壁的48号业主薛女士昨向早报记者表示,区教育局的限期改正通知并没有让学校“消停”。昨天下午4点左右,薛女士称隔壁的孩子炸开了锅,“12个孩子就在花园里面踢球,吵得要命。”

    “反将”:提出“在家教育申请”

    昨日,在孟母堂的博客上挂出的,除《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外,还有一份《在家教育申请》样文。据吕丽委称,那是她为自己的女儿申请在家“自教”。其他几位家长也已递交同样的申请。

    申请书写道,“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了孩子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也为了尽到家长应尽的教育责任,通过对自身教育能力和所具教育条件进行充分评估后,我决定在家实施教育。”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是孟母堂在“反将”教育部门,如果教育部门同意了这个申请,就算学生就近入学了,也能“再回来”,到时“孟母堂”就合法了。而对于“在家教育”,我国目前并没有太明确的界定。

    对于这样的“反将”,教育部门同样没有给出正面的回应,只透露,今天,相关部门将再次前往“孟母堂”,实地调查其改正情况。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以上转自http://csj.xinhuanet.com/2009-02/11/content_15662006.htm

  附 孟母堂吕丽委的BLOG

《在家教育申请》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6cy.html

《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6cw.html

http://www.dujing.org/ClCms/Article/ShowInfo.asp?InfoID=1167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3 10:04
上海松江孟母堂拒不整改面临强制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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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13日08:23  文新传媒


创办人声称已停止教学教育部门发现并不属实将实施行政处罚

  “孟母堂”到底是非法办学,还是一种集体生活?适龄儿童、少年是应该去学校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还是可以只在家接受教育?

  昨日下午,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夫妇,通知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走完这一程序,“孟母堂”可能被强制停学,但其创办人正打算提出行政复议。一次新的“交锋”或许又将开始。

  办学几大要素依然存在

  2月6日上午,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月10日16时30分前,停止擅自办学的行为。

  2月9日下午2时许,吕丽委前往松江区教育局,提交了《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表示已按照要求停止了一切教学活动,老师不再授课讲经。

  但就在2月11日,松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孟母堂”所在的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根据现场察看、与小区物业和业主交谈,发现“孟母堂”内仍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工作及管理人员,还存在教师组织带领下的集体活动,日常管理工作较改正前仍无明显变化,办学设施设备仍未清理,“构成办学行为的几大要素依然存在。”

  松江区教育局以此判断,吕丽委提交的《回函》内容并不属实,“孟母堂”并未停止办学行为。

  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鉴于此,松江区教育局按照《行政处罚法》,于2月12日下午4时,向“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夫妇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表示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按照《行政处罚法》,举办者可以在3天之内提出听证申请,教育局收到申请后7日内通知听证时间。听证由办案方和当事方参加,当事方可就听证内容做出有说服力的举证。”松江区教育局有关人士说。

  “孟母堂”考虑行政复议

  法律界人士透露,在松江教育局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条文清晰的情况下,若听证时“孟母堂”不能提出具有足够说服力的反驳证据,则很有可能面临“强制停学”的处境。

  “孟母堂”另一名创办人周应之昨日声称,他们将暂不考虑提出“听证申请”,“(我们)应该会申请行政复议,我们仍然坚持公民有在家的教育权。”

  松江教育局表示,对“孟母堂”的学生,将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劝导他们回原籍就读;对符合入学条件,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将就近安排进本地公办学校就读。

  目前,已有部分“孟母堂”的外地户籍学生离开上海回到原籍。松江区教育局与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助他们在当地就学。

作者:邹娟;张小骄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3 10:11
孟母堂拒不整改面临强制停学[图]
2009-02-13 07:54来源:东方网作者:邹娟进入论坛共 0 条评论
  


  图片说明:2月6日,“孟母堂”几名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学习。早报记者 张栋 图

  东方网2月13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孟母堂”到底是非法办学,还是一种集体生活?适龄儿童、少年是应该去学校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还是可以只在家接受教育?

  昨日下午,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夫妇,通知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走完这一程序,“孟母堂”可能被强制停学,但其创办人正打算提出行政复议。一次新的“交锋”或许又将开始。

  办学几大要素依然存在

  2月6日上午,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月10日16时30分前,停止擅自办学的行为。

  2月9日下午2时许,吕丽委前往松江区教育局,提交了《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表示已按照要求停止了一切教学活动,老师不再授课讲经。

  但就在2月11日,松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孟母堂”所在的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根据现场察看、与小区物业和业主交谈,发现“孟母堂”内仍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工作及管理人员,还存在教师组织带领下的集体活动,日常管理工作较改正前仍无明显变化,办学设施设备仍未清理,“构成办学行为的几大要素依然存在。”

  松江区教育局以此判断,吕丽委提交的《回函》内容并不属实,“孟母堂”并未停止办学行为。

  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鉴于此,松江区教育局按照《行政处罚法》,于2月12日下午4时,向“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夫妇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表示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按照《行政处罚法》,举办者可以在3天之内提出听证申请,教育局收到申请后7日内通知听证时间。听证由办案方和当事方参加,当事方可就听证内容做出有说服力的举证。”松江区教育局有关人士说。

  “孟母堂”考虑行政复议

  法律界人士透露,在松江教育局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条文清晰的情况下,若听证时“孟母堂”不能提出具有足够说服力的反驳证据,则很有可能面临“强制停学”的处境。

  “孟母堂”另一名创办人周应之昨日声称,他们将暂不考虑提出“听证申请”,“(我们)应该会申请行政复议,我们仍然坚持公民有在家的教育权。”

  松江教育局表示,对“孟母堂”的学生,将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劝导他们回原籍就读;对符合入学条件,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将就近安排进本地公办学校就读。

  目前,已有部分“孟母堂”的外地户籍学生离开上海回到原籍。松江区教育局与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助他们在当地就学。

  近期“交锋”实录

  “孟母堂”:不是办学是生活

  教育部门回应:是未经备案登记的擅自办学

  虽然“孟母堂”创办人吕丽委曾表示:“我们并不承认这是办学,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生活。家长都是自愿把孩子送到这里的,孩子在一起学习生活,这就是个大家庭。”但松江区教育局2月6日认定,“孟母堂”是未经备案登记的擅自办学,并要求其在2月10日前停止擅自办学。

  2月9日下午,吕丽委声称已按照要求停止一切教学活动。但松江区教育局2月11日实地走访,发现“孟母堂”并未停止办学行为。

  “孟母堂”想评估公办学校

  教育部门回应:个人或家庭无权评估学校

  日前,“孟母堂”申请“由家长组织专业人士对公办(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评估”。这项要求昨日也被松江区教育局否决。

  松江区教育局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教育督导规定》等规定,对辖区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是教育督导机构的法定职责,而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组织专业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评估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孟母堂”创办人申请在家教育

  教育部门回应:适龄学生要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月9日,吕丽委夫妇向教育局书面提交“在家教育申请”,要求批准其在家对女儿实施教育。2月10日和11日,另有3名家长也分别以快递形式,向教育局提交同一内容、同一文本格式的“在家教育申请”。

  对此,松江区教育局昨日明确表示“不予批准”,因为《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3 23:46
2009年2月13日 星期 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松江区教育局昨向孟母堂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在家教育”目前并无法律许可

陆梓华



  本报讯 (记者 陆梓华)在被要求限期改正期限内,在松江区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内擅自办学的全日制“私塾”孟母堂仍没有停止教学活动。昨天下午4时,松江区教育局认定其没有达到改正要求,向孟母堂负责人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据悉,如其拒不改正,教育主管部门可申请对其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拒不改正  法院可强制执行

  2月6日,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月10日16时30分前,停止擅自办学行为。然而,记者了解到,几天来,孟母堂租借用于教学的4幢别墅内,20余名学生以及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仍未离开,“打篮球,上体育课,还是和平时一样吵嚷”,一名小区居民对此不无怨言。松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其日常管理工作较改正前无明显变化,办学设施设备尚未清理,其构成办学行为的几大要素依然存在。

  在此情况下,松江区教育局昨天向其举办者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区教育局副局长陈小华解释,孟母堂可以在接到告知书后申请听证,教育主管部门将在一周内回复其听证日期。听证结束后3天之内如果其拒不改正,区教育局将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其停止办学。

  积极协助  安置和分流学生

  据悉,除了向外招生,孟母堂举办人吕丽委夫妇也让自己7岁的女儿在孟母堂接受全日制教育。在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其联合多名学生家长向教育部门提出“在家教育申请”。

  记者从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了解到,“在家教育”的形式目前在我国尚未得到认可。《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此外,吕丽委夫妇还口头提出要对接收其子女入学的公、民办学校,由家长组织进行办学质量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对辖区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是区教育督导机构的法定职责,而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组织专业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评估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松江区教育局表示,虽然应由孟母堂负责安排学生分流,教育主管部门将积极协助孟母堂做好学生安置、分流工作。


(新民晚报)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9-2-15 21:51
法,真是个宝贝。

我们的教育部门也会拿法说事了。

这,真是笑话。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5 23:18
走近上海“孟母堂”

日期:2009-02-14 作者: 来源:文汇报



                       


    上海“孟母堂”2006年因办学资质、违规收费等原因被叫停后,非但没有停办,规模反而不断扩张,一些外地家长甚至千里迢迢把孩子送来上海。是什么吸引着这些家长?到这里来的都是什么样的孩子?孩子们在这里都学些什么?“孟母堂”式的教育能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让我们一起走近上海“孟母堂”,一探究竟。
   
“孟母堂”里的孩子
   
    “孟母堂”在上海开办初期,学生主要来自创办者周应之和吕丽委的朋友圈。经媒体报道之后,陆续有人慕名找上门。按照周应之的说法,“几乎所有孩子都是‘满身伤痕’地从学校来到这里。”
   
    在进入“孟母堂”之前,朱季是宁波一所重点小学的二年级学生。朱季有多动症,爱把细细的胳膊挥来挥去,眨眼的频率比其他孩子稍微高一些。在进入学校之前,大家都觉得,这个小孩只是过于活泼好动了一些,但老师却不这么认为。入学后,朱季的父母被频繁地召到学校,老师说:“在学校,没有人管得住这个孩子。”朱季常常在课堂上插话,老师训斥他的时候,又觉得他在挤眉弄眼,没有虚心接受批评。同学也瞧不起他“老是眨眼”,在学校,朱季没有什么朋友。回到家里,尽管才小学二年级,但每天晚上功课都要做到九十点钟,做作业的过程令父母看了心疼。8岁的孩子被成语造句、加减乘除折磨得焦躁不安,不停地挥着胳膊提抗议。“一想到他还要这样上10多年的学,我就背上冒冷汗。”父亲朱宏回忆说。
   
    朱宏去找老师沟通,如果能够对朱季适当降低学习要求,再发展一下兴趣爱好,孩子的情形也许会有所好转。但老师很直率:“我们不讲素质教育,现在比的就是做考题。”老师还很坦诚地告诉朱宏,学校分配给她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尖子生,而对于朱季这样的问题学生,她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来管。“我感觉我的孩子被抛弃了。”如今说起来,朱宏仍然语调悲伤。万般无奈之下,朱宏带着儿子走进了“孟母堂”。
   
    13岁的刘晨在学校也不快乐。这个高大而清秀的男孩曾就读于上海一所重点中学,“小学的时候他成绩很好的。”刘晨的母亲张丽说,“但是到了中学,好的学生太多了。”刘晨开始变得孤僻,不愿意跟母亲说话,一提到成绩,他就脸色铁青。上个学期末,刘晨的名次有进步,张丽试图夸奖儿子。但刘晨突然狂暴地撕碎了卷子,嘴里不停地大叫:“狗屁的成绩!狗屁的成绩!”张丽泪流满面,她觉得自己的孩子不能再在学校呆下去了,她不想看着孩子成为考试的牺牲品。张丽决定帮儿子“找一个能轻松快乐学习的学校”,就这样他们也来到了“孟母堂”。
   
    除了这些从各地学校“出逃”的学生外,“孟母堂”还接收了不少学龄前孩子。王先生是一位商人,3个月前他把6岁的儿子送到“孟母堂”。“这孩子现在知道让长辈先上车、进门。我问他为什么,他就用‘长者先,幼者后’这句来解释。”王先生说。
   
    虽然把孩子送到“孟母堂”接受教育,但大部分家长仍然为孩子在公办学校注册或保留学籍,“谁也不知道孟母堂会走多远,有学籍是为了以后升学时不麻烦。”一位家长说。
   
“孟母堂”典型一日生活
   
    笔者曾和一位学生家长一同前往“孟母堂”咨询。进入底层大厅,十多个不同年龄的女孩正身着水袖戏服、手执折叠纸扇,在老师的带领下学唱昆曲。带队老师告诉笔者,孟母堂现有学生80人左右,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3岁,按照性别和年龄进行分班。孩子们可以选择住宿和走读,也可以只选暑期班,每个月的费用近3000元。目前大多数学生选择住读。
   
    客厅正中高挂着孔子像。孩子们每天早上6:00起床,穿衣、叠被、洗漱,整装后向老师行礼。6:20集体礼仪,老师向孔子像行三揖礼,学生观礼,然后是学生结伴行三揖礼。8至11点为诵读时间。每个学生的桌上都摆放着一台CD机,老师会在开始时朗读,让学生跟读,随后学生就自己跟着CD机诵读。这里的教材有《孟子》、《论语》、《弟子规》等国学著作,以及《仲夏夜之梦》、《莎翁十四行诗》等英文著作。11至12点是综合课时间,内容为美术、音乐、瑜伽、科学、手工等。午休时间为1个半小时。下午的活动和上午基本类似。晚上的自习时间,孩子们或阅读、或写日记、或画画,因人而异。20点准时就寝。
   
    “孟母堂”的孩子们同吃同住同学习,还一同打扫房间和庭院。老师要他们对每个同伴使用礼貌用语,对帮助自己的人鞠躬称谢。每天晚上,老师还会召集孩子们开会,反思自己一天的不足,并推举出当天表现最好的同伴。
   
简单回归传统可能难以适应现代社会
   
    对于“孟母堂”的教学方式,有相当一部分家长提出疑问:“这种‘不求甚解’的学习是否科学?读经培养出的儒生,其知识结构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他们今后在社会上是否能顺利地与他人相处?这些孩子今后如果要进入高一级的普通学校学习,学历是否能被认可?其他课程能不能跟得上?如果不行,没法考大学,将来怎么办?”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小微教授说,儿童读经教育利用了孩子机械记忆力强的优势。而现在的问题在于,义务教育阶段是一个为孩子的素质全面打基础的阶段。过早地定向,等于扼杀了其他方面发展的可能性。杨小微认为,读经教育对于延续中国文化的血脉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现在社会这么丰富,这么复杂,简单地回到传统是难以适合现代社会需要的。
   
“孟母堂”式教育不是简单的对与错
   
    有家长认为,如果孟母堂作为孩子课余的一种素质教育,作为对正规教育的一种补充,就像吃维生素,补充一下营养不足,是值得鼓励的。但如果作为复古私塾,取代学前甚至小学教育,却未必妥当。
   
    对于“孟母堂”这个新生事物,它的出现究竟是对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一种否定,还是一种完善呢?社会科学研究员王平鲁认为,关于“孟母堂”非议很多,其实,现代教育不应该在乎教育的手段和形式,最重要的是看它培养出来的学生是不是国家所需要的有用人才,这是一块“试金石”。“孟母堂”式教育是否成功,完全取决于其能否培养出真正的人才。他认为,在对待私塾问题上,不能以对与错、进步与落后来评判,一定要从一个大教育的视角查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王平鲁同时也指出了“孟母堂”式教育存在的弊端,“这种仅靠记忆力的背诵方法只适应于智商中等偏上的孩子,如果一个孩子的记忆能力不强,那么能否适应这种教育模式还是个未知数。”
   
    (文中学生和家长皆为化名)


http://wenhui.news365.com.cn/jyj/200902/t20090214_2201296.htm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6 00:15
房东称将收回出租别墅 “孟母堂”生退意欲觅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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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4 09:15 来源: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陈 征


“孟母堂”在小区内租借的别墅,将可能遭遇房东的提前解约。对此,“孟母堂”负责人周应之表示,早已萌生退意,并已开始寻觅新址。在松江区教育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松江区房地局昨天也介入调查“孟母堂”,在锦轩新墅小区内分别约见了“孟母堂”所租几栋别墅的业主,对是否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现场取证。

  房地局介入“孟母堂”调查

  “孟母堂”从3年多前在锦轩新墅小区内扎根开始,目前在小区内已扩张到了4幢独栋别墅,其中除了156号楼属于周应之、吕丽委夫妇所有外,其余的50号、60号、70号3幢楼均为租借。“在此之前,我们已和几位业主有过接触。”小区业委会主任姜培龙告诉记者,由于有的业主和“孟母堂”签有租约,若违约需赔偿一定的违约金,但业委会方面曾成功说服一位业主,才让“孟母堂”的规模没有继续扩大到5幢。

  昨天上午,松江区房地局有关人员分别约见了“孟母堂”所租几栋别墅的业主,以及与其相邻的业主和相关业委会成员。房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孟母堂”租借房屋后改变了别墅楼原本的住宅使用性质,按照相关规定,房屋所有者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否则将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房东称将收回出租别墅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其中两名别墅业主,60号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该别墅购买后一直处于空置状态,由于朋友的孩子就读于“孟母堂”,自己对吕丽委夫妇所提倡的传统文化的教学尝试较为认可,便将房屋借给他们,但未签订合同,也没有收取过租金。他表示,自己已决定请“孟母堂”离开,并将商量具体的搬离时间。

  50号业主邓先生坦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所从事的活动必须合法”,他表示,只要相关部门向其提供“孟母堂”违法的书面告知,自己便能按合同约定,向“孟母堂”提出终止租约。

  “孟母堂”:已开始寻觅新址

  “其实我们早有退意。”周应之表示,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小区内和谐的邻里氛围,但“孟母堂”遭到业主反对,且在小区内的发展已不可能继续扩大,再加上租约即将到期,目前已是换房的好时机。

  周应之称,目前已开始为“孟母堂”寻觅新址,并且已经接到很多邀约,“撤出锦轩新墅并不会影响‘孟母堂’的发展”。

  他表示,自己将学习古时的“孟母三迁”,新址的目标依然是家庭住宅,且必须是大的住宅,但不一定在小区之内,如果新址条件允许,还有可能会将“孟母堂”划分成男生部和女生部。

http://www.dujing.org/ClCms/Article/ShowInfo.asp?InfoID=1169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7 10:19
■追踪报道
“孟母堂”退出学生已实现部分分流
追踪报道
   2009.02.17      A23版:上海·社区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周夏莹

“孟母堂”内符合相关入学条件且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已经开始实现分流,被安排进了公办学校就读。昨天,记者从松江区教育局方面了解到,从春节后起,已经有三四名家长选择让孩子退出“孟母堂”,并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帮助下,进入了本地公办学校继续学习。“孩子已经在‘孟母堂’学习了一个学期。”家长周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儿子今年12岁,原本在读小学4年级,学习成绩一向不错的他,却因为在假期里迷恋上电子游戏而开始产生了一些较为反常的举动,甚至已经开始从家里偷偷拿钱。周女士称,孟母堂的创立者是自己同事的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便到了“孟母堂”内参观,“当时一些家长对那里的评价都不错。”她表示,自己就想到给儿子换一个学习环境,帮助他纠正已存在的问题,去年下半年,办完退学手续后,便将孩子送进了“孟母堂”,每周一来上课,周五回家过周末。“孩子一开始挺有兴趣的。”周女士表示,但一个月之后,孩子出现了不适应的情况。春节过后,随着小区对于“孟母堂”拦截行动的展开,自己也决定将孩子再次送回正规的公办学校。

    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陈雷表示,对“孟母堂”内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育部门将劝导他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只有符合相关入学条件且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才会就近安排进本地公办学校。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9-2-17 15:35
坚决支持家长的自教自养权利,坚决支持家长对学校进行评估的最终权利。

坚决支持孟母堂的办学权利。

虽然垄断机制又明确启动了它的利益垄断行为。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7 21:58
5.chenrongchu

专家:义务教育阶段是一个为孩子素质全面打基础的阶段。过早定向,会扼杀其他方面发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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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之语是大实话,而传统教育恰恰不给孩子定向,而是顺其天性发展而引导,只是现在师资难得而已。
2009-2-16 15:53:39 回复该留言
4.chenrongchu

家长:如果“孟母堂”作为孩子课余的一种素质教育,作为对正规教育的一种补充,是值得鼓励的;但如果作为复古私塾,取代学前甚至小学教育,却未必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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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家长实际不了解孩子教育的真实内涵,素质不是教出来的,而是育出来的。育中含藏着诸多因缘条件,包含有善、恶、不善不恶三大块,对于恶怎么改变,对善怎样发扬?成语有抑恶扬善,对恶行要抑制,不要压制,为什么?这就是古人用词的慎密之处。恶去则善自彰。所以孩子教育重在行为,不在理解,重在熏陶,不在间断;重在习惯,不在表面;其本在德,而不在才。而现在教育重在才,而疏于德,故当今社会道德滑坡,民心怨恨,其根在教育颠倒!质变是随量变而升华成就的,没有量的积累是不可能产生质的飞跃。这也是当今教育所不能达到的一块难治的心病。

2009-2-16 15:45:26 回复该留言
3.chenrongchu

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孟母堂”在锦轩新墅小区内的擅自办学,既不是对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否定,也不是对探索“在家教育”的打击,而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未经任何行政许可从事办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若是家庭教育规定了都要办理登记,而唯孟母堂不办则孟母堂不守规矩,当应受罚,否则另当别论。教育主管部门称“既不是对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否定,也不是对探索“在家教育”的打击,而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未经任何行政许可从事办学行为的行政处罚。”现在创办者称是家教联盟,而教育行政部门则认死是擅自办学,公婆之理,熟能认准?即便对薄公堂,也难以说清。说不清则怎么说不是打击和否定?对本不要许可的探索“在家教育”的形式应予支持,反倒要占进去找毛病,还能说是支持吗?既然是探索“在家教育”,还应多次责难吗?怪不得中国不能创新,不能出人才,只能出贪官!根在教育行政部门不会行政,也反衬了行权者的素质。
2009-2-16 15:03:51 回复该留言
2.chenrongchu

:“孟母堂”既不是私立全日制学校,也不是校外培训班,它只是一个家庭联盟,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家庭教育。
=========================
假若教育只局限国家办的学校教育为准,而不认可家庭教育合法;则老百姓无可言说。若是认可家庭教育合法,则“孟母堂”是一个家庭联盟教育也是合法的。因为有家长参与(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人加入,名与实符。
2009-2-16 14:22:00 回复该留言
1.Being

放过孟母堂吧
http://www.being.org.cn/aimin/post/438.html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7 22:09
天涯杂谈』论孟母堂的倒掉

『天涯杂谈』论孟母堂的倒掉

      

??孟母堂,一个提倡读经的新式私塾,最近被勒令停止办学,因为涉及违法.理由大概是学生没有将适龄儿童送往正规教育机构入学,另外孟母堂的教材不符合国家教育部的规定.
  
   哲学上告诉我们,任何事都要一分为二的看,世上没有任何事是只有一面的,米饭好,吃多了撑死你,大便臭,上好的肥料.起先中国人穷的读不起书,农民相信读书无用,不如帮家里干活挣钱,于是不送孩子读书,于是国家就规定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来约束愚民.孩子虽然是你生的,但是不送孩子入学读书就是违法的.于是,农民们又不情愿的将孩子送入学堂.
  
   时代发展着,到了后来,有些人发现正规公办学校里并非是理想的受教育之地,学非所用,桎梏人性,于是他们将孩子送入了孟母堂一类的私塾.决心走另一条路.可是这样却不行,孩子到了入学年龄不送入正规教育机构就是违法的,孟母堂并非正规教育机构,而且她的教材更与现行教育理念背道而驰,所以把孩子送入孟母堂也是违法的,孟母堂是不能开办的.
  
   九年义务教育保证了小孩的受教育权利,却另一方面又限制了家长的教育自主权.我觉得公办学校不好,学不到什么真正的东西,我宁愿送孩子去私塾,可这样是不行的,私塾是违法的,孩子到了读书年龄是应该送入正规学校的,不然就是违法.这就怪了,如果正规学校是贼窝火坑,难道做家长的也要眼睁睁的把孩子往里推?
  
   你说是贼窝火坑,可父母官却不这样认为.现在的情况就是:你觉得正规学校的教育不行,想给孩子提供另外的教育也可以,但是只能上课外兴趣班,或者孩子课余自己教,绝对不能上全日制的,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就必须入正规学校读书.
  
   我就奇怪了,好象大名鼎鼎的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公子就是没有上学的,是郑用自己编的教材在自己家里教育自己的儿子,那他这样不也是违反了九年义务教育法了吗,怎么没人管呢,怪哉?
  
   制度向来都是双刃剑,既保护了自己又伤害了自己.九年义务教育保证了小孩的受教育权,却又剥夺了家长的教育自主权,我自己的孩子,我不是不让他读书,但让他读什么书,却是被人规定了的,即使正规教育机构是火坑是贼船,你也要把孩子往里推,推下去再拉上教点你喜欢的教材.但这点喜欢的教材永远只是零食,正餐却是在正规教育机构里学习的东西.
http://www.dongzhongshu.com/mmtsjpl/thread-4551-1-1.aspx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9 22:59
教育局:“孟母堂”面临强制执行

日期:2009-02-19 作者:杨玉红 来源:新闻晚报

    2月27日前,“孟母堂”若未完全停止办学行为,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今天,松江区教育局正式向“孟母堂”举办者吕丽委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孟母堂”停止办学行为,同时告知吕丽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本月12日下午,松江区教育局向松江区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内擅自办学的吕丽委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在,“告知书”限定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的时限已过。今天下午,松江区教育局向吕丽委正式下发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吕丽委在松江区新桥镇锦轩新墅内从事擅自办学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局按法律规定对“孟母堂”作出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吕丽委在本月27日前履行上述的行政处罚。

    据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陈雷介绍,如吕丽委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松江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吕丽委若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教育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http://www.news365.com.cn/wxpd/sh/sj/200902/t20090219_2208080.htm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19 23:06
“孟母堂”是在家教育吗?2009年02月19日 10:42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孟母堂”又起波澜。创办于2002年、被媒体称为“上海第一所全日制现代私塾”的上海“孟母堂”,2006年因没有国家认可的办学资质、违规教育收费、家长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未把适龄儿童送入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等原因被叫停。但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孟母堂”不仅没有停办,且规模不断扩张。今年2月12日,因在限期内未完成停办工作,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举办者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明确对举办者的“在家教育申请”不予批准。(2月14日《文汇报》)

  据“孟母堂”负责人介绍,当初的“停办”,反而为“孟母堂”做了免费广告,两年中,产业从1幢别墅扩大到4幢别墅,学生数量达到80人。那么,此番“ 停办”,“孟母堂”的命运又会如何呢?在笔者看来,两方面问题最为关键,一是准确界定“在家教育”,二是法律是否认可“在家教育”。

  “孟母堂”一直声称自己在进行“在家教育”,但是,拿其所进行的“在家教育”模式与美国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在家教育”对照,就会发现,“孟母堂”其实是一所读经诵典的“学校”,而非家庭教育。在美国,“在家教育”是孩子真正在自己的家庭里学习,为支撑孩子在家教育,往往需要一个家长充当全职家庭教师,对于家长无法胜任的教学,家庭再聘家庭教师,而网上学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为在家学习提供了便利。上世纪80年代,为规范家庭学校教育,美国全国州教育委员会协会提出建议,各州应为家庭教学建立标准,诸如家长应有教师资格证书,应采用认可的教材,应重视学生在基本学科的表现,各州应要求家长定期向学校官员汇报学生进步情况,以保证家长能胜任教学。

  “孟母堂”却不同,虽然其负责人认为不是在“办学”,是若干家庭自愿把孩子放在一起组成的在家教育联盟,但是如果80个孩子集中在一起学习,有专门老师集中授课,仍属于“在家教育”,那么,其他任何学校也可以说自己是在进行在家教育了——是家长自愿把孩子送来在一起学习的。

  “孟母堂”这种教学模式,就是在美国申请“在家教育”也是行不通的,因为申请的主体,应该是家庭中孩子的监护人而非家庭之外的其他人,即有条件对子女进行在家教育的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果要坚持现在的模式,“孟母堂”唯一的出路,就是申请注册成为有办学资质的非义务教育机构,专门对学生进行诵读经典的教育。这与其教学目的并不违背。反过来,还可以对求学的学生有保障,而不是让整个教育过程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和其他不确定性风险。

  如果“孟母堂”坚持自己是进行“在家教育”,那么,它必须对自己的教学服务模式转型,即为“在家教育”提供教学服务:向申请孩子在家学习的家庭,提供专门的读经课程、导师,开设家庭网上学校等等,而不是把所有孩子汇聚起来集中教学。但是这一服务转型的条件是,我国的法律要认同“在家教育”。

  在笔者看来,从社会对“孟母堂”存在的需求看,教育应该多元发展,尤其在不少家庭对当前义务教育学校千篇一律的办学模式、教学方法存在严重不满情绪时,应允许一些有条件的家庭对子女进行“在家教育”,社会力量也可以为“在家教育”提供各类教育服务,从而实现教育的多样性。这或许是打破当前应试教育僵局、把所有教育都纳入一个模式中的一条路径。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中,希望这能成为一道议题。熊丙奇

http://www.chinanews.com.cn/edu/ ... 02-19/1569973.shtml
作者: yang0z0x    时间: 2009-2-20 13:36
标题: 回复 #1 huge57 的帖子
从这个事件来看,小孩的天空确实被大人污染了。
考分考分,究竟什么是考分?教育的第一忌讳就是不要拔苗助长,我看现在的有些学校教育比拔苗助长更可恶。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22 18:34
“孟母堂”离旧址易地“再战” Venus发布于 2009-2-20 9:45:50 | 57 次阅读  [大][中][小]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关键词:青少儿 孟母堂 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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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表示:将重新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其是否继续办学
    原本充满孩子嬉闹声的四幢别墅,现已人去楼空,与此同时,松江区教育局针对“孟母堂”在锦轩新墅小区内办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随之送达。19日下午,当记者抵达小区时,“孟母堂”学生家长正在清理最后一批生活用品,原本摆满桌椅的教室也成为了一间空房。负责人周应之称,“孟母堂”已迁往新址,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还将继续。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陈雷表示,要确认“孟母堂”在新址内是否继续违法办学行为,需要重新调查取证。
“孟母堂”昨退出锦轩新墅
    家住锦轩新墅小区48号楼的薛阿姨一家紧挨着“孟母堂”的一幢别墅,前天开始,她发现了生活中的一个显著改变:原本每天都会传来的孩子的嬉闹声突然间消失了,细心的薛阿姨发现,直到入夜,“孟母堂”所租赁的50、60和70号楼,竟然没有开灯。“‘孟母堂’这两天在陆陆续续往外搬运东西。”小区保安告诉记者,几辆搬家公司的货车一直进进出出,孩子也分批被私家车带出了小区。
    昨天下午1点多,当记者抵达“孟母堂”时,两名学生家长正在往轿车内塞最后一批生活用品。“我们已经全部搬走了。”周应之带着记者重新参观了一番,一周多前井然有序的大厅,散落了一些物品,壁画也被堆放在角落里,别墅3楼的小教室已经是一间空房,仅零零散散地放着几张小矮凳以及一些孩子的玩偶和书本。周应之告诉记者,租赁的3幢别墅楼已全部与房东终止了租约,教育部门认定办学的三要素——学生、工作人员和办学设施全部清空,“孟母堂”已正式退出了锦轩新墅小区。
新址面积约5000多平方米
    对于“孟母堂”搬迁的新址,周应之不愿意透露,仅称新址仍在松江区。“那是一个风景很美的地方”,他告诉记者,在自己好友的帮助下,“孟母堂”新址的3幢房子面积总共约5千多平方米,孩子们有了更大、更自由的活动空间。
    周应之表示,目前孩子在新“私塾”内的学习和生活依然照旧,并表示,家长将于近日召开碰头会,对于“孟母堂”以何种形式办下去进行集体讨论。同时,他强调,对于教育部门驳回其在家教育权的申请,将提请行政复议。
再次认定需重新调查
    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陈雷表示,已从多方了解到了“孟母堂”搬离小区的消息,但对于其是否已经停止在锦轩新墅小区内的擅自办学行为,需要尽快进行现场核实。同时,“孟母堂”的新址若还在松江区内,将按照辖区职责,对“孟母堂”是否继续办学行为进行重新调查取证,如果仍然存在办学要素和行为,将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对他继续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的任务将是确认“孟母堂”新址所在以及是否继续办学行为。
松江区教育局昨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孟母堂”被认定未停止办学行为之后,19日下午,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举办者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办学。
    《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了吕丽委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南路1298弄锦轩新墅50号、60号、70号、156号内,从事擅自办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松江区教育局决定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吕丽委于2009年2月27日前履行上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告知吕丽委如不服该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松江区人民政府或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如吕丽委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松江区教育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http://www.iedu.com.cn/article.aspx?id=2804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23 13:25
邵建:国家行使教育权力的界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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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22日 07:50   来源:中国经营报   邵建

从媒体获知,上海全日制私塾性质的“孟母堂”,再次被当地教育当局叫停,我个人曾为“孟母堂”写过两次评论,这次是第三次。我视为责任。

  在我们这个日益走向多元的时代里,“孟母堂”的出现并不奇怪,即使没有它,也会出现类似孟母堂的其他形式。对于早已习惯“大一统”的中国社会尤其是这个社会中的权力部门,似乎应该调整自己的思维认知,以适应终将到来的多元时代,而不是成为它的阻力。最低限度,对“孟母堂”之类的私塾教育应抱以一定的宽容,不妨让它自我试验,哪怕你不支持。一国不容一堂,道理和舆情都说不过去。

  教育,在最初的意义上,是私人的事,不是国家的事。我愿意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因而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别人,包括政府,都不能越俎代庖。儿童缺乏自我选择的能力,他们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想法和预设,安排孩子的教育,这是他们身为父母的权利,权力并无理由干涉。在此意义上,“孟母堂”的孩子家长们,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更多地接受传统儒家的教育,如果他们没有强迫他人,社会理当尊重他们的权利,而不应用权力强制叫停。

  那么,权力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介入并强制呢?即孩子的父母拒绝孩子接受任何教育。教育是人成长为人的唯一途径,刚生下的幼儿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它需要完成一个向文明意义上的人的转化,教育就是这种转化的唯一的方式。如果有人拒绝让自己的孩子转化,亦即拒绝孩子成人,这时才需要权力行使强制,这是权力的职责。

  以下不妨略述国家(政府、权力)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我很愿意介绍一下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学者约翰·密尔的观点。他认为:“政府只要决心要求每个儿童都受到良好教育,并不必自己操心去备办这个教育。做父母的喜欢让子女在哪里得到怎样的教育,这可以随他们的便,国家只需帮助家境比较困难的儿童付学费,对完全无人负担的儿童代付全部入学费用,这样就足够了。”这个声音好像是在为“孟母堂”辩护。在一个“民治”而非“治民”的社会中,孩子“在哪里”接受教育和接受“怎样的”教育,真正应该是民自身的选择的权利,而不必把它转变为由政府控制和支配的权力。

  那么,国家和教育的关系到底如何,密尔提供的观点是:“由国家强制教育是一回事,由国家亲自指导哪个教育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这两回事实际上就厘清了国家在行使教育权力上的界限。强制教育是针对以上的拒绝教育而言,它现在为国家义务教育法所体现和保证,这是国家动用教育权力的用力所在。但,如果政府的权力往教育的第二个方面延伸,难免就有越界之嫌。

  因为,教育什么和如何教育,本来就不是权力的事,而是权利自身的事。民治政府由纳税人的赋税供养,纳税人可以需要它提供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但不会要它来为自己指定自己所需要的教育。国家由政府代理,政府由官员构成,教育,如果由官员来指导,那么,教育将服从谁的意志。中国历史上的法家曾经推行过“以吏为师”,而吏贯彻的是君的意志。这样的教育导致了国家政教合一的大一统,它的路径取向不是“民治”而是“治民”,教育则成为治民的工具。

  因此,从民治出发,密尔不赞成“把人民的教育全部或大部交在国家手里”。就此一问题,密尔的眼光很锐利:“要由国家主持一种一般的教育,这无非是要用一个模子把人们都铸成一样;而这个模子又必定是政府中有势者……所乐取的一种。”密尔的声音可以参酌,他反对的是“一种模子”的教育。如果教育出自权力,而权力又是一元,那么教育必然是模子般的一元化和一统化。如果教育属于权利,权利又是复数,它本身就是多元的,那么教育则必然呈现多元与丰富。

  一国不容一堂?中国固有其国情,就国情而言,政府办教育是主旋律。但主旋律不应排斥多样化,“孟母堂”正是教育多样化的形态之一,权力理当容忍。  

    作者为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23 13:33
從〔孟母堂〕被取締談我們的教改理念
[ 2009/2/17 10:24:00 | By: 皮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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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二十五章有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中“道法自然”一語受到頻繁的引用與信從,當然究竟老子真意何在?也頗不好說,但我們取其方便,依樸素直觀的心證,也可以認為道效法自然,自然即道。此“自然”並非地球的自然,而應是宇宙的本然與當然,人效法天地,天地效法宇宙的本然,宇宙的根本力量及律則,貫穿到地球及其生命場域。我們的生態學即是研究在宇宙能量條件下,地球生命群如何競合.如何共生.如何利用能量。我們知道生命需要能量的輸入才能維持其生存,而地球最重要的能量源就是太陽,太陽光通過長遠的星際旅行照射地球,高大喬木群首先進行第一層的吸收,它們葉片的大小.形狀.溝槽.毛細孔分佈.葉面的透光性.以及光照進入後如何進行光能轉化的問題,都有極為有效.細緻.週全的設計以及整體的有機協調。喬木下的灌木群進行第二層吸收,灌木下的小草小花.蕨類植物進行第三層吸收,最下面的苔蘚植物進行第四層吸收,菇菌類對植物枯枝葉進行分解吸收,還有多種虫類.鳥類.獸類,對植物吸收的能量進行再利用,之後是食肉性動物,對其他動物身體上的能量進行吸收與利用。在這樣的生態循環中,最重要的生態祕訣就是差異與互補.網路分權與耗能最短路線。光能不是一次就能利用完畢的,各植物群體通過自身機能的差異化,從而對光能進行多層次的聯合利用,動物及各種菌類,又通過不同的機能,對有機物進行多樣的攝取與利用,多種生物群以生命差異與功能互補,聯合實現了對太陽能的最大利用。

在道家“道法自然”“無為任運”的理念下,植物體系無疑是最高的體現者。而人類社會居於食物鏈的最上端,主要靠掠奪其他動植物為生,對生態體系的關係不是如此直接與敏感,何況人類又建立起一種支撐與保護自己的社會體系,甚至擁有驅迫自然的力量,所以人類經常不理解差異與互補的重要性,特別是在戰爭年代,為了求取勝利,社群必須很大程度的統一行動,將資源從其他部門搾出來,移到戰爭相關部門。問題是戰爭可以很快的結束,但社群的戰爭體制一旦形成,就有了自己的權力意志.制度結構.利益格局.意識執著,相關利益人是不會接受自身權力丟失的,他們必定要想方設法,將這種戰爭體制進行偽裝與保留,以實現他們自身的最大利益。中共領政前期之所以上緊階級鬥爭的弦,之所以一分為二不斷製造敵人,之所以一切財產歸國家,一切權力歸黨委,雖然有馬列主義的理論指導,但最根本的一條卻是這個經過多年戰爭而形成的黨國體制,需要繼續擁有其獨特的權力與利益,不找敵人,不鬥爭,不壟斷一切,則此戰爭體制將失去其存在的理由與合法性。

戰爭體制經過近三十年的折騰,不但人民貧苦,就是其自身的黨員與高幹也是苦不堪言,於是而有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改革的最大特點就是放鬆因戰爭而建立起來的高度集權體制,將權力進行一定程度的下放與分散,這個行動符合差異與互補的生態原則,於是各種民間力量被調動起來,社會迅速走向繁榮。三十年改革的成績是驕人的,中國正走向世界強國的道路,問題是三十年累積許多問題,三十年後的現在如何反省過去,如何指導將來,已經成了當前熱門而迫切的問題。





上個月教育部發佈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標誌著深化改革在教育領域的正式啟動,這無疑是中國走向大國所必有的重大舉措,值得積極贊許與肯定。只是,不論大陸或台灣都曾一而再的推動教改,都曾許下美好諾言,彩畫光明願景,以為“改革”一定是善的,一定是美的,一定是進步的,只要改革就會美夢到來。可是台灣的教改,一改再改,投入龐大人力物力之後,卻仍然藥石罔效,亂上添亂,以失敗告終。求其所以致此之由,我以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違反生態法則。不懂道法自然謙敬畏天的智慧,不願接受生態法則,過度有為過度強勢,將不應管,管不了的事強行攬入權力專斷的懷抱,不尊重個體對其自我教育的優先選擇權,以為只要大權在我,規劃出一種架構,一套方法與規定,天下億萬學生,就得乖乖按統一規定學習,再按方案的設想,表現出世界一流的創造力及服從性。只是設想固然美麗無比,但億萬學生,自有其意志.性向與夢想,一個生產線一般的教育理念不放下,再如何改來改去,也只是換湯不換藥,徒然造就師生更多的苦惱,也促成更多官商勾結,借名頭撈好處的機會罷了!

近日在網上讀到郭宇宽〈孟母堂更应感动中国〉一文,略謂:大多数家长会比教育局对自己孩子的教育更关心,也比教育局更会对自己的孩子成长负责。这些家长心甘情愿地把孩子交交給孟母堂,自應有其選擇與道理。日前当地区教育局下了通知勒令孟母堂终止办学,原因是这个孟母堂“不具备办学资质”。

該文認為:这个“办学资质”实在是太难搞到了。尤其是对于办学场地规模,校舍,师资的要求,可以说把除了大资本之外任何民间尝试都挡在门外。在應試教育的總體制下,千军万马一级级的過独木桥。只要教育局一直把“办学资质”卡得这么死,就是一种实际的垄断,教育市场不可能有多样化的機會提供选择。

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搞出来的“感动中国”,一对夫妇来到甘洛县乌史大桥乡二坪村,在悬崖峭壁之上办学19年,孩子们上学都得爬五把木梯连起来的“云梯”,一共培养了149个学生。这对夫妻的情怀让人感动之余,在教育局的眼皮底下办学19年没有被行政处罚。問題是孟母堂的辦學條件再怎么样也比悬崖峭壁要强,但两者的遭遇是,孟母堂被勒令关门,“悬崖小学”被推荐去大张旗鼓地感动中国了。

作者郭宇寬的結論是:我祝愿孟母堂能坚持下去,因为中国太需要这样多样化的教育探索了。



網上另一條消息稱〔松江孟母堂今天再次被“喊停”〕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负责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确其办学行为违法,要求限期改正。同時这些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未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孟母堂接受义务教育,也属违法行为。目前已在孟母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将被劝导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符合相关入学条件,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将被就近安排到本地公办学校就读。   



這樣的事情涉及各種權益與觀想的差異,此處暫不深論,只是此事涉及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則,也就是國家究竟有權對教育權集中到什麼程度?民間社會.商業社會.宗教團體.學術團體究竟能有多大的權利涉入教育活動?生命個體及其利害關係深切的父母家長究竟還擁有多少原生的教育選擇權?這是很可以借機討論一番的。

就當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來看,思慮週密,涉及廣泛,無疑是很有價值的,但就個人網上瀏覽所得,此綱要似乎沒有涉及最根本的教育權分割問題。也就是接受教育與提供教育之權究竟誰屬?如果受教者及其家人具有原生的教育選擇權,那麼國家對教育的管理權就是衍生的,國家對教育的管理就必須尊重及包容原生的教育選擇權。教育應該更柔軟.更彈性.更多元.更分權,同時應該放棄獨佔與壟斷性思維,承認商業群體.社團群體.宗教群體.學術群體.甚至個人都有權正當合理的提供其教育產品與機會。正如生態場域,太陽照射地球,沒有辦法進行集中管理與統一分配,必須尊重與接納所有植物對太陽能的吸收與使用。也正如社會中的個人與單位,其勞物生產分配之種種利用與需求滿足,通過市場由需求者自行選擇,對大家都最有利最妥適,這就是道法自然在經濟上的運用。如果由國家統一計劃統一管理,權力意志的強硬與單一結構,必定是最無效.最僵硬.最有害的。國家對教育事務的管理也一樣,因為教育活動分散在各地方各角落各個人身上,其教育的選擇與具體課程的實施,都應該建立在個人與單位自主自治的條件上,國家只能在宏觀大局上進行管理。如果忘記了道法自然的生態智慧,想集中大權一管到底,無論實行何種教育理念,實施何種教育改革,都將無法滿足多元與彈性的需求。沒有掌握道法自然的教育改革,其所製造的問題,甚至可能比解決問題還多。

再說,如果真理不能靠暴力來裁斷;如果國家不是真理的壟斷者,那麼教育改革的中心理念就必須尊重自治原則,尊重個人選擇權,讓教育權一如國民之物質需求,回歸其利益與選擇的主體,也就是學生與家長,國家只能站在輔助的立場進行協助與宏觀管理。如果沒有認清教育也必須道法自然,也必須實施生態智慧,冒然引入全能國家的掌控意志,想用一種類似計劃經濟的全面計劃與管理,用過度有為的官署意志,代替億萬個教育主體的自我意志,那麼計劃越細密,管理越具體,其危害性就越大。

比如“辦學資質”就是教育官員對教育事務不當介入的萬緣法門之一,在他們的主觀想像中,以人類心靈智慧為核心的教育活動,必須用金錢物質的多寡來界定,為了貪多求好,為了表示自己管理教育的公正無私與品管嚴格,甚至於為了表現自己的權威以謀求利益。官方對“辦學資質”的考核總是過度的要求,總一味滿足眼手之間觸感意識的滿足,卻無能也無心於尊重辦學者的心靈與智慧。這麼一來,以心靈智慧為核心的教育,就墮落為物質的附庸,用水泥鋼筋的評估方法,來評估“辦學資質”,從而嚴重限縮了人民的教育權,危害了整個民族心靈智慧的昂揚。這真是中國教育的大病痛,大悲哀。但是官員們還是渾然不覺的,總是以“辦學資質”來定位我們的教育。若要照這些官署的觀點,欠缺財力的清代大儒黃宗羲,他辦無固定場地的〔證人書院〕,肯定是不具“辦學資質”的非法辦學。而腦滿腸肥,富而多金的商人,蓋得起大樓,買得起設備,當然“辦學資質”完全合格。可是這樣的教育標準,豈不正是顛倒教育核心價值的罪魁麼?以這樣焚琴煮鶴的教育理念,來培育中華大國的新子民,以導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實在是令人不敢樂觀的。

具體到〔孟母堂〕的這件事情,他們畢竟能提供相當程度的教育產品,又有許多家長支持,他們不欺不騙,畢竟是正心辦學,即使有缺失,教育部門也未嘗不可站在與人為善,助人救世的觀點上,與他們協商,給他們幫助,既增加教育產品的多元供給,增加教育選擇的廣度,也擴大教育的創造性。何至於非要以公權力扼殺之,一舉而四損失:學生.家長.辦學者都失去其教育的選擇權與創造性,進而又落入計劃經濟的管理思維,由教育官員強行代替需求主體,替他們決定,並強行塞給他們。家長與學生即使百般不願意,也是莫可奈何!在改革開放30年後的現在,還如此執迷於計劃經濟的管理模式,難道當年的慘痛教訓還吃得不夠麼?

如果國家真要推行世界大國的教育規劃,那麼這種不利於經濟發展,不利於個體教養的管理思維,首先必須進行檢討與改正,如此我們的和平崛起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中華的春天才會早日到來。

孔子2560年2月16日[09]  皮介行  寫於  東湖之濱

http://blog.gmw.cn/u/40534/archives/2009/47174.html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25 19:58
上海“孟母堂”还能走多远
[ □特约撰稿 胡喜盈    发布时间:2009- 02-23 16:18:4  不得不说 ]

    一家号称是现代私塾的“孟母堂”学校,2006年被叫停后又重新开张,公安局、教育局、房地产局、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多次上门察看,却都对这个四不像的私塾束手无策。
  对于“孟母堂”这个新奇事物,它的出现究竟是对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一种否定,还是一种完善呢?
  
  “孟母三迁”的历史典故,说的是孟子的母亲为躲避邻居不良习气对孩子的影响,选择再三搬家。如今冠名“孟母堂”的机构与那个典故大相径庭——不是嫌弃邻居,而是不受邻居们欢迎。
  2009年2月14日,房东对“孟母堂”表示将提前解除租约,“孟母堂”负责人吕丽委表示,她将另觅新址。
  此前的2月5日,上海松江“孟母堂”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小区业主认为“孟母堂”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业主和保安组成人墙,阻止“孟母堂”人员进入。
  2月6日,松江区教育局以“孟母堂”未经备案登记擅自办学,违反《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为由,向其负责人吕丽委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她立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
  2月12日,因在限期内未完成停办工作,松江区教育局向“孟母堂”举办者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月14日,松江区房地局介入调查,在锦轩新墅小区内分别约见了“孟母堂”所租几栋别墅的业主,对其是否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现场取证。按照相关规定,房屋所有者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否则将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孟母堂”负责人吕丽委只好另觅新址。
商人从读经中找到商机
  上海“孟母堂”创办于2002年,当时被媒体称为“上海第一所全日制现代私塾”。这次再次接到停办通知书后,吕丽委说:“我们并不承认这是办学,这是一种生活。家长都是自愿把孩子送到这里的。这些孩子在一起学习生活,这里就是一个大家庭。我们就像家长,难道家长不能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教育吗?如果说我们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业主可以报警嘛!”
  吕丽委的丈夫、“孟母堂”的老板周应之称,国家对于家庭教育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只要法律没说不行,我们就不违法。”
  温州商人周应之在经商过程中发现了新的商机——读经,他投资成立了绍南文化传播公司。一开始,周应之希望在厦门的中小学中推广“读经”。他印刷了上万本儒家经典读本,分发到厦门一些中小学,包括其妻子吕丽委当时所在的学校,但学生们对读经兴趣不大。绍南文化传播公司设有专门的网站,印有成套的专门的系列教材,在厦门和上海设办事处,通过在各地开设讲座、培训读经教师、举办论坛、开设校外培训机构、与正式学校合作办读经班等多种形式,把读经作为一项商业性活动推广了10年时间。
  周应之和妻子吕丽委7年前来上海开办“孟母堂”,准备将其打造成全国读经示范教育基地。教学地点原本设在上海市区桂林路一幢别墅内,上海市食品监督局的检验人员要求进入“孟母堂”对学生伙食的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周应之无法与政府对抗,只好搬到了如今的城郊结合部锦轩别墅区内。
  2006年“孟母堂”经媒体报道后,区教委认定其属于非法教育机构被叫停。“孟母堂”向市教委申请复议,市教委撤销了区教委的行政决定。此后,“孟母堂”在小区内不断扩张,产业从1幢别墅变成了4幢别墅,学生数量达到80人。有消息说“孟母堂”还将再买下两幢别墅。吕丽委说,媒体的报道给我们做了免费广告,全国各地许多家长慕名而来。
家长都签了“生死合同”
    周应之接受采访时说,“孟母堂”既不属于社会力量办学中私立的全日制学校,也不属于社会力量办学中的业余班、培训班。“孟母堂”只是一个家庭自主学习联盟,把几个在家学习的孩子组织起来,共同聘请老师来帮助他们学习。
  “因为是家长自发的联盟,所以涉及到的费用都是平摊的。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和家长参与情况,家长每月出资300元至3000元不等。一些热心人士也会提供赞助,送来花生油、水果、牛奶、五谷杂粮等物资。这里的孩子并非长期固定,有家长要出差就会把孩子寄养在这儿。”对于一年3万元的收费,周应之这样解释。
  教育专家廖土榕分析,从其全日制教学、课程固定、张贴宣传榜、聘请教师等特征来看,“孟母堂”应定性为办学。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学前教育,必须经过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应备齐包括学校章程、组成人员、资产证明、教师人员资格等一系列材料,获得教育部门或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照才能开展,否则依法应当取缔。“开展国学教育,一定要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廖土榕说。
  除了违法办学这顶“帽子”外,“孟母堂”还面临其他麻烦。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大江认为,“孟母堂”属于典型的“居改非”。虽然“孟母堂”极力否认其属于教学机构,但收取学费的行为本身就属于一种商业行为。它还改变了小区的规划用途,小区的水电煤等公建配套都是按照居民住宅的需求进行配备,一户人家3—5人,而“孟母堂”几十个未成年人的活动全都集中在一套房子内,相当于“群租”。
  关于别墅里80个孩子的安全保障,周应之说,他和每位家长都签过“生死合同”,险责自负,万一出了事情不得向他周应之追究。


孩子在公办学校注册或保留学籍
    上海“孟母堂”2006年因办学资质、违规收费等原因被叫停后,非但没有停办,规模反而不断扩张,一些外地家长甚至千里迢迢把孩子送来上海。是什么吸引着这些家长?到这里来的都是什么样的孩子?孩子们在这里都学些什么?“孟母堂”式的教育能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孟母堂”在上海开办初期,学生主要来自创办者周应之和吕丽委的朋友圈。经媒体报道之后,陆续有人找上门。按照周应之的说法,“几乎所有孩子都是‘满身伤痕’地从学校来到这里。”
  在进入“孟母堂”之前,朱季是宁波一所重点小学的二年级学生。朱季有多动症,爱把胳膊挥来挥去,眨眼的频率比其他孩子高。在进入学校之前,大家都觉得,这个小孩只是过于活泼好动,但老师却不这么认为。入学后,朱季的父母被频繁地召到学校,老师说:“在学校,没有人管得住这个孩子。”朱季常常在课堂上插话,老师训斥他的时候,他便挤眉弄眼。同学也嘲讽他“老是眨眼”,在学校,朱季没有什么朋友。回到家里,尽管才小学二年级,但每天晚上功课都要拖到九十点钟。8岁的孩子被成语造句、加减乘除折磨得焦躁不安,不停地挥着胳膊提抗议。“一想到他还要这样上10多年的学,我就背上冒冷汗。”父亲朱宏回忆说。
  朱宏去找老师沟通,如果能对朱季适当降低学习要求,再发展一下他的兴趣,孩子的情形也许会有所好转。但老师很直率:“我们不讲素质教育,现在比的就是做考题。”老师很坦诚地告诉朱宏,学校分配给她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尖子生,而对于朱季这样的问题学生,她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来管。“我感觉我的孩子被抛弃了。”如今说起来,朱宏仍然语含悲伤。就这样,朱宏带着儿子走进了“孟母堂”。
  13岁的刘晨在学校也不快乐,他曾就读于上海一所重点中学。“小学的时候他成绩很好的。”刘晨的母亲张丽说,“但是到了中学,好的学生太多了。”刘晨开始变得孤僻,不愿意跟母亲说话,一提到成绩,他就脸色铁青。上个学期末,刘晨的名次有进步,张丽试图夸奖儿子。但刘晨突然狂暴地撕碎了卷子,嘴里不停地连连大叫:“狗屁的成绩!”张丽泪流满面,觉得孩子不能再在学校呆下去了,她不想看着孩子成为考试的牺牲品。张丽决定帮儿子“找一个能轻松快乐学习的学校”,就这样他们也来到了“孟母堂”。
  除了这些从各地学校“出逃”的学生外,“孟母堂”还接收了不少学龄前孩子。王先生是一位商人,3个月前他把6岁的儿子送到“孟母堂”。“这孩子现在知道让长辈先上车、进门。我问他为什么,他就用‘长者先,幼者后’这句来解释。”王先生说。
  虽然把孩子送到“孟母堂”接受教育,但大部分家长仍然为孩子在公办学校注册或保留学籍,“谁也不知道‘孟母堂’会走多远,有学籍是为了以后升学时不麻烦。”一位家长说。
“孟母堂”对现行教育制度否定还是完善
  “孟母堂”带队老师告诉笔者,“孟母堂”现有学生80人左右,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3岁,按照性别和年龄进行分班。孩子们可以选择住宿和走读,也可以只选暑期班,每个月的费用近3000元。目前大多数学生选择住读。
  客厅正中高挂着孔子像。孩子们每天早上6点起床,穿衣、叠被、洗漱,整装后向老师行礼。6时20分集体礼仪,老师向孔子像行三揖礼,学生观礼,然后是学生结伴行三揖礼。8至11点为诵读时间。每个学生的桌上都摆放着一台CD机,老师会在开始时朗读,让学生跟读,随后学生就自己跟着CD机诵读。这里的教材有《孟子》、《论语》、《弟子规》等国学著作,以及《仲夏夜之梦》、《莎翁十四行诗》等英文著作。11至12点是综合课时间,内容为美术、音乐、瑜伽、科学、手工等。午休时间为1个半小时。下午的活动和上午基本类似。晚上的自习时间,孩子们或阅读、或写日记、或画画,因人而异。20点准时就寝。
  “孟母堂”的孩子们同吃同住同学习,还一同打扫房间和庭院。老师要他们对每个同伴使用礼貌用语,对帮助自己的人鞠躬称谢。每天晚上,老师还会召集孩子们开会,反思自己一天的不足,并推举出当天表现最好的同伴。
  对于“孟母堂”的教学方式,有相当一部分家长提出疑问:“这种‘不求甚解’的学习是否科学?读经培养出的儒生,其知识结构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他们今后在社会上是否能顺利地与他人相处?这些孩子今后如果要进入高一级的普通学校学习,学历是否能被认可?其他课程能不能跟得上?如果不行,没法考大学,将来怎么办?”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小微教授说,儿童读经教育利用了孩子机械记忆力强的优势。而现在的问题在于,义务教育阶段是一个为孩子的素质全面打基础的阶段。过早地定向,等于扼杀了其他方面发展的可能性。杨小微认为,读经教育对于延续中国文化的血脉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现在社会这么丰富,这么复杂,简单地回到传统是难以适合现代社会需要的。
  有家长认为,如果“孟母堂”作为孩子课余的一种素质教育,作为对正规教育的一种补充,是值得鼓励的。但如果作为复古私塾,取代学前甚至小学教育,却未必妥当。
  对于“孟母堂”这个新奇事物,它的出现究竟是对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一种否定,还是一种完善呢?社会科学研究员王平鲁认为,关于“孟母堂”非议很多,其实,现代教育不应该在乎教育的手段和形式,最重要的是看它培养出来的学生是不是国家所需要的有用人才。“孟母堂”式教育是否成功,完全取决于其能否培养出真正的人才。他认为,在对待私塾问题上,不能以对与错、进步与落后来评判,一定要从一个大教育的视角查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王平鲁同时也指出了“孟母堂”式教育存在的弊端:“这种仅靠记忆力的背诵方法只适应于智商中等偏上的孩子,如果一个孩子的记忆能力不强,那么能否适应这种教育模式还是个未知数。”
http://news.mzyfz.com/times/1/20090223/161804_2.shtml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25 20:09
叫停孟母堂 孩子最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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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孟母堂事件的几点思考

2009.2.24 芙青 全球读经教育交流网

在此次孟母堂事件的媒体报道中,笔者注意到教育部门更多地掌握了话语权,这无疑给不明就里民众造成了诸多误解,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发表一下看法。

其一孩子问题

媒体报道:“孟母堂”停办后,松江区教育局将对就读的学生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对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劝导他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对符合相关入学条件,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将就近安排进本地公办学校就读。

对于不了解经典教育的人来说,会认为松江区教育局这种貌似积极稳妥甚至温和善后的做法没什么不好,而对于了解经典教育的人来说,教育局这样的“公事公办”则是极不负责任的作秀行为。这次事件中的主体是孩子,孩子能否接受很好的教育,能否快乐地成长是问题的关键,把孩子安排到公立学校就读,表面上是救赎,实际上是戕害,这些孩子既不能继续接受传统文化教育,也无法很好地衔接公立学校的课程,还得忍受应试教育的残害,在多重挤压下,他们必将无所适从。正常的孩子还可以慢慢适应,而那些有自闭症等疾患的特殊孩子怎么办,他们也许会因此失去受教育的机会。

教育部门自始至终没有真正关注的孩子需求。最爱孩子的是他们的家长,家长们愿意交纳高昂的借读费不远千里把孩子送到上海,他们为了什么?把孩子塞进公立学校,教育部门的官员问过孩子的意愿吗?

现行教育的诟病,教育部门心知肚明,如此的“积极措施,妥善安排”实在是掩人耳目的姿态罢了。

其二资质问题

媒体报道:松江区教育局副局长陈小华表示,叫停“孟母堂”,既不是对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否定,也不是对探索“在家教育”的打击,而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未经任何行政许可从事办学行为的行政处罚。“只要具备资质,依法办学,教育部门欢迎各界人士积极投身民办教育。”

所谓的资质是什么?仅看一下要求较低的培训学校的资质:专职校长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从事学校管理或教育工作经验,管理能力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学习过传统文化,他有资格办私塾吗?“校舍包括教室、图书室、学校行政用房己其他用房试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行政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私塾教育的特点就是小班制、因材施教,这样的平方米能衡量出私塾的文化空间吗?

出于规范管理,资质的认定是非常必要的。但现行民办教育的资质要求根本不适合私塾教育。2006年8月,孟母堂第一次被叫停后,同年11月8日教育部首次向社会发布国家允许个人办私塾,但两年过去了,各地私塾蓬勃兴起,却不见申办私塾的具体操作办法,任何一部国家大法的实施都要有符合实际情况的配套实施办法,而私塾资质所套用的只是现行教育体制内民办教育的审批套路,这无异于非要把私塾这匹“千里马”套进一架老旧陈腐的破车辕里去拉车,彼此两难受。

现实情况是,各地私塾创办者和教育部门都玩“躲猫猫”,于是在“躲猫猫”中撞死也就是在所难免了。

其三教育形式与内容问题

媒体报道:教育部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是我国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都有义务送其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这些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未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孟母堂接受义务教育,也属违法行为。

这种提法显然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像孟母堂这样完全置身于正统教育体制之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自成体系的私塾在全国各地都有,如果一律查禁,扣以违法的帽子决非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国内经典教育进行回望式的梳理,我们发现其发轫、渐生于这样的民众诉求:国人信仰的缺失、对传统文化回归的强烈渴望与心灵皈依。在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草根民众的不懈推动下,经典教育在中国走过了10年惊心动魄的历程,有多少精神上的求索,思想上的涅槃,身处其间依旧让人如披冰雪、如饮甘露,甘苦自备、冷暖自知,在历史的风来雨去中,人们终于看到了国家复兴传统文化的曙光,但曙光的抵达却没有路径。

近年来国家不断鼓励民间办学,但绝大多数私立学校在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上与公立学校无大差别,评估标准依然是升学率。表面上是鼓励民间办学,实际上是教育的高度垄断。社会是无限丰富的,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是不同的,尤其在意识多元化的今天,教育理应是多元的、多中心的,鼓励民间办学,不应只鼓励民间资本的注入,更应鼓励多形式多内容的民间办学,只要办学机构拥护党和国家,不危害公共安全、不违背公序良俗,能有效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教育要求,能培养好人才,国家都应该予以积极鼓励。


http://www.dujing.org/ClCms/Article/ShowInfo.asp?InfoID=1176
作者: huge57    时间: 2009-2-25 20:35
這篇文章最後由天涯在小樓在 2009/02/20 08:53am 第 13 次編輯]

       2008年12月,第五次去上海孟母堂,给吕丽委老师电话,她说,你打车来吧,最好不要坐小区的班车。后来我才知道,是与小区业主发生了一些纠纷,我问严重吗,吕老师像往常一样笑笑,事情发生了,总会解决的。没想到,冬去春来的好时节,这件小小的民事纠纷,却愈演愈烈上升到了“非法办学”的高度,两年多前的一幕,竟然重演了......

       2006年7月,《东方早报》一篇题为“上海全日制私塾:学生背经典看三国大长今”的报道,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取缔风波”。我那时第一次听到“孟母堂”的名字,颇觉震撼,并出于义愤,写下《“私塾有害论”可以休矣》一文。

      后来,此事经调解而平息,孩子们的在家受教育权得到了保护,颇令人欣慰。出于记者的职业敏感和对教育的关心,我意识到此事所引发的思索不应止于此,于是在2007年初,第一次拜访上海孟母堂。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与“私塾”结下不解之缘,而我也从最初的“震撼”“义愤”一转而为“欣悦”“平静”。所以,我现在怀着欣悦和平静的心情来完成这一篇文章,也希望所有读者都怀着欣悦而平静的心情,来了解——

我所知道的“现代私塾”

文/天涯在小楼



       喜欢去孟母堂,感受那浓浓的温馨的欢乐的家庭气氛,喜欢听吕丽委老师讲故事,好像永远都不会有情绪的起伏的,带一种知性的美,缓缓地淡淡地娓娓道来。

       有一个关于英文读经的故事,有一点长,但记得很清楚,因为它太不普通了。那是十年前,一个叫林依奴的女孩,就快到上学的年龄,妈妈担心孩子会跟不上学校的进度,于是把她送去接受学前的读经教育。1996年,“儿童读经教育”得到南怀瑾先生在大陆的大力推动,读经教育的全球首倡者王财贵教授首次来大陆演讲,便去了厦门,吕丽委老师是厦门最早受到读经教育影响的人,她即知即行,利用业余的时间来教授读经,林依奴便是她早期的学生之一。
       开始的时候,是诵读中文的经典,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后来,身为英语教师的吕老师有了双语读经的想法,这个想法与林妈妈一拍即合,于是,林依奴又成为英文读经最早期的实践者。
      依照中文读经的理念,吕老师找来经典的英文篇章,自己念一句,让小依奴跟着念一句,但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太大进展,依奴对于英文还是没有任何感觉,吕老师几乎要放弃了,不过,林妈妈依然坚持。经过一番反思,吕老师找到自己的失误,语言的学习,首先是听觉的大量刺激,然后才能发声,人类能开口说母语要一岁多,非母语的学习也一定要遵循这个规律。于是,吕老师不让依奴跟着念了,只让她听,这个小小的转变,竟大获成功,几个月后,小姑娘的进步神速,二年级的时候,已经能将学过的英文背得十分流利。
      2001年,王财贵教授在北师大做读经教育的演讲,吕老师带着林依奴同行,那场演讲十分精彩,后来被誉为“一场演讲,百年震撼”而广泛流传,不过,这背后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演讲过后,主办者请林依奴上台来展示自己英文读经的成果,八九岁的小姑娘把准备好的文章熟练背诵,可是热烈的掌声过后,有观众却站起来问,我这里有一份“China Daily”,你能读吗?
      吕老师紧张起来,她没想到会遇到如此“挑衅”,以前并没有训练过孩子认读的能力,这下恐怕要冷场了。没想到小姑娘很淡定从容,拿到报纸后准确而流利的将指定的新闻朗诵出来,吕老师这也才突然发现,原来认读的能力如此自然就能培养出来了。

      更令她吃惊的事情发生在林依奴上小学五年级,同往常一样,师生俩去参加一个会议,并作为嘉宾被安排在第一排。依奴还太小,被安排在这样显眼的位置,吕老师有些担心她会影响他人,刚好上台演讲的是一位美国老师,吕老师为了安抚依奴,就给了她纸笔说,你来做记录吧。其实她并没有期待依奴能交出一份答卷,而只是希望她能够安静的坐下来,因为她从没训练过孩子做笔录。不料,演讲过去了,依奴真的记了满满的几页纸,吕老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让依奴把记录给演讲的美国老师看,美国老师看完后,翘着大拇指说,“你可以去竞选美国总统了!”吕老师再次发现,原来孩子的笔录能力,也可以自然而然的养成。

      小学毕业那年,吕老师依然布置了暑期作业,试看看把《莎翁十四行诗》译成中文,不负期待的,依奴顺利的完成了任务。初中一年级暑假,吕老师又布置了作业,试看看把《论语》译成英文吧!这实在有点太难了,然而一个暑假过去,依奴真的把《论语》译成了英文,而且有些地方还译得相当精彩。你知道我要说什么,是的,吕老师这下相信,原来双语互译的能力,也可以自然而然的养成,只要他经过长期中英文读经教育的训练,哪怕只是个孩子,哪怕是艰深的古文。
   
       这就是林依奴的故事。“她和普通的孩子不一样吧?”我听过之后问的第一个问题。“你忘了吗?”吕老师说,“她是因为被担心跟不上学校的课程才被送来读经班学习的,不仅是普通的孩子,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普通的孩子。”“那她小小年纪就获得这么多鲜花和掌声,不会骄傲自满吗?”我继续问。吕老师继续笑笑,“她每一步的成功,都通过踏实的努力,她很清楚付出和回报是平等的,而且那些圣贤的篇章也让她知道有更广阔的世界。”“难道每一个孩子都是这样吗?”“是的,几乎每一个孩子都一样。”吕老师的平静是有力量的,而我后来在现实中所见到的一切也都印证了她的回答。

      这是一个关于“读经”的故事,与“私塾”无关,不过,它却是私塾的前奏。许多早期读经的家庭都发现,只要经过长时的读经教育,其他的任何学习都那么自然而然、轻松自在,不仅是语文、英语,甚至连数学也是如此,因为“读经”使一个孩子聪明而好学,他们甚至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就把书架上的书都读完了。这就产生一个后果,不能再上学了,因为学校里学的东西,他们早早就已经自己学会了。

      第一次去“孟母堂”的时候,最先“接待”我的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儿,那是吕老师的女儿,在后来走访全国形形色色的“现代私塾”的几年中,我又见过许许多多这样古灵精怪招人喜爱的小家伙,不过那时还是被狠狠震撼了一把。就是这个小女孩儿,促成了“孟母堂”的开办,因为已经到了该“易子而教”的年龄,吕老师必须为自己的女儿找到学习的伙伴,于是全家来到上海,孩子父亲的家乡。他们邀上几个受着同样困扰的家庭,办起了类似古代家塾的“孟母堂”。
      昔孟母,择邻处......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我知道了一位母亲的良苦用心后,被深深的感动了。孩子少,开销就大,还会遭受许多不明就里的非议,要默默承受诸多压力,需要勇气的,我想,这勇气的来源,从小处说,是父母甘愿为儿女担负的责任,从大处说,是不愿意放弃对光明与真理的希冀。

      大概人总是对第一次记忆犹新,记得那一次,吕老师刚好有事外出,只匆匆见了一面,然后就和私塾的梁老师攀谈起来。走过这么多地方,遇到这么多开“私塾”的人,似乎每个人背后都有一部传奇,我往往被这些传奇所吸引、所打动、所......慰藉,是的,他们的故事真能使我获得一种心灵上的安慰,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让人感觉人间真美好。
      梁老师原来是小学语文教师,听说读经教育后就在自己的班级里实施,他们班的成绩立刻提升,班级面貌焕然一新,成为全校的美谈。其他学校的家长听说了,千方百计给自己的孩子转学来这里,唉,昔孟母,择邻处,好像不是古代的故事,而常在上演。可是,转学后,却未必转到梁老师的班上,这又引起家长的不满,校长没有办法,只好让其他班的老师也做起读经教学。然而,邯郸学步总不成样,依然只有深谙读经理念的梁老师做得好。这下子,抱怨的声音更多了,校长顶不住压力,一声令下,都不要教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能拔到同样的高度,总可以把一枝独秀给压下来吧,这思路虽可悲,却也蛮合理。
      不过,从此,公立小学少了一位不按常理出牌的老师,孟母堂多了一位充满爱心的母亲。

      有一些来孟母堂的孩子是学校里不收的,我第一次去就见到一个有些自闭的小男孩,已到了上学的年龄,还不会说话,只能咿咿呀呀说几个单音字来表达自己的情绪。据说因为从小疏于言语的交流,而因家里常看英文影片,所以对于英文的敏感程度超过中文,甚至爱抱着英文书看,就是不肯说一句话。这个孩子总是怯怯地躲在梁老师背后,面无表情,带这样一个孩子,需要多少耐心和对教育的坚信呢?我当时并不知道答案。
      后来每去一次孟母堂,看到这男孩两年间点点滴滴的变化,就一次次的坚实一个信念,爱心是有力量的,经典是有力量的,这力量甚至可以用神奇来形容——曾经令人束手无策的孩子已经能开口说话了,能和小伙伴交往了,渐渐的能独立能读书了,他的眼神在变,表情在变,连相貌气质都在变......行文至此,我忍不住落泪了,一方面被生命的莫测所感动,另一方面,为自己文笔的笨拙,而根本无法把这种生命成长的喜悦真切的传递给每一个人,而难过......

       07年4月,第二次去孟母堂,孩子们表演京剧、昆曲、小提琴,那时候很多孩子还小,摆摆样子,最近一次去看他们的小提琴、昆曲,已经有模有样了,因为每天中午吃饭前后,都利用这忙里偷闲的时间练习呢。他们除了读经,每天有书法课,每周有两次瑜伽课——这是对身体进行经典教育。他们也阅读课外书,这些课外书的名头听起来也吓人,原版的《史记》《资治通鉴》《三国演义》《水浒传》,我问他们,看得懂吗?他们说看得懂,不懂的地方问同学问老师,也就懂了,不懂也没关系,越看越懂。他们说,没来读经之前,连《史记》都没听过,历史是什么,根本不懂得,现在才知道,我们中国有那么浩瀚的历史,而且所有的善与恶、对与错,都给你记录下来,让你照着去做。
      我看他们的课程表,从早到晚,安排得满满的。我问会不会太辛苦,一个男孩说,“以前在学校更辛苦,作业要写到十二点,而且学得东西很幼稚。在这里,没有作业,却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有一点辛苦,但是很充实,而且有适当的放松。”“适当的放松”,这是一个很精确很让人舒心的字眼啊。
      我又问另一个男孩,每天在这样封闭的地方学习,以后担心不担心自己到社会上不会和人相处?我知道把社会上对私塾的非难抛给一个孩子回答,是太难为了,我也并不期待得到什么答案。不过,孩子给的回复让我耳目一新,他说,以前在学校,他是呆呆的不懂得和同学交往,但是现在在孟母堂,和每个同学都那么亲近,有大孩子,还有小孩子,年龄跨度都有十岁以上,跟不同年龄的同学交往,慢慢的学会很多,诸如感激、礼让、包容、关照......
       我最多问的一个问题是,你喜欢吗?获得的答案惊人的一致——你喜欢这里吗?喜欢。你喜欢读经吗?喜欢。你喜欢论语吗?喜欢。但是当我问为什么的时候,他们都说“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这多像电影里的台词。人往往靠下意识去感知,而不能用意识表达,尤其是孩子,而成人总是用意识去替孩子抉择。其实人心是很奇特的,你安知道一个孩子喜欢看漫画还是喜欢看文字,喜欢三只小猪还是喜欢桃园三结义,喜欢空虚的玩耍还是充实的学习,如果不亲自往私塾去看一看,你安知道呢?
      有一个男孩,他说用七个月的时间把《易经》背完了,他给我们背了二十多分钟,还没停下来,听说全背完要一个多小时,我们说不要往下背了,我们听得都很累。但是孩子不累,还很有成就感。我们问你长大有什么理想吗?他说有。又问是什么?他说不能说。为什么不能说?他说因为看了易经第二十五卦,他觉得不能说。我回去翻了下第二十五卦,是“无妄卦”,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没有做成的事情,不可以“妄言”呢。
     不过,我问另一个孩子理想,他也不说,是因为《论语》里说“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我问他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理想的。他不好意思的笑了,来这里读书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理想,来这里之后一年,就有了理想啦。
      私塾的孩子实在是太可爱了,而类似的对话太多,说也说不完。这些小小少年一个个都清爽稳健,时不时展露或羞涩或灿烂的笑容。全国各地,乃至于世界各地,几乎每一个读经的孩子都是一样,不是说绝对一样的聪明,而是一样的健康成长,渐渐变化气质,知书达礼。这不就是人间的希望所在吗?多好!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每次路过上海,总要去孟母堂看看,我甚至也觉得那里是我的家,可以不用太拘束,而永远洋溢着欢乐的家。听说孟母堂无论如何要搬迁了,我不免怀念起那几栋窗明几净的别墅楼,怀念起布置得简洁雅致的大厅和读书室,怀念起那缱绻悠扬的古典音乐声,怀念起孩子们开怀嬉戏的场景和认真稚嫩的读书声......
       我不知道他们究竟干扰了谁,如果草坪上的玩耍是一种干扰,如果朗朗的读书声是一种干扰,如果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是一种干扰,我不知道这被干扰的心灵还有没有一丝温情和暖意。况且,据我所知,为了互相尊重,孟母堂已经尽力减少打扰旁人的可能性,如同我在引言中所说的那样,连拜访者都尽量不要占用小区的班车。在经典的温润下,这是一群难得的明理而上进的孩子,孟母堂的气氛是静谧而安详的,那里有我们期盼已久的和谐悠然的生活。倘若孟母堂从此从这个国度消失,那么,损失的一定不是孟母堂,而是我们的国家!

      有一些孩子因为家庭的原因,在孟母堂读了一段时间后必须回到学校上课。他们发现学校里的东西突然变得容易了,成绩也提升得很快。不过,这小小的成就不能打动他们,他们依然缠着父母想要回来,回来这个温馨的家。有些孩子如愿以偿的回来了,还有许多孩子,因为体制的种种限制,却没有办法得到他们应该享有的成长......

       有人说,不让孩子接受体制内教育,以后没有文凭,怎么找工作,怎么生活?可是,问这话的时候他大概没有想过,孟母堂的孩子所学的任何东西,都足以使他们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不要说别的,单是高水平双语互译这一项技能——倘若我们将其简单归类为技能的话——就已经是全世界都在短缺的高级人才了,何况,他们还满腹经纶、文质彬彬,何况,人生的最大幸福并不在于找到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记得吗?孩子们还有许多不可说不可测的理想,拜托,不要再用自己的浅薄压抑了他们。不过,即便仅仅是要追求一份衣食无忧的好工作,倘若在一个现代化国家里,有才华的人都找不到一份合理的工作,那么,我们还凭什么相信这个国家,凭什么相信这个国家的教育?

       我在两年前的文章结尾,有这样一段话:“现在,我们的公民在接受正常教育的过程中遭遇非难,是以‘非法’为由断然取缔、生生扼杀,还是本着民本思想,出台更加可行的、能适应更多受教育者需求的新政策?在前车之鉴面前,有关部门应当三思。”

       两年多后的今天,我想问同样的问题,我们应该依照人性来做教育?还是依照成规来做教育?我们应该去亲自问问孩子们怎么想?还是想当然耳盲目自信?我们应该听取更多的意见以开拓思路?还是闭目塞听不允许任何人挑战权威?这原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到了中国,却成了问题,的确值得每个人深思啊。

       近来,教育部门广开言路,向社会征集教改方案,似乎让人看到契机。但是,我们必须先解决一个关节,教育改革,到底要改什么?究竟要从哪个层面入手,才能产生实效?这问题看似简单,实则不凡,看似复杂,其实也很容易。倘若连这个最根本的问题都没有完满的答案,恐怕教改还是会如以往一样,陷入“荒腔走板”的泥潭。
     “读经教育理念”中有一句名言:乐感好不是靠学乐理学出来的,数学好不是靠算数学算出来的,品德好不是靠教品德教出来的......
       这几个简单的句子,其实背后的含义相当深远,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很值得每一个做教育的人士注意。

       套用这种思考模式,我们也可以审视并反思一下时下教改所关注的大问题:

       农村教育要办好,靠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素质就能解决吗?
       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靠改革相应课程的教学方法就能培养出来吗?
       文理科平衡发展,靠取消文理分科就能达成吗?
       使中小学生没有学业的压力,靠减轻学业负担就可奏效吗?
       教育资源不均衡和择校问题,靠行政手段能解决得了吗?
       ......

       这些问题,有人思考过吗?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头等大事,如果再不高屋建瓴的从更根源处去把握原理,依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终究是治标不治本,一定会永远问题叠出,不胜烦恼啊!

      前面讲了许多故事,似乎试图证明孟母堂的存在为必要,其实这些故事并不足以证明之。事实上,孟母堂存在的最大理由,并不在于它表面看上去有多么合理,有多么温馨,有多少孩子喜欢,有多少家长愿意信任,而在于,孟母堂所采用的“读经教育理念”,是符合人性、符合教育原理的。
      读经教育,是一个整体的笼统的兼容的教育理念,它的根据只有一个,即“人性”。王财贵教授曾经有一段关于“如何了解教育应符合人性”的论述——

       “有关‘人性’,程子说:‘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意思是:‘人性’是不可了解不可谈论的。故今所谓‘人性’,大概偏就‘人的受教育性’而言,亦即‘人有什么可受教育的质量(素质,或说质素,或说性能,或说可能性)’,故所谓‘了解人性’,在此即是‘了解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受到良好的教育’。我曾经为‘如何把握人的受教性’,开为三项要点:‘教育的时机’‘教育的内容’和‘教学的方法’。亦即问:‘在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受教育,又受什么『类型』的教育?’‘什么是比较妥善的教材?’‘用什么方法是比较有效的?’。能应合这三个条件的,叫做合乎人性,不能合乎这三个条件的,叫不合人性。其详细内容,展开来,有很大的空间......”

      “儿童读经”这个词语,其实就说明了教育所需要把握的三个基本原则:

      教育的时机:儿童时期,越早越好。
      教育的内容:古今中外的经典,越深越好。
      教育的方法:熟读成诵,越简单越好。

      所以,孟母堂所采用的教育理念,其实就是“在人类最黄金的时期,用最经典的教材,以最简洁的方法,培养最优质的人才”。对于读经教育,人们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人应该全面发展,只读经,够吗?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容易解答,有必要再重申一遍——读经教育,是一个整体的笼统的兼容的教育理念。所谓“整体的”,就是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所谓“笼统的”,就是它并不僵滞或死板;所谓“兼容的”,就是指读经教育并不排斥其他任何的教育理念,尤其不排斥体制内教育,不排斥“德智体美劳”中的任何一项,不仅不排斥,还可以做得更好。

    《 大学》有云:“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读经教育,只是合理安排了事物的“本末”“终始”,从“一元”开出“多元”。
      不打地基,不可能平地起高楼;不练内功,花拳绣腿没有太大的价值;不建好高速公路,只用汽车跑是跑不出公路来的。也就是说,教育,尤其是初等教育,应该先“建体”,然后才能“开用”。
      然而,时下的教改所关注的,却只是如何建高楼,怎样教孩子十八般武艺,想赶快让汽车跑起来,却忽略了前期更重要的基础工作。最终结果恐怕是“费力多而收效少”,不是吗?

      为什么说“读经”可以“建体”呢?因为它产生两个很重要的效果:一、通过丰富而优雅的各种讯息,刺激儿童脑神经的发展,建构发达的思维系统;二、在熟读的过程中,经典中的智慧深入到一个人的下意识和潜意识中,默默的涵养性情。用通俗的语言来讲,就是使一个孩子“聪明好学”而“品德高尚”。

      让我们换一个思路来思考刚才所讲,时下教改所关注的几个大问题:

      农村教育要办好,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素质当然也能起到一定作用,但这还是变化外围,而把受教育的对象——学生,给忽略了。要能够拉近城乡的教育差距,乃至于平齐教学效果,几乎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入读经课程,使学生的智力首先得到开发,并养成自学的能力。而这不需要太多资金的投入,也不需要大量的师资建设。

   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不是一天培养起来的。有文化的涵养才能有社会责任感,有才华又谦虚好学才能具备实践能力,而创造精神更在是大量才智的积累之上并具备思考的能力才能获得的。这些不是由老师教出来的,而只能通过读书、吸收、酝酿,渐渐发挥出来。这也是读经教育的途径和目的。

      文理科平衡发展,要求孩子有好学的精神和较强的思维能力。刚才说过,这些可以通过读经教育而得到有效开发。

      使中小学生没有学业的压力,减轻学业是一种消极的应对方法,不如在合理安排学业的基础上(即,使课程安排符合教育应该把握的三个基本原则),提升孩子的学习能力,因为能力提升,课业就会相对轻松。如何提高孩子的学习能力?答曰:读经教育。

      教育资源不均衡和择校问题,和农村教育的解决之道类似,不赘述。

      ......

       综上,时下的教育(尤其初等教育)中所遭遇的问题,除行政管理方面,其他几乎都可以通过课堂上的读经教学来解决。这并不是因为读经教育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恰恰是因为他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依照人性,依照人生理心理的发展,该怎么教就怎么教。

      如果,中国的教育改革能充分领略“读经教育”的全面性、涵盖性、兼容性,从根源上解决教育的问题,那么,家长们也不必“昔孟母、择邻处”,千方百计的与国家政策周旋,去创办私塾,采取脱离体制的“在家自学”了。

      平心而论,所有让孩子“在家自学”的父母,所有“私塾”的创办者,其实都只是希望能给下一代创造更良好的学习环境,今后为国家输送更优异的人才。这些满腹经纶,对中西方经典都烂熟于胸的孩子,他们今后很可能成为国际性的大人才,成为我们百年来一直期待的,由中国人自己培养出来的融贯古今、会通中西、影响世界的人物。

      其实不需要说太多,事实都摆在每个人面前,道理也摆在每个人面前。读经教育如何在体制内实施,已经有相当切实可行的方案与成果,引导今后中国教育走向的有关部门,应当也必须深入了解和思索,而非停留在表面上曲解或猜测。
      如今,教育已经到了不得不反思的时候,到了不得不变革的时候,到了不得不开放的时候,刻不容缓!如果教育一天不能体贴民心,不能体贴人性,那么就必定有“孟母堂”存在,不在松江,也会在中国的任何其他地方;必定有声援“孟母堂”的声音存在,因为我们要为自己负责,我们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我们也要为自己的国家负责。

      假如为孩子负责没有错,假如爱自己的文化没有错,假如对教育的反思没有错,假如以匹夫之力愿为天下国家担负没有错,假如回归人性追求真理没有错,那么,请放一条出路给我们的孩子,放一条出路给我们的文化,放一条出路给我们的教育,放一条出路给我们的国家,放一条出路给......

        刻不容缓!刻不容缓!

                                          
                                                              己丑年元月廿五日于北京天通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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