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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敲一下“猥亵门”涉案主角的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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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tutu
时间:
2008-11-2 16:41
标题:
推敲一下“猥亵门”涉案主角的狂言
推敲一下“猥亵门”涉案主角的狂言
2008-11-02 13:17:42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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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幸运得到网友的拼力支持,谁又能斗得过你?即便如此,女孩的父母仍然放心不下,多次对深圳海事局的官员提到他的威胁,谁也不敢无视于他“怎么收拾”。
作者:长平,资深媒体人
10月29日晚,在深圳一家酒楼餐厅,一个11岁的女孩被一位陌生的叔叔要求带路去厕所,快到厕所门口时突然被叔叔掐住脖子往厕所里拖。女孩侥幸挣脱,跑回父母的包间哭诉。她的父母找到那位“怪叔叔”讲理时,这人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他为什么如此嚣张?原来他有的是资本:“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11月1日《南方都市报》)
本来餐厅的监控录像没有能够摄下超出监控范围的厕所门口发生的事情,但是他的这些话已经足够震撼,已经成为网络上的最新流行语。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发现他在身份介绍上没有说谎:林嘉祥,交通运输部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
如果不是监控录像曝光,这个故事典型得让人不敢相信是真的。它同时触动了多个社会敏感点: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少女,一个是脑满肠肥的中年男人;一个天真无邪、热情相助,一个心怀歹意、恩将仇报;一方为了人格尊严而抗争,一方却以为钱能收买一切。更重要的是,一方是一介平头百姓,据理力争,一方是一位无耻官僚,肆无忌惮。这其中任何一对矛盾,都可以成为社会舆论的沸点。林书记真是对得起观众,一场戏中全都表演了。
“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这让我想起美国的辛普森案。很多美国人都相信,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杀害了前妻和她的男友。但是因为证据问题,辛普森被宣判无罪。多年以后,辛普森写了一本书《假如我干了》,公然挑战舆论,简直要把人活活气死。林书记可好,根本就用不着虚拟语气的“假如”,直截了当地“我就是干了”。要知道,无论伦理道德还是法律,对猥亵少女这种恶行都是零容忍,人们条件反射的评语就是“禽兽不如”。林书记居然这么坦然,实在是匪夷所思。
以普通人的思维看,这家伙肯定是疯了,脑子有毛病。现场录像表明,也许他喝了点酒,但远没有醉到糊涂的地步,看上去是个挺正常的人。尤其是在引诱小女孩带路的时候,完全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好叔叔。再说,一个“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的官员,也不大可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这也太冤枉我们的人事部门了。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这就是他的正常反应。林书记站在高级别无耻官僚的立场,肆无忌惮就是他的生活常态。我觉得他并不疯狂,也没有撒谎,没有夸张,句句说的都是大实话。林书记就是这样理解社会、处理人际关系、运用权力的,他对网友们的反应反倒可能想不通:这有什么好惊讶的呢?神经病!
“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这句话应该是林书记们的经验之谈,社会上大多数人对此也不陌生。钱能搞掂的事太多了。就算当场搞不掂,事后也可以搞掂。这一次林书记的运气不好。据说他开价一万元,但女孩的父亲是一个企业主,不是很缺钱。估计这些钱也不用林书记自己出,几乎没有他们不能报销的费用。
林书记手里不仅有钱,更重要的还是权。“你知道我是谁吗?”林书记一定觉得奇怪,草民们啥时变得这样不守规矩了?著名贪官、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有句名言:“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有人管了”。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社会共识。所以林书记说,“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也不算狂妄自大,甚至还有点谦虚呢——要不是爱女那无辜的眼神让人揪心,谁敢跟你斗?要不是幸运得到网友的拼力支持,谁又能斗得过你?即便如此,女孩的父母仍然放心不下,多次对深圳海事局的官员提到他的威胁,谁也不敢无视于他“怎么收拾”。
林书记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不仅遇到了不好收买的家长,录像视频还流失到网上,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导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他严肃处理,暂停了他的工作,并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习惯了飞扬跋扈的林书记们,一定感慨世风日下,民意不好管了。假如再搞什么实名制,他们一定会坚决支持,以“抢占主导权”。但愿林书记们没有这个机会了,从此全国的厕所也可以变得更干净一些。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长平)
作者:
wangtutu
时间:
2008-11-2 16:51
http://news.163.com/08/1030/21/4PHL3SUL00011229.html
原事件-----北京高官
作者:
倚风无语
时间:
2008-11-2 20:17
幸好那混蛋没有得逞
作者:
xiaoningningya
时间:
2008-11-2 22:26
发现一个是一个,这种人太多了.
作者:
棠棠妈
时间:
2008-11-3 09:14
说实在的,
我早就一看到新闻里面,那些官员们冠冕堂皇地做报告,我就感到恶心.
因为太多今天义正言辞,明天就臭名远扬的例子了.
作者:
lucymama
时间:
2008-11-3 09:30
杂碎!衣冠禽兽!恶心,无耻!断其筋骨,毁其经脉,以警类兽!
作者:
娃娃头
时间:
2008-11-3 09:35
简直是一个混蛋
顶
作者:
一尘不染
时间:
2008-11-3 10:24
这样的混蛋有一个杀一个,中国才可能有救
现在的司法太宽松
必须严刑峻法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8-11-3 12:19
这样的太空垃圾运到太空去
作者:
tianqunping
时间:
2008-11-3 14:00
人就可以无耻到这地步!
作者:
editorsome
时间:
2008-11-3 16:49
中国的悲哀,贪坏官员太多了,但是事情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只能是少数。
作者:
ll2000
时间:
2008-11-4 09:42
我看这种嚣张的‘高官“在中国还不少,要好好惩治一下,杀一儆百,杀杀这些官员嚣张气焰,简直太张狂了!替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平平愤!
作者:
siwu88
时间:
2008-11-4 14:44
谢谢你了!
作者:
wangtutu
时间:
2008-11-4 15:05
李克杰:"猥亵女童案"证据不足是警方不懂法2008-11-04 13:06:51 来源:
人民网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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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因为有受害人小兰的当场指认,另一方面是因为有行为人的当场承认。难道认定林嘉祥猥亵女童的证据还不足吗?
作者:李克杰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
涉嫌猥亵女童的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已于1日晚上10点前往高新派出所接受调查,警方透露,目前,涉案双方对案件情况的说明存在较大分歧,“猥亵”证据不足,案件依旧未能定性。
“案件未能定性”意味着什么?从此前媒体报道的公安方面的解释看,是指案件只是暂作治安案件处理,而没有认定为刑事案件,“因为目前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林嘉祥对小兰实施猥亵行为”。一句话,就是缺乏直接证据。
对深圳警方的这一结论,笔者感到不可思议。难道认定林嘉祥猥亵女童的证据还不足吗?要认定林嘉祥对小兰实施了猥亵还需要多少直接证据呢?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诸如强奸、猥亵这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最是缺少直接证据的。这是此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普遍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讲,警方非要找到林嘉祥猥亵小兰的“直接证据”才予定案,表面上看是严格依法办案,而实质上却是至少客观上纵容了违法犯罪嫌疑人。而直到现在警方还不能确定是否存在猥亵行为,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学习法律的。
我就来越俎代庖给深圳警方讲解下为什么说现有证据就能认定林嘉祥对小兰实施了猥亵行为。一方面是因为有受害人小兰的当场指认,另一方面是因为有行为人的当场承认。从事件的发生过程看,小兰热心带领林嘉祥找厕所,从高兴地走出监控摄像头视野,到惊慌跑入监控视野,其间不过一分钟的时间,立即向家人诉说被人欺负的情节,作为一名11岁的小学生,如果没有诬告陷害的嫌疑,就应该认定其指认具有直接的证据效力。另一方面,在小兰告诉父母后,当即找到了林嘉祥进行交涉,而这时在小兰在场的情况下,林嘉祥不仅没有否认自己实施了猥亵行为,还口出狂言,对受害人及其家长进行侮辱和威胁。林嘉祥在“现场”的承认,应该被认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它的证据效力。相反,在派出所介入事件特别是上级机关作出停职决定之后,林嘉祥关于“酒后失态”和“不知所为”的辩解,则是在意识到了问题严重性且严重后果已经部分摆在面前之后,意图规避法律惩罚之说,明显是不可信的。因此,从陈述的真实性上看,“现场”承认的证据力远远高于事后辩解。
同时,另一个重要情节也不容忽视,即小兰在事后表现出了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心理受到严重伤害的症状,不敢见外人,不敢上学读书,甚至发誓永远不去大酒店吃饭,这些都印证了对小兰猥亵行为的存在。试想,小兰在与林嘉祥短暂“接触”了一分钟之后就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加之小兰当场指认和林嘉祥当场承认,那么,猥亵事实的存在还有疑问吗?(原载于杨子晚报) (本文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8-11-4 20:18
第一段音频
(录音0.02/分)女童父亲:做人不能太没良心。
(录音0.03/分)林局长:我承认是我干的啦。
(录音0.14/分)林局长:是我干的啦...是我干的啦.....是我干的啦
(录音0.15/分)林局长:求饶,老弟我埋单吧,1万5呢?
(录音0.17/分)女童父亲:我下不了,是我领居拍的。
(录音0.28/分)女童父亲:你们说怎么办?
(录音0.31/分)林局长:道歉可不可以?
(录音0.38/分)白衣女子:何必呢?怎么办?何必呢?
(录音0.44/分)女童父亲:差距我知道,老师!
(录音1.01/分)女童父亲:我是学生,你伤心吗?老师!
(录音1.03/分)白衣女子: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录音1.06/分)女童父亲:你还再说慌。
(录音1.19/分)林局长:女童的事,我负责。
(录音1.23/分)女童父亲:你怎么负责?心灵上的创伤该怎样离补?
(录音1.29/分)林局长:我可以给她负责。
(录音1.30/分)女童父亲:你说,你可以怎么负责。你说。
(录音1.39/分)女童父亲:你说,你把她都吓了,你说。
(录音1.40/分)女童父亲:你还卡住她的脖子了。
(录音1.44/分)林局长:我都说是我错了。
(录音1.56/分)林局长:我下来了怎么办!你们提出条件!
(录音2.08/分)女童父亲:我要到派出所解决,把这些情况先弄明白。客观分析,大家把事情搞清楚再说。
(录音2.20/分)林局长:你还搞我?
(录音2.23/分)林局长:坦诚,我在这条线上有很多朋友,告诉你。
(录音4.11/分)林局长:别生气啦!
(录音4.12/分)女童父亲:我会倒闭啊?
(录音4.25/分)林局长:你放心好啦!
(录音4.37/分)林局长:从山东到海南,再到深圳,我是怎么走出来的!
(录音4.44/分)白衣女子:不要说了,不要说了。
(录音4.46/分)女童父亲:你怎么老叫人家不说话。
(录音4.51/分)白衣女子:他喝了酒,肯定会失控的,一定会相信的。
(录音5.03/分)女童父亲:不、不、狗屁。
(录音5.25/分)白衣女子:你都不相信。
(录音6.46/分)女童父亲:我就一个女儿。
(录音6.52/分)林局长:将来她就是我的干女儿。
(录音6.56/分)林局长:将来我和你都是负责人,呆在一起吃个饭。
(录音6.59/分)林局长:我不是什么面目可挣的人,我是老人,我60,60了,马上就退休了。
第二段音频
(录音0.08/分)女童父亲:你当时的那种态度。
(录音0.11/分)女童父亲:你如果当时的态度好一点,你把她给吓到了。
(录音0.12/分--2:36/分)被屏蔽了声音。
第三段音频
(录音0.01/分)女童父亲:你狠!
(录音0.07/分)女童父亲:感谢你玩了小姐娶小妹是吗?
(录音0.10/分)林局长:我不会外托给她。
(录音0.13/分)女童父亲:这是你的态度问题。
(录音0.19/分)林局长:我在深圳呆了一年多了,我是个上了年纪的人。
(录音1.20/分)林局长:一样的,你想想,我吃完饭了,然后搞了个小姑娘,然后被诽谤了,你说我还怎么背这个事情啊!老爹!
(录音1.41/分)女童父亲:现在这个小姑娘还在发抖。
(录音1.53/分)林局长:我有这么可怕吗。
(录音1.57/分)女童父亲:因为你指着她的这种口径让她心理感到害怕,而不是说你这个人。
(录音2.28/分)林局长:我这个人挺冲动的。
(录音2.32/分)林局长:你想想我的位置,但是呢,我到了卫生间的时候。
(录音2.35/分)女童父亲:没有到拐角的地方。
(录音2.41/分)女童父亲:拿它的录象来看看,都是可靠的。
(录音2.48/分)女童父亲:讨论这些没啥意思了。
(录音2.53/分)女童父亲:那你不要说我杀人放火,我把人杀了,你拿回给我,我真不是应该的,你说有用吗?法律都会讲这些东西。
(录音3.05/分)林局长:我没说这些话。呵呵。
(录音3.11/分)女童父亲:我只是打个比方,你说一个人犯了错误之后,比如说我什么什么样。
作者:
Yaya58
时间:
2008-11-4 20:29
人渣!真是人渣!!!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8-11-5 12:31
[movie]http://vhead.blog.sina.com.cn/player/outer_player.swf?auto=0&vid=17008087&uid=undefined[/movie]
作者:
yhbb
时间:
2008-11-5 13:10
我觉得要用重典,不对外公布,但是让人渣都知道害怕!
[
本帖最后由 yhbb 于 2008-11-5 13:11 编辑
]
作者:
menghuan
时间:
2008-11-5 13:20
对,为了不让坏人继续作恶,应该碎了施肥,让其他坏人不敢再做恶。
这样的人太可恨了,真的是人渣。
作者:
结绳记忆之然然
时间:
2008-11-5 13:31
悲哀
不得好死
作者:
trythis
时间:
2008-11-5 16:04
不杀几个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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