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儿童教育论坛声明和守则 [打印本页]

作者: 目师    时间: 2004-5-11 09:31
标题: 儿童教育论坛声明和守则
儿童教育论坛声明和守则 

儿童教育论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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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教育论坛守则

一、总则
1、儿童教育论坛是由网友共同发起的以交流儿童教育和儿童教育资源等为主的网络平台。严格遵照不涉及政治、色情、暴力、迷信等法律禁止内容的规定。 
2、儿童教育论坛会员参与本论坛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论坛仅提供交流平台,所有帖子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且其真实性、合法性均由作者或转帖者负责。
4、儿童教育论坛会员的所有发帖回复,一经发出即视为公共信息,论坛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关闭、删除、编辑或移动等管理操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论坛管理操作,必须报告版主根据情况斟酌处理。

二、发帖基本准则:
儿童教育论坛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A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I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J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K 恶意攻击论坛及服务人员、蓄意挑起争端的内容
L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如有上述任一情形,将视后果予以删帖、警告、封禁(短期至永久禁言、禁入、封禁IP)处理。
本论坛对上述各条拥有最终解释权。任何会员一经发现在儿童教育论坛发表上述言论的,除删除帖子、取消会员资格外,我们将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执法机关的调查。上述规则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以下行为属于违例:
1、不文明发帖,人身攻击等行为; 
2、发表内容与本讨论区主题不符; 
3、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 
4、在非灌水区灌水;
5、使用简单符号等纯为灌水而发帖的行为;
6、未经同意在非广告专栏张贴任何形式广告;
7、重复注册; 
8、其他违反特定讨论区规则的行为;凡属违例行为,管理员或版主有权编辑、转移、关闭甚至删除帖子,并视情节轻重扣除个人金币、威望,以示警告。屡屡违规者,管理员将注销其注册名并阻止其登录IP。

四、版主责任
1.认真负责,带头遵守各项版规,不滥用版主权限。 
2.版主应保证足够的活动时间,发掘和提出有意义的话题,引导和参与所在版面的话题讨论,如连续十天不在版面出现,请事先告假。
3.策划组织活动,活跃氛围,理智处理讨论区内争端。
4.专心工作,及时合理运用加精、高亮、置顶、移动、关闭等管理操作。对用户进行合理的加减威望,禁止发言等操作。对管理措施进行说明,及时制定并修改本版块版规。
5.各版块可根据需要制定本版版规,经管理员审阅后公告。版主有义务维护管理自身负责的版块版主有义务及时整理相应版块的优秀原创作品版主有义务及时整理相应版块的广告贴等垃圾贴并将贴子作删除或转移处理 版主有义务活跃版块氛围; 版主有义务组织版内活动,有义务积极引导论坛网友参与讨论和活动 版主有义务在网友对论坛事务有疑问或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解答和帮助 版主有义务在删除有争议性的主题或贴子的同时做好存档工作

五、关于注册
1、儿童教育论坛的注册是免费的,注册过程非常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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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儿童教育论坛,未尽事宜将逐渐补充。以上版规,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共创论坛的和谐温馨!同时,在试行中,希望大家畅所欲言,以便及时修改,促进论坛蓬勃发展!论坛的良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也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请大家共同支持、爱护儿童教育论坛,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网上家园。

【注意】再次重申违规帖处理办法

我们的论坛是儿童教育论坛。 在此再次提醒所有会员注意: 一旦发现有关政治,色情,反动之类的帖子, 第一时间任一位版主反映,接到反映的版主请立即处理,对违反ID一律封禁。违规帖将被移到版务里的违规备案,等待处理。请所有会员共同关心,爱护,维护这个家园。谢谢! 第一时间举报的会员,将奖励500-1000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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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论坛隐形广告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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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论坛服务团队成员在本论坛发布或转帖内容里含有隐形广告的直接转为普通会员再按上一条处理。 
3、本论坛将对本公告之前发布的含有隐形广告的内容逐步进行清理。

儿童教育论坛服务团队

2011年8月21日23时


作者: y999    时间: 2004-5-11 14:56
同意
作者: Yws_2003    时间: 2004-5-11 16:22
好!我同意!
作者: 天问    时间: 2004-5-11 17:29
>不得滥用版主职权。 什么样的行为是滥用呢?
作者: jliji    时间: 2004-5-11 19:33
我非常同意!我会做到的!
作者: 泽    时间: 2004-5-11 19:53
都是为了孩子而来,希望共同维护我们这个网上之家。
作者: soku    时间: 2004-5-11 20:07
重点学习3、4条!
作者: 爱玩儿    时间: 2004-5-11 20:09
坚决支持、严格遵守
作者: a20072007    时间: 2004-5-11 21:01
来这的都是为了孩子,应该遵守,支持支持!!!
作者: sj2u8n    时间: 2004-5-11 22:53
学习了一遍儿童教育论坛声明和守则,两个字,“遵守”!
作者: 相望于江湖    时间: 2004-5-12 01:19

作者: xytsymxzx    时间: 2004-5-12 08:48
坚决支持
作者: 酷爱dvd    时间: 2004-5-12 09:05
支持!!!!!
作者: lidong4002    时间: 2004-5-12 10:09
同意.同意.
作者: yuanyuan    时间: 2004-5-12 10:43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hhbbqq    时间: 2004-5-12 10:58
坚决支持!
作者: zgl    时间: 2004-5-12 10:58
论坛对封禁业务 没有规定内容、范围、怎么界定、谁决定谁操作、长短轻重...... 法不明细,就成了人治,只会造成滥用职权、处事不公 公正、规范的行为应当是:警告---预先处罚通知书---申诉---讨论决定---正式处理
作者: netabc    时间: 2004-5-12 13:06
同意 ! |o|
作者: isea    时间: 2004-5-12 13:16
已阅~~~
作者: cluster    时间: 2004-5-12 16:44
同意,严格遵守
作者: sdwfkjk    时间: 2004-5-12 21:51
共创论坛的和谐温馨!
作者: daijing    时间: 2004-5-12 22:25
严重支持
作者: fj1388    时间: 2004-5-12 22:53
公告得及时,誓言遵守。
作者: 相望于江湖    时间: 2004-5-13 01:31
====
作者: 父母心    时间: 2004-5-13 01:34
坚决同意
作者: ijlh    时间: 2004-5-13 04:33
zhichi.
作者: gudu    时间: 2004-5-13 10:36
学习,遵守之。第一贴!
作者: hhhhkkkk    时间: 2004-5-13 12:33
明白了,一定严格遵守
作者: 童心童气    时间: 2004-5-13 12:49
坚决摇拥护与支持。 只可惜发现这好地方太晚了。
作者: 彦宁    时间: 2004-5-13 13:38
做个守规会员,应该不会很难!
作者: gxh9999    时间: 2004-5-14 08:21
ok,i know
作者: 蚕中蚕    时间: 2004-5-14 11:45
好贴。一定遵守
作者: 东篱    时间: 2004-5-14 13:30
支持本栏目
作者: 开闲    时间: 2004-5-14 22:28
泽+-->引用:泽 都是为了孩子而来,希望共同维护我们这个网上之家。
是呀,大家共同维护。
作者: 论坛天使    时间: 2004-5-14 23:32
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
作者: pscjh    时间: 2004-5-15 15:20
今天又重新学了一遍.
作者: zsh8848    时间: 2004-5-15 16:26
好!同意!一切为了下一代!!
作者: 封禁用户    时间: 2004-5-15 17:46
zgl+-->引用:zgl 论坛对封禁业务 没有规定内容、范围、怎么界定、谁决定谁操作、长短轻重...... 法不明细,就成了人治,只会造成滥用职权、处事不公 公正、规范的行为应当是:警告---预先处罚通知书---申诉---讨论决定---正式处理
只有你不是
作者: cchg_2003    时间: 2004-5-15 18:54
支持支持
作者: 满_江_红    时间: 2004-5-16 13:26
我不会用这个论坛,能告诉我吗?多谢!!!
作者: 满_江_红    时间: 2004-5-16 13:29
b]
作者: 满_江_红    时间: 2004-5-16 13:30
b]
作者: 满_江_红    时间: 2004-5-16 13:30
b]
作者: 满_江_红    时间: 2004-5-16 13:32

作者: MM    时间: 2004-5-16 14:48
问的地方不对,到问题沙龙去,那里有你需要的答案,还不清楚的也在那里提问题。
作者: 非洲企鹅    时间: 2004-5-16 15:13
论坛第一课,记住了
作者: 非洲企鹅    时间: 2004-5-16 15:18
满_江_红+-->引用:满_江_红
既来之,则安之。把所有帖子看完自然就会了,不要急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5-16 20:07
论坛天使+-->引用:论坛天使 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
你一边在这里表态,却又跑到别人的主题下面说些不三不四的话,没意思
作者: 天问    时间: 2004-5-16 20:40
-5 金币 [奖励][惩罚] 这样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id太不友好了吧? 删贴,发个短消息不好吗?
作者: dbnhero    时间: 2004-5-19 01:29
孩子是我们的生命,支持
作者: 红果果    时间: 2004-5-19 09:36
好好学习学习。
作者: bao123    时间: 2004-5-19 09:51
good
作者: 小屋    时间: 2004-5-19 23:58
支持论坛,遵守论坛守则。
作者: cjy15    时间: 2004-5-21 06:56
支持!!!!!
作者: cjy15    时间: 2004-5-21 07:41
支持!!!!!
作者: cjy15    时间: 2004-5-21 07:42
对不起,发了二个“支持!”
作者: 2001xinli    时间: 2004-5-21 09:36
women 同意!
作者: lid    时间: 2004-5-22 11:19
支持/遵守
作者: szy    时间: 2004-5-22 21:20
我也赞同以上的观点
作者: smile_flower    时间: 2004-5-23 08:27
我是新人,大家多多指教啊
作者: 小花朵    时间: 2004-5-27 13:11
我非常同意!我会做到的
作者: 芮芮妈咪    时间: 2004-5-28 09:02
第一次来,已阅,支持论坛规定并遵守。
作者: lzlj    时间: 2004-5-29 13:24
新生报到,先来学习。
作者: freedom8    时间: 2004-5-31 07:07
同意! 一点小建议:“三,3、在非灌水区外灌水”有歧义,意思应该是“只有在灌水区内灌水才不算违例”,可原文却变成“灌水区内灌水”违例;请斑竹去掉一个否定即可。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5-31 07:42
freedom8+-->引用:freedom8 同意!一点小建议:“三,3、在非灌水区外灌水”有歧义,意思应该是“只有在灌水区内灌水才不算违例”,可原文却变成“灌水区内灌水”违例;请斑竹去掉一个否定即可。
哈哈。说破了大家还怎么灌啊
作者: 目师    时间: 2004-5-31 08:19
freedom8+-->引用:freedom8 同意!一点小建议:“三,3、在非灌水区外灌水”有歧义,意思应该是“只有在灌水区内灌水才不算违例”,可原文却变成“灌水区内灌水”违例;请斑竹去掉一个否定即可。
加十分,改正。
作者: yyttrr    时间: 2004-5-31 12:38
来这的都是为了孩子,应该遵守,支持支持!!!非常同意!我会做到的
作者: akash1234    时间: 2004-5-31 15:36
双手赞成
作者: janis    时间: 2004-5-31 22:26
好,支持!
作者: delingha818    时间: 2004-6-2 23:47
同意,支持
作者: aass    时间: 2004-6-3 16:18
支持,支持,再支持.
作者: cyclone    时间: 2004-6-3 20:00
为了孩子的论坛 好地方 我支持 我会每天都来看看
作者: qeqew    时间: 2004-6-4 13:16
为了孩子,大家共同维护
作者: yanyi    时间: 2004-6-5 00:14
同意不过因工作原因可能会10几天不能登陆论坛千万不要把我清除论坛呀。
作者: gudu    时间: 2004-6-6 00:13
长时间不发言的的会员,是否就是说可以多id,只要能养起 ?
作者: 论坛天使    时间: 2004-6-6 00:49
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
作者: 牛车水    时间: 2004-6-6 00:59
论坛天使+-->引用:论坛天使 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
开闲 查看公开信息 发送悄悄话给开闲 查找开闲发表的更多帖子 添加 开闲 到好友列表 2004-05-14, 11:32 Pm #34 论坛天使 娃娃班 加入日期: 2004-05-14 您的住址: 儿童教育论坛总部 帖子: 48 现金: 98 金币 资产: 98 金币 -------------------------------------------------------------------------------- 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 ==================================================================请问这个论坛每来一次就要宣誓一次吗??我看到您在5,14已经宣过一次了
作者: 牛车水    时间: 2004-6-6 01:02
论坛天使+-->引用:论坛天使 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
2004-05-14, 11:32 Pm #34 论坛天使 娃娃班 加入日期: 2004-05-14 您的住址: 儿童教育论坛总部 帖子: 48 现金: 98 金币 资产: 98 金币 -------------------------------------------------------------------------------- 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 ------------------------------------------------------------------------------------请问这里是不是需要经常来宣誓啊?
作者: 小桥    时间: 2004-6-7 12:16
同意!!!!!!!!!
作者: ijlh    时间: 2004-6-7 14:08
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向版主反映此贴”的符号没有了。
作者: GZSONY    时间: 2004-6-8 11:29
站长要求没有过分之处,这只是最基本的规则,如果不能做到,就别到这个站上来。
作者: pureswan    时间: 2004-6-8 14:55
好,严格遵守
作者: yangline2000    时间: 2004-7-4 12:48
强烈同意,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嘛
作者: yy8555    时间: 2004-7-5 00:54
坚决拥护。
作者: ff2008    时间: 2004-7-13 21:55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执行。
作者: yyj1    时间: 2004-7-21 21:43
好!我同意!
作者: fzlx    时间: 2004-7-22 18:36
坚决支持、严格遵守
作者: ldm123    时间: 2004-7-23 13:41
我是初来报到的所以要认真的看看有什么版规咯~~~~~~
作者: 杀手之王    时间: 2004-8-1 18:42
不知我的用户名"杀手之王"有没有错,有的话,请版主给我回信.谢谢.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8-1 19:27
杀手之王+-->引用:杀手之王 不知我的用户名"杀手之王"有没有错,有的话,请版主给我回信.谢谢.
你不出手就没事
作者: jinyan    时间: 2004-8-6 13:30
支持这种做法。
作者: calvinfung    时间: 2004-8-16 17:50
我的签名算不算违例? 如果属于违例, 我会马上改过来.
作者: baitwhite    时间: 2004-8-17 10:30
支持,看来不能总做潜水员。呵呵!
作者: calvinfung    时间: 2004-8-17 17:24
calvinfung+-->引用:calvinfung 我的签名算不算违例? 如果属于违例, 我会马上改过来.
版主, 能帮我看看吗? 我的签名算不算做广告? 属不属违例?
作者: xianzeng    时间: 2004-8-17 22:15
希望共同维护我们这个网上之家
作者: hellmgts    时间: 2004-9-6 18:06
因为我家多了个侄子,很可爱,希望他健康,快乐地成长,所以上了这个网站, 感觉很温馨,
作者: yh123    时间: 2004-9-7 20:58
sj2u8n+-->引用:sj2u8n 学习了一遍儿童教育论坛声明和守则,两个字,“遵守”!
大家共同遵纪守法.
作者: cy88    时间: 2004-9-7 23:30
报到!——————第一帖
作者: qyzhangli    时间: 2004-9-7 23:59
不但支持,坚决遵守!!!!!
作者: kailiang    时间: 2004-9-16 04:05
遵守论坛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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