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就花10分钟与老领导66会长作斗争!



,不过,既然说是2007年的10大网事,偶也跟着66GG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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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wnch 于 2007-12-14 22:39 发表
这是侵权行为。
受害人可以精神损害为由追究侵权行为人的责任。
在当时的环境下公布那个公司的电话号码,与该电话号码本身就存在于公共资源中的情况不一样。行为的性质因公布号码人的刻意的目的而改变, ...
这个电话号码好记:一路发,66发,起啊!一齐发
原帖由 dawnch 于 2007-12-15 01:35 发表
你是指转贴电话号码帖子那些人吗?
理论上和上面讲的是一样的。
多人的共同侵权造成的同一损害结果。
理论上的支持是没有难度的,难点是在证据取得上面。
证据问题,严格来讲这不是法律问题。
也肯定不是价值评判尺度的问题。
但原告方并不需要把所有转贴的人都告齐,只要逮住一个就够了。
被逮住的一个人,后果很可能会替其它所有转贴的人背黑锅。
一是因为这件事情的责任范围很难划清,如同网络信息的传播范围不容易届清一样。
二是法律上有一种连带责任。在这种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对债权人来讲,100个人承担责任与一个人承担责任很可能是一样的。
如果真发生这种情况,我倒想看看,其它那些个未被“逮住”的转贴人是否会凭着他们的正义良心道德,就象他们自动地去声讨征伐那个33还是44还是77那样,自动地站出来分担起那一个人替他们所背的锅。
原帖由 hq1966 于 2007-12-15 12:50 发表
大家讨论的前提是网民有罪
法制社会允许无证定罪吗
可以'莫须有'罪名定罪吗
大家定罪的依据是网友公布了电话号码
其实公布信息的是33
包括77公司的信息
网民根据33博 ...
, 俺有律师帮忙, 66会长(其实66才是土豆,不是以前有PP画的
)你要找律师帮忙吗?

原帖由 一袋子宁静 于 2007-12-16 02:31 发表
提个问题:
举手之劳却“见死不救”,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是应该列入法律范畴。![]()
不说打电话一事,只说网民义愤痛斥3377,算不算“见义勇为”。![]()
原帖由 dawnch 于 2007-12-16 16:56 发表
民——民法
刑——刑法
民事、民事行为、民事关系,是指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行为,由此所产生涉及的关系则可称为民事关系,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产生法律后果的则称为民事法律关系。如合同、侵权、赠予、继承、代理、产权。。。。。。民事法律责任大致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犯罪”是刑法里的概念,杀人放火抢劫偷窃属于刑法体系里的事,其法律责任承担形式主要以人身为代价的,也就是赔性命、赔自由。当然也有罚金,那是交给国家的。至于赔偿,那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仍属民事范围。
他们(纳粹)最先杀共产党人时,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然后他们来杀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随后他们来杀工会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其后,他们来杀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他们杀我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说话了。
原帖由 dawnch 于 2007-12-16 22:24 发表
唱高调唱跑了调是很难听的。
“见义勇为”不是法律里的概念,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东西。
接近的,刑法里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会擦边有点“见义勇为”的意思。但之后所要经历的“协助侦察”仍会让真正见义勇为者心凉。
民法的基本精神当中的平等、对价,其实与“见义勇为”相左的。“无因管理”所应付适当酬金这一说就是个例证。
爱的翅膀 2007-12-17 10:03 威望 +10 不一样不一样
爱的翅膀 2007-12-17 10:03 金钱 +10 不一样不一样

爱的翅膀 2007-12-17 18:51 威望 +10 到底是谴责第三者还是谴责强权?
爱的翅膀 2007-12-17 18:51 金钱 +10 到底是谴责第三者还是谴责强权?
原帖由 hq1966 于 2007-12-17 11:42 发表
马丁神父的话太中肯了
一点也不高调
如果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喜欢
3377事件中网民一致反对3377
总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吧
估计66会长被老虫绕昏头了。
原帖由 hq1966 于 2007-12-16 17:54 发表
他们(纳粹)最先杀共产党人时,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然后他们来杀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随后他们来杀工会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其后,他们来杀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他们杀我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说话了。
,不然道德的把戏把弄的人多了去,王莽公是杰出代表,当代的有“防弹衣书记”,还有社会上N多的大骗小骗的。
如果大家都认同这种价值观,统治者要二次文革很容易,文革的教训也算白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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