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培 养 研 究 精 神(卢安克) [打印本页]
作者: 水瓶子 时间: 2008-3-10 12:38
标题: 培 养 研 究 精 神(卢安克)
卢安克/文
如果去看小学自然课的课本,我们就会想:谁用得上那样的知识?谁能把它联系到自己的生活?我们不是想培养科学家吗?那么,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不是更有用吗?有研究能力的人自然就爱护一切,而没有研究能力的在了解之前就已经把研究物都消费或破坏完了。如果我们的课本先给学生提供知识,他们虽然能轻松地学会,但这样,我们忽略了培养自己去研究,自己去改变生活的学习过程。
我们虽然可以理解:人们需要这种先提供结果知识,后慢慢来说的引诱。这样才有了学习的动力。但人们不爱自己去思考,喜欢(等着)别人来告诉他们该怎么做的习惯就是被这种课本培养出来的。它就是培养了人的被动和依赖性。所以,我就不愿意像课本那样先告诉知识,后才让观察。我更愿意让学生像一个研究家一样先去观察,后才产生了解,让他们通过自己的观察去了解。
比如在学电池时,我不会像课本那样先介绍电池,然后让学生制造一个电池。我的学生像发明家一样先做。他们虽然要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但并不需要一个目的。突然,他们就发现了现象,从而重新发明了电池。这样去做,我的学生就会说"好玩"。我也不告诉他们"我们要做电路"。我让他们玩着做。在成功做出了什么之后,我让他们去分析,使得他们认识了电路的规律。都是先发现现象,然后考虑怎样利用这个现象去发明某东西。在下一节课上,我们才使用这个东西来做更多的实验。
为了发挥学生的研究精神,我们需要把课程的过程适应研究的过程,让学生像研究家一样去做。比如我会给学生一个任务,让他们在自己的身上感觉到某种现象,然后问:"我们人怎样能造出这个自然现象?"做了这个实验之后再问:"如果我们拿走这个东西,效果还会产生吗?"或者问:"我们需要怎么做,才能让这个现象变得更突出?",然后就进一步地去做实验。
我们可以先让学生在自然中观察某种现象,让他们仿造,通过仿造实验去理解。然后,我们可以去考虑和尝试如何去改变它。总的来说,先要让学生行动起来,让他们去观察,然后才让他们自己去发现知识。
通过顺序传达的力量
有的人可能想,每一门课都会给学生带来丰富的体验。我们也可能不断地想增加手段,再一个、再一个特殊的手段,可能希望以"多"去提高质量。但每一个增加的老师,每一门增加的课,都会引起一些我们以新一门课想解决的负作用。兴趣班和爱好班也如此。
现代社会最缺少、最需要培养的才能,是长期的意志,是让我们真正去完成一件事情的力量。所以,学生也需要尽可能多的时间跟着同一个老师去关注同一件事情(课题)。不要总是想"我还能做什么其他"。我们越增加,做的就越没有了内涵。反而,如果能只做一件事,这一件比很多件更具有力量。
本来,我最感兴趣的课是综合实践活动课。但越看这门课课本的内容,我就越失望。课本安排的,好像只有做计划和评价,就是最容易破坏孩子心里力量的两件事。虽然,旧的课本单一地注重知识,但它起码有了内容。我们现代的社会好像也就是这个样子:大家都在策划和评价一些项目,但大家也都找不到项目的内容。或者说:500个人帮5个做事的人做联系、打主意、做宣传。
如果我们问"鸡是不是鸟?为什么?"这虽然可以让我们知道答案,但不会满足小孩对感受的渴望,从而也进入不了推动着他们的感受世界。如果希望课堂上的事情来变成他们生活的动力,我们就必须走三步:先做,后感受,最后才认识到之中的真理。这也就是先仿造某样东西,做它的模型或画它的画,然后欣赏,感受它的特点,最后分析和区分。在低年级,这个特点会是心理的,在高年级,特点会是动物等本质具有的外在的技术。
不仅在一节课的过程中是这样。在人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同样要注意到这三步的顺序。早期的小孩需要做,小学年龄的小孩需要感受,而中学年龄的小孩需要认识。对语文课来说,这就意味着先说话,然后才去理解自己说的话所内涵的意思。到了成人年龄,这三步的顺序就已经到达了目的状态。到这个时候,我们做事情的顺序也已经倒过来了,已经变成了根据自己的认识去做事的顺序。
普通的课本先提供知识,然后才让我们来证明这个知识。这种做法太影响了我们整个社会的状况。在现代的社会中,人们的信息量和知识量非常地多,参与事情的机会和追求也非常地多。由于多,人的行动力就被分散了,被弱化了。这也就是我们课堂的顺序培养出来的状况。我们先得到了知识,后根据已定下的目的去完成,使得我们虽然知道社会等问题在哪里,但我们并没有了改变现状的力量。只有我们把课堂的顺序倒过来,我们才可能培养出能改变现状的能力。
那么,为什么这三步的顺序有这样的效果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深刻地了解人类:人想认识到的精神(或者说真理,也可以说规律)都存在于外界的万物之中。他通过身体的动作行为,不管是四肢的还是感觉器官的动作,与外界打交道,从外界那里接受着这些精神。然后,他在自己的身体里产生着这些动作给他带来的感受。最后,所接受的就被传到了人的头脑中去,在那里被反射,使得这个带来感受的事情变得清醒有意识的认识。
其实,这样还不是整个过程。在后边,被反射而被认识的东西又会被传到我们有情感的范围、到我们的节奏系统中来,就在这个属于个人内在的情感之中被保存下来(产生记忆)。这样被我们的情感世界具有的东西以后又会决定我们的行为,我们的行动。这样说才是这种循环的全部。后边的部分是我们通过教育要达到的结果,而前边的部分(三步)是我们进行教育的手段。如果有前边的(行动、感受和认识),很自然也就会产生后边的(在情感中保存下来的又决定我们的行动)过程,只不过这要多几年的时间。如果我们想直接地通过知识改变行为,那是行不通的,那是失败的教育。
为了培养去改变社会所需要的力量,我们就要这样把教学的过程适应成长的过程,先让行动,引起感受,最后才让学生去认识。行动也就是做实验。在行动之前,我们有可能提出一个根据上一次实验得出的,现在要弄清的问题,但千万不能先有知识或对结果的目的。行动后会产生感受,而最后,学生通过分析会自己找到(发现)知识(某种规律)。这种让学生自己去发现的顺序不仅能培养研究精神,它还能保证学生不消失的行动力。
碰到结果会带来意识
有一段时间,我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我上的每一节课都是一个新的开始,虽然内容有连接,但前一节课上的行为留下的后果,我都努力地把它抵消了。但后来我看得出来,我课上缺少意识而造成的不安和乱就是因为我这个做法才造成的。一种没有结果的生活是不实际的,它一定会造成不实际的思想。
学生不是故意的,但他们就是意识不到自己在做什么,影响课堂,让大家难受。只有学生自己意识到,只有产生的意识使得他们自己难受,他们才可能不让大家承受。为了达到这样的意识,我就必须跟学生做些有结果的事情。如果今天的事不基于昨天得出的结果,他们怎么能学到有意识的行为呢?他们今天的行为需要造成明天的命运。这不是惩罚,而是他们要靠着自己做的事所造成的结果来继续做事,同时要看到同学如何去做。
如果每次画或写了什么,在以后的日子再也看不到它,学生就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永远都不会有什么结果。不管做什么,都无所谓,因为它再也不回来(没有结果)。但如果学生能今天看到(面对)自己昨天的作品,他们就会非常地满足,又会产生对自己行为的意识,而这个意识就能使得他们去调整自己。只有他们在不远的将来再次碰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或东西,他们才可能感到自己所做的并不无所谓,反而是有价值、有作用的。这样通过结果培养出来的意识不会让他们失去行动的力量,反而还加强了它。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1 12:19
标题: 回复 #1 水瓶子 的帖子
“先做,后感受,最后才认识到之中的真理。
早期的小孩需要做,小学年龄的小孩需要感受,而中学年龄的小孩需要认识。”
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噢,教育孩子就是先教育我们自己。共勉!
作者: 水瓶子 时间: 2008-3-11 12:43
zhy2001 总结得很确切,只是具体的引领和实施并不那么容易。
小学年龄的孩子的“感受“该是怎样的状况?我一直觉得也是该通过操作、实践然后从中体验,然后再通过书本去总结,那”知识“才真正内化。
没有当过老师,困惑中。。。
不论是什么教育,统统有好的一面,有值得执行的一面。目前不管是早教还是什么先进的教育理念,要重新研究理论成果,感觉不是特别必要。但是如何操作和实施却是有太多的文章可以做。比如卢安克的实践精神和教学细节描述,应该是大部分教师或家长所欢迎的,我觉得也许是教育方面最可探讨的部分。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2 23:32
标题: 回复 #3 水瓶子 的帖子
什么时候让孩子去感受、试错,什么时候给予他们适当的帮助?这真是一个难题。这不但在狭义的学习上是这样,在孩子的日常生活里也仍然存在这样的难题。
教育理念的选择当然重要,但更为关键的也许是实践。这不但需要实践者的爱心、耐心,也需要实践者的智慧。而这需要实践者做出巨大的努力,需要实践者自身的成长。也许教育孩子不过是要辅助我们自己继续成长。
也许,我们应该感谢孩子,而不是希望孩子感谢我们。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8-3-13 08:46
个人的感受和经验其实是非常少和浅层的,我认为,凭我自己的感受和经验。
看到你写小孩走路的种种感受,那是你的感受,你知道小孩自己本身真正是怎么样的感受呢?
作者: 水瓶子 时间: 2008-3-13 09:37
原帖由 susan_1201 于 2008-3-13 08:46 发表 
个人的感受和经验其实是非常少和浅层的,我认为,凭我自己的感受和经验。
看到你写小孩走路的种种感受,那是你的感受,你知道小孩自己本身真正是怎么样的感受呢?
嗯,这个问题真是问得好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3 12:56
标题: 回复 #5 susan_1201和#6 水瓶子 的帖子
要完全体会孩子的感觉,还要用语言精确地表达出来,这确实是非常困难。不过,我们实在是不用为此难受。因为,没有人类能达到这一点,除非上帝。更何况孩子还不会讲话,她的确认缺席。
虽然那样去观察孩子,我也只是一种猜测,不敢以此为最终的判断标准,而且自己还要不断修正自己的看法。毕竟我是带着有色眼镜来观察孩子。
而且,关键是这种旁观式的参与实在是不如和孩子共同玩耍来得更为亲密。在共同的玩耍和游戏中更能够与孩子产生同感和达成直接同在的交流和互相欣赏以及谅解等等。
作者: 涵儿 时间: 2008-3-13 13:06
说的好,受启发!思考中。。。。。。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3 23:05
标题: 回复 #7 zhy2001 的帖子
什么是真实感受?自己和孩子内心的平静以及油然而生的快乐会告诉我一切。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8-3-14 08:40
标题: 回复 #9 zhy2001 的帖子
理解你这句话的意思:自己和孩子内心的平静以及油然而生的快乐会告诉你真实感受。
我想知道内心的平静以及油然而生的快乐如何告诉一个人苦闷、不悦、害怕等非平静及快乐的感觉?
[ 本帖最后由 susan_1201 于 2008-3-14 08:47 编辑 ]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4 23:05
标题: 回复 #10 susan_1201 的帖子
内心的平静以及油然而生的快乐就是真实感受。不快乐的也是真实感受。前者受到我们欢迎,后者让我反省。也许后者更有促进发展的价值,但前者是对我们的奖赏和确认。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8-3-15 09:21
标题: 回复 #11 zhy2001 的帖子
前者是对我们的奖赏和确认。
对我们什么的奖赏和确认呢?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5 19:23
标题: 回复 #12 susan_1201 的帖子
确认我们在人的天性自然发展的道路上行走,并鼓励我们继续前进。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8-3-15 22:01
可以告诉我一下“人的正确性自然发展的道路”是什么样的吗?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6 00:24
标题: 回复 #14 susan_1201 的帖子
正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快乐来确认是人的天性自然发展的道路。外在世界都可以通过理论体系来有意识地引起认识偏差,但快乐与不快乐的感觉却是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只要我们不自欺,我们就可以凭借这个功能,确认我们自己。
只是,在人生的道路上,谁会强迫给予我们这种自欺,以至于欺人的本领呢?难道不是所谓的各种理想体系吗?
与susan_1201进行交流,可真是一大快乐啊!
[ 本帖最后由 zhy2001 于 2008-3-16 00:26 编辑 ]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8-3-16 10:28
谢谢您说与我交流是一大快乐!
人的天性自然发展道路,可以理解成人的-天性自然发展道路,及人的天性-自然发展道,相对于后者来说,人除了天性之外还有社会性,我不知道你说的时候是指前者还是后者。
我不知道自己用什么来确认人的天性自然发展道路的。可能只是听别人拿一种水果说苹果,又看到不同的苹果以后,再等别人又说苹果时自己可以知道苹果的大概了,或者再想苹果时会知道苹果的大概了。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8 22:23
标题: 回复 #16 susan_1201 的帖子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己所欲,勿施于人。我想这句话首先应该是对家长和老师说的,然后才是对当权者说的。然而,没有谁听。反而是不需要听到的人听得最仔细、听得最多。
在孩子的学习上,如果能放弃掉自己的自以为是,能放弃掉家长的尊严,哪怕一点点也是好的。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8-3-19 07:39
没看明白
题外,好象有句话这么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勿施于人??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19 23:31
标题: 回复 #18 susan_1201 的帖子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的提法,这是我们为人交往推己及人的办法。
而“已所欲,勿施于人”是现代民主生活的提法,意思是即便你有高远的理想,你也不能越厨代庖,代替我生活、代替我找男朋友。这样的理念我想首先最需要在父母的头脑里建立起来。父母对子女最爱说的一句话:都是为你好。呵呵,说的好听,其实都是为了父母自己好。因为不这样,父母自己就活不下去,最后的结果就只能是父母帮自己的子女活。
到了最后,子女还干什么?上大学是为了父母,找女朋友是为了父母,结婚生子是为了父母,恐怕到死都会是为了父母了。
已所欲,勿施于人乎?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8-3-20 08:41
懂了,原来是这个意思,归结两者:己所,勿施于人。
当然这是在个人方面,如果涉及到社会公共的方面就不是这样了,比如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等。
[ 本帖最后由 susan_1201 于 2008-3-20 08:47 编辑 ]
作者: zhy2001 时间: 2008-3-20 23:49
说了这么多,也没有想到公共伦理这一方面。还是你善于挖坑啊。
不过,我们的政府都是在按照私人办法来处理我们的公共决策,所以还得要求“己所欲,勿施于人”。
做不到,怎么办呢?救世主何时了呢?民的父母何时了呢?
欢迎光临 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http://www.xetjy.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