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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考考你们的数学(一道2年级数学题10人做9人错) [打印本页]

作者: qdylz    时间: 2008-3-6 14:42
标题: 考考你们的数学(一道2年级数学题10人做9人错)
问题:
一天有个年轻人来到王老板的店里买了一件礼物这件礼物成本是18元,标价是21元。结果是这个年轻人掏出100元要买这件礼物。

王老板当时没有零钱,用那100元向街坊换了100元的零钱,找给年轻人79元。但是街坊後来发现那100元是假钞,王老板无奈还了街坊100元。现在问题是:王老板在这次交易中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请说明理由!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8-3-6 15:04
这道题不是不能回答,而是题意不清

成本18,标价是21元,但计算损失的时候该怎么算?没有交代,也没有惯例.

如果按成本算,损失97,按标价算,损失100

这题见过无数版本,估计是翻译老外的,没翻译好
作者: happy_99    时间: 2008-3-6 17:12
僵硬算数学题目令大家很放心.
97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8-3-6 17:27
标题: 回复 #3 happy_99 的帖子
这题不是数学题.我不知道这道题的来历.
不过我估计有这两个可能
1.翻译有问题,导致题意不清
我见过一个版本,加了个条件,不算货物损失,老板损失了多少钱.这个就没有歧义了100-21=79

2.这题不是什么数学题,而是某些培训的案例,所以故意搞得题意不清,后来被人乱用
我曾经参加一次管理培训,老师拿出50元说:谁能讲解得50%以上的人赞同就可以得钱,当然没人得钱,本来题就不清楚
作者: 柳爸    时间: 2008-3-6 20:55
女儿正在练琴,等会让她算下,
不过,我认为王老板损失的钱为:
找给年轻人的79元+还街坊的100元+进货的18元=197元,
这是他的净付出,也是净亏.对不对啊?
作者: happy_99    时间: 2008-3-7 09:08
柳爸的算法好象有点问题,那个79和100当中79部分是重复计算了。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8-3-7 09:26
柳爸的算法是错的

这题其实很简单
你管他买卖什么东西, 换什么钱,其实不就是得了张100的假钱嘛

关键是成本和价格究竟那个算损失,不明确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8-3-7 11:35
原帖由 柳爸 于 2008-3-6 20:55 发表
女儿正在练琴,等会让她算下,
不过,我认为王老板损失的钱为:
找给年轻人的79元+还街坊的100元+进货的18元=197元,
这是他的净付出,也是净亏.对不对啊?


  
  这题中和街坊换钱是故意障眼的
  100元换100元
  可以不考虑
  
  一定要考虑
  则要同时考虑从街坊那里拿回来的100元

  也可以从发生交易(交换)的两个人来看
  街坊只是换钱没有赚钱
  那个年轻人拿了79元找零和成本18元的货物走了
  所以整个过程老板只亏损79+18(成本)
  如果要扯到那毛利3元则还有很多扯不清的数据(费用分摊、完税等)
  


[ 本帖最后由 hq1966 于 2008-3-7 16:18 编辑 ]
作者: 小荷才露尖尖角    时间: 2008-3-7 11:44
原帖由 柳爸 于 2008-3-6 20:55 发表
女儿正在练琴,等会让她算下,
不过,我认为王老板损失的钱为:
找给年轻人的79元+还街坊的100元+进货的18元=197元,
这是他的净付出,也是净亏.对不对啊?


我也同意柳爸的

王老板给了街坊100,给了年轻人79和货物,他得的是100假钞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8-3-7 12:21
原帖由 小荷才露尖尖角 于 2008-3-7 11:44 发表


我也同意柳爸的

王老板给了街坊100,给了年轻人79和货物,他得的是100假钞


  
  那可不可以这样想

  给年轻人的钱是从街坊那换来的 
  不是亏自己的 


[ 本帖最后由 hq1966 于 2008-3-7 16:19 编辑 ]
作者: 今天交报告    时间: 2008-3-7 14:09
原帖由 柳爸 于 2008-3-6 20:55 发表
女儿正在练琴,等会让她算下,
不过,我认为王老板损失的钱为:
找给年轻人的79元+还街坊的100元+进货的18元=197元,
这是他的净付出,也是净亏.对不对啊?


我也同意这个.
作者: icsoft    时间: 2008-3-7 16:11
标题: 回复 #11 今天交报告 的帖子
街坊的100元还了,但还是给了100元的.
作者: 柳爸    时间: 2008-3-7 19:39
原帖由 今天交报告 于 2008-3-7 14:09 发表


我也同意这个.

看来我还不是最笨的人,人家一点,我就明白了,可有的人在人家点了后还是不明白
作者: qdylz    时间: 2008-3-8 08:54
标题: 得数为97的三种算法:
1、假设收到的不是假币,王老板赚了21-18=3元,加上假币的损失,应该是100-3=97。
2、王老板换零钱没有损失,因为双方交换了100元;王老板得到了1张假币,收入为0;其损失就是礼物的成本价18元和找给年轻人的79元,18+79=97。
3、算式跟第二种一样,但是思路不一样。前题还是王老板换零钱没有损失,那么年轻人得到的就是王老板损失的,年轻人得到的就是一件礼物成本价18元,王老板找的79元,18+79=97。
作者: happy_99    时间: 2008-3-8 12:00
呵呵,“1”里说得简单明了。佩服!
作者: 一苇    时间: 2008-3-10 10:14
王老板找给年轻人79元又给了他一个对王老板来说成本价为18元的礼物,而王老板与街坊之间进行的仅为等价交换的一个过程并无财产损失,因此王老板的实际损失应为79+18=97元
作者: 细雨声    时间: 2008-3-10 10:39
炒股的人应该知道这个问题,在股票论坛里早就有人出过了。
作者: guyuanping    时间: 2008-3-10 11:36
损失为:79+18。。
作者: 细雨飘飘    时间: 2008-3-12 11:38
损失的是100元假币,但从中赚得3元,结果是100-3=97元
作者: qdylz    时间: 2008-3-12 16:17
原帖由 qdylz 于 2008-3-8 08:54 发表
得数为97的三种算法:

1、假设收到的不是假币,王老板赚了21-18=3元,加上假币的损失,应该是100-3=97。
2、王老板换零钱没有损失,因为双方交换了100元;王老板得到了1张假币,收入为0;其损失就是礼物的成本价18元和找给年轻人的79元,18+79=97。
3、算式跟第二种一样,但是思路不一样。前题还是王老板换零钱没有损失,那么年轻人得到的就是王老板损失的,年轻人得到的就是一件礼物成本价18元,王老板找的79元,18+79=97。


今天发现了第四种算法

4、粗略一看,王老板损失了100元钱和一件礼物,即100+18=118元,实际上这是有问题的,问题就在于忽略了王老板在给年轻人找零后手里还有21元,因此应该再减去,即118-21=97元。

把第一种算式演化一下:100-(21-18)=100+18-21就是第四种算法的算式
                                       继续演化=(100-21)+18=79+18就是第二、第三种算法
这就是数学的奥妙,简单的算式推导之后可能隐含着现实的道理,不是很奇妙吗?即使不喜欢数学的孩子,经过这样举一反三的思考,是不是也能产生对数学的兴趣?
作者: 急速魔神    时间: 2008-5-24 07: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inbard    时间: 2008-5-24 07:55
我还是觉的第四种计算方法容易让人理解
作者: jiaqimama2002    时间: 2008-11-17 09:48
我同意柳爸的,请楼主公布正确答案
作者: Frank王    时间: 2008-11-17 10:19
97元损失的是100元假币,但从中赚得3元,结果是100-3=97元
作者: shelley2    时间: 2008-11-20 10:01
97元,看来在论坛里混的人都不是10人做9人错中的9人,而是剩下的1人.
作者: redrain921178    时间: 2008-11-20 12:35
标题: 回复 #5 柳爸 的帖子
100+79+18 ,同意该算法.
作者: wangdongling    时间: 2008-11-27 17:24
王老板一分钱也没有损失,在他将100元假币能用出去的前提下
作者: 小马妈    时间: 2008-11-28 20:10
标题: 回复 #27 wangdongling 的帖子
应该说在王老板将100元假币能用出去的前提下,王老板一分钱也没有损失,反而赚3元钱
作者: ycxycx    时间: 2008-11-30 19:19
应该是97元,和街坊换钱不用考虑,损失是18+79=97元
作者: chengzi    时间: 2008-11-30 23:02
标题: 回复 #5 柳爸 的帖子
我同意这个答案,想知道正确答案
作者: 田田爸爸    时间: 2008-12-1 16:46
这个题网上很多啦。
100元假钞显然损失了100元。
然后卖东西赚了3元,因此,总共损失
100-3=97元。
作者: 淘妈    时间: 2008-12-7 14:39
是啊,楼主公布正确答案吧,我也同意柳爸的
作者: liuqunb    时间: 2008-12-8 06:30
损失为:79+18
作者: hjsh_2002    时间: 2008-12-10 11:45
我觉得答案应该是197
进货成本18+找给年轻人79+给邻居100元
作者: candiswang    时间: 2008-12-10 12:20
成本18元加上找给年轻人的79元,共损失97元。
作者: byyouyan    时间: 2010-6-1 09:48
正确答案:100-[(100-79)-18]=97

“100-79”表示从街坊那里换来的100元钱找给人家79,自己应该还剩21元,再减去成本18元,自己还剩3元,然后又给了街坊100元,自己的损失应该是100-3元=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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