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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言论自由(转自朋友博客)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_99    时间: 2008-4-21 22:09
标题: 关于言论自由(转自朋友博客)
关于言论自由“我或许不同意你的观点, 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第一次看到这句话, 也不记得是谁说的, 甚至还很确定引号里面并不是我当年看到的原话。 但是我记得, 很多年前,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 我是被打动了的。 是呀, 让每个人来说出他们的想法, 让大家自由的辩论。  真理是真金, 不怕沙砾的掩盖, 只会越辩越明。 至今我依然以为, 这是现代民主自由思想的精髓, 不改初衷。同时我也高兴地看到, 很多国人也在引用这句话, 说明很大一部分人已经了解到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我始终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也是我们祖国富强的重要基础。 整齐划一的言论绝对不是一个现代化国家的标志。 然而,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和使用却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下面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首先, 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并不是说如果别的人不同意你的观点而进行反驳, 我就要来捍卫你的“言论”而干扰反驳者言论。 你有发表你的观点的自由, 别人也有不同你的观点而进行反驳的自由, 这两种自由都是我要捍卫的。 所以, 完整的说法是, 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同时我也捍卫不同意你的观点的人的说话的权利。 我废话这么多来说出这一点, 很多朋友可能觉得相当的无聊, 因为这就是一件显而易见的呀! 然而, 我们常常发现有很多人滥用这句话, 随便把干涉言论自由的帽子给反对某些观点的人的头上。 其实这样的做法才是对言论自由的干涉, 而持有反对观点的人绝对有发表他的看法的权力。 汪精卫要走中间路线, 他有发表他的观点的自由。 绝大部分的中国人也有不同意他的观点, 认为他是汉奸的自由。 不能说中国人不同意他的观点就是违反了言论自由, 相反那这样的说法恰恰是反言论自由的。

其次, 言论自由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有了言论自由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说话了么? 就可以不付法律和道德上的责任了么? 这是另外一个很大的误区。 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 法律和道德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我捍卫一个人说话的权利, 也只能到让他说出口这一步, 如果他的言论触犯了法律和道德, 他本人是要自己承担的应付的责任的。 言论的自由并不能作为对于法律和道德的挡箭牌。 不然的话, 教唆罪就不成立了, 谎言就不能被谴责了。 汪精卫有说话的权利, 绝大部分的中国人也有不认同他的中间道路, 说他是汉奸的权力。 维护言论自由不能作为他无罪的辩解。结合第一条, 当一个反对意见违背法律或者是道德的时候, 请用法律和道德手段来处理, 说反对言论是干涉言论自由的说法是不恰当的。

最后, 言论自由和纪律的关系。 当我们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 往往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我认为我愿意捍卫的是每一个人发表他的看法的权力,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也捍卫他的观点作为最终决定的权力。 在现实生活中, 我们往往能够面对多个选择, 然而最终却只能挑选一个。 我认为, 在这样的情况下, 决定之前言论的自由和做了决定之后, 对最终确定的服从是同样重要的。 个人可以有言论的自由, 也可以有保留意见的自由。 但是, 对于一个集体, 纪律是不可以被抛弃的。 有不同的意见的权力并不能带来不服从集体决定的权力。 这一点是避免形成极端的无政府主义的重要保证。 只要国家和集体存在一天, 这一点恐怕都不可以被抛弃。

以上感想来自最近网络上关于奥运火炬, 西藏问题和杜克某女言行的讨论。 请喜好扣帽子说别人干涉言论自由者戒之。  

支持奥运, 欢迎更多的外国人去中国增进了解, 反对暴力行为和分裂主义, 反对政教合一, 反对谎言, 反对连坐, 反对说脏话。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8-4-21 22:37

  说得在理

  可是汉奸不不讲理
  
作者: 八根儿    时间: 2008-4-21 22:45
基本对,
不过要理顺关系,不得不抬出 人权 这个概念,和 纪律、集体等 没啥关系的吧
ZF、法律、道德、人权 在维系一个社会形态(国家)运转哇
只不过不同的国家,由于ZF的产生、结构、权力不一样,以至于公民的 人权 多少不同了嘎
有了言论、新闻自由,才更有益于保障公民其它权利不受侵害吧。。。

“我或许不同意你的观点, 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这句话,阐述的是个“言论与真理无关”的命题,我有权说,表达是一种权力,无论对错!除非这种言论事实上损害了别人的人权(比如诽谤),这就是法律来维系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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