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家长反映的情况看,周岁的孩子就开始表示“愤怒”了,而且往往以“哭闹”为手段。真让人头疼那,很多父母亲对此束手无策。更痛苦的是,这种“斗争” 要一直延续到孩子长大以后。 换个角度看 “愤怒” 一般,我们家长只了解“愤怒”是一种负面情绪。因为它会引起攻击行为,而且那种无理、刺耳又没完没了的哭闹声,对人的身心是一种折磨。 但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幼儿的愤怒还有另一面积极的意义——它具有一定的自我肯定和自信的性质。这种愤怒一般是在幼儿的身体、心理受到限制时所产生的反应,它是孩子心理发展到一定阶段、自我意识萌发所产生的向外、有冲力的情绪。它在向父母和外界宣告:我已经是一个有独立个性的“社会人”了,别把我当你们的附属品,我有我的独立性! 可惜的是,我们大多数的家长都无视孩子的这种心理成长,一般采取粗暴的形式(大多数人)、或无可奈何(少数人)的态度来对待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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