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想领养一个灾区的孤儿,不知道可行否? [打印本页]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15 08:04
标题: 想领养一个灾区的孤儿,不知道可行否?
想领养一个灾区的孤儿,不知道可行否?
(自从本人开这楼始,本贴不断被回应,
都是些善良用心的家长,偶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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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穷人捐款是美德




[ 本帖最后由 育儿经 于 2008-5-21 15:39 编辑 ]
作者: tietie    时间: 2008-5-15 08:15
支持!每当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想想孩子漫长的人生……
有楼主这样的好心人,真好!
作者: xgllpan    时间: 2008-5-15 08:22
应该可以的,就是不知道如何申请,你可以打听打听。失去亲人的孩子的确可怜得很,希望有更多的好心人领养他们,让他们好好成长。
作者: 听语漫步    时间: 2008-5-15 08:22
好像领养没有那么简单
需要民政部门调查
作者: 西米    时间: 2008-5-15 08:31
原帖由 育儿经 于 2008-5-15 08:04 发表
想领养一个灾区的孤儿,不知道可行否?


试试吧,不试一下怎知道?
作者: wjx871    时间: 2008-5-15 08:51
俺也有领养的想法,不知道手续如何办
作者: luosiyuan    时间: 2008-5-15 09:08
支持楼主。有想法,就会有办法。办法总比问题多。
作者: happy_99    时间: 2008-5-15 09:29
先去民政部门咨询一下领养条件和程序,昨天还听民政部的人在电视上谈到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关注。
作者: fchn608    时间: 2008-5-15 09:42
我也已经认真地考虑过了!希望可以领养一个孩子!

昨天郑重其事地也儿子谈了领养孩子的想法。

自己先把想法和理由跟孩子说了,并让他考虑考虑,不需要马上回答我!

儿子很坚决地说它不同意!

需继续做他的工作,每天让他看电视和地震的图片,让他知道没有父母的孩子是多么需要一个家和爱!
作者: shinbard    时间: 2008-5-15 09:51
领养孤儿是有很严格的规定的:
大家不如考虑资助或者是寄养的方式
作者: shinbard    时间: 2008-5-15 09:52
<转贴>

领养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此外,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家庭寄养

  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托管在家庭养育的照料模式。由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从1997年开始试点,在2000年被民政部确定为“北京模式”。该模式成为积极推进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
作者: shinbard    时间: 2008-5-15 09:57
所以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必须等待当地民政局出台相关规定
就象云南地震的孤儿收养一样
作者: fchn608    时间: 2008-5-15 09:58
是“他不同意!“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15 10:05
原帖由 shinbard 于 2008-5-15 09:52 发表


领养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此外,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 ...



这么说好象够条件,再继续打听着。
作者: shinbard    时间: 2008-5-15 10:08
现在的孩子都有些嫉妒心的,正确引导一下就好
作者: fchn608    时间: 2008-5-15 10:20
原帖由 shinbard 于 2008-5-15 10:08 发表
现在的孩子都有些嫉妒心的,正确引导一下就好

其实儿子平日是个大度的孩子,也不自私,与堂弟堂妹们在一起时,很谦让的。
这次他的话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作者: 听语漫步    时间: 2008-5-15 10:36
领养和赞助应该有所不同
赞助更容易实现一些

领养涉及到一个孩子的整个成长过程
和我们自己的孩子是一样的
会影响到我们自己的家庭生活
但是以后的生活中会遇到很多问题
这需要经过认真思考再做出决定
作者: hattie02    时间: 2008-5-15 11:56
我也有此想法,
但真正实施起来却要考虑很多东西,有一定难度。
作者: 不管它    时间: 2008-5-15 12:11
如果决定收养,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对自己目前的家庭生活的影响,为孩子提供经济生活条件也许不难,但能不能为收养的孩子提供心理上的安全感这个很重要。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但目前的想法是助养一个可能更好实现。
作者: 嘀哒嘀    时间: 2008-5-15 12:34
如果条件许可的话,我也很想领一个,不过觉得最好的方式还是由那些在地震中失去孩子的家庭来领养,双方都有相同失去亲人伤痛,互相抚慰,应该能够建立最好的亲子关系,从孩子来说,在熟悉的语言条件和生活条件下,和熟悉的同学在一起,更容易治疗心理上的伤痛。
作者: 珊珊妈    时间: 2008-5-15 13:19
各位刚看到新闻,已经有企业宣布领养所有孤儿,好像是国寿什么公司,听得不是很清楚。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15 13:22
哦?其他人都没有机会了吗?
作者: mayu421    时间: 2008-5-15 13:25
真高兴看到大家有相同的想法,我开始也想领养个孤儿,后来认真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助养孤儿比较可行,但不知怎么做,对这个问题一直在关注中,希望能继续和大家交流
作者: 珊珊妈    时间: 2008-5-15 13:31
不知道孤儿的领养的程序,可是如果孩子的其它亲戚在,人家让你领养吗?这次总理亲自过问这些可怜的孩子,相信政府的承诺会实现的,这也是不幸中的幸运了,领养不是一时感动就能做到的,是一辈子的事,也涉及到家庭很多问题,握也觉得资助会实际一些,毕竟那里是人家孩子的根啊。
作者: trythis    时间: 2008-5-15 13:48
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处处长叶路表示,孤儿的确切数字尚在统计之中。“仅就绵阳,今天(5月14日)有10余名孤儿被已经被送到了当地民政专门的福利院。”

  领养程序:1 如果灾后这些孤儿确定父母双亡,而且近亲属放弃抚养权的话,可以进入收养程序;也可以由政府出钱,找寄养家庭代养。

  2 收养人要满足四个条件:无子女,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 四川省民政厅2部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028-84423065。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和负责解答。
作者: trythis    时间: 2008-5-15 13:51
不过北京据说到目前为止还不能领养四川的孤儿,只能领养北京福利院的孤儿。
我姐想领养,四处碰壁,哎。
作者: fchn608    时间: 2008-5-15 13:55
谢谢楼上!

不过那电话根本打不通!估计都去救险了!
作者: trythis    时间: 2008-5-15 14:25
不是啊,我刚才一直也在拨呢,2个电话老说正在通话中~~~~
作者: fujunang1    时间: 2008-5-15 14:59
领养肯定不符合条件了,但是想一对一资助,不知该怎么做。
作者: xinyuer    时间: 2008-5-15 15:55
我也这样想  但不符合条件啊
同意楼上的
作者: 赶月    时间: 2008-5-15 17:30
从废墟中救出的一个个小生命,需要社会上更多的爱,支持楼主。中国人寿也已提出对地震灾区孤儿救助。
作者: 娃哈哈xjalt    时间: 2008-5-16 00:24
是啊,晚上也正和家里人谈到这个问题呢
作者: 帕兰朵    时间: 2008-5-16 07:22
因为有孩子,我们估计是领养不了的,但是一定要资助这些孩子,至少一对一的帮助一两个孩子,一凡已经同意了,并且说资助款从他的压岁钱里拿
作者: 如此星辰如此夜    时间: 2008-5-16 08:58
现在最重要的先把孩子抢救出来,才能有下一步的计划。我相信,在大家爱心的帮助,这些不幸的孩子一定能重新拥有幸福快乐的。
作者: fujunang1    时间: 2008-5-16 09:03
给孤儿更多情感关怀----“爱心父母团”招募  “本文来自: http://hkmsn.kblcw.com

http://hkmsn.kblcw.com/bbs/dispb ... mp;star=1&skin=
作者: fujunang1    时间: 2008-5-16 09:04
原帖由 fujunang1 于 2008-5-16 01:03 发表
给孤儿更多情感关怀----“爱心父母团”招募  “本文来自: http://hkmsn.kblcw.com

http://hkmsn.kblcw.com/bbs/dispbbs.asp?BoardID=34&id=68531&replyID=628121&star=1&skin=


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去报名了
作者: 小语妈妈    时间: 2008-5-16 09:35
我也想领养一个孤儿,虽然我已经有一个女儿,但我敢保证如果再领养一个孩子,我一定会像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疼爱
作者: 不管它    时间: 2008-5-16 09:50
政府和企业只能从经济上保证孩子们的生活,但孩子们更需要家庭的温暖。收养是复杂的事情,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对自己家庭生活的影响是一方面而且如果有心也能克服,但能不能长期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这是最需要考虑的。经历过这样灾难的孩子会更敏感,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爱护,做得不好反而可能伤害到他们。我目前的决定是一定助养一个,不知道这个怎么实现。
作者: wangtc    时间: 2008-5-16 16:35
上海已做好接受孤儿的准备,估计孤儿得在全国各地抚养。
作者: wangtc    时间: 2008-5-16 16:37
如果能助养,我可以助养几个。我喜欢小孩子。教育观念也是新的,可以帮助他们成才。
作者: 水晶孔雀皇冠    时间: 2008-5-16 17:21
成都民政已明确答复:短期在成都就地进行心里辅导,收养问题暂不进行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17 00:07
谢谢各位提供资讯,看到论坛有这么多善良的人,我心中好温暖.我们一起继续关注~~~~
作者: autumn    时间: 2008-5-17 09:00
通过这次灾难,可见我们民族的希望,我们有这么多好心人,善良的人,不过大家不要着急,等目前的救援工作告一段落后,政府肯定会出台相关措施.
现在灾区很混乱,我们不要再去添乱.
昨天我们公司运送的物资,到达那边根本没人接收.那里很多物资都堆在路边(注:我们是政府安排的).所以民间的捐献最好能等等.我们也希望物尽其用.现在不要再造成浪费了.
作者: jjhs    时间: 2008-5-17 12:18
俺今天已经报名登记了
患难与共,同舟共济
作者: jjhs    时间: 2008-5-17 12:24
原帖由 fchn608 于 2008-5-15 09:42 发表
我也已经认真地考虑过了!希望可以领养一个孩子!

昨天郑重其事地也儿子谈了领养孩子的想法。

自己先把想法和理由跟孩子说了,并让他考虑考虑,不需要马上回答我!

儿子很坚决地说它不同意!

需 ...

现在只要俺在家,客厅的电视就永远是四川卫视和其他直播灾区的电视台
关于在家里做领养的动员工作,目前还没有和父母及孩子做,交给俺LD了,她的影响力比俺强
孩子是否同意,由不得他了,领养的前期工作相信很艰巨,希望会得到所以人的支持!
作者: jjhs    时间: 2008-5-17 12:26
原帖由 fujunang1 于 2008-5-16 09:03 发表
给孤儿更多情感关怀----“爱心父母团”招募  “本文来自: http://hkmsn.kblcw.com

http://hkmsn.kblcw.com/bbs/dispbbs.asp?BoardID=34&id=68531&replyID=628121&star=1&skin=

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做广告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17 12:58
555555555555555,俺哎骂了.
很难过.但是俺很需要钱,不然会浪费俺工作时间,好好工作其实也是救灾的一种,比空谈要强得多了
支持共产主义,按需分配.
请大家海涵.

作者: jjhs    时间: 2008-5-17 13:40
收养需要夫妇双方共同收养
收养数量没有限制
作者: 笔架山    时间: 2008-5-17 14:19
支持楼主。楼主是个好心人呀!!我也想领养个哦!!
作者: jjhs    时间: 2008-5-17 18:47
第一次思想工作结果:
只有老娘心存疑虑,难为她了,我们很多家务都是父母分担的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8-5-17 21:19
看看这段。

http://av.rednet.cn/c/2008/05/17/1509849.htm

好的消息是,据对话中所言和《收养法》的规定,已有孩子的家庭也可以领养孩子。

昨天向LG提出了这样的建议,LG一听就支持。再征求儿子的意见,儿子也愿意。和JJHS一样,我们也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他们也一样这些年帮我带孩子,承担了不少家务,而且他们年纪大了,这两年身体不太好,虽然说不想因为收养孩子给他们增加负担,但他们家里来一个小孩子,他们也不可能不为他忙活。所以也征求了他们的意见。他们让我们自己想清楚,没有更多的反对。

是呀,收养一个孩子不是心血来潮,是要把他养育大、培养好,要面对许多许多无法预料的事情。

但还是想去做,虽然不是非常富有,但却还是有能力给不幸的孩子一个幸福温暖的家。
作者: HNHu    时间: 2008-5-17 22:53
打过电话给民政局, 对收养地震孤儿的问题他们还没有具体规定.
但他们说可以用一帮一的方法去帮助地震孤儿, 就是政府盖福利院, 然后热心的民众可以名义上领养一个孩子, 孩子们都还在福利院内, 但你可以每年负担一个孩子的费用,  当然你也可以另外去看孩子, 给孩子带东西去什么的.
如果家里对多一个孩子确实有争议的话, 可不可以考虑这一方面的领养.
作者: jjhs    时间: 2008-5-18 06:27
成都关于领养四川地震孤儿的手续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服务细则
   
    一、服务事项: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收养登记
    二、服务对象:收养关系当事人
    三、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前置条件
    (一)被收养人应当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均年满3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收养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服务程序
    第一步:收养人需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亲自到孤儿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或抚养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第二步:收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是否具有管辖权进行审核;
    第三步:对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颁发《收养证》;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四步: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需提供材料
    (一)收养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女的疾病的体检证明。
    (二)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是组织作监护人的,应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
    3、其它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4、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还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七、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八、承诺时限: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次日起30日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250元/对,省民政厅、财政厅、物价局川民政[1992]民79号
    十、承办部门: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民政局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18 07:14
看来我们是不够条件的,我还不到三十周岁.不过我会考虑资助孩子。
作者: xxkelly    时间: 2008-5-18 09:43
收养是一种责任,一种长久的责任.而且要家人的支持.和长辈的支持.
还不敢想能不能负这种责任,有时对女儿的教育都有困惑.
而且要经过家人和亲人的认领后才能确定为孤儿的,这也要一段时间,也有时间再想想了.

刚才有一个孩子找到父母了.
作者: xxkelly    时间: 2008-5-18 09:55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5/18/content_8197667.htm
  如何收养地震孤儿?  

汶川地震产生了一些不幸的地震孤儿,而在祖国各地,有很多人在关心着这些失去父母的孩子,并有意收养这些不幸的孤儿,准备为他们重建一个温暖的家。那么,对于这些孤儿的收养有哪些条件呢?

    我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
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据悉,目前汶川地震的救灾安置工作还在进行中,获救的地震孤儿首先会被安置到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对孤儿的收养还有待于下一步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从以上收养条件可以看出,如果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的,不需要满足无子女和年满30岁这样的条件,但民政部门会对收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夫妻感情都在评估之列,目的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家庭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19 08:00
原帖由 xxkelly 于 2008-5-18 09:55 发表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5/18/content_8197667.htm
  如何收养地震孤儿?  

汶川地震产生了一些不幸的地震孤儿,而在祖国各地,有很多人在关心着这些失去父母的孩子,并有意收养这些不幸的孤 ...



很好啊,谢谢楼主.
作者: ssooss    时间: 2008-5-19 08:59
原帖由 shinbard 于 2008-5-15 09:57 发表
所以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必须等待当地民政局出台相关规定
就象云南地震的孤儿收养一样


请问一下,云南的收养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作者: wishuhappy    时间: 2008-5-19 11:48
收养孩子是件很复杂的事情。 如果不能给收养的孩子以同样于亲生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同等的爱心,那么对那个孩子和对自己的孩子都是一种伤害。

我也想过收养一个孩子,但是考虑到各种因素 觉得还是助养可能更加适合我。
作者: GXPGXPGXP    时间: 2008-5-19 12:06
标题: 回复 #1 育儿经 的帖子
为生者祈福,为死者祈祷~~~
作者: GXPGXPGXP    时间: 2008-5-19 12:07
楼主是好人,支持你,你们怎么加的钱呢,俺还不会!!!
作者: 水瓶子    时间: 2008-5-19 12:16
关于汶川的领养,政府好象会专门发通知公布程序的。可能会不同于原有的领养规定。
我愿意领养一个小小婴儿,两岁以内的,当成自己亲生骨肉来养。怕大一些的孩子,我自己养不好。
自己的孩子,养不好就养不好了,人家的孩子,如果做不到,心里会很不安的。
关注领养相关的信息。
如果领养不成,赞助一个也行。
作者: menghuan    时间: 2008-5-19 12:17
看来我们是符合收养标准的.真想收养一个,试一下.
作者: mcm986192    时间: 2008-5-19 18:18
俺也有领养的想法,不知道手续如何办
作者: jjhs    时间: 2008-5-19 21:31
当防空警报鸣响起默哀的时刻,百感交集,心中一阵阵酸痛,大自然的灾害夺去了几万人的宝贵生命,摧毁了那么多家园,多少人失去了亲人,沉浸在悲痛之中。抢险救灾的感人画面在眼前闪现,心灵一次次受到震撼,愿遇难同胞一路走好,愿失去的家园快速建起,愿我们的祖国更加强盛。
作者: GXPGXPGXP    时间: 2008-5-20 13:36
需要民政部门调查,楼主是好人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21 15:41
现在政策已经出台了。每天在电视台上滚动播出。希望有心的家长多多关注。
作者: 育儿经    时间: 2008-5-26 15:44
现在余震还是连绵不断,不仅四川,全国各地都有规模不算小的余震,真是令人担忧啊~~
永远祝愿我们的奥运会顺利召开,并且完满结束.
作者: cysword    时间: 2008-5-26 17:01
标题:
你要有这个经济能力的话想领养一个灾区的孤儿,是可以的
作者: cysword    时间: 2008-5-26 17:02
永远祝愿我们的奥运会顺利召开,祝福天下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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