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女子为儿偷肉被抓以头撞墙 是小偷还是伟大母亲? [打印本页]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8-7-13 02:21
标题: 女子为儿偷肉被抓以头撞墙 是小偷还是伟大母亲?
2008年07月12日 10:40:25  来源:解放日报

    郑州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她说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也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

    她到底是一个小偷,还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回答这个问题无疑是艰难的,我们既无法斩钉截铁地说她是小偷,也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法律在母性面前丧失了权威,一如母性以爱之名越过了道德的边界从而丧失尊严。

    法律的价值是不能随随便便被抛弃的,母性的光辉也是遮蔽不了的。当我们左手拿着法律的文书裁定母性有罪,右手又以母爱之名把其保护起来,我们便在价值观上被撕裂成两半。这种万难决断的选择,一方面说明法律的价值即使多么不容辩驳,也绝难覆盖母性的价值;同时也说明,当柔弱、温存的母性被珍视、被感染、被同情到泪眼婆娑,我们的良心已经寸步难行。看着郑州这位偷肉的母亲,就像看着自己犯错的母亲,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呢?

    网上5000多条的留言说明了一切:这位母亲犯了偷盗罪,但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耐人寻味的是,在同情理解之外,网友们几乎众口一词地指向了社会的反思:是怎样的无奈和贫困让这名母亲出此下策?这种引申的反思,把一位母亲的偷窃行为植入社会背景之中,暗示了困顿的生存环境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和推波助澜的角色。显然,这是舆论基于一种朴素的道义感在为这名母亲作轻罪辩护。
    因为穷,所以偷,所以值得被原谅———这种逻辑自然经不起推敲,但其中对贫穷的那份感同身受的怜悯之心,却是这个社会的福气。而且,从生存境遇出发而不是从一个卑微的个体出发看待社会问题,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公民意识和济世情怀成长的见证。对此,我们并不能因其“偏颇”而看淡其价值。

    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曾在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法官裁定:“我必须秉公执法,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是10天的拘役。”10美元的罚金绝非这位穷苦老太太所能缴纳,因此她只能“选择”拘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审判结束后,身为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身,脱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在场的每个人都默默地捐出50美分。

    这是一位网友举的一个例子,让人感动也让人深思。其揭示了一个并不复杂的道理:所谓穷人,不在于穷而在于被抛弃。
作者: wangtutu    时间: 2008-7-13 08:39
看到过这个,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心酸.
作者: 倚风无语    时间: 2008-7-13 18:18
为了孩子更不能这么做!
吃了母亲偷来的东西,孩子怎么能挺起腰杆做人?也许孩子这会儿是不知道,但纸总是包不住火的。
作者: woodhead    时间: 2008-7-13 21:59
社会是复杂的。。有农夫坎坎伐檀。。也有贵族款款提袍。。
楼主的贴子已经说得很透彻。。结尾一句值得我们深思。
作者: 如此星辰如此夜    时间: 2008-7-14 11:06
有点象悲惨世界.不过平心而论,在中国,只要你愿意,想正大光明任劳任怨地去工作总还是可以找到活干的,就是活累点,拿钱少点.再不济也可以申请低保嘛,虽然可能艰苦,吃不上肉,不过肉不是面包,几天没吃上肉不会饿死人。与其想办法偷一块吃完就没了的肉,不如努力多找几份活干。如果这位母亲读过《乞丐囝仔》关于赖东进的故事,她也许就会明白物质匮乏了,精神要更加丰富才能成功。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8-7-14 11:09
不管她是不是伟大的母亲,她都是个违法的小偷

法律一定要高于道德和人情
作者: menghuan    时间: 2008-7-14 13:08
那个法官的做法让人感动。
分析一下母亲的行为,她一定不想偷的,但是她是爱儿子的,她不想儿子受苦,但行为确实有待反思,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我是那个贫困的母亲,我也会很无奈,但是一定是先想办法赚钱才对。

不作评价了吧。
作者: zhouqing    时间: 2008-7-14 13:26
真的很难评论,可怜天下父母心!
作者: 棠棠妈    时间: 2008-7-14 13:38
现在物价涨得也实在太快了,低保还真不一定能一个星期吃上一次肉。

我的一个朋友的儿子在乌鲁木齐读小学六年级。今年上半年的一个早上,因为他起来晚了,没时间吃早饭,他外婆就给他煮了两个鸡蛋,他带到学校吃,几个同学看见了,有两个同学说,真香啊。他儿子很奇怪,鸡蛋能有多香,至于吗?!同学说,他们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吃过鸡蛋和肉了。
朋友说,后来她才知道,有个同学一家收入600元,还得租房子住。因为朋友的儿子长得高大,有同学家长希望她能把她儿子穿不下的衣服送给同学穿。穿本班同学的旧衣服,其实很需要勇气的。

一个正常的妇女,也许可以找一份家政或清洁工作没问题。但是如果她患有慢性病,比如肝炎,没人会请她,捡垃圾可能也被别人占领了,她还真的没有办法给儿子一个星期吃一次肉呢。即使找到一份清洁工作,养活一个正在发育的高中生,一个现在学什么都要钱而未来读大学还需要更多的钱的高中生,艰难是可想而知的。
如果我是那个母亲,也许我会在每一个夜晚祈求魔鬼来拿走我的灵魂,只要能让我的儿子能与社会平均标准的家庭的孩子一样有尊严地活着。
作者: wendyli    时间: 2008-7-14 18:16
所谓穷人,不在于穷而在于被抛弃
希望我们也有拉古迪亚式的市长,让法律的尊严与人性的光辉同在!!
作者: halfcent    时间: 2008-7-14 22:17
这个偷肉给孩子吃得母亲被判怎么样了呢?
作者: 如此星辰如此夜    时间: 2008-7-15 10:58
标题: 回复 #9 棠棠妈 的帖子
"如果我是那个母亲,也许我会在每一个夜晚祈求魔鬼来拿走我的灵魂,只要能让我的儿子能与社会平均标准的家庭的孩子一样有尊严地活着"
    这也可以成为罪犯杀人放火,谋财害命的借口和理由.罪恶的行为不会因为它的目的崇高而变得伟大.恶的种子不会结出善的果。
    尊严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吗?地震捐款中乞丐的捐款因为钱少,比不上富豪们的捐款有意义有尊严吗?雅典的伯里克利说过:“我们把财富当作可以适当利用的东西,而没有把它当作可以夸耀自己的本钱。至于贫穷,谁也不必以承认自己的贫穷为耻,真正的耻辱是为避免贫穷而不择手段。”
    一个真正有尊严的人会坦然的接受别人诚意帮助而不会妄自菲薄,承认自己暂时的困难并不可耻,接受了你的帮助并不表示我的人格低你一等,我会怀着感恩的心,当我有能力去帮助别人时我也会欣然地把这份爱与帮助传递下去。
作者: 木兰花慢    时间: 2008-7-15 16:22
原帖由 如此星辰如此夜 于 2008-7-15 10:58 发表
"如果我是那个母亲,也许我会在每一个夜晚祈求魔鬼来拿走我的灵魂,只要能让我的儿子能与社会平均标准的家庭的孩子一样有尊严地活着"
    这也可以成为罪犯杀人放火,谋财害命的借口和理由.罪恶的行为不会因为它 ...



只是希望儿子能吃一次肉而已,何必扯到什么杀人放火啊!
自己也是一个母亲,虽然境不至于至此,但我很理解作为一个母亲的心情。不吃肉死不了,但希望自己的孩子吃一次肉就那么令人鄙视么?一块肉而已。
尊严当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你可以严守自己的尊严底线,但你不能要求别人,尤其是要求一个母亲,作为母亲,在孩子的尊严和自己的尊严之间,更会向哪方面倾斜呢?

难道那些偷税漏税的大款们 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得到大家的尊敬,仅仅因为他在自然灾祸中捐了钱,而去原谅或忽略甚或感恩于他的丑恶么?
作者: 如此星辰如此夜    时间: 2008-7-15 17:57
标题: 回复 #13 木兰花慢 的帖子
"祈求魔鬼来拿走我的灵魂,只要能让我的儿子"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为了自己的孩子,变成魔鬼去做任何坏事都可以原谅,是否可以说如果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不顾一切,杀人放火,谋财害命,出卖国家?这就叫伟大的母爱吗? 这种想法,这种母爱自私而且危险。
    令人鄙视的不是母亲想让孩子吃一块肉的愿望,而是这位母亲为实现这个愿望做了错误的偷盗的行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最最不能原谅的行为就是假借崇高的名义行不法之事,这不是放弃自己尊严的问题,而是侵害到他人利益的问题。
    有钱并不代表有尊严,钱多并不代表尊严多,贫穷并不代表没尊严,接受别人的帮助并不会降低你的人格和尊严。这正是我想表达的意思,木兰花慢是否读懂了?
    如果一个坏人出于赎罪或谋利的目的帮助了社会和他人,我仍然会为他的帮助行为而感谢他,因为这种帮助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是没有错的,是值得赞赏的,仍然值得感恩。我赞赏坏人做好事的行为,并不代表我接受和原谅坏人错误的品格。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8-7-15 19:30

  也许
  这位母亲所处的境况只有偷肉是既能保持尊严又能让孩子吃上肉的最近的路
  所以被捉后以头撞墙

  也好
  撕破这层纸以后更有利于生存

  偷肉是偷
  偷金银珠宝也是偷
  偷一次肉吃一次肉
  金银珠宝偷一次可以吃很久
  偷盗对象没有选择好

  如果有力气够横
  可以直接拿走肉不给钱
  甚至还要向屠夫收保护费
  吃肉就不是问题了
  
  偷不如抢
  一个人抢不如带领一帮人抢
  抢具体的东西不如抢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要有政治含量和技术含量
  别人才会佩服
  
  猪肉涨价是因为猪肉原来的价格严重偏低

 
作者: jjhs    时间: 2008-7-15 21:10
就是存在不平等
鸡鸣狗盗之辈活的很自在
穷人吃口肉都难
作者: xfddl    时间: 2008-7-15 22:04
社会保障体系太差了

米国不过如此

全球性通胀横扫地球人

普通人都不是随便吃肉


可是低保又怎么可能抵御通胀的


不完全是道德问题
作者: 小狗一只    时间: 2008-7-15 23:41
关怀社会正真的穷人吧!
评这母亲该不该已经没有意义了

酒楼请客讲排场的陋习是否该摆正呢
作者: 木兰花慢    时间: 2008-7-16 10:03
标题: 回复 #14 如此星辰如此夜 的帖子
什么事情不要上纲上线,那种日子我们虽未赶上,但总有耳闻,可怕啊。

什么事情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什么事情不要总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来衡量。
如果,一个同样境遇的人能够站出来,以身作则地说这位母亲的种种不该,我佩服!否则的话,何必如此不肯原谅一个弱势的人呢。
作者: zhaoyz    时间: 2008-7-16 11:19
偶同情这位母亲,虽然做法不可取,至少做为一个妈妈可以理解他所做的行为,如此星辰如此夜应该是一直活在较高的位置上,至少精神境界是较高的,让偶想起了“简爱”,但有多少人能做到有这么高的尊严?

同意棠棠妈和木兰花慢的想法!现在的物价虽然不至于去饿死人,但想吃一餐肉还是穷人家奢想的,今年老家的荔枝一斤非常好的让人使劲顺便挑也就一块钱,甚至贱得果农不想摘,任它太熟了满地掉,想一想几斤的上好荔枝才能换得一斤肉?
作者: 棠棠妈    时间: 2008-7-16 14:50
标题: 回复如此星辰如此夜
首先,我同情这个母亲,我理解她的行为,我不会鄙视她.

其次,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底线,人人都要遵守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还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只是希望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最轻的处罚.

再次,关于被魔鬼带走灵魂的意思是,如果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卑微的母亲,如果为了能让我的孩子有尊严地活着,我得下地狱,可能我会选择下地狱,接受法律和地狱之火的惩罚。并不是说可以以母爱的名义做任何事而不受惩罚。当然,我也只是说说,也许我根本做不到,因为我就无法想象我敢去偷肉,屠夫的刀可不是吃素的,当年可是砍过另一类猛人——城管呢。

再再次,关于尊严,我认为这是我们最大的分歧。我承认对于一个灵魂高尚的人,无论身处赤贫还是富贵,他都是非常有尊严。很可惜,芸芸众生中,这样的人微乎其微,基本上都列在教科书上了。几近赤贫的人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中,能有尊严地活着,不管打死谁,我都不信。
我举几个例子吧
1、为什么狗更容易攻击衣着破旧的人,而对于衣冠楚楚的人就友好得多,难道狗认识衣服?经过科学家们的研究发现,让一直生活比较优越的人,穿上破烂的衣服,狗却对他们很友好,最后科学家得到一个结论,其实狗并不能真真认识衣服,而是狗能看懂人眼中和身体上的胆怯,一个一直生活贫穷的普通人(不包括孟子之类的),他身体语言和眼神中流露出的是自卑和胆怯,所以狗就认为他好欺负,而一直生活良好的人,他无论穿什么衣服,他都流露出自信的举止,所以狗就认为这个不太好惹。同样小朋友们怕狗,所以狗就更喜欢欺负小朋友。(这是科学家们的结论,有疑问找他们)
2、我曾认识一个女孩子,在一家大型饭店里当服务主任,她长得很秀气,为人很乖巧,做事很细心负责,受到来自上级下级客人的好评。有一天她说她不想做了,她想去一家夜总会当DJ。我很吃惊,我不想看到这么好的小女孩变坏,我劝她良久,她说好吧。可是后来,我还是听到她说想去当DJ。我气,说:“你现在的工资完全够一个人的日常生活,而且还会有些结余,为什么要选择走那条路,干嘛要和别人一样爱慕虚荣!”她哭了,说:“姐,我不想让你失望,我很想能象你一样。但是我妈妈得肾病了,治疗费用很高,要十八九万才能换肾,我们家正在凑钱,可是还差很多啊。我也瞧不起那些女孩子,但是我现在怎么办,我妈也拖不起啊。姐,如果有一天我去了,我也会记着你的话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说:“再等等吧,也许会有转机,还是不要轻易踏出这一步,人生不能回头的。”她点点头。但是几个月后,我听说她还是去到一家娱乐场所了。后来没再见过她,希望她的孝心能感动上苍,让她妈妈好起来。
3、有记者到被解救的黑童工家里去,问他们的妈妈:‘你的儿子每个星期只能吃两次白米饭,你心疼吗?“妈妈两眼放光:“他一个星期可以次两吃白米饭啊!”
4、有一个人患有乙肝,因此没办法找到一个正式的工作,只能到建筑工地打临工,但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干重活,收入微薄,弄不好还碰到拿不到工资,就算拿到了,一不小心,病了,一点钱就花光了。他连自己的温饱都快成问题了,他根本没办法支付离婚时答应的要给孩子的赡养费。他现在基本不与原来的朋友、家人来往,他说,我没脸啊。
不举了,例子太多了。写得太累了

不小心看了一下股票,天啊,看来我儿子也快吃不上肉了。
好在保险公司的人说,现在自杀也赔。买了保险就不用去偷肉了,直接跳楼算了,能给孩子留下点钱,只是跳时可千万不要有人正好在下面,不然这点保险费得赔给那个人了。
唉,这下明白为什么人都是哭着来到世上的。
作者: jingling81    时间: 2008-7-16 15:58
原帖由 如此星辰如此夜 于 2008-7-14 11:06 发表
如果这位母亲读过《乞丐囝仔》关于赖东进的故事,她也许就会明白物质匮乏了,精神要更加丰富才能成功。


这样讲话本身就是能吃到肉的人,根本无法体会没有肉的生活
作者: jingling81    时间: 2008-7-16 16:03
原帖由 如此星辰如此夜 于 2008-7-14 11:06 发表
如果这位母亲读过《乞丐囝仔》关于赖东进的故事,她也许就会明白物质匮乏了,精神要更加丰富才能成功。


楼主肯定衣食无忧吃肉不愁,所以才可以这样讲话.

真正吃不上肉的人,活下来的准则就是可以吃饱吃到,奢望吃肉,用什么方式吃肉都不重要了.
作者: jingling81    时间: 2008-7-16 16:08
我不炒股票,可是物价上涨,肉也快买不起了
作者: tianqunping    时间: 2008-7-16 16:16
她绝对不能算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只能说她是一个可怜的母亲,可怜天下父母心!如果像下面因为孩子没饭吃要被饿死的话去偷,还有情可原,可她只是想让她的孩子吃好的而去偷,本来可以让孩子先吃点苦,以后自己多挣钱去吃好的,现在却是让他想吃啥给他弄啥吃,他能自己努力吗,你能一辈子偷给他吃吗?如果说这是一种爱,充其量也只是一种溺爱,畸爱,对孩子没有任何好处
作者: tianqunping    时间: 2008-7-16 16:20
说实话,儿子生日买了几斤排骨,感觉吃肉跟吃自己的肉差不多。汽车烧油跟烧自己的血差不多。
作者: rossini    时间: 2008-7-16 17:13
同情这位母亲
这是社会的悲哀
记得小时候经常听大人们讲”三年自然灾害“的事,
那时候很多人为了孩子不被饿死,
而不得不采取现在看来不怎么光彩的行为
比如在食堂工作的,会想法设法为孩子们带一点吃的
作者: wangtutu    时间: 2008-7-17 19:35
标题: 发现个评论,转给大家
  【原创】小心,别让“偷肉妈妈”忽悠了!

  王铭三

  一个女子为了把儿子送进郑州的高中读书,已经花了上万元,为此,她两个月都没有吃上肉了,为了能让儿子吃点好的,不得已到一家连锁店偷了200多元的肉制品。

  这个故事足可以感动中国,感到世界。你可以从中看到母爱的伟大,看到人间的真情,看到贫富的差距,看到社会的不公……

  但是,它是真的吗?

  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真实的关键在于细节。请看记者给我们的信息:“某连锁店”——没有地点;“我们听到这个女人讲了一个让人辛酸的故事”——没有第三人的证实。这就是专业记者很不专业的报道——要件模糊。

  这使我想起过去遇到的一件事。那天我骑车上班,“老板,劳你驾,打听个道”,我看是一对母子相互搀扶着,就停了下来。那母亲问我“中关村咋走咧?”、“坐几路车?”、“还有几站?”我一一解答了。

  突然她话锋一转“老板,俺到中关村找亲戚,好几天了也没找着,钱还被小偷偷了,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帮帮忙,给点钱,买个馍。”我才明白过来,这是专业乞丐,打听道是她拦人的招数,投亲无着、钱被偷,都是取得同情的借口。

  一个星期以后,我到白石桥办事,下了汽车刚上便道,又碰上了这对母子,又是问“中关村咋走咧?”我说“都一个多礼拜了,还没找着亲戚哪?”娘俩看了看我,毫无表情地转身走了。我走了几步,回头一看,这娘俩又拦住了一个路人,又在问中关村怎么走了。

  我们小区的地下室里,有七八个专业乞丐,每天早上,他们是早点铺的第一批顾客,每人一碗豆腐脑,一屉小笼包,吃完就上路,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晚上十点以后才陆续回来。我每天去上班的时候,都看到他们,我想,他们在乞讨的时候,一定不会说是刚吃完包子吧?

  我算不出200多元的“保鲜的五花肉、火腿肠、牛肉干等”有多大一堆,裤裆里能不能装得下,我只是不理解这个“偷肉妈妈”为什么一下子偷这么多?是给儿子解谗,还是给儿子开“怕踢”?

  请不要讲美国穷妈妈感动市长的故事,因为没有可比性。“穷妈妈”事件已经完成了侦察、初审,到了法庭阶段,该有的证据都已经齐全了。而“偷肉妈妈”刚到侦察阶段,所有人都是在听“这个女人讲”,至少可以说偷肉原因的真实性还没有得到证实。

  在诚实还没有成为信条,谎言还得不到惩处的今天,“偷肉妈妈”自己的解释,就难道不值得怀疑吗?是“偷肉妈妈”忽悠了记者,还是记者忽悠了大家?

  感动是珍贵的,一旦被欺骗而不再感动,就麻木了。
作者: 小小小鲸鱼    时间: 2008-7-17 20:50
不管是不是真的,如果因为穷而偷,ZF确实要反思弱势群体的生活,不管她是否偷给儿子吃。。。。。不要造成社会矛盾,穷人要找政府和自己的责任,不能因此而仇视其他吃肉的人,要找就找ZF。。。。如果真是一个母亲,我会默默为她祝福。。。。。。
作者: 小狗一只    时间: 2008-7-17 22:19
或许真有人会利用同情心来逃过法网
同情心真不能滥用
作者: ilovemaya    时间: 2008-7-19 23:43
不理解这个中年女子,既然拿的出一万块让孩子离开家乡南阳到郑州念高中,那不算赤贫阿。如果没钱,就让孩子在南阳念高中好了,难道南阳的学子没一个考得上大学的,非得异地求学?一万块可以买多少斤肉啊?

还有这个中年女子是成心偷盗。钱不多的人都知道,买菜应该去菜场,买小商品可以去菜场后面的小商品市场,比超市便宜多了。我可以勉强理解一下饿得精神恍惚情不自禁,但是没法理解蓄意偷窃。

我的推断是她太虚荣了,打肿脸充胖子又吃不起苦。
作者: sunlili75    时间: 2008-7-20 06:03
真的,前几天去超市买了三个猪蹄以为20元足以,可是打标识了一看却是38元,快是一倍了。汗呢! 所以不管上面的新闻是真是假,生活在发生着以往我们没有的变化,这是真的。很同情那些“”想却做不了的人们。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8-7-24 01:36
母亲偷肉给儿吃引热议 网友赴郑州为其送肉(图)
女子行窃被抓欲撞墙。

网友为郑州偷肉母亲送肉

网友为郑州偷肉母亲送肉

  一周以来,一篇题为《我只想让儿子吃好点,我羞辱到谁了?求郑州偷肉母亲联系方式》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普遍关注和参与。署名为“小全智贤”的网友在贴中表示,自己的母亲“看完新闻哭了,打电话过来说当妈的都不容易”,于是萌发了让其送肉给“偷肉母亲”的念头,但苦于没有联系方式,希望网友提供帮助。
  “偷肉母亲”获普遍同情
  该事件的起因是,7月10日一中年女子在郑州市一家双汇连锁店内偷肉被抓。这名妇女看见记者拍照就以头撞墙,说自己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她告诉警察,自己供养儿子上高中花费很大,家里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偷肉是为了让儿子吃好一点。“偷肉母亲”的故事次日经《河南商报》报道后,引起了全国读者的关注,偷肉母亲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同情。
  送肉网友为完成母亲心愿
  7月16日,一署名为“小全智贤”的网友发帖表示要给“偷肉母亲”送肉,“希望通过行动向这位伟大的母亲致以我的敬意。”
  本网今天联络上“小全智贤”,他自称姓王,今年26岁,从事出版行业。这次和女友亲自去郑州给“偷肉母亲”送肉,是为了完成母亲的心愿。
  “我母亲是看报纸时获悉‘偷肉母亲’的故事的,她看后哭了。打电话给我说,她生我时家里也很久吃不上肉,也有过和‘偷肉母亲’类似的想法,所以非常体谅那位母亲的感受。” “小全智贤”介绍说,母亲一直打电话希望他能去看望那位“偷肉母亲”,送一点东西,并且亲自准备好了猪肉、油、粉丝等物品,催“小全智贤”前往郑州。
  “我看到了网友的留言,质疑是不是为某个品牌做广告,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目的。那些物品是我母亲准备的,买什么牌子也是随机的。” “小全智贤”解释说,自己和女友亲自去郑州,一方面是为了了结“偷肉母亲”的心愿,一方面也是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心愿。
  在采访中本网了解到,“小全智贤”网友平时常参加志愿活动,是中华慈善总会的志愿者。汶川地震后第二天就自发赶往灾区,直到6月26日刚刚回到北京。
  肉已委托派出所转交“偷肉母亲”
  据“小全智贤”介绍,到郑州后他向《河南商报》记者和当地派出所寻求了帮助,但被派出所告知,该案件已经结案,不想再影响“偷肉母亲”的生活,因此没有透露那位母亲留给派出所的电话。
  与此同时,这些天来有逾百位网友与“小全智贤”联系,表示自己也想送物品或援助“偷肉母亲”,也表示将帮助“小全智贤”寻找“偷肉母亲”的联系方法。
  当本网问及“是否坚持要见到‘偷肉母亲’?怕不怕影响她的生活?”时,“小全智贤”网友表示,自己并不坚持要见到“偷肉母亲”,只希望肉能送到她手里,帮她完成心愿就可以。为此,“小全智贤”在郑州停留3天未见“偷肉母亲”后,已经将肉等物品托付给林山寨派出所,请警察协助转交,实在找不到“偷肉母亲”,则委托派出所将物品转赠当地福利院。
  记者:不要打搅“偷肉母亲”的生活
  本网向林山寨派出所所长肖振亚了解后获悉,目前为止还没有联系上“偷肉母亲”,因为这位母亲显然是位外来打工者,已无法查找,同时派出所也希望不再打搅她的生活,派出所打算将物品转赠福利院。
  本网连线《河南商报》最先报道“偷肉母亲”故事的记者邢军,他分析说:“那位偷肉中年妇女的话,到现在也没有得到证实,因此说谎和说实话的可能性都存在。如果万一是真的,追访很可能伤害她。”
  “但我跑警情新闻两年多来,见过不少小偷,哭、表示后悔的有很多,但如此羞愧真用头撞墙的,第一次见到。” 邢军表示,为此报社和他本人都宁愿相信那位中年妇女所说是真的,为了让“偷肉母亲”能回到原本的生活中去,他们将不再做追访报道,也希望网友能够慎重
作者: wangtutu    时间: 2008-7-24 15:25
因为被"骗子乞丐"和"这种"小偷骗过,
所以不相信所谓的"伟大"小偷和乞丐了.
只能说我们国家的救助体制有问题,反正也不是我研究的事,不管它了.

只想说,因为大家所处的阶层可能不同,考虑问题的思路和想法也不同.
就事论事吧.
我处于社会底层,所以看到底层百姓的不易.
但我也不仇视顶层的"精英".努力向上爬呗.
我爬不上去,孩子接着爬(当然是他自己的事).愚公移山精神嘛
谁能保证上层就不掉下来 ?
只要社会流动渠道畅通,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万一中了六合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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